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SNA 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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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华人文学社
 
北美文学社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作为北美文学社会员,你有权:

  1. 北美枫网站发表诗歌或者其它的文学作品;
  2. 拥有在北美枫网刊发表你的诗歌及其它文学作品的优先权;
  3. 与其他非会员相比,你拥有在《北美风》文学期刊发表诗歌及其它文学作品的优先权;
  4. 有机会在我们其它出版物上发表你的诗歌及其它文学作品;
  5. 有权接收有关的出版物;
  6. 获得协助将您的诗歌和其它文学作品翻译成另一种主要外语;
  7. 参与文学社对会员开放的活动;
  8. 有权参与文学社每两年举行的会员大会,投票,或者邮寄投票;
  9. 提议或者支持理事成员候选人的提名;
  10. 提议或者支持顾问候选人的提名;
  11. 提议或者支持海外候选人的提名;
  12. 如正式申请,可获得文学社的正式的会员证;
  13. 获得由理事会不定时决定的其它权利。

作为北美文学社会员,你有义务:

  1. 尊重其他会员,无论何种肤色、国籍、性别、信仰以及政见。
  2. 宣扬文学社及其刊物的价值。
  3. 积极参与文学社活动和刊物的发行工作。
  4. 定时交纳年费,依理事会的特别指令而全部或部分免除的除外。年费:理事50元,会员20。中国国内的理事人民币100,会员人民币50。 将来年费标准可能会被调整。
  5. 如在3月31日前缺交年费,经由正常地址或电子信箱通知后,该会员名字将报告下届理事会。如果下届懂事会时候依然未交或无法提供有令人信服的理由, 则理事会断定该会员该已放弃会员资格。尽管如此,如果该会员在停止会员资格一年内交付所拖欠会费或理事会决定的部分会费, 理事会将考虑依重新申请重新的方式重新接受其会员资格。如果一年内未能重新接受,则理事长将命令将该会员名字从登记处除名。 会员或理事的缺交年费,经双方细致咨询后,将被解除会员或理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