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nts: 宋璟用人不私亲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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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七年(七一九)十一月,玄宗因岐山令(六品)王仁琛是藩邸故吏,所以墨敕(皇帝亲自手书)令宰相与五品官。宋璟奏曰:“仁琛由于旧恩,已经越级提拔;现在如果再升,就显得过分突出。何况他又是后族(仁琛是王仁皎族弟,仁皎是皇后父),要顾及舆论。请将仁琛履历交付吏部,如果不违常格,才能予以照顾。”玄宗只好同意。一次,宁王宪奏请给予候选人薛嗣先一个小官,玄宗批交中书门下办理。宋璟奏称“嗣先已经两选斋郎(斋郎是吏不是官。须经六选才取得授(最低)官资格),虽无明显授官资格,但因系懿亲(宁王亲戚),可以稍微从宽。请转交吏部处理,中书门下不能出面。”另有候选人宋元超向吏部声称自己是宰相宋璟的叔父,希望优先照顾。璟闻之,立即通知吏部:“元超确是璟的同高祖叔父,常住洛阳,不能参见。璟既不应因官高而隐瞒叔侄关系,又不愿因私而害公。如果他不曾说出这层关系,自可按候选常规处理;但既然打出璟的旗号,那就必须矫枉,不怕过正。请注销他的候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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