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邹元标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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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元标(1551-1624),字尔瞻,别号南皋,江西吉水人。举万历五年(1577)进士,观政刑部。张居正夺情,元标抗疏谏,被廷杖八十,谪戍都匀卫。谪居六年,居正殁,召拜吏科给事中,劾罢礼部尚书徐学谟、南京户部尚书张士佩。慈宁宫灾,元标上时政六事,谪南京刑部照磨,就迁兵部主事,召改吏部,进员外郎,以病免。起补验封,调南京,居三年,移疾归。久之,起本部郎中,不赴。旋遭母忧,里居讲学三十年,名高天下。光宗立,召拜大理卿。未至,进刑部右侍郎。天启元年(1621)四月还朝,首进和衷之说,荐涂宗浚、李邦华等十八人。又荐叶茂才、赵南星、高攀龙、刘宗周、丁元荐等人。同年十二月改吏部左侍郎,未到官,拜左都御史。元标自还朝以来,不为危言激论,与物无猜,与冯从吾建首善书院于京师,集同志讲学其中,名望日重,然诸不附东林者咸忌之。给事中朱童蒙首劾元标:“以讲学为门户”。元标疏辩曰“天下治乱,系于人心,人心邪正,系于学术”,且力求去官。天启二年十月十二日允准,诏加太子太保,乘传归,四年卒于家,年七十四,谥忠介。有《愿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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