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贤无方
    解释: 推舉賢人不以常法。《孟子·離婁下》:“ 湯 執中,立賢無方。” 焦循 正義:“方,常也……惟賢則立,而無常法,乃申上執中之有權。”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內臣職掌紀略》:“此必得虛明爲國、淡名利忘報復之人,柄政當朝,立賢無方,庶可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