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啸徐行 举人
注册时间: 2008-05-03 帖子: 1336 来自: 中国安徽 吟啸徐行北美枫文集 |
发表于: 2008-12-08 18:36:11 发表主题: 夜读宦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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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 读 宦 官
宦官,男人不是男人的异类。
宦官,腹中无精液,满肚流坏水的物种。
宦官,专制制度的产物,封建社会的毒瘤。
若说宦官的罪恶,真可谓是决东海之波,扬恶难尽;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秦之赵高,指鹿为马,剪除异己;杀扶苏,立二世;弑君专权,让人切齿。东汉宦官势力猖獗,先后有十三人封侯,把持朝纲达三十余年。晚唐宦官更加肆无忌惮,他们不仅操纵皇帝的废立,甚至决定皇帝的生死。至大明,宦官王振、汪直、刘瑾,气焰熏天。魏忠贤则建立了庞大的太监帝国,残害忠良,祸患百姓,把明朝拖向崩溃的边缘。至崇祯时,虽废魏阉,但对阉党危害认识不足,不久又重用宦官,这就更雪上加霜,终于无力回天。
中国的宦官,从殷周时代的阉、寺、竖始,至清末弄权的崔德贵、李莲英、小德张,其数不知凡几,大多作恶多端。若推本溯源,可能是这种人群,形体和心灵饱受摧残后,心理变态,精神畸形,直接表现为恨多爱少,报复心重。他们阴险、尖刻、毒辣、残暴,坏事做绝,丧尽天良。至得势受宠,享尽人间富贵,然不能御女,常引以为恨事。为恢复性功能,魏忠贤和高策竟偏信庸医之言,杀囚犯,诛童男,食人脑髓,其恶迹令人发指。
然在众宦之中,唐高力士却是个例外。非但无恶,反倒有功,忠孝节义,有口皆碑。
大凡阉宦,多因倾心权势,自阉侍君。虽失去了做男人的资格和尊严,并不令人同情。而高力士遭阉,则为人祸,不能不让人为之掬泪。
唐高力士(684-762),本姓冯,名元一,唐代潘州(今广东高州)人。他的父亲冯君衡原是潘州刺史,名重一方,权倾一地。他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该有一个金色的童年。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他刚满十岁这年,监察御史万国俊诬告岭南人谋反,其父受到株连,失官获罪,籍没全家。无辜的冯元一被锁拿为奴,最惨无人道的是,十岁的冯元一遭受阉割之刑。他幸福的童年也随之被阉割,人生跌入冰窖和漫漫黑暗之中。
武则天圣历元年(公元698年),岭南讨击史李千里,将十五岁的阉儿冯元一作为物品,进贡入朝,不过为投武皇崇佛之所好,将其改名为力士,与金刚相对。武皇见力士聪明伶俐,便留在身边使唤。不久因犯小过触怒女皇,被驱赶出宫。刚得春风,又遭冷雨,可怜兮兮的冯力士,就要沦落街头,乞讨为生了。好在内官高延福颇有怜悯之心,念其年幼,将他收为养子,改姓高,使他沦落的花季,暂时有了依恃的根茎。
后来,高力士再次被献于朝,内侍于玄宗,因协助李隆基发动政变,缉拿谋反的太平公主,立下大功,深得唐玄宗信任,被加封为冠军大将军,渤海郡公。天宝七年,又加骠骑大将军,位列正三品,从而权倾一朝。
也许就在此时,李白供奉翰林。记得《隋唐演义》中有这样的文字,李白醉酒,玄宗命其作新词,让李龟年演唱,杨贵妃起舞,以添雅兴。李白乘机让高力士脱鞋,杨国忠捧墨,张扬其傲视权贵之个性。当时读到此文,深为李白藉此出口恶气,由衷欣慰。今天想来,李老兄则有些过分,以自己的诗才拿俏,并靠皇上之圣威,逼一个年近六旬的宦官就范,反倒有些盛气凌人了。而高力士则顾全大局,不卑不亢,其礼贤下士之举,在今天看来,若无谦逊胸怀,与人为善品质,是难以做到的。时过境迁,高力士并没有耿耿于怀,极尽报复之能事。那个在贵妃面前打小报告,给李白小鞋穿的情节,当属文人杜撰,是不足为信的。何况李白赐金还山,则是在他灰心于玄宗,冷意于翰林,主动上书所致,并无高力士添油加醋,暗使阴招,恶语诽谤。
唐玄宗说:“高力士管事,我才睡得安稳。”可见玄宗对高力士信赖有加。后安史之乱爆发,高力士陪玄宗赴四川避难,当行至马嵬坡时,将士发生哗变。若依玄宗,怜香惜玉,不杀贵妃,不杀奸佞,势必招来大祸。是高力士果敢决策,说服玄宗,化险为夷。还朝后,高力士因之被封为“齐国公”。
唐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八月,高力士被肃宗宠臣李辅国诬陷,被发配巫州,比王叔文革新失败后,柳宗元、刘禹锡等人贬得还远还偏。唐代宗宝历元年(762年)二月,高力士得到大赦令,急急收拾行装,踏上归程。每日餐风饮露,披星戴月。当赶至朗州时,忽闻上皇玄宗驾崩,他念及先皇知遇之恩,不禁泪如泉涌,恸哭失声,兼以年近八旬,大哀攻心,遂呕血而死。一朝老臣,罪抛边陲,如今命丧他乡,魂魄无归,悲乎!
