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文集 蘇軾集   》 捲八十七      蘇軾 Su Shi

  ◎碑二首
  【富鄭公神道碑】
  宋興百三十年,四方無虞,人物歲滋。蓋自秦、漢以來,未有若此之盛者。
  雖所以致之非一道,而其要在於兵不用,用不久,嘗使智者謀之而仁者守之,雖
  至於無窮可也。契丹自晉天福以來,踐有幽、薊,北鄙之警,略無寧歲,凡六十
  有九年。至景德元年,舉國來寇,攻定武,圍高陽,不剋,遂陷德清以犯天雄。
  真宗皇帝用宰相寇準計,决策親徵。既次澶淵,諸道兵大會行在,虜既震動,兵
  始接,射殺其驍將順國王撻覽。虜懼,遂請和。時諸將皆請以兵會界河上,邀其
  歸,徐以精甲躡其後,殲之。虜懼,求哀於上。上曰:“契丹、幽、薊,皆吾民
  也,何多以殺為!”遂詔諸將按兵勿伐,縱契丹歸國。虜自是通好守約,不復盜
  邊者三十有九年。
  及趙元昊叛,西方轉戰連年,兵久不决。契丹之臣有貪而喜功者,以我為怯,
  且厭兵,遂教其主設詞以動我,欲得晉高祖所與關南十縣。慶歷二年,聚重兵境
  上,遣其臣蕭英、劉六符來聘。兵既壓境,而使來非時,中外忿之。仁宗皇帝曰:
  “契丹,吾兄弟之國,未可棄也,其有以大鎮撫之。”命宰相擇報聘者。時虜情
  不可測,群臣皆莫敢行。
  宰相舉右正言、知製誥富公,公即入對便殿,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
  敢愛其死。”上為動色,乃以公為接伴。英等入境,上遣中使勞之,英托足疾不
  拜。公曰:“吾嘗使北,病臥車中,聞命輒起拜。今中使至而公不起,此何禮也?”
  英瞿然起拜。公開懷與語,不以夷狄待之。英等見公傾盡,亦不復隱其情,遂去
  左右,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公,且曰:“可從,從之;不可從,更以一事塞之。”
  公具以聞。
  上命御史中丞賈昌朝館伴,不許割地,而許增歲幣,且命公報聘。既至,六
  符館之,反往十數,皆論割地必不可狀。及見虜主,問故。虜主曰:“南朝違約,
  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此何意也?群臣請舉兵而南,寡人以謂不若
  遣使求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也。”公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
  之役,若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
  無所獲。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故北朝諸臣爭勸用兵者,此皆其
  身謀,非國計也。”虜主驚曰:“何謂也?”公曰:“晉高祖欺天叛君,而求助
  於北,末帝昏亂,神人棄之。是時中國狹小,上下離叛,故契丹全師獨剋。雖虜
  獲金幣,充牣諸臣之傢,而壯士健馬,物故太半,此誰任其禍者?今中國提封
  萬裏,所在精兵以百萬計,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勝乎?”
  曰:“不能。”公曰:“勝負未可知。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
  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絶,歲幣盡歸人主,臣下所得,止奉使者歲一二人耳,群臣
  何利焉!”虜主大悟,首肯者久之。公又曰:“塞雁門者,以備元昊也。塘水始
  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卑水聚,勢不得不增。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舊藉,特
  補其缺耳,非違約也。晉高祖以盧竜一道賂契丹,周世宗復伐取關南,皆異代事。
  宋興已九十年,若各欲求異代故地,豈北朝之利也哉。本朝皇帝之命使臣,則有
  詞矣。曰:‘朕為祖宗守國,必不敢以其地與人。北朝所欲,不過利其租賦耳。
  朕不欲以地故,多殺兩朝赤子,故屈己增幣以代賦入。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
  敗盟,假此為詞耳。朕亦安得獨避用兵乎?澶淵之盟,天地鬼神實臨之。今北朝
  首發兵端,過不在朕。天地鬼神,豈可欺也哉!’”虜大感悟,遂欲求婚。公曰:
  “婚姻易以生隙,人命修短不可知,不若歲幣之堅久也。本朝長公主出降,賫送
  不過十萬緡,豈若歲幣無窮之獲哉?”虜主曰:“卿且歸矣,再來,當擇一授之,
  卿其遂以誓書來。”
  公歸復命,再聘,受書及口傳之詞於政府。既行次樂壽,謂其副曰:“吾為
  使者而不見國書,萬一書詞與口傳者異,則吾事敗矣。”發書視之,果不同。乃
  馳還都,以晡入見,宿學士院一夕,易書而行。
  既至,虜不復求婚,專欲增幣,曰:“南朝遺我書當曰獻,否則曰納。”公
  爭不可。虜主曰:“南朝既懼我矣,何惜此二字?若我擁兵而南,得無悔乎?”
