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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永远不懂自己黑:内部员工爆南方都市报黑幕 猫眼看人
hepingd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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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8106

hepingdao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08-11-24 12:10:32    发表主题: 乌鸦永远不懂自己黑:内部员工爆南方都市报黑幕 猫眼看人 引用并回复

乌鸦永远不懂自己的黑
  
  ——“中国最好的报纸”是这样“办”出来滴!

  我也承认,这是一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时代!但吊诡的是,不管如何努力,我始终“挤”不进法律的“面前”,而是被迫挣扎在共和国法律的“背后、旁边以及脚底下”那些有阴影的地方,年复一年,总也做不成共和国的“公民”!所以,我的内心总是无比渴望看到诸如“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民主、法治、宪政、责任……”等等普世制度的普照和滋润;所以,《南方都市报》在不经意间就成了我平素的“精神食粮”和“心灵肯德基”!2001年至今,热度不减,直至2007年底,不知不觉、鬼使神差的成了其中的一员,可谓中毒至深……
  
  是的,这是当今中国少有的、不多见的、有主张有骨气的、不媚权的、不怕硬不怕黑的一份报纸,至少我曾经以为它是。曾经爱它,就是因为它每天都洋溢着“民主、法治、宪政、人权、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责任”等“度”人升华的光彩,也不缺人性关怀和人道张扬;曾经爱它,还因为它除了传播重大新闻和民生热点之外,还喊出我等平民百姓的渴望和期盼;它还教人冷静、客观、中肯地思考和评价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更爱它敢于与独裁者抗争、敢于言同行之不敢言和不能言!它给人以顽强掘进、永不妥协的气质,给人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
  
  在我的记忆中,2002年,它曾勇敢地“踢爆”藏匿于深圳特区国贸大厦的骗子公司“B to B 出口贸易公司”;又以不屈不挠的精神追踪报道“孙志刚之死”,直至施行了多年的吃人的“收容遣送制度”被瓦解。从而得以以“责任中国”的姿态挤进了南方报界的前列,并一度引领同行……!一路走来,“敢于揭黑幕”也成了“南都报”的风格之一!直至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的2007年12月17日,它又把广州花都区的“正汇服装有限公司”员工问卷造假应付劳资检查一案的细节悉数登报!自是又一番正气凛然的报道!(见当天《南方都市报》A2叠“广州新闻”)……
  
  当我从深莞中等地辗转广州,加入了“南都报”发行团队之后,我曾经以为我终于找到“光明而可靠”的组织了,因而总以十分坚定的信念投入了工作,每天比公鸡起得早,在夜总会的“年轻女工们”收工之时就开工,斗志昂扬、披星戴月、栖风沐雨顶霜冻,不曾言苦!因为我坚信,我每天的工作,决不仅仅是送一份承载着经典新闻和娱乐八卦的报纸,更是在向广大民众分发一份“社会公器”,是向普罗大众传递“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宪政、人权、正义、责任”以及“人性、人道、人文、博爱、自然”等等美好的普世价值观念,是帮助“上帝”向人间赠送催人觉醒的“醒心茶”,是在给人们送传美好的“精神早餐”!……此心天地可鉴,业绩为凭!
  
  然而,三个多月之后,我发现我又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三个多月以来,,《南方都市报》发行部门制度之表现,让我“大吃了好几斤(惊)”,使我终于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做“乌鸦永远不懂自己的黑”这句老话的含义!——这里同样是一个“有组织,无法律”的地方!
  
  第一斤:在“南都报”的日历上,每个月竟然只有三个星期天!——员工每个月只有三天的休假权利!工作满一个月不休息的,只计三天为加班!而按照“法定”的每周“双休”的话,一个月有四个星期,应该说有8天的休息日,应计8天的加班工资!即使打个“五折”也有四天!但我真不明白“南都报”HR部门的“高才生”们为何只计给我们三天?!即便只有三天,每天30块钱也不知是按什么法规计算出来的!我只知道,这是明目张胆的对共和国法律的公然挑战和践踏!我不禁要问,是谁、什么人私吞了我们的加班费?有人贪污么?!这在“南都报”也算是“善待”农民工的“方式方法”之一么?南都报的思想也太过于“解放”了!简直“解”得一丝不挂!披着“人道主义”的皮,行“狼道主义”之实!我算是长见识了——制度在当今中国比法律大啊!

