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遣使救济山东饥民

国度: 中国  

朝代: 明代

国君纪年: 明神宗朱翊钧万历四十四年

事件类型: 热门

开端时间: 1616年1月21日

终结时间: 1616年  

地点: 中国

事件经过:

  万历四十四年(1616)初,山东大饥。青州举人张其猷上《东人大饥指掌图》,各系以诗,有“母食死儿,夫割死妻”之语,见者鼻。饥民流离入江淮一带,遂成人市。神宗以山东饥民数多,劫掠可虞,命借太仆寺马价银、临清仓米设法救济。于是户部议:发太仆寺银十六万两以及分振米六万石、平粜米六万石。神宗从户部之请,并于同年正月二十一日遣监察御史过庭训赈饥山东,速行入省,以慰东人仰望之心。不久,过庭训及山东巡抚钱士完上救荒事宜十二条:一定赈规;二广赈地;三劝倡义助赈;四留漕米十五万石平粜;五开事例量减银两,自春至夏止;六酌赎罪;七搜帑藏;八清驿递;九宽禁约钱法盐法,权宜便民;十通水利;十一普赈米;十二酌蠲停。疏呈进,神宗允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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