  公曰:“本朝皇帝兼愛南北之民,不忍蹈鋒鏑,故屈己增幣,何名為懼哉?若不
  得已而至於用兵,則南北敵國,當以麯直為勝負,非使臣之所憂也。”虜主曰:
  “卿勿固執,自古亦有之。”公曰:“自古惟唐高祖藉兵於突厥,故臣事之。當
  時所遺,或稱獻、納,則不可知。其後頡利為太宗所擒,豈復有此理哉!”公聲
  色俱厲,虜知不可奪,曰:“吾當自遣人議之。”
  於是留所許增幣誓書,復使耶律仁先及六符以其國誓書來,且求為獻、納。
  公奏曰:“臣既以死拒之,虜氣折矣,可勿復許,虜無能為也。”上從之,增幣
  二十萬,而契丹平。北方無事,蓋又四十八年矣。契丹君臣至今誦其語,守其約
  不忍敗者,以其心曉然,知通好用兵利害之所在也。故臣嘗竊論之,百餘年間,
  兵不大用者,真宗、仁宗之德,而寇準與公之功也。
  公諱弼,字彥國,河南人。曾大父內黃令諱處謙,大父商州馬步使諱令荀,
  考尚書都官員外郎諱言,皆以公貴,贈太師中書令、尚書令,封鄧、韓、秦三國
  公。曾祖母劉氏,祖母趙氏,母韓氏,封魯、韓、秦三國太夫人。
  公幼篤學,有大度,范仲淹見而識之,曰:“此王佐纔也。”懷其文以示王
  曾、晏殊,殊即以女妻之。仁宗復製科,仲淹謂公曰:“子當以是進。”天聖八
  年,公以茂材異等中第,授將作監丞,知河南府長水縣。用李迪闢,簽書河陽節
  度判官事。
  丁秦國公憂,服除。會郭後廢,范仲淹等爭之,貶知睦州。公上言:“朝廷
  一舉而獲二過,縱不能復後,宜還仲淹,以來忠言。”通判絳州。景祐四年,召
  試館職,遷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從王曾闢,通判鄆州。
  寶元初,趙元昊反。公上疏陳八事,且言:“元昊遣使求割地邀金帛,使者
  部從儀物如契丹,而詞甚倨,此必元昊腹心謀臣自請行者。宜出其不意,斬之都
  市。”又言:“夏守贇,庸人也,平時猶不當用,而況艱難之際,可為樞密乎!”
  議者以為有宰相氣。召還,為開封府推官,擢知諫院。
  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公言請罷燕徹樂,雖虜使在館,亦宜就賜飲食而已。
  執政以為不可。公曰:“萬一北虜行之,為朝廷羞。”後使虜,還者雲:“虜中
  罷燕。”如公言。仁宗深悔之。初,宰相惡聞忠言,下令禁越職言事。公因論日
  食,以謂應天變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鄜延,殺二萬人,破金明,擒李士斌,延帥範雍、鈐轄盧守勤閉門不
  救,中貴人黃德和引兵先走,劉平、石元孫戰死,而雍、守勤歸罪於通判計用章、
  都監李康伯,皆竄嶺南,德和誣奏平降賊,詔以兵圍守其傢。公言:“平自環慶
  引兵來援,以姦臣不救,故敗,竟駡賊不食而死,宜恤其傢。守勤、德和皆中官,
  怙勢誣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獄。”樞密院奏方用兵,獄不可遂。公言:“大臣
  附下罔上,獄不可不竟。”時守勤男昭序為御藥,公奏乞罷之,德和竟坐腰斬。
  延州民二十人詣闕告急,上召問,具得諸將敗亡狀。執政惡之,命邊郡禁民
  擅赴闕者。公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惡上知四方有敗耳。民有急,不得訴之朝,
  則西走元昊,北走契丹矣。”夏守勤為陝西都統管,又以入內都知王守忠為都鈐
  轄。公言:“用守勤既為天下笑,而守忠鈐轄乃與唐中官監軍無異,將吏必怨懼,
  盧守勤、黃德和覆車之轍,可復蹈乎?”詔罷守忠。
  時又用觀察使,魏昭昞為同州,鄭守忠為殿前都指揮使,高化為步軍都指
  揮使。公言:“昭昞乳臭兒,必敗事;守忠與化故親事官,皆奴才小人,不可