  第二斤:在“南都报”高层的眼里,“违宪”也是无所谓的!在收取个人所得税问题上,公然践踏宪法关于“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只行使扣税的权利,却没有履行为员工缴纳“三险金”的义务!不但强行扣税,扣了却连个收据也不给,白条都不打一张!员工要说自己是“纳税人”,没门,死无对证!……总之,计加班费的时候就以最低的“基本工资”计,扣税的时候就连同房租、水电费、油费、车辆维修费、通讯费等根本不属于“收入”的开支都计进“所得”总额,以便能多扣些!为什么同是共和国的法律,南都报的“精英”们却厚此薄彼呢?难道说劳动部门的法律是“前妻”所生,而税务部门的法规就是“二奶爱妾”所生?!要扣钱的时候就心花怒放喜不自禁,要承担责任的事就躲躲闪闪装疯卖傻!实在是“人道”得很!……既然没把我们当“公民”看待,既然连基本的休息日权利都没法给足我们,何必厚着脸皮来收我们的税?!我们容易么?在“基本工资”远低于广州市政府所定的“最低标准”的情况下,我们的收入之所以能越过税基,完全是靠我们在市场上短兵相接冒着生命的风险挣来的,分分都是血汗钱!我们在跑单时,不但要躲避交通警,还要防随时随地闪出来抢车的派出所“土匪警”和治安员!我们容易么?……
  
  而我的税务在农村已经完成了,凭什么在城市还要被扣税?我凭什么要交“个税”?当我一家老小感冒、生病、打针吃药要住院的时候,当我失业或出意外的时候,扣我税者会过问么?想也无凭!一切还得自掏腰包!凭什么野蛮扣我的血汗钱?  

第三斤:押金收取(“南都报”内部自称“预收报款”)的额度完全离谱!——如果说刚入职的新员工收400元尚算可以接受的话,那么,接下来的再加扣25天的工资以及每月再另扣200元直至扣足2000元,工作满10个月的员工,押金就超过三千元人民币!这就有点无法无天了,甚至连“谱”都不靠!这比珠宝首饰企业的还要高出好几倍!有那么金贵的报纸吗?犯得着押三千多块钱吗?且遑论它这样收取是否合法!仅是于情于理就已经说不过去!倘若不是身在其中,打死我也不会相信!
  
  第四斤:新员工要想穿工衣(南都报的广告衫),得自己掏钱“购买”!且不说员工每天穿着工衣满大街的帮“南都报”做“形象广告”是免费的,即连对自己花钱所买的工衣竟也没有“产权”!——离职时必须无偿献出!这我就看不懂了,我文化不高,我确实搞不清“南都报”这么“卖”工衣,到底是“租”还是“售”?!而实际上,用高额的押金利息就足够给新员工买工衣了!……当然,这一点在2008年的三月份起,听说即将成为往事。
  
  第五斤:一式两份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南都报”竟然全执两份!员工无份!新的劳动合同,也是搞的“集体动笔”,速签速决;不允许提问,提前一两天就被站里的领导“提醒”不允许“为难”行政部的“小妹妹”。而2月份签的合同,落款却要写元月一日,以示“守法”!我本以为行政部的知识分子会考虑到我们有些同事年纪偏大,阅读文本有所不便,从而给大家念一遍合同文本之后再问一句“大家有什么问题要问吗?”,然后再让大家动笔签名的,没想到,原本的一场现代文明契约的签订仪式,竟然在此演变成了一场类似于旧社会卖身契“画押”的形式!实在是可悲!而到本文发出时止,同样是“甲方”执齐两份新《劳动合同》,我没有拿到签了名盖有章的合同。……好在,在签之前我快速浏览了一下,发现竟然是按时计酬!但象我们这样的工作,谁能说清我们一天的工作时间是多少个小时?加任务、派工作是那么的随意!绝无“本职工作”或“职责范围”一说,更没有职责边界可言……
  
