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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字散文]千衣更尽人一生
angel
秀才


注册时间: 2006-09-27
帖子: 143

angel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06-10-19 00:44:51    发表主题: [万字散文]千衣更尽人一生 引用并回复

千衣更尽人一生




引用:
小引:人 要 衣 装



“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一个人不管长相如何,合身的服装搭配也会使他增色不少,换现代时尚的词语表达就是“人要包装”。演员明星是精装作品,老板总裁是大师名作,各色职领都是特制包装,这样无非要达到与众不同、视觉冲击、身份识别等效果。

由此可见,服装就是人的外包装,这个外包装可谓变化万千。面料有贵贱、做工有粗细、品牌有大小、商口有进出等等,都决定这包装的价钱。然而不是价钱越高的包装就越好,什么样的人就应该什么样的包装,最重要的还是合不合身、衬不衬人,所有的尺度都应“适可”而止。胖的别裹紧的,瘦的别套肥的,绣花枕可别用稻草包……

吃穿住行,人类日常生活也。以前我们主张的是吃饱穿暖,现在我们歌唱的是吃好穿崭。除了吃,穿便是人们生活的头等大事。这件大事随着生活条件的升高而地位显著,一些攀比也随之膨胀,一些灵魂逍遥在服装之内……

无论怎么说,和说什么,衣装总是没有错的,人们不要脸皮也不会不要衣。且不看衣在大众身上的变化,请回首想想自己身上曾经脱换过多少装。

昨夜席风躺下,忽又想起自己童年的衣服,而今已不再穿二身衣服更不用说补过丁的,心顿生无限感慨。于是,冒出要写这篇文章的念头,与张爱玲相比,我们生在不同时代,不可相提并论,只是总觉得在她的文字里有我隐约的影子,这也给了我写这文章一股小劲。





引用:

一、 现在衣行

Hill说,你今天好漂亮!漂亮的黑裙子和漂亮的项链!很搭配!

窃喜!这样用心的搭配还是第一次。偶然地买这条黑裙子,又偶然地看到镶绿色水钻的黑戒指,于是找相同色彩的耳钉和相配的项链,全囊括了下来,觉得很适合黑裙,遗憾的是没有同款的手链。过了几天在另一家饰品店,看到了同一个牌子的配套的手链,心动不如行动,马上纳为己有。可以说,这是比较完美的搭配,个人很满意哦!

以目前的状况,我对穿着没有过高要求,但一定要适合。适合不分贵贱,适合是以变应不变。

夏天的时候,我穿了件米色纤维料半透明的长袖,有个女孩问我这衣服是不是很贵,她认为这是比较时尚的款料,应该不便宜。我不知道怎么说好,只是付之一笑,并说了声谢谢。后来我告诉同学,这衣服是两年前反季时买的,才……我伸出一只手,张开五指。

比较贵的衣服都是近几年添置的,可能在人家衣柜里也算不上什么了,但于我,买的时候还是有一点点心疼,所以相对要慎重些。前年的冬天,我跑遍整个暨阳城,都很失望,觉得那么多衣服没一件适合我的。也是很偶然,丽说要为儿子买袜子,一起去逛楼下的街。这一逛却让我遇上了平生最昂贵的大衣。因为店主原在杭城商场做过生意,刚搬到这里一个月,生意清淡,又到了年边,店里的衣服都比较有品味,看上去还是有档次的。我先打听价格,觉得有些贵,心便犹豫起来。店主说,你穿穿看吧,这大衣好些人看上就是号子小了点,你要是能穿,价格好商量的。我想试就试吧,衣服要试了才知道合不合身。穿好衣服,站在镜前一看,果然很有味道,特别是那根温柔的毛领,增添了几分高贵的气质。心里的喜爱也不由上升,暗下决心要它了。经和店主一番协商,我以500减200的价得到了心爱的大衣。由于它的颜色属于咖啡色里比较嫩气的一种,又不失典雅,以致初春去公司面试时,被人怀疑我有什么样的背景,颇有出身不凡的气态。这就是服装给的假象。