  用。”詔遣侍御史陳洎往陝西督修城,且城潼關。公言:“天子守在四夷,今城
  潼關,自關以西為棄之耶?”語皆侵執政。自用兵以來,吏民上書者甚衆,初不
  省用。公言:“知製誥本中書屬官,可選二人置局,中書考其所言,可用用之。”
  宰相以付學士,公言:“此宰相偷安,欲以天下是非盡付他人。”乞與廷辯。又
  言:“邊事係國安危,不當專委樞密院。周宰相魏仁浦兼樞密使,國初範質、王
  溥亦以宰相參知樞密院事。今兵興,宜使宰相以故事兼領。”仁宗曰:“軍國之
  務,當盡歸中書,樞密非古官。”然未欲遽廢,內降令中書同議樞密院事,且書
  其檢。宰相以內降納上前,曰:“恐樞密院謂臣奪權。”公曰:“此宰相避事耳,
  非畏奪權也。”
  時西夏首領吹同乞砂、吹同乞山各稱偽將相來降,補藉奉職,羈置荊湖。公
  言:“二人之降,其傢已族矣,當厚賞以勸來者。”上命以所言送中書。公見宰
  相,論之,宰相初不知也。公嘆曰:“此豈小事而宰相不知耶?”更極論之,上
  從公言,以宰相兼樞密使。
  除????鐵判官,遷太常丞,史館修撰,奉使契丹。二年,改右正言、知製誥,
  糾察在京刑獄。時有用偽牒為僧者,事覺,乃堂吏為之。開封,按餘人而不及吏。
  公白執政,請以吏付獄。執政指其坐曰:“公即居此,無為近名。”公正色不受
  其言,曰:“必得吏乃止。”執政滋不悅,故薦公使契丹,欲因事罪之。歐陽修
  上書引顔真卿使李希烈事留公,不報。
  使還,除吏部郎中、樞密直學士,懇辭不受。始受命,聞一女卒,再受命,
  聞一男生,皆不顧而行。得傢書,不發而焚之,曰:“徒亂人意。”尋遷翰林學
  士。公見上力辭,曰:“增歲幣,非臣本志也,特以朝廷方討元昊,未暇與虜角,
  故不敢以死爭,其敢受賞乎!”
  慶歷三年三月,遂命公為樞密副使,辭之愈力。改授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
  學士。七月,復除樞密副使。公言:“虜既通好,議者便謂無事,邊備漸馳,虜
  萬一敗盟,臣死且有罪。非獨臣不敢受,亦願陛下思夷狄輕侮中原之恥,臥薪嘗
  膽,不忘修政。”因以告納上前而罷。逾月,復除前命。
  時元昊使辭,群臣班紫宸殿門,上俟公綴樞密院班,乃坐,且使宰相章德象
  諭公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虜故也。”公不得已乃受。
  時晏殊為相,范仲淹為參知政事,杜衍為樞密使,韓琦與公副之,歐陽修、
  餘靖、王素、蔡襄為諫官,皆天下之望。魯人石介作《慶歷聖德詩》,歷頌群臣,
  皆得其實。曰:“維仲淹、弼,一夔一契。”天下不以為過。公既以社稷自任,
  而仁宗責成於公與仲淹,望太平於期月之間,數以手詔督公等條具其事。又開天
  章閣召公等。公等坐,且給筆札,使書其所欲為者,遣中使二人更往督之,且命
  仲淹主西事,公主北事。公遂與仲淹各上當世之務十餘條。又自上河北安邊十三
  策,大略以進賢、退不肖、止僥幸、去宿弊為本,欲漸易諸路監司之不纔者,使
  澄汰所部吏。於是小人始不悅矣。
  元昊遣使以書來,稱男而不臣。公言:“契丹臣元昊而我不臣,則契丹為無
  敵於天下。不可許。”乃卻其使,卒臣之。
  四年七月,契丹來告,舉兵討元昊。十二月,詔册元昊為夏國主,使將行而
  止之,以俟虜使。公曰:“若虜使未至而行,則事自我出,既至,則恩歸契丹矣。”
  從之。
  是歲契丹受禮雲中,且發兵。會元昊伐呆兒族,於河東為近。上問公曰:
  “虜得無與元昊襲我乎?”公曰:“虜自得幽、薊,不復由河東入寇者,以河北
  平易富饒,而河東險瘠,且虞我出鎮定,搗燕薊之虛也。今兵出無名,契丹大國,
  决不為此。就使妄動,當出我不意,不應先言受禮雲中也。元昊本與契丹約,相
  左右以睏中國,今契丹背約,結好於我,獨獲重幣,元昊有怨言,故虜築威塞州
