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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史 》 中國古代社會 》
(一)客或賓容身分地位的演變
何茲全 He Ciquan
春秋戰國時期,是貧富貴賤大變動的時期。在這個大變動中,出現了士這一階層。這是一個自由民階層,它的地位在貴族之下,庶人之上。古籍中有好多記載可以說明這一點。這個階層中的人,一部分來自貴族。《左傳》昭公三年,晉國貴族叔嚮和齊國貴族晏嬰有一段對話,兩人都感慨齊、晉已是“季世”。叔嚮論到晉國貴族的沒落說:“欒、郤、胥、原、狐、續、慶、伯,降在皂隸。……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杜註:“八姓,晉舊臣之族也;皂隸,賤官也。”皂隸應釋作奴隸。舊貴族中有降為奴隸的,不會都降為奴隸,最可能的是降為士這一階層。《左傳》昭公三十二年,史墨對趙簡子說:“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𠔌,深𠔌為陵。三後之姓,於今為庶。”杜註:“三後,虞、夏、商。”史墨的話,說明一個歷史事實。貴族之傢,有降在下層的。不必虞、夏、商三代之後,春秋時期這種變化就很顯著。
這個階層的另一來源是庶人地位的上升。《左傳》哀公二年,“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杜註:釋“遂”為“得遂進仕”;“免”為“去廝役”。得遂進仕,就是進入士的階層。《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章、胥王仕,而中牟之民棄田圃而隨文學者邑之半。”庶人,春秋戰國時期多指農民。農民棄田圃隨文學而仕,猶庶人得遂進仕。
這個階層的人數,是逐步擴大的。孔子的弟子,大部分屬於這個階層。他們學而優則仕。當時貴族屬下有很多私屬徒,大多屬於這個階層。他們可以作邑宰,也可以是陪臣。他們是允文允武,也可以跟着打仗。孔子的弟子有若就是季孫氏的私屬徒,他們被稱作國士,可見他們的身分地位不低。
戰國時期,這個階層的人是很多的。他們中一些比較窮的,須要依靠人生活。蘇秦披六國相印,回到洛陽傢中感慨的說:“使我有雒陽負郭田二頃,吾豈能佩六國相印乎?”(《史記·蘇秦列傳》)。可見他傢不富。但這個階層的人的能量很強。他們中的強者,有知識,有才能,瞭解天下形勢,可以靠才能取得高位。弱者也可以以一技之長,為貴族們效命。
戰國時期的貴族,對士尊敬成風,養士也成風。客的任務是為主人作事,為主人出謀劃策,乃至為主人作刺客,拼命,賣命。
客有三六九等。地位有高有低。孟嘗君、信陵君等四公子各養客數千人。客或賓客,雖然都是要為主人服務的,甚至為主人賣命,但主客間是敵體的。客或賓客,是自由人。客的自尊心很強,《史記·魏世傢》載田子方的故事:“子擊(魏文侯子)逢文侯之師田子方於朝歌,引車避下謁。田子方不為禮,子擊因問曰:富貴驕人乎?且貧賤者驕人乎?子方曰:亦貧賤者驕人耳!夫諸侯而驕人則失其國,大夫而驕人則失其傢,貧賤者行不合,言不用則去之楚越,若脫躧然,奈何其同之哉1《戰國策·齊策》記齊宣王和顔斶的故事:“齊宣王見顔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說。左右曰:王,人君也;斶人臣也。王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可乎?斶對曰:夫斶前為慕勢,王前為趨士。與使斶為慕勢,不如使王為趨士。王忿然作色曰:王者貴乎,士貴乎?對曰:士貴耳,王者不貴。王曰:有說乎?斶曰:有。昔者秦攻齊,令日:有敕去柳下季壟五十步而核樵采者,死不赦。令曰:有能得齊王頭者,封萬戶侯,賜金千鎰。由是觀之,生王之頭,曾不若死士之壟也。宣王曰:嗟乎!君子焉可侮哉1
戰國時代反映士的自尊的故事有很多。當然這是士的自我誇說,有誇大和自我擡高地位處。但從時代背景來看問題,不能不承認它反映了時代精神。士是自由人,在戰國社會變化急劇一不小心就會有亡國滅傢的危險的時代,能得到有才能的人為用,是關係重大的,關係到一國一傢的興亡,因此戰國時代的國王和貴族無不爭着招客養士,得其人則興,無其人則亡。士以此自驕,王以此自卑了。王、貴族以此養客,客以此傲人了。
戰國和戰國以前,主和客的關係,王、貴族和養士的關係,是建立在以義為基礎的關係上。主對客好,客對主好。你敬我八尺,我敬你一丈。客受主的供養,客對主有依靠。但這種依附、依靠,是義的結合,是自由的結合。合則留,不合則去。前面所引平原君殺掉了那個笑躄者的美人以謝客的故事,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這個故事,一方面反映古代士的自尊心,一方面反映士的自由身分。平原君愛色而賤士,土即稍稍引去。客和他之間,除義的義務外,沒有一定的依附關係、隸屬關係,更沒有因依附、隸屬而産生的沒有離開的自由的關係。
秦統一後,對招引食客的風氣是打擊的。對統一集權的帝國來說,這是必然的。從張耳的遭遇也可以看到一些消息。張耳少時曾為魏公子毋忌食客,後來自己曾緻千裏客。秦滅魏,“購求,有得張耳千金,陳餘五百金。”(《史記·張耳、陳餘列傳》)。劉邦為布衣時,“嘗數從張耳遊,客數月”。(同上)。秦購求張耳,可能和張耳招引賓客有關係。
西漢初年,招引賓客的風氣,繼承戰國而仍盛。劉邦,楚人。西漢初年的布衣將相,多數是東方人。“漢承秦製”,指的是國傢典章制度,而社會風氣、思想意識反而繼承東方的東西要多。劉邦雖然遷東方