有时候有心和无心总爱串位,有心买衣衣不着身,无心寻衣衣合芳心。皮皮尚小,出去逛街也少了,但只要出去总会不经意地走进服装店,哪怕不买看看也很养眼。在较偏静的一条小马路上有一家外贸衣店,里面的衣服都是韩版的,我看了一下,并没有一见钟情式的衣裙。店主说,你看上了试试看哦。呵呵,试试看,好!挑了一条淡藏青的连衣裙,上身一照镜子,大圆领口和上腰间镶米色绸缎,一种精神顿时提了起来,使整个深沉色的画面显得生动,灵气飘然。那次同学还说:你这条裙子挂在寝室,也没啥好看,可那天我远远看见你撑着伞走过来时,感觉好有气质哦,真的很不一样,走近才知是你呢。好衣难得,衬你人的衣更难得。

量身定做,固然能大致上保证衣服对你的合身度,但我想说,现在我们要用身去选择衣服了。个体裁缝师已纷纷抛弃旧碗,而另谋他生。服装在全球早已开始互动,进口还是外贸,实质上没国籍之分,有也是一个商标,是商人赚钱的手段。所以十来年了,我基本不再去做衣,只喜欢买衣。我常对朋友说,买衣是我选择别人,做衣是别人选择我。






引用:
二、衣不我择时

红格子年代

我只知道那时候还没有读书,根据一些还穿开档裤和还能裸体的记忆,那应该是五岁到八岁这样的年龄段吧,我的衣服虽然不多却都是新的。母亲喜欢给我穿红的、格子的,那时布印技术还不发达,所以花布很少见,可能也只有被面上印大花朵。母亲自己也喜欢漂亮,而我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她自然要在我身上打扮了。

每年换季时,家里总会请来裁缝师傅,几天里把全家人的衣服都做了。正是长身体的孩子,父母都要求把衣服做大做长。我的衣服每次新穿时袖子都要盖住手指,不得不卷起袖口和裤脚管。第二年穿的时候才差不多合身,到第三年基本上要显得小了。第四年可能还穿的话,袖口就接一块多余的布,长身子的时候一般都是竖向发展,所以身子部位是大不到哪里的。裤子最容易破,膝盖和屁股处一不小心就长眼睛,这样母亲的针线活又多了起来。母亲在手工业社做过活,但她不会裁缝,家里的旧缝纫机,只用来做最简单的缝补,基本上妈妈还是用手。

我现在才明白,在那样的年代,在农村里,哪怕你有钱,也买不到现成的衣服,只有买布自己做,也没有私人开的布衣店,都是请人家上门来做衣服。为了节约和方便,大家都是季节性地集中做一次衣服,也没有想要多好看,都认为“破一点没关系,只要整洁”。生活的朴素和简洁,原来都是环境所需,就像现在要你穿补过丁的衣服,自己不在意,人家还得怀疑你是不是哪根经不对了呢。有一次,一位阿姨问我一个小伙子穿的名牌上衣是不是反穿了,我说这是时尚设计这么穿的。你看我最近也买了一条补过丁的牛仔裤,怀旧复古,这是当今社会时尚的又一个潮流。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已不能体会那种苍桑岁月的生活了,没有的东西总是充满新鲜感,猎奇的心理无疑给商机增加了极大的空间。

真遗憾没有保存几件小时候的衣服,要是今天穿在皮皮身上,一定非常有味道。我特别想念那些红绸缎的裙子,那是他后来的老婆我叫阿姨的人做的,因为关系还维持着旧情,他们有个服装加工厂,有很多零头布,做几条小裙子是举手之劳,又能在照顾我的情份上说过去,当然有必要啦。我确实也很喜欢,虽然我极不喜欢这个女人,我觉得她很可怕,她的脸白得没有一点血气,但我喜欢裙子,在村子里能穿那样的裙子的孩子并不多,那时我还有一点点幸福感,因为我还不懂人情世故,不懂大人之间的恩恩怨怨,只要不挨骂不挨饿有的穿,就可以无忧无虑了。