  以備之。呆兒屢殺威塞人,虜疑元昊使之,故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或請
  調發為備。公曰:“虜雖不來,猶欲以虛聲睏我。若調發,正墮其計。臣請任之。
  虜若入寇,臣為罔上且誤國。”上乃止,虜卒不動。公謂契丹異日作難,必於河
  朔。
  既上十三策,又請守一郡行其事,小人怨公不已,而大臣亦有以飛語讒公者。
  上雖不信,公懼,因保州賊平,求為河北宣撫使以避之。使將還,除資政殿學士、
  知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讒者不已,罷安撫使。歲餘,讒不驗。加給事中,移
  知青州兼京東東路安撫使。
  河朔大水,民流京東,公擇所部豐稔者五州,勸民出慄,得十五萬斛,益以
  官廩,隨所在貯之。得公私廬捨十餘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資待
  闕、寄居者,皆給其祿,使即民所聚,選老弱病瘠者稟之。山林河泊之利,有可
  取以為生者,聽流民取之,其主不得禁。官吏皆書具勞約為奏請,使他日得以次
  受賞於朝。率五日,輒遣人以酒肉糗飯勞之,出於至誠,人人為盡力。流民死者,
  為大塚葬之,謂之叢塚,自為文祭之。明年麥大熟,流民各以遠近受糧而歸,凡
  活五十餘萬人。募而為兵者又萬餘人。上聞之,遣使勞公,即拜禮部侍郎。公曰:
  “救災,守臣職也。”辭不受。前此救災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饑民聚
  為疾疫,及相蹈藉死,或待次數日不食,得粥皆僵僕,名為救之而實殺之。自公
  立法,簡便周至,天下傳以為法,至於今,不知所活者幾千萬人矣。
  王則據貝州叛,齊州禁兵馬達、張青與姦民張握等得劍印於妖師,欲以其衆
  叛,將屠城以應則。握之婿楊俊詣公告之,齊非公所部,恐事泄變生。時中貴人
  張從訓銜命至青,公度從訓可使,即以事付從訓,使馳至郡,發吏卒取之,無得
  脫者。且自劾擅遣中使罪,仁宗嘉之。再除禮部侍郎。公又懇辭不受。
  遷資政殿大學士,以明堂恩,除禮部侍郎,徙知鄭州。又徙蔡州,加觀文殿
  學士,知河陽,遷戶部侍郎,除宣徽南院使,判並州兼河東經略安撫使。至和二
  年,召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與文彥博並命。
  宣製之日,士大夫相慶於朝,仁宗密覘知之。歐陽修奏事殿上,上具以語修,
  且曰:“古之求相者,或得於夢卜。今朕用二相,人情如此,豈不賢於夢卜也哉!”
  修頓首稱賀。
  仁宗弗豫,大臣不得見,中外憂恐。文彥博與公等直入問疾,內侍止之,不
  可。因以監視禳禱為名,乞留宿內殿,事皆關白而後行,禁中肅然。嘉祐三年,
  加禮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
  公之為相,守格法,行故事,而附以公議,無心於其間,故百官任職,天下
  無事。以所在民力睏弊,賦役不均,遣使分道相視裁減,謂之寬恤民力。又弛茶
  禁,以通商賈,省刑獄,天下便之。
  六年,丁秦國太夫人憂,詔為罷春燕故事。執政遇喪皆起復,公以謂金革變
  禮,不可用於平世。仁宗待公而為政,五遣使起之,卒不從命,天下稱焉。
  英宗即位,拜樞密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遷戶部尚書。逾年,以足疾,求
  解機務。章二十上,拜鎮海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判河陽,封祈國公。
  公五上章,辭使相,且言:“真宗以前不輕以此授人,仁宗即位之初,執政欲自
