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高欢人洛杀辛雄诸大臣
| 事件经过:
永熙三年(五三四)八月初四日,丞相高欢召集百官责之:“为臣奉主,匡救危乱,若居处不谏争,外出不陪从,平时邀宠争荣,急时各自逃窜,臣节何在!”众无以对,兼尚书左仆射辛雄道:“主上与亲近图谋,雄等不曾预闻。及乘舆西行,若即追随,恐有附佞党之嫌;留待大王,又以不从见责,雄等进退无所逃罪。”欢道:“卿等位居大臣,当以身报国,群佞用事,可曾有一言谏争乎?使国家之事一旦至此,罪欲何归!”乃捕雄及开府仪同三司叱列延庆、兼吏部尚书崔孝芬、都官尚书刘揿、兼度支尚书天水杨机、散骑常待元士弼等,尽杀之。而以清河王元亶为大司马,居尚书省,承制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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