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日木吐 秀才
注册时间: 2006-06-02 帖子: 567
吉日木吐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7-02-07 04:35:59 发表主题: 住几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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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妹妹家
自己住了一个多月
每天晚上去舞厅
练习跳舞
舞步提高了
人也学乖了
交际场合
交了几个花儿
诉说自己的恋情
还在等待中煎熬
考试也完了
成绩也没上去
报社也落榜了
只能返回
这回舞蹈也
不挂在嘴上了
念念不忘的
却是家一个字
与谁谈个究竟
年过四十
有谁瞎了眼
伤感子来找他
莫名奇怪的韵律呢
真是倒霉透顶
我还能去哪里呢
住几天吃闲饭
回味无穷
诗意般的生活 _________________ 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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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pingdao Site Admin
注册时间: 2006-05-25 帖子: 8106
hepingdao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7-02-07 07:28:38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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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去哪里呢
住几天吃闲饭
回味无穷
诗意般的生活
前两天看了一则包养诗人的新闻:
2月5日《重庆晚报》报道,去年11月,生活窘迫的湖南籍诗人黄辉,通过媒体宣称想被富婆“包养”,从而实现自己的写作理想。近日,曾发表长篇小说《商海迷情》的重庆知名女作家、富婆红艳,在其博客中主动表示,愿意“包养”黄辉一年。
对于网上的激烈争论,红艳表示始料未及,并澄清,她所指的“包养”,并不是要和黄辉有任何肉体上的交易,本质上就是资助,但她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敏感词语,唤起社会对文化人的关注。
笔者相信,富婆作家此“包养”不是彼“包养”,但公然用“包养”一词,却是对公益精神的恶搞,并有损于资助的纯洁性。
包养,一般理解是:为婚外异性(多为女性)提供房屋、金钱等并与之长期保持性关系。这一点,红艳不应该不知道。既然知道,为何非得用这个词儿呢?
按红艳的解释,她只是想帮助落泊诗人,这当然是好事。但是,笔者建议,富婆作家和落泊诗人之间,最好还是别用“包养”一词。倒不是笔者敏感,既然做了好事,何必非要让人们产生误解呢?毕竟,“包养”是反公益、反道德的,硬要把资助往“包养”上扯,笔者不敢怀疑资助动机,但起码这是对公益精神的恶搞。这种恶搞,于社会无益,也与一个作家、一个诗人、一个文化人所应具有的精神品格不协调。
都是些什么人呀
难怪那么多人瞧不起"诗人": 狗日的诗人!!! _________________ 为网友服务: 端茶倒水勤打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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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 大学士
注册时间: 2006-10-02 帖子: 14102 来自: TORONTO 白水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7-02-07 08:40:24 发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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