母亲有一件小棉袄,大概是结婚时候办的,我好喜欢甚至羡慕得要命,心里面好想好想要这样的棉袄。当然我不能开口向家里要这样那样,因为我要做一个乖孩子,我要比别人更乖,才能证明我是这个家的孩子,这样每次哥哥们向父母要求这个那个时,母亲总夸我最听话,一点要求也没有。为了对得起这一声夸奖,我保持了我的沉默,锁住了内心的需求,直到今天我对这个家依然如此。母亲的小棉袄后来是怎么到我身上的,我记不起来了,我想可能是母亲觉得我的身体正好合得上她的棉袄了,而她自己也已厌倦了它,或者是觉得我更需要吧,可是现在我真的没有想起穿棉袄时的感觉,却只有羡慕时的那份心情。也许有些东西得到不如得不到。





旧衣年代

80年代后半期,我的衣服来源多了一个渠道,那就是来自亲戚家孩子穿过但没破的衣裤。这样有的穿已是万幸,也不讲究什么,感觉人家的衣服旧也比我自己的要好看要时髦。

至今还清楚记得,外婆每次从上海带回来大包小包的旧衣服,分给我家和姨妈家。那时候觉得上海是在天上的,外婆给我们的衣服至少都有六七折新头,仿佛是天上掉下来的盛装。有时还会在小小心里嫉妒外婆给表姐的衣服比我的要好,但这是一闪念的事,很快就会被有“新”衣服穿的喜悦所填充。

因为家里唯我是女孩子,而我性格生来有些硬,又被几个哥哥同化掉一些,更是多了一份男生气。我羡慕开前门的上拉链的裤子,对于腰口开在边侧的系纽扣的女裤早就厌烦了。所以当能继承哥们的旧裤时,是多么心甘情愿,甚至喜出望外。我还穿过小哥的汗衫,白色的,胸前有洗不净的污渍,却还是乐淘淘地让它裹住瘦小的身子。

有一年母亲也去了上海当保姆,大概只呆了三个月,回来又是一大包的上海衣服。这是我预想的事,也是最盼望的事。当你没有的时候,你觉得拥有便能满足,那时的我就是如此。家里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很少做衣服了,东拿一些西送一点,几个年头便穿完了。在这种家境里,只要有人给你点什么,你便心存莫大感激。

十岁出头,身体开始不断变化,二嫂的出现正好满足了那个阶段我对衣服的欲望。二嫂也不过二十来岁,她给我的衣服是当时我认为最新潮的,她老爸是村书记,上面有个疼爱她的姐姐,自己又爱打扮,衣服自然就不会少,她给我的衣服其实自己都还能穿,可是她穿厌了,我是二哥唯一的妹妹,她当人情送给了我。我最喜欢一件粉色的蝙蝠衫,小学生能穿上这种款式是很稀奇的。

由于家境变迁,为了照顾接生孙子,母亲去了新疆,数月后回来,把皮衣和羊毛衫穿到了家里。虽然当我穿上时,她们穿过又穿了,可是我的开心就像是新买来的一样,那个冬天我没有感觉特别冷。

父亲病逝那年,我十八岁。大哥他们从新疆回来,大手大脚的大嫂,也送了我不少衣服,有的是刚买来就不想穿了,而我正好能穿上。尤其是一套白色的夏裙,那时无疑成了我生平最漂亮的裙子。

真正被我继承衣服最多的应该是从小被分离的同胞姐姐的了。我和姐姐相差四岁,发育以后,两个的体型几乎非常接近。姐姐在银行工作,穿着打扮是不能太随便的。在我看来,她的每一件衣服都让我喜欢,质量也不差。随着我们接触的频繁起来,姐姐的衣服也慢慢从她身上退休到我身上再就业。有一次姐姐来学校看我,穿的是一条咖啡底细花头的无袖连衣裙,下摆很大,料子很飘。我们班主任(她也是一个穿衣很有特色的女青年)好几次跟我说,你姐姐穿那条裙子真好看,很适合她的身材和肤色。毕业后,这条裙子已到了我身上,感觉依然那么好,特能体现曲线美。再后来姐姐就很少买衣服了,因为她们单位每年每季度都会发工作服,都是诸暨的名牌产品。一开始是情森,后来全为步森的,所以我也沾光穿上了这些名牌产品。衬衫、套装,姐姐穿什么我也穿什么,差不多都像新的一样。