  為地,故開此例。終仁宗之世,宰相樞密使罷者皆除使相,至不稱職,有罪者亦
  然,天下非之。今陛下初即位,願立法自臣始。”不從。
  神宗即位,改鎮武寧軍,進封鄭國公。公又乞罷使相,乃以為尚書左僕射、
  觀文殿大學士、集禧觀使,召赴闕。公以足疾,固辭,復判河陽。熙寧元年,移
  汝州,且詔入覲。以公足疾,許肩輿至殿門,上特為禦內東門小殿見之。令男紹
  隆入扶,且命無拜。坐語從容,至日昃,賜紹隆五品服。再對,上欲留公為集禧
  觀使,力辭赴郡。明年二月,除司空兼侍中昭文館大學士,賜甲第一區,皆辭不
  受。復拜左僕射、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公既至,未見。有於上前言災異皆天數非人事得失所致者。公聞之,嘆曰:
  “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者?去亂亡無幾矣。此必姦臣欲進邪說,
  故先導上以無所畏,使輔拂諫諍之臣無所復施其力,此治亂之機也。吾不可以不
  速救。”即上書數千言,雜引《春秋》、《洪範》及古今傳記、人情物理,以明
  其决不然者。
  群臣請上尊號及作樂,上以久旱不許。群臣固請作樂,公又言:“故事,有
  災變皆徹樂,恐上以同天節虜使當上壽,故未斷其請。臣以為此盛德事,正當以
  示夷狄,乞並罷上壽。”從之。即日而雨。
  公又上疏,願益畏天戒,遠姦佞,近忠良。上親書答詔曰:“義忠言親,理
  正文直。苟非意在愛君,志存王室,何以臻此。敢不置之枕席,銘諸肺腑,終老
  是戒。更願公不替今日之志,則天災不難弭,太平可立俟也。”公既上疏謝,
  申戒不已,願陛下待群臣不以同異為喜怒,不以喜怒為用捨。
  公始見上,上問邊事。公曰:“陛下即位之始,當布德行惠,願二十年口不
  言兵。”因以九事為戒。八月,以疾辭位,拜武寧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判河南。復以公請,改亳州。
  時方行青苗息錢法。公以謂此法行則財聚於上,人散於下,且富民不願請,
  願請者皆貧民,後不可復得,故持之不行。而提舉常平倉趙濟劾公以大臣格新法,
  法行當自貴近者始,若置而不問,無以令天下。乃除左僕射,判汝州。公言:
  “新法臣所不曉,不可以復治郡,願歸洛養疾。”許之。尋請老,拜司空,復武
  寧節度及平章事,進封韓國公,致仕。
  公雖居傢,而朝廷有大利害,知無不言。交趾叛,詔郭逵等討之。公言:
  “海嶠險遠,不可以責其必進,願詔逵等擇利進退,以全王師。”契丹來爭河東
  地界,上手詔問公。公言:“熙河諸郡,皆不足守,而河東地界,决不可許。”
  元豐三年,官製行,改授開府儀同三司。是歲,故參知政事王堯臣之子同老上言:
  “至和三年仁宗弗豫,其父堯臣嘗與文彥博、劉沆及公同决大策,乞立儲嗣,仁
  宗許之。會翊日有瘳,故緩其事,人無復知者。”以其父堯臣所撰詔草上之。上
  以問彥博,彥博言與同老合。上嘉公等勳績如此,而終不自言,下詔以公為司徒,
  且以其子紹京為閣門祗候。
  六年閏六月丙申,薨於洛陽私第之正寢,享年八十。手封遺表,使其子上之,
  世莫知其所言者。上聞訃,震悼,為輟視朝,內出祭文,遣使緻奠所,以賻恤其
  傢者甚厚。贈太尉,謚曰文忠。十一月庚申,葬於河南府河南縣金𠔌鄉南張裏。
  公之配曰周國夫人晏氏,後公四年卒。子男三人。曰紹庭,朝奉郎。曰紹京,
  供備庫副使,後公十月卒。曰紹隆,光祿寺丞,早卒。女四人。長適保寧軍節度
  使北京留守馮京,卒,又以其次繼室,封安化郡夫人。次適承議郎範大琮。次適
  宣德郎範大珪。孫男三人。定方承事郎,直清承奉郎,直亮假承務郎。
  公性至孝,恭儉好禮。與人言,雖幼賤必盡敬,氣色穆然,終身不見喜慍。
