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河北人中恢復“現錢法”
| 事件經過:
河北緣邊地區入中糧草原來實行四稅法(即茶、????、香藥和象牙、雜物四類),但比四稅法更早實行的三稅法也並未廢除。因而河北地區入中糧並行三稅、四稅法兩種制度。但因三稅、四稅法弊病極大,皇祜三年(1051)二月,宋朝政府采用????鐵判官董沔的建議,在河北地區實施便糶糧草制度。而在河北邊境地區依然執行三稅法,在內地州、郡實施四稅法。監榷貨務薛嚮堅决反對董沔的意見,他認為,政府在內地執行四稅法,必須從開封府支出比往年多一倍的現錢,而茶、????、香藥等物品往往是生産多而用途有限,因而不僅會貶值,而且還賣不出去。這對政府、對商人都是極為不利的.宋仁宗將薛嚮的意見轉達給執政大臣討論,但執政大臣不支持薜嚮的改革方案。幾年以後,開封府(今河南開封)榷貨務積纍交引錢達七百萬貫,但政府無錢支付這一大筆現金,而堆積在榷貨務的茶、????、香藥等貨物卻腐壞變質,賣不出去,因而邊境地區的軍糧購買亦陷入睏境。宋仁宗不得不命令三司使王堯臣改弦更張,薜嚮擔任王堯臣的助手,罷黜了董沔,恢復河北地區入中糧草的見錢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