李盈枝 状元
注册时间: 2009-11-28 帖子: 5987 来自: 中国山东 李盈枝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9-12-20 19:03:35 发表主题: 狂傲的李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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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来,五百年内,中国写白话文的前三名是李敖、李敖、李敖。”
这掷地有声、豪气冲天的话,出自李敖先生本人之口。我听了并不感到可笑。话虽说的有点儿过头,也有点儿过早,但毕竟是发自肺腑、不乏实力、充满底气的一家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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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注册时间: 2009-11-28 帖子: 5987 来自: 中国山东 李盈枝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9-12-20 19:04:36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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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如此口没遮拦,两次入狱也就不足为怪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死猪不怕开水烫”,这类话用在真正的文人李敖身上,倒是蛮贴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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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注册时间: 2009-11-28 帖子: 5987 来自: 中国山东 李盈枝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9-12-20 19:05:19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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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是大为谦卑的时候,便是我们最近于伟大的时候。”泰戈尔这句话,着实害人匪浅。恰恰相反,十多卷《李敖全集》告诉世人:“谦虚使人落后,骄傲使人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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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注册时间: 2009-11-28 帖子: 5987 来自: 中国山东 李盈枝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9-12-20 19:07:16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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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3月,李敖“祸从口出”被收押时,台北看守所长见他不识抬举,大为恼火,便指示手下的人把三支圆珠笔夹在他左手四根手指中间,强令他用右手紧握左手那四根手指,所长奸笑着说:“李先生,这不是我们折磨你,是你自己的右手在使你的左手痛苦。所以,你不能恨我们。”
36岁的李敖说:“我不恨你们,也不恨我的右手,我只恨圆珠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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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注册时间: 2009-11-28 帖子: 5987 来自: 中国山东 李盈枝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9-12-20 19:08:11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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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55年,李敖在台湾大学历史系读书时,他父亲就病逝了。他当时深受胡适反传统的影响,不烧纸,不诵经,不拿哭丧棒,甚至当众不掉一滴泪。当时最流行的一种说法是,李敖把他老子气死了。
李敖说:“我若真有气死老子的本领,那我首先该把别人的老子气死几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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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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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0 19:10:00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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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出狱后,“国安局”公共关系室主任林家祺在一家酒店宴请李敖,还叫来两个朋友作陪。李敖早已戒酒,为了不让大家扫兴,他以果汁代酒。这时,几个风姿绰约的美女围坐上来。林某见他跟其中一个女子谈笑风生,心中暗喜。
酒后,李敖以为可以回家了,林某说还没完事。随即大家上车来到一家旅馆,每人包一个房间。李敖进屋一看,床边坐着在酒店与他谈笑的那个美女。李敖说:“我不花钱买人肉体,这是不道德的。林先生请客,他付钱时,你可照收。”说罢便扬长而去。
后来,林某对他说:“那位小姐把实情告诉我了,李先生,你可真是坐怀不乱啊!”
他说:“我既不扫你们的兴,也不挡美人的财路,哈哈,一切心领了。”
这就是东北三省沦陷第五年,即1935年,出生于哈尔滨的李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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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注册时间: 2009-11-28 帖子: 5987 来自: 中国山东 李盈枝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9-12-20 19:11:14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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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中写道:
△ 不必巧言令色学哈巴狗样,对女友作讨欢状,不亦快哉!
△ 可使他人以为我是个优良学生,不亦快哉!
△ 不必三更半夜,爬起来对纸谈情写情书,不亦快哉!
△ 可使少女以为我是个“理想丈夫”而穷追不舍,不亦快哉!
△ 不必担心别人横刀夺爱,但可“横刀夺他人之爱”,不亦快哉!
△ 可写《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而不怕被罚写《悔过书》,不亦快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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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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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0 19:12:53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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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快哉”例举了25条,说得头头是道,乐不思蜀之状跃然纸上。可1979年,
40多岁的他,却与电影明星胡茵梦恋爱了。外界议论说,胡茵梦美丽而多才,为什么独独看中李敖呢?
李敖回答说:“帽子歪着戴,老婆讨得快。”
胡茵梦则说:“我和李敖相处久了,知道他有很多面,一般人看到的是顽童的李敖、坏蛋的李敖,而没有看到李敖深沉的一面、体贴的一面。”
这无疑给他自负的一面火上浇油,他说:“胡茵梦已经够美了,她不像一般的女人要去美容,她要用文化美容,而李敖是文化最好的代表,胡茵梦便只好爱李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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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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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0 19:14:00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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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写了33则,其中写道:
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块然独处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警察局管辖,不亦快哉!
不可能自己戴绿帽子,可能给别人戴绿帽子,不亦快哉!
可追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令他“不亦快哉”的还有“不须看孕妇大肚皮”,“不须挨耳光”,“可到女中教书”,“可在墙上贴大腿女人”等等。不知哪一点无法使他“不亦快哉”,他与胡茵梦结婚不久就离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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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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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0 19:14:46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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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人出来打抱不平,在他离婚的第三天夜里,他就接到一个匿名电话,对方恶狠狠地吼道:“李敖,你这个不要脸的爱情骗子,我要杀了你全家!”
他非常镇定地说:“我家只有我一个人。”
对方说:“那就杀你一个人!”
他笑了:“好呀,想杀我的人多着呢,你就去排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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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注册时间: 2009-11-28 帖子: 5987 来自: 中国山东 李盈枝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9-12-20 19:15:43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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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到友人邓维桢家作客,宴会上有不少政界要人。有人颇为关切地问他:“你到底如何在台湾给自己定位?”
他毫不顾忌在座的政界要人,旁若无人地说:“一个正确的人活在一个错误的地方。”
这个错误的地方,决定把19所公立大学的中文系改成台湾文学系。李敖在中央电视台国际频道上对大陆观众说:“我不是台湾作家,我是中国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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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盈枝 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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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0 19:16:31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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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陆续读完一本近60万字的《李敖作品集》,给我的总体印象是,还没有哪一位生活在台湾的作家,比李敖更强硬地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其强烈的正义感深深震撼了我,哪怕李敖狂傲得可笑,我也无法不对他肃然起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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