  然以單車入不測之虜廷,詰其君臣,折其口而服其心,無一語少屈,所謂大勇者
  乎!其好善疾惡,蓋出於天資。常言:“君子小人如冰炭,决不可以同器。若兼
  收並用,則小人必勝,薫蕕雜處,終必為臭。”其為宰相及判河陽,最後請老居
  傢,凡三上章,皆言:“天子無職事,惟辨君子小人而進退之,此天子之職也。
  君子與小人並處,其勢必不勝。君子不勝,則奉身而退,樂道無悶。小人不勝,
  則交結構扇,千歧萬轍,必勝而後已。小人復勝,必遂肆毒於善良,無所不為,
  求天下不亂,不可得也。”
  其為文章,辯而不華,質而不俚。有《文集》八十捲,《天聖應詔集》十一
  捲,《諫垣集》二捲,《製草》五捲,《奏議》十三捲,《表章》三十捲,《河
  北安邊策》一捲,《奉使錄》四捲,《青州振濟策》三捲。
  平生所薦甚衆,尤知名者十餘人,如王質與其弟素、餘靖、張瑰、石介、孫
  復、吳奎、韓維、陳襄、王鼎、張????之、杜杞、陳希亮之流,皆有聞於世,世以
  為知人。
  元祐元年六月,有詔以公配享神宗皇帝廟廷。明年,以明堂恩,加贈太師。
  紹庭請於朝曰:“先臣墓碑未立,願有以寵綏之。”上為親篆其首,曰顯忠
  尚德之碑,且命臣軾撰次其事。謹拜手稽首而獻言曰:世未嘗無賢也。自堯舜三
  代以至於今,有是君則有是臣,故仁宗、英宗至於神考,鹹有一德,剋享天心,
  則天畀以人,光明偉傑有如公者。觀公之行事,而味其平生,則三宗之盛德,可
  不問而知也。古之人臣,功高則身危,名重則謗生,故命世之士,罕能以功名終
  始者。臣觀三宗所以待公,全其功名而保其終始,蓋可謂至矣。方契丹求割地,
  上命宰相,歷問近臣孰能為朕使虜者,皆以事辭免。公獨慨然請行。使事既畢,
  上欲用公,公逡巡退避不敢居,而嚮之辭免者,自恥其不行,則惟公之怨,比而
  讒公,無所不至。及石介為《慶歷聖德詩》,天下傳誦,則大臣疾公如仇,構以
  飛語,必欲致之死地。仁宗徐而察之,盡辨其誣,卒以公為相。及英宗、神宗之
  世,公已老矣,勳在史官,德在生民。天子虛己聽公,西戎、北狄視公進退,以
  為中國輕重。然一趙濟敢搖之,惟神宗日月之明,知公愈深。公雖請老,有大政
  事必手詔訪問。又追論定策之勳,以告天下,寵及其子孫,然後小人不敢復議,
  雍容進退,卒為宗臣。古人有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豈不然哉!公既配食
  清廟,宜有頌詩,以昭示來世。
  其詞曰:五代八姓,十有二君。四十四年,如絲之棼。以人為嬉,以殺為儇。
  兵交兩河,腥聞於天。上帝厭之,命我祖宗。畀爾爐錘,往銷其鋒。孰謂民遠?
  我聞其呻。寧爾小忍,無殘我民。六聖受命,惟一其心。敕其後人,帝命是承。
  勿劓刖人,矧敢好兵。百三十年,諱兵與刑。惟彼北戎,謂帝我驕。帝聞其言,
  折其萌芽。篤生萊公,尺箠笞之。既服既馴,則擾綏之。堂堂韓公,與萊相望。
  再聘於燕,北方以寧。景德元祀,始盟契丹。公生是歲,天命則然。公之在母,
  秦國寤驚。旌旗鶴雁,降充其庭。雲有天赦,已而生公。天欲赦民,公啓其衷。
  北至燕然,南至於河。億萬維生,公手撫摩。水潦薦饑,散流而東。五十萬人,
  仰哺於公。公之在內,自泉流瀕。其在四方,自葉流根。百官維人,百度惟正。
  相我三宗,重華協明。帝謂公來,隕星其堂。有墳其丘,公豈是藏。維嶽降神,
  今歸不留。臣軾作頌,以配崧高。
  【趙康靖公神道碑(代張文定公作)】
  宋有天下百二十有五年,六聖相師,專用一道曰仁,不雜他術。刑以不殺為
  能,兵以不用為功,財以不聚為富,人以不作聰明為賢。雖有絶人之材,而德不
  至,終不大用。六聖一心,守之不移。故自建隆以來至於今,卿相大臣,號多長
  者。記人之功,忘人之過,含垢匿瑕,犯而不校,以為常德。是以四方人安,兵
  革不試,民之戴宋,有死無二。自漢以來,未有如今日之盛者。此六聖之德,而
