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陳利用伏罪
| 事件經過:
陳利用原京城賣藥藝人,以幻術得幸,纍遷至陳州團練使,遂驕恣不法,居處服禦,僭擬乘輿。端拱元年(988),趙普獲知他殺人及其它不法事,力請皇帝將之正法,皇帝令近臣審理,陳利用具伏,太宗令發配商州。不久太宗又將其召還。趙普怕陳利用東山再起,乃上書請誅。太宗道;朕為萬乘之主,難道不能庇護一人麽?趙普叩首道:陳利用罪大刑輕,陛下若不誅姦臣,則亂天下法;法可惜,一竪子何足惜。太宗不得已命誅於商州。不久,太宗又遣朝使,令緩刑。朝使至新安,馬陷沼澤,耽誤行程,使者馳至商州時。商州刺史已奉詔行刑,汴陝吏民,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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