  第六斤:一个以“责任中国”标旁的单位,一个意外和风险奇高的发行行业,在它的基层站点竟然连个应急用的“安全药箱”以及相应的救急药品都没有,我不知道“南都报”的精英们视那些每天在外面冲锋陷阵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为何物!更不要说设立“员工意外基金”了!亏他们还口口声声说“关心”员工!在这个交通警可以随时在公路上缴车、派出所的“差人”甚至治安员也可以在屋村住宅区里随意抢车的“三千年未有之泰平盛世”里,我们这些送报订报人的工作,可谓险象环生!一个月的艰苦收获,随时随地,转眼即逝!
  
  2008年2月下旬的某天,是一个我死里逃生的日子!在一个90度的掉头大转弯处,由于车忙人杂,更由于思想被迫开小差(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赶去指定的报摊做我本职工作以外的义务劳动——零售报纸,要完成“南都俱全部”的会员收集等等),我终于出了交通事故!……在那等待救援的两个多小时里,我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那个既担心被交通警拘留,又担心在赔人家钱的同时车也被交通警没收的心情,我没法用文字准确表达!那一瞬间,我今年的春耕春种的投资成了泡影!一个月的汗水终于白流!我只有在心中天天许愿上帝保佑我的一家老小这个月平安无事!……一方有难,八方躲闪,我找不到组织的援助,连安慰都没有!……我终于意识到这是一个“抱着人头吃饭”的工作!然而,即使如此,我依然被迫交税!此时此刻,我心中的恨不亚于秦末人杰张子房的亡国之恨!当然,我不是恨具体的某个人,而是恨!
  
  第七斤:偌大的一个单位,会议奇多,且多是“会而不议”!只有“领导”对一线员工的训导,没有互动;“上智下愚”的“王朝及文革思维遗风”在此阴魂不散!仿佛员工都是三岁小孩,一切得由“大人”来安排;每周连周末周日都不“休会”,天天说着一些“正确的废话”来浪费员工的业务时间!没完成任务、业务跟不上进度的要天天点名、开会,完成任务的也要“倍太子受罪”,好员工总是受到“连挫”,总是要替懒惰和不自觉者“擦屁股”!……“上情下达”不过夜,“下情上传”却遥遥无期!员工之间也没有业务交流,市场信息封闭,各自为政;当投征的遇到要做批发零售的,或者遇到要做广告的主儿,又或者当做广告的业务员遇到要订报的主儿,内部之间没有互通有无资源共享,我至今不知如何接洽那些找我要批发报纸来搞零售的客户。“游戏规则”是如此的漏洞百出,连“保留单”制度都重度欠缺!……而一线“优秀员工”的评选工作,更由一年到头都没见一线员工两次面的行政部人员来定!盲人摸象下结论的错误在此竟也大行其道!奇异!……
  
  而在入职的时候,我是被告知“默认”加入了“工会”的,于是我曾想到过找“工会”帮助论理。可是,我的“会费”虽然被扣了,至今我却不知道“工会”在何处发“春梦”,不知其负责人是谁,以及怎么联系!没有人告诉我,问上司和其他同事都无从对答!“工会”?该不会是只拿工资从不集会的“宫会”吧?早知如此,我加入“母会”好过!……绝望之际,只好上网……
  
  当然,有人可能会问,“南都报”有几千投征人员,为什么就你一个人对此有异议?我的解释是:一、决不是没有人提过,而是所有的异议都在基层即被“屏蔽”了,毕竟,会上网且有闲并舍得花钱的投征人员不多,更多人选择默默地离开,而我则是条“漏网之鱼”;二、“南都报”在招兵买马时就有“只招绝对服从的奴才”的“暗扛”筛选,毕竟现在还是一个“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多数人为了饭碗,还是会选择忍辱负重、苟且偷生的!而我仍旧是条“漏网之鱼”。事情就这么简单。
  
