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色海洋 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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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7 03:54:56 发表主题: 众生芸芸 桃花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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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美艳胜春风,伊人还比桃花红
前边说到一件喜又不喜的事,拥有部门最高和最低职称的两个人——小秘书和部长;在众同事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别的部门爆料订婚的消息,然后两人不得不公开承认。
好奇怪的进展,写的我自己都莫名其妙,不过事实就是这样莫名其妙。
先是R部门传来的闲话,说咱部长跟个调任到B部门的秘书订了婚,问题是咱部门没有秘书被调到B部门啊!当然有人会不小心听到什么,比如部长打电话定制订婚戒指的时候,刚好有人坐在他的专属秘书那儿聊天,中间隔着一堵很透风的墙。
政府对人事有明文规定,法律认可之夫妻或直系亲属若在同部门任职,绝不可有从属关系;实际上情况是,许多人为了避嫌,在双方确立恋爱关系之后,其中一人都会想办法尽早转往其他单位。可是咱部长呢?脑子一根筋没接好还怎么的,硬是拖到女朋友变成未婚妻了,知情员工告到人事处,他才慌慌张张的给女朋友找新单位。
不管消息是怎么曝光,小秘书青春貌美温柔贤惠,部长英俊潇洒事业有成,郎才女貌的结合,总是好事一桩,大家都该给予相当的祝福。可咱部门呢?除了当事人和小秘书的一个远亲之外,其他百分之二十的人翻白眼,百分之七十九的人冷嘲热讽,还有百分之一的人干脆破口大骂无耻。
大多数人的不满源于公务问题,觉得部长处事公私不分,很不像话。曾经小秘书和另个同级的印度老头有纠纷,两人吵的不可开交;而这等调解协调的工作,该让两人的直接上司去伤脑筋;可咱部长脑子又没搭上线,不但直接介入,还表态要老头提早退休。
众人是西瓜抱大边,有了部长的表态,连脑子都没过就肯定是小秘书占理。但是订婚事件公开之后,众人发现抱的不是西瓜,而是砸脚的石头;一时之间,大家对印度老头不但心存愧疚,并主动表示无限同情。
至于少数破口大骂的人,嘴上挂的理由是两人年龄相差十八岁,或者小秘书刚和同居的男朋友分手;说是女的看上钱,男的反正只要色,各取所需的无耻。不过,把这些话多听几回,难免觉得异样,比如,她们单单是数落小秘书是虚伪色诱,仿佛部长也是受害者;其实,什么年龄、前男友、财色等等,都是表面借口罢了。
这百分之一破口大骂的人,只有两种人。
第一种人,原先和小秘书私交不错,没事就跟她姑姑婆婆,把部长年轻时的风流烂事都抖给小秘书听。没想到人家是这层关系,心怀忧虑恐惧之余,转而发展为愤怒。
另一种人,原先被传言和部长有不寻常关系,沾沾自喜之际,不料部长的未婚妻竟是别人;想想和这花花公子纠缠十多年,早就没有拔萝卜的信念,如今竟然被个黄毛丫头采收!到底是红颜老去情难留,恨天下男人都花心,更恨横刀夺爱之人。
两种人都是女人,女人何苦为难女人?不知道。
再去请教男士,“小秘书很可爱,虽然有些不懂事,但她还年轻嘛。部长就很混蛋,又不是第一年当主管,避嫌都不会!”
记得这位老兄曾经很喜欢小秘书,于是取笑他,“你是不是嫉妒啊?人家抢走你的心上人。”
“是人总会嫉妒!但是好女人配好男人,部长条件是比我好啊!人家有钱,又是第一次结婚,不像我是离过婚的。”
“那你们男生不会觉得这场婚姻是财色交易?”
“说到色,我是个正常男人,喜欢看漂亮姑娘,需要正常的性生活。说到钱,我是个的正常人,不奢望有比尔盖茨的财富,但希望能过上小康生活。所谓的财与色,我认为是婚姻的一部分,算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没错的说法,贫贱夫妻百事哀,自古皆然;民法也规定夫妻若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则一方可以要求离婚;至于什么是夫妻义务,大家心里清楚。
算了,女人就不为难女人了吧。买张卡片偷偷塞给小秘书,祝福她新婚愉快,早生贵子。 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有一种颜色叫紫色
那一定是梦里的风
摇醒落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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