  衆長者之助也。《易》曰:“師貞,丈人吉。”《詩》曰:“雖無老成人,尚有
  典刑。”《書》曰:“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
  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
  我子孫黎民。”故太子少師趙公,服事三朝四十餘年,其德合於《易》之所謂
  “丈人”、《詩》之所謂“老成”、《書》之所謂“一介臣”者。
  公諱,字叔平,其先河朔人也,徙於宋之虞城七世矣。曾祖著,後唐國子
  《毛詩》博士,贈太師中書令。妣劉氏,楚國太夫人。祖惠,宋州楚丘令,贈太
  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韓國公。妣李氏,燕國太夫人,父幹,尚書駕部員外郎,贈太
  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魯國公。妣張氏,魯國太夫人,高氏,唐國太夫人。
  公七歲而孤,篤學自力。年十七舉進士。當時聞人劉筠、戚綸、黃宗旦皆稱
  其文詞必顯於時,而其器識宏遠,則皆自以為不及。當赴禮部試,楚守鬍令儀醵
  黃金以贈之,公不受。天聖五年,擢進士第三人,授將作監丞,通判海州。歸見
  父老故人,幅巾徒步,人人至其傢。召試學士院,除著作郎,集賢校理,出知漣
  水軍。
  公為進士時,鄧餘慶守漣水,館公於官捨,以教其子。餘慶所為多不法,公
  謝去。數月,餘慶以贓敗。及公為守,將至,或榜其所館曰豹隱堂,賦者三十餘
  人。歲饑,公勸誘富民,得米萬石,所活不可勝數。漣水有魚池,利入公帑,歲
  殺魚十餘萬,公始罷之,作《放生碑》池上。
  移守通州,入為開封府推官。奏事殿中,賜五品服,且欲以為直集賢院。宰
  相以例不可,出知洪州。屬吏有鄭陶、饒奭者,挾持郡事,肆為不法,前守莫能
  製。州有歸化兵,皆故盜賊配流已而選充者。奭與郡人鬍順之共造飛語以動公,
  曰:“歸化兵得廩米陳惡,有怨言,不更給善米,且有變。”公笑不答。會歸化
  卒有自容州戍所逃還犯夜者,公即斬以徇,收陶下獄,得其姦贓,且奏徙奭歙州,
  一郡股慄。城西南隅當大江之衝,水歲為民患,公建為石堤,高丈五尺,長二百
  丈,用石九千段,取之有方,民不以為勞。明年夏堤成,而水大至,度與城平,
  恃堤以全,至於今賴之。
  遷刑部員外郎、同知宗正寺,出知青州,改直集賢院。賦稅未入中限,敕縣
  不得輒催科。是歲,夏稅先一月辦,坐失舉張誥,奪官罷歸。起監密州酒,徙楚
  州糧料院,以郊赦還官職,知滁州。山東大賊李小二過境上,告人曰:“我東人
  也。公嘗為青州,東人愛之如父母,我不忍犯。”遂寇廬、壽,犬牙不入境。
  召修起居註,朝廷欲用修玉牒。久之,除歐陽修起居註,朝廷欲驟用修而難
  於躐公。公聞之,乃請郡自便。以為天章閣待製,賜三品服,糾察在京刑獄,遷
  兵部員外郎,遂知製誥,勾當三班院。會郊禮當進階封,且任一子京官。乞以母
  封郡太君。宰相謂公學士擬封不久矣。公曰:“母年八十二,朝夕不可期,願及
  今以為榮。”許之。後遂以為例。
  改知審官院,判秘閣,與高若訥同判流內銓。若訥言往嘗知貢舉,聞母病不
  得出,幾不能生。公矍然即請郡以便親。宰相謂公曰:“旦夕為學士,可少待也。”
  公不聽,遂除蘇州。
  明年丁母憂,服除,召入翰林為學士,知貢舉,館伴契丹泛使,遂報聘焉。
  會獵於興雲山之西,請公賦詩。詩成,契丹主親酌玉杯以勸公,且以素扇授其近
  臣劉六符,寫公詩,置之懷袖。
  使還,加侍讀學士,歷右司郎中,中書捨人,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姦人冷清
  詐稱皇子,遷之江南。公曰:“清言不妄,不可遷。或詐,亦不可不誅。”詔公
