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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嗣西漢而興,范晔繼《東觀》之作,成當世之茂典,列三史以行。由聖朝刊天下,雖紀傳之類,與遷、固以皆同;書志之間,在簡編而或缺。臣竊見劉昭《註補漢志》三十,蓋范晔作之於前,劉昭述之於,始因亡逸,終遂補全,綴其遺文,申之奧義。至於《輿服》之品,具載規程;《職官》之宜,各存制度。倘加鉛槧,仍俾雕鎪,庶成一之書,以備前史之缺。伏況《晉》、《宋書》等,例各有《志》;獨茲《漢》,有所未全。其《漢志》三十,欲望聖慈許令校勘雕印。(《乾興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書門下牒國子監》)
仁宗命馬龜符、孫奭等人校勘,於“乾興元年十一月戊寅校定《漢志》三十頒行”(《淳化校三史嘉祐校七史》)。同時把劉昭所註《續漢書》志補入范晔《漢書》,於“天聖二年送本監鏤” (《崇儒》四之六)。司馬彪的八志遂成為范晔《漢書》的重要組成部分。
《續漢書志》有其自己鮮明的特點。
其一,放續前志,以備一,頗有“輟集”之功。如把司馬彪的八志同漢志相比較,其禮儀、律、天文、祭祀、五行、郡國六志沿《漢書》舊章,是志名稍異,“郊祀”改曰“祭祀”,“地理”改為“郡國”,而“百官”蓋緣《漢書·百官公卿》。輿服一志漢志缺記,而彪志則缺乏溝洫、食貨、刑法、藝文四志。司馬彪不僅繼承漢志,所撰東漢一朝史實也多有所本,對此他本人也不諱言。如《五行志》,他參閱應劭、董巴、譙周關於建武以來災異的撰述,“而論之,以續前志。”《律志》則參閱蔡邕、劉洪補續的律志,“今考論其業,義指博通,數略舉,是以集錄為上下篇,放續前志,以備一。”(《律志論》)蔡邕是東漢著名史學家,曾與張華、劉洪等共續漢志,著《漢記十意》,“意”就是“志”。這十意,有的是他備刪定或接續的,大概就是律、禮、樂、郊祀、天文諸意,有的是“前者所無臣欲著者”,大概指車服、朝會諸意。可見,《漢志》原有的志目,如食貨、藝文諸志,蔡邕十意亦缺。由此可知司馬彪的八志大皆有所本,蔡邕等沒有積好現成材料,司馬彪也就不曾另撰。所以,司馬彪放續前志,以備一,頗有“輟集”之功,較之《史記》八書和《漢書》十志,因襲有而創造不足,這是他趕不上馬、班之處。
其二,撰述思想明確,處處現史學“教世”之旨。司馬彪說:“先王立史官以書時事,載善惡以為沮勸,撮教世之要也。”(《晉書》本傳)“教世”是司馬彪史學思想的核心。《續漢書志》把對歷史的考察和現實的需要結起來,充分關註史學勸善懲惡和教世的社會功能,這是對孔子史學經世思想的展。其教世思想具外表電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面:一是通變化,以觀古今損益之義。彪志處處貫徹通古今之變的精神,考察各種制度的沿革變遷,其意義乃在於使“王教之要,國典之源,粲然略備”,以之作為現實政治的重要依和主要參照。二是重禮儀,以維護現行社會秩序。司馬彪強調君威、臣儀,要求維護“尊尊貴貴”、“上下有序”的等級秩序。他認為,君無君威,臣亡臣儀,必然釀成“上替下陵”的大亂,使群生受其殃。論者認為,這見解適應正在形成的門閥制度的需要,遵循禮法是他們的精神支柱。我認為,司馬彪撰書正值西晉八王之亂,政亂朝危,生民塗炭,司馬彪要求順禮,實際上是對現實政治的批判。三是務節約,以呼喚質誠世風。司馬彪評論古今制度沿革時,總是直率地外表電表己見。比如,他批評漢武帝設官職,造成“民用匱乏”;推崇光武帝“務從節約,官省職,費減億計”,使得四海從風,中國安樂。批評秦皇、漢武大搞封禪,違背“天道質誠,約而不費”的精神,認為帝王顯名世,不在於“封”,“實在其德加於民”。這褒貶之間,乃寄托其沮勸之意,教世之旨,它既是對西晉統治集奢侈生活的批判,也是對一種優良世風的呼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