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涇林續紀》事件

國度: 中國  

朝政: 明代

國君紀年: 明神宗朱翊鈞萬歷四十四年

事件類型: 熱門

開端時間: 1616年三月1日

終結時間: 1616年  

地點: 中國

事件經過:

  《涇林續紀》一書,係周玄偉所著。周玄偉,南直隸昆山縣人,進士出身,歷官御史、廣東電白縣令,後罷官歸傢。其傢為纍代書香,為當地有名的富戶。周玄偉居鄉之日,與其子周公纘皆橫行不法,恣肆姦邪,萬冤山積,鄉民恨之入骨。周傢又因爭科舉,爭地方霸權,與當地非身份地主張惟惠結怨極深。周玄偉平日好譏議,其所著《涇林續紀》一書,“牽涉時事,幹宮禁”。張惟惠為搞垮周傢,遂利用神宗專寵鄭貴妃和萬歷末年宮廷內部鬥爭激烈之機,將《涇林續紀》所記朝廷內部事,通過昆山知縣陳祖苞和應天巡撫王應麟奏報於朝廷。明神宗得疏,以其“涉於宮闈”,命立即焚板。萬歷四十四年(1616)三月初一日,以“誹謗朝廷,污衊宮禁”罪,將周玄偉逮捕下獄。張惟惠乘勢鼓動民衆,焚劫周傢。及周玄偉死於獄中,當地民衆數萬人又將張傢焚毀一空。周、張兩傢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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