如此一穿,就把岁月穿出了头。旧衣时代一去不返,然而一些感觉是不会流失的,比如此时回忆的甜美和那时旧衣上身的满足。





灰涩青春


在绍兴的四年学涯里,生活费每月200,若按正常地吃饭,那更拮据了。而我又必须把所有的开销挤到这饭钱里去,比如买学习用品、生活用品、书籍……买衣服,真的是很偶尔。二三十元的衣服,对我来说已是大出血。每次和同学一起去小商品城逛,见到自己喜欢的,就拼命挑毛病,象豆堆里挑石子,因为大家都知道便宜没好货,可我们便宜了还想便宜,砍不下来价格,就挑衣服的不是。你要是买了还好,你要不买走了,人家就破口骂你。记忆最深的一套衣服,是白色上衣外加黑色带帽短马褂,里一层外一层,这是当时学校最流行的穿法,这种另类艺术造型源自我们仰慕的美术老师,他年轻帅气又很冷酷。老师都是学生的模拟偶象,所以他的着装领导了一批思想前卫的学生,我不属于这一类,但我很喜欢美术,喜欢那种独特的气质和冷酷的孤独,所以也跟了一步。

到了社会以后,首先从经济上开始正式独立起来。穿身上的、填肚子的自然也要自己全责负担。除了姐姐那还能刮一些,余下就是自己去猎取。母亲总说我穿得太素淡太灰暗,还不如她的花俏。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抱回来的衣物基本上是没有什么色彩的,以黑色居多,总觉得只有黑色才能返回本我,其实后来才明白那是身材与肤色所致,而黑色和暗调正好能掩藏些什么。另外我又发现,那个时期,仍然是灰暗的青涩的,心情总是处在雨蒙蒙雾茫茫霜白白的状态,自信仍小于自卑。

翻不出来那时穿过什么样的裙子和好看的衣服,不过我是不会忘记那条绛色背带牛仔裙的,它是一个叫小毛的女孩子送给我的。99年去上海过春节,回来那天在四川北路,我们吃了一碗面,她买了两条裙子,一条是她自己的,一条就是给我的。虽然我们分别已多年,可心里一直保存着这绛色的友情,这曾经让我美丽过。

告别青春的苦涩,告别灰暗的天空,那是因为爱情到来了,婚姻要来了,皮皮将来了。





引用:
三、 升级衣观念



上海因素

一个人的穿着打扮,环境有着重要影响因素。农村和城市毕竟在观念上有着很大的差异,也就是21世纪开始才缩短距离。我从东白山脚下的山村里走出来,身上的泥土气息很多年都未脱尽。在老板同事眼里,我怎么看都是个又土又嫩的农村丫头,暨阳城始终在我心外,而我总也难以被其真正接纳。找不到自己去留的方向,如同找不到自己合适的衣服,人郁郁寡欢,心忐忑不安。

200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来到了上海,开始了简单的生活,拿着微薄的薪水。可能是生活有了规律,情绪相对稳定,体型异外地匀称起来,肤色也转白了。每次回家都间隔好几个月,家人一眼就能看出我的变化,说变得象上海人了。我不得不承认熏陶的作用力是如此不可抗拒,它在无形之中使你变得有形,上海的文化底蕴和文明气息已成为一种空气,每个生活在此处的人,必须要呼吸这样的空气,不被影响除非你不呼吸。

渐渐地,人家说,你人瘦穿什么都可以。起先我也是这么认为,觉得胖的时候衣服很难穿,现在至少很多衣服都穿得上了。可是当你去选衣服时,横看竖看都觉得没有什么特别感觉,新衣服没有新喜悦,这时才明白,身材好了,还得找到与你相匹配的款式。过去见一件爱一件买一件的行为,现在看来是多么无知而且非常浪费,那些不成熟的行为所购得的衣服多半都不长久,不是说过时,而是不耐穿,没有质地,做工粗糙,最多图个便宜、一饱购买欲望而已,天天买天天喊没得穿。

