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类 世界王牌特種部隊實錄   》 第86節:肩負反恐重任的美國特種部隊(3)      王軍校 Wang Junjiao

  在美國歷史上,這是第一次國會要求總統成立一個聯合作戰司令部。國會的意圖很明顯,就是要迫使國防部和內閣正視過去失敗的事實和新的威脅,迫使國防部和內閣執行新的法律,國會隨後又通過了兩個附加法案,以確保新的法律能正確實施。
  新的立法確保在幾個方面加強特種部隊。一經實施,MFP-11財政計劃保證,在進行現代化的過程中,特種部隊具有較充分的財政自决權。此外,由一個司令指揮各兵種的特種部隊,將極大地增強特種部隊間的相互協作性。最終,一名四星上將和一名特別行動與低度衝突國防部長助理,使特種部隊在國防部最高級別的首長聯席會議上有了一席之地。
  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組建頗具傳奇性。為了盡快解决人員和場地問題,國防部决定撤消一個當時的司令部。美國作戰準備司令部在早期是一個常常被誤解的部門,根據《高華德-尼可斯重組法案》,它原有的任務已不復存在,而且它的總司令詹姆斯?林德塞有一些指揮特別行動的經驗。1987年1月23日,參謀首長聯席會議正式嚮國防部提議,將作戰準備司令部改建為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
  1987年4月13日,羅納德?裏根總統批準成立新司令部。4月16日,國防部宣佈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成立,並嚮參議院提名林塞德將軍為第一任總司令,參議員對這一提名沒有任何異議。
  1987年6月1日,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舉行了慶祝成立大會。國防部長助理威廉?塔夫特和安德邁?威廉?J?考文在慶祝大會上發表了講話,這兩個人當初對《努?考安修正案》的態度截然相反。在講話中,安德邁?威廉建議林德塞將軍的新司令部,與軍隊的主流保持一致,他說:“在特種部隊和其他部隊之間,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隔閡,有些人希望這些隔閡變得更深,現在,我們首先是要打破它們,其次,要教育所有官兵,要使他們認識並理解到做什麽、為什麽要這樣做和這樣做的重要性。每一支部隊都要竭盡全力,以提高美軍的作戰能力。”林德塞將軍知道,鑒於國防部此前對建立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態度,采納這一建議將會是一個挑戰。
  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歷任總司令,從1987年,從首任總司令林德塞將軍開始,迄今已有7任總司令。後6任為:
  詹姆斯?J?林德塞(1987年4月16日-1990年6月27日)
  卡爾?W?史延納(1990年6月27日-1993年5月20日)
  華納?A?唐寧(1993年5月20日-1996年2月29日)
  亨利?H?薩通(1996年2月29日-1997年9月25日)
  彼德?J?斯古梅剋(1997年11月5日-2000年10月20日)
  查爾斯?霍蘭德(2000年11月至今)
  每一任總司令在任期內都面臨着不同的挑戰和機遇。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自成立以來,國際局勢發生了許多重大變化,前蘇聯解體、美軍縮編、出現新的敵對國傢、地區不穩定因素、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數量增加等等,特種部隊擔負着越來越艱巨的任務,常規部隊、美國駐各國大使和其它國傢部門越來越多地使用特種部隊。
  按1987年《參謀首長聯席會議手册》第71~81頁所描述的,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職責,是完成所擔負的常規任務,在總統和國防部長的直接授權下,計劃和領導特別行動。主要任務是:最後兩項任務,“根據MFP-11財政計劃,提出、落實預算計劃”和“發展、實現特殊行動所需裝備、材料、供給和服務保障”,使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比其他任何一個聯合司令部都特殊,在承擔責任的同時,它擁有相應的權力。國會賦予特種部隊司令部異乎尋常的權威,它能夠獨立控製特種部隊的結構、裝備和資源。
  特別行動部隊司令部的結構,是首任總司令林德塞將軍建立的,它沿用了典型的“聯合首長”製。1988年6月,他對這一結構做了兩處調整:J8(資源)首長負責執行MEP-11財政計劃,增設J9首長,負責心理戰和民間事務。



   我读累了,想听点音乐或者请来支歌曲!
    
<< 前一章回   後一章回 >>   


【資料來源】中央編譯出版社
第1節:英國特種部隊(1)第2節:英國特種部隊(2)第3節:英國特種部隊(3)
第4節:英國特種部隊(4)第5節:英國特種部隊(5)第6節:英國特種部隊(6)
第7節:英國特種部隊(7)第8節:英國特種部隊(8)第9節:英國特種部隊(9)
第10節:英國特種部隊(10)第11節:英國特種部隊(11)第12節:英國特種部隊(12)
第13節:英國特種部隊(13)第14節:英國特種部隊(14)第15節:英國特種部隊(15)
第16節:英國特種部隊(16)第17節:英國特種部隊(17)第18節:英國特種部隊(18)
第19節:英國特種部隊(19)第20節:英國特種部隊(20)第21節:英國特種部隊(21)
第22節:英國特種部隊(22)第23節:英國特種部隊(23)第24節:英國特種部隊(24)
第   [I]   [II]   III   [IV]   [V]   頁

評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