  知法犯法者,还有脸皮去揭人黑幕,还有脸面去大谈“公平、正义、法治、宪政、人权、自由、平等、责任”一类的话题,还有脸皮去劝人遵纪守法!还好意思去监督政府与社会团体!真是神了……试问,这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无耻的么?……难道认为我们农民工没有“协商谈判能力”、没有“参政议政能力”就可以对我们胡来么?就可以随意支配我们的生命么?!别忘了,中国的历史车轮都是些什么人来推动!……

  我看不到自称“中国最好的报纸”的自觉性所在!(当然,油滑的文人可能会说,我们现在办的还不是“中国最好的报纸”,我们是“要办”中国最好的报纸,“正在办”但还没有办成。这说法也是成立的。)也看不到知识分子们的半点守法自觉性!而所谓的“十年启蒙”,所谓的“公民社会”的兴起云云,不过是媒体为了吸引眼球、为了卖钱说着玩玩而已。在现实层面,从《南方都市报》的内部窥视全中国大陆的“公民权利”意识,其实“万里长征”都还没有跨出第一步!!还整天奢谈什么“法治社会”?天上会掉馅饼啊!…… 我惊叹于南都报“知识分子”们的不自觉与狡诈伎俩,更惊叹于这一群艰苦劳动却只知沉默、成为纵容违法的帮凶还不自知的劳工的麻木!惊叹于如此一个“阳光媒体”,背后竟是由如此一帮懦弱之人支撑着……!而“办中国最好的报纸”,竟然是在违法的基础上“办”出来的!这值得么?这样的“最好”有意义么?……
  
  现在,我每天送出的,感觉不再是一份正气凛然的“社会公器”,而是一纸矫柔做作的连篇鬼话!我仿佛闻到了浓浓的、文人们的迂腐酸臭之味!真的好怀念1951年以前的毛泽东,不但文章写得一级棒,行动能力更是超凡卓越!……站在中国的南海边上,抬头北望,我仿佛看到,当今之中华大地,正有一批知法犯法的知识分子和所谓的精英以及企业家,甚至司法者和立法者以及执法者,在对着几亿穷苦的工人农民大谈“遵纪守法”之事,大谈“诚信之道”!大泼“酸梅汤”;一大群身上有屎的“伪绅士”在向几亿勤劳的劳动者大谈“生理卫生知识”和“洁身自好”之类的常识!……我觉得这已经远远超出“丑陋的中国人”的画面了,已经升级演变成了“无耻的中国知识分子和权贵绘”的景象了!……
  
  经此一职,让我体会到,这再一次证明,所谓的“公平、正义、法治、人权、自由、民主、宪政”等美好的生活,决不是坐等就可以得来的,更不是靠动动笔、写写文章和提案就可以得来的!除非天上掉馅饼!那些默默工作的工人们,等到的不是最基本的权利,而是欺骗和压榨!……谁说人心都是肉长的?看看那些所谓的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的“三高公民”,其实心无四两肉,他们才是真正的反动虚伪之辈。实在是知识越多越反动!相关领导是确实失察,还是故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确实不得而知……
  
  当然,我不是人大代表,也不是政协委员,以上言论只代表我个人。至于其他人有没有“想法”,我想只要是个正常的成年人,不必用头脑思考,只需用“二脑”想一想就会知道的。真正“没有想法”的,只有四种人:既得利者、马屁精、神经病人,以及神经病和马屁精两者兼而有之者!……
  
   
  勤快的双腿,依然没法跑在正确的道路上!我只有回家耕田……
  
    想安慰自己,没有语言;想一笑而过,却提不起心情!
  
  欢迎十天之内作正面回应——应给的加班费到底补还是不补?十天之后,若内部无法求解,部分问题本人将向同行的《广州日报》或《羊城晚报》、《新快报》及相关电视台等请教求解,再不然就请登陆博客http://xieziyu136.blog.163.com,或者多看看各大论坛。真的不希望这种事发展成为2008年的丑闻,从而影响到“南都报”的年度评选名次;更不希望“南都报”十年的光辉形象损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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