  與包拯雜治之,得其實,乃誅清。李參為河北轉運使,職事辦治,進秩二等,且
  官其一子。郭申錫為諫官,爭之曰:“參職事所當辦,無功,不可賞。”上怒,
  欲罪申錫。公言:“陛下始面諭申錫,毋面從吾過。今黜之,何以示天下。”乃
  止。
  以竜圖閣學士、禮部侍郎知鄆州,徙南京留守,拜御史中丞。中官鄧保吉引
  剩員董吉燒銀禁中,公力言其不可,遂出之。又言:“張茂實不宜典兵衛。”未
  行。會公拜樞密副使,復言之。乃出茂實知曹州。
  拜參知政事。方是時,皇嗣未立,天下以為憂。仁宗始命英宗領宗正,公言
  宗正未足為重,遂與執政建言,宜立為皇太子。從之。
  英宗即位,遷戶部侍郎,又遷吏部。熙寧初,遷左丞,公年七十矣,求去位,
  不許。章數上,乃以為觀文殿學士、吏部尚書、知徐州,遂請老不已,以太子少
  師致仕。
  居睢陽十五年,猶以讀書著文憂國愛君為事。集古今諫爭為《諫林》一百二
  十捲,奏之。上甚喜,賜詔曰:“士大夫請老而去者,皆以聲問不至朝廷為高。
  得卿所奏書,知有志愛君之士,雖退休山林,未嘗一日忘也。當置坐右,以時省
  閱。”上祠南郊明堂,率嘗召公陪祀,每辭以老疾,間嘗一至都下,亦以足疾辭
  不入見。詔中貴人撫問,二府就所館宴勞之。纍階至特進,勳上柱國,封天水郡
  開國公,賜號推忠保德翊戴功臣。元豐初,省功臣號。三年,官製改,解特進。
  六年正月十五日,薨於永安坊裏第,享年八十八。輟視朝一日,贈太師,謚
  康靖。前作遺範以戒子孫,纖悉必具,以某年月日,葬於宋城縣天巡鄉,地與日
  皆公所自卜也。娶李氏,封汝陰郡夫人,先公二十五年卒於鄆州。子榮緒,殿中
  丞,敦緒,將作監主簿,皆早亡;元緒,宣德郎;公緒,校書郎。女二人,長適
  光祿寺丞王力臣,幼適朝奉大夫程嗣恭。孫男四人,嗣徽通直郎,嗣真宣德郎,
  嗣賢試校書郎,嗣光未命。曾孫男六人,韡,太廟齋郎,餘未名。
  公為人樂易深中,恢然偉人也。平生與人,實無所怨怒,非特不形於色而已。
  專務掩惡揚善,以德報怨,出於至誠,非勉強者。天下稱之,庶幾漢劉寬、唐婁
  師德之徒雲。始,歐陽修躐公為知製誥,人意公不能平。及修坐纍對詔獄,人莫
  敢為言,公獨抗章言修無罪,為仇人所中傷,陛下不可以天下法為仇人報怨。上
  感悟,修以故得全。公既老,修亦退居汝南,公自睢陽往從之遊,樂飲旬日。
  舜欽為進奏院,以群飲得罪。公言與會者,皆一時名人,若舉而棄之,失士大夫
  望,非朝廷福。張誥以贓敗竄海上,公坐貶纍年,而憐誥終不衰,間使人至海上
  勞問賙給之。代馮浩為鄆州,吏舉按浩侵用公使錢三十萬,當以浩職田租償官。
  公曰:“浩,吾同年也,且知其貧,不可。”以己俸償之。公所為大略如此。至
  於敦尚契舊,葬死養孤,蓋不可勝數。
  餘於公為裏人,少相善也,退而老於鄉,日從公遊,蓋知之詳矣。元緒以墓
  碑為請,義不可以辭。銘曰:
  維古仁人,仁義是圖。仁近於弱,義近於迂。課其功利,歲計有餘。在漢孝
  文,發政之初。欲以利口,登進嗇夫。有臣釋之,實矢厥謨。世謂長者,絳侯相
  如。皆訥於言,有口若無。豈效此子,喋喋巧諛。帝用感悟,老成是親。清淨無
  為,鑒於暴秦。歷祀四百,世載其仁。赫赫我宋,以聖繼神。於穆仁宗,如歲之
  春。招延樸忠,屏遠佞人。豈獨左右,刑於庶民。維時趙公,含德不發。如圭如
  璧,如金如錫。置之不慍,用之不懌。帝嘉其心,長者之傑。遂授以政,歷佐三
  葉。濟於艱難,不疐不跋。公在朝廷,靖恭寡言。不忮不求,孰知其賢。望其容
  貌,有恥而悛。薄夫以敦,鄙夫以寬。今其亡矣,吾誰與存。作此銘詩,以詔後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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