上海最有名的莫不是步行街南京路,霍山路到外滩一部车挺方便,所以有空我们就到这里来。女孩子嘛,在街上逛最吸引她眼球的无非是可穿可戴的。一走两走,我的脚就会不由自主地跨进服装店。可能还没有放开,咱总归不是大城市里土生土长的,到大店里去难免有些拘泥。我很感谢BF,他的支持使我有了突飞猛进地改变,每次看上的衣服,全在他的强烈支持下带回家的。

南京路上很多门面店的衣服都比较平民化,老式的气态仍有保留。老介福,一般的老上海人都有知,我也在那里买过衣服,当然不是原价的。如果你是偶尔来上海买件衣服,你会觉得很贵。贵,这是肯定的,每个地方都有这个贵。但如果你像我一样天天走过南京路,一有时间就去置地广场、新世界、一百等大商场漫步,那么你会惊喜发现,其实想买到自己喜欢的质量好的做工精细的且价格实惠的,也不是很难。我在老介福买的一条黑色吊带裙和一件灰色衬衣,才花了100,可是你要知道那里的衣服正常买都得倍几倍。尽管这是库存,但它们是名牌正品,做工面料都无可挑剔,五六年了,衬衣还是那个样子,裙子是被水磨破的(穿得太频繁了)。

换季打折,最频繁最不可避免就是服装这一块市场,如果你能非常了解自己穿什么,那么你也可以在反季的阶段收购自己喜欢且物廉价美的服饰。我相信人还是平凡的多,真正好的服饰它是不会过时的,关键它将在谁的身上出现。所以,我并不觉得非要什么牌子有多少贵就是好的了,当然我不能代表很多人说话,但我相信自己,我开始买好的衣服了,但这些在我看来好的衣服其实并不贵。最贵的那套衣服是为婚礼而添置的,觉得租一下婚纱也不便宜,买婚纱又只能穿一天,介于当时的条件,还是买两套好一点衣服颜色喜气一点,那样也适合农村的传统婚礼习俗。于是梅带我去太平洋百货,选中了一套红色的衣裙,上衣古典式束腰,长裙绸缎料外加纱层类似婚纱,简直是二合一,平时又能穿出去,可价格也不菲。梅是老主了,她说还能打点折,结果打了九折,我紧张地抽出五张伟人头,不过很快就像得到战利品一样欢天喜地走出了商场。

不要责难自己,因为一生也许就这么一次,当时我就这样安慰自己。



美是一种鼓励



常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不可否认它存在的真理性。在人群中,我算是姿色平平的了,更不必提回头率。自从皮皮的降临到她渐渐懂事,我的形象才真正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我几乎不化妆,所以这个变化应由着装而起,当然还有特别不可忽略的因素:内涵的酝酿积淀。

我曾写过一篇文章《孩子,是你给了妈妈美丽》,皮皮十六七个月时才能说几个字的句子,那时说得最多的是“妈妈,你好漂亮哦!”。每次买衣服,我都带着她,试穿时,她说好看,我就买,她说不漂亮,即使有点喜欢我也不要了。不要低估孩子的欣赏能力,皮皮的眼光真的有点“毒”。每当需要外出,我稍加修饰一下,衣服穿得好一点,马上能得到她的赞美:哇!妈妈真漂亮!在孩子的赞美声中,我得到了鼓励,我告诉自己以后一定不要随便购置服饰,看看以前的灰不溜秋的衣服,如今都成了弃之可惜的垃圾。

每个年轻的妈妈都希望自己保持良好的身材,我很幸运,不变形的体态,使我对服装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欲望。有一句话:财大气粗,我想拥有好身材的女人能拥有适合各种服饰的信心相对要多些。在姑娘时代不曾穿过的颜色,如今都跑到身上来了,梅红、翠绿、鲜黄、大红、天蓝、紫罗兰等明亮艳丽的色彩,不穿不知道,一穿才发现原来的自己是多么单调乏味,其实穿衣服的不只身体更由一种自信,这种自信又将鼓励你的美丽逢时展现。

我没有进过大公司,但接触过直销行业,形象这一课就是那时得到培训的。如果说一个家庭妇女给人娴淑美丽如花似玉的感觉,那么一个职业女性给人的是铿锵自信玉树临风的气质,我希望自己能很好掌握这两种形象的树立,这个世界变是不变永恒的主题,求变是适应能力的必要手法。也是因这样的思想转变,我除了买一些很女人的小衣物,还增加了几套套装,不那么冷调又有严肃的味道,很职业又不古板。