唐代宗李豫继位,追念高力士保护先朝勋劳卓著,追赐他为扬州大都督,并许其尸骸陪葬泰陵。高力士是大唐由盛而衰的经历者和守望者,也是唐玄宗一忠诚得力的政治伙伴和下属。他侍奉先皇,鞍前马后,堂上殿下,竭忠尽孝,缉乱平反,两显身手。后为先皇殉命,黄泉灵霄,永结君臣,其忠其义,盖棺而定,后世公论,自当有之。
为宦却不祸国,不殃民,不害朝臣,芸芸宦林,除力士外,能有几人?明朝开创之初,太祖朱元璋为防宦官干政,曾于宫门前,铸铁牌,上书“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以此垂诫子孙。并进一步规定“宦官只供洒扫侍奉,不许读书识字,不得兼外臣文武衔”。,未至明末,宦官之祸之烈,已空前绝后,仿佛癌病细胞扩散,侵蚀大明每一处肌肤。熹宗时,大明已病入膏肓,怎一个崇祯救得?
为宦却有功于国,遗德后世,检点宦史,又能有几?司马迁遭阉,“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但为承父志,他“从俗浮沉,与时俯仰”,遂成《史记》,彪炳丹青;郑和奉天朝之诏,载中华之物器,七下西洋,航海通商于红海之滨……除此之外,再见到的都是宦官阴不阴阳不阳的狰狞笑脸,听到的都是阉党男不男女不女的阴嗔声调。这些不能人事的宦人,若剖其心迹,准能挖出一颗狠毒的核仁。
一个心中揣着阴暗复仇心理的物种,焉能不卑下,不阿谀,不钻营权势?而一旦得宠,又焉能不寡廉鲜耻,缺操少节,殃民祸国,坏事做绝?关汉卿《窦娥冤》中窦娥,曾是何等孝顺贤良的媳妇。含冤临刑前,复仇心起,遂发下三桩誓愿。特别是大旱三年之愿的应验,使楚州多少生灵涂炭。
说到此,已不难明白,封建王朝之所谓仁君庸君昏君暴君,向来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剥夺他人的幸福上,把自己的享乐垒筑在宦官的无限耻辱和痛苦上。至明朝时,一个男人当了皇帝,就要剥夺一万个男人做男人的资格,剥夺九千名青春女子个人的幸福,这种反动腐朽的社会制度,必然潜滋冤冤相报之怪胎,暗长祸国殃民之毒瘤。其结果只能是覆亡之悲剧,一遍遍上演,不过时日长短而已。
无论君臣,无论强弱,无论贫富,无论骨肉,无论陌路,均以仁慈施人,宽容于物,这样投桃报李,社会方能其乐融融。这也许就是古人希冀已久的大同,今人反复呼吁的博爱吧。
游读至此,早已夜阑,我仍毫无睡意。推窗而望,玉月西沉,星光熹微。我不禁深思,宦官作为一个物种,早已销声匿迹。但在当代社会达官政要身边,心存宦官心态者,阴谋害人者,并未绝迹,有时反更嚣张。俗话说,人走茶凉,可在这一点上,并非如此。善良的人们,警惕啊,不要让宦“茶”,塞了你的牙缝,烫了你的喉咙,呛了你的心肺。
扯远了,搁笔。
二00五年元月一日于天光阁 _________________ 彰显自我爱好,弘扬民族文化,追求诗意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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