有时候,买衣是垂钓心情,是发现美丽。而美是一种鼓励,对自信的鼓励,更是对人生一往无前的鼓励。





穿衣品味


曾听过一些女士如是说:老公嘛,别把他打扮漂亮了,这样才不会被人看想。现在想想,她们真是失策啊。首先,男人邋遢第一个要忍受的是你自己;其次,假如别的女人抢先给了你老公关爱,让他认识到提高形象的重要性,那么你在老公心目中的水标不升即降;男人不修边幅至少一半是女人的失颜……不管怎么样,女人你自己漂亮了,千万别忽略了另一半的潇洒,男人挺呱呱站在你身旁,毕竟也是你的骄傲啊。我倒想起小时候的农村,妈妈辈的把男人伺候得服服贴贴,这倒不是她们钱多去如何给自己的男人花销,而是她们全心全意去照顾男人,她们把男人的衣服搓了又搓,折得有棱有角,所有的衣服到最后都能洗得发白,哪怕补个丁都是细工活,如绣花,这样的女人心遗失了确实可惜。

话又说回来,现在的男人早不是二三十年前的男人了,现在的男人不用女人安排他也能安顿好自己了。就拿我姐夫来说吧,他的衣服都是自己买的,没有几百不穿,他们行里发的工作服原封不动放柜子里。他觉得穿着青一色的服装,根本没有了个性空间,你本身的光亮无法更好地体现,每个人在一样的外套里钻着,久而久之连表情都变得相似了。如我姐夫类型的男人应该比比皆是,他们就是能够安顿自己的那一种男人。

每次去街上最大的感触是:满大街都是女装,琳琅满目,无奇不有。而男装占的比例是可怜的,要么你去大商场,那里至少会有一个层面留给我们亲爱的男士们。都说女人的钱好赚,看看女人的衣服就知道了,其实男人的钱何尝不好赚,因为男人的衣服都不便宜,便宜的都不是好货,除了断码的。

男装与女装最大的区别就是款式非常有限,那些另类的时尚的是属于男生的,一个真正成家立业的男人,他的服饰必趋向于正装、简洁大方,什么样的内心世界就会用什么样的外装来包裹,常规是这样。男人不一定要论体型,无论你是高矮胖瘦黑白美丑,都不用在意,你只要去找最适合你的那一个型号、最适合你的那一色彩系列,绝不会让你大失所望。

几年前,我所在的办公室有一位经理,人长相一般,个子蛮高,稍稍有点胖。我特欣赏他穿的几件休闲西装,颜色也好面料也好,在他身上一套,整个人就会亮起来,平时不显眼的他,这时却变得光彩夺目,能减几个岁数。

有一个建筑老板,和我站在一起,大概能露出眼睛鼻子,但不管他穿什么都象一个温文尔雅的老板,你看不出他其实没啥文化,人又不见得咋样,但我相信他的眼光已捕捉到属于自己的着装理念,他的形象已被正确定型,所以他买衣服肯定都是有的放矢。

皮肤黑,衣服不好穿。这是很多人的误区。去年夏天,我就看到一位肤如夜色的男同胞穿着柠檬色的短袖衬衫,配一条白裤子,淡灰色皮鞋,真是漂亮至极,令人眩目。

也许有人会觉得我太小资,其实当你知道生活需要品味时,你也就理解了我。衣服和水、空气、粮食等一样,每个人必不可少。以前我们吃不上白米饭才不讲究它是早稻还是杂交或者晚米,如今一顿饭一张口吃下去的米饭数也数得清了,你还不买好一点的米,吃起来香,连你的心情也愉快啊。穿衣也如此,尤其是男人,普通的生活,一年到头也不过是那么几套换洗的,何苦还要委屈自己呢?

LG的心我很理解,但他不能理解我的用心,我希望他身上不能是高档名牌,总该要象个样。如果便宜能买到好东西,那是求之不得;如果稍贵一点能买个称心,那又何乐不为呢?!钱,挣来花去,花去再挣来。可是一个人他在生活中的感觉是很难用真正的钱去买的,只有在平时的点滴中蓄少成多。吃穿住行、油盐酱醋,能少一天吗?很多时候我们为这八个字劳苦奔波,愁眉不展,时间就这样大把大把蹉跎掉。要是你只当是一种品尝、一种享受,苦日子却飞走了。凭着这样的心理,LG身上穿的绝大部分都是我自作主张、一意独裁成就的,他不舍得,我舍得,因为这些衣服带给我们的都是好心情。

当然我也贪小便宜,喜欢特价商品。LG的桶腰,正好迎合了一些断码裤,所以一遇上这种机会,我们都会多买几条。每每回诸暨,我都会给他买点衣服。有一次正好路过人民中路的步森专卖店,因为岁末搞活动,我就进去看看,挑到两条3尺的断码西裤,原价都要2百来块一条,现在加起来才一张伟人头,太合算了。不知怎的,其中一条后来找不着了,他却一直念念不忘,因为他的老总夸奖过这条裤子,让他得意了一番,还老催着我找。我找不到。夏天回诸暨,连夜去步森老地方买了一套,还是断码的,可惜裤子只有一条了。可喜的是,我那老姐又送他一套步森,桔黄色短袖衬衫和淡青休闲裤,他当时还觉得怪不好意思,让姐姐破大费。姐姐开心一笑,说这也是断码价。出远门当天,他说不穿姐姐那一套了,怕东北那边太乱,错把他当BOSS。哈哈,他这是在夸谁呢?

喜欢断码,因为它是品牌产品,正品的质量,高档的工料,却是非常优惠的价格,你若正好穿得上,那真是太福气了。为什么那些有品味的人,他的选择是品牌的选择,我想多数是因为品牌给人可靠的感觉,品牌保证了你的品味,而并非全是钱多要用大手笔地花费来显示身份的显耀。

总之,男人穿好一点是没错的,有了好的内在,形象也不能马虎。女人大可放心,漂亮的风筝又能飞多高多远呢?可是他的品味,却有你成功的一半哦。




引用:


四、再回首:衣件件,人代代



看着皮皮一身又一身漂亮的打扮,不禁想起二十多年前穿棉裤棉袄的小囡仔头,黑溜溜的手背和脸蛋上刮满青糙;祖辈们穿着盘扣大径衣或长袍一副神情木讷的样子坐在大厅长凳上;父母们穿着牢固的卡其布、的确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煎一熬就把我们送到了奇丽的服装盛世。仅是三十年,却恍若几世,遥遥而不堪回首。

现在的我,总舍不得把一些衣服扔到垃圾堆里,是觉得可惜,送人又怕伤了别人的自尊,其实自己永远都不可能再穿了,还象蜗牛的壳一样背来背去,碰上有人喜欢,我就会开心地挑好的送给他们。母亲有时候还要我挑她的衣服,当我说给嫂子她们吧,她似乎有些黯然神伤。这几年,姐姐有时也会让我把不想穿的拿给她,而我再也穿不上她的衣服了,我们不仅身材不同,服装的风格也有了分歧。

也许这才是我的春天,柳暗花明,一切都是那么美丽,一切都让人恋恋不舍,一切都在感觉之上,一切变得重要又不那么在乎……

尽管黑依然是我衣不变的主题,但它已完全更新了所要表达的意义,它的庄重使轻浮的生命变得沉稳。人都会老,我必将老,我的衣服却不会老,它们将生活在我爱的阳光里,享受快乐的每一天。

怀旧,因对过去还一往情深。以前,总是怕自己走不出旧心情,走不到现实中来;而今,觉得生活过得很快,回忆的功夫越来越少,甚至都忘了自己从哪里来。只有文字,能陪我一起回首往事,回首,回首,再回首。人生多回首,曾经苦难今如蜜,爱恨情仇终化成时间长河里源源不断的水流。有一天,我终于化蝶,我也不要让我的衣服灰飞烟灭,如尘随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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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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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Victoria, Canada
和平岛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06-10-19 07:03:06    发表主题: 引用并回复

潇洒飘逸的文采

我要是评委,就把头奖颁布给肖金妹妹了
Very Happy
_________________
写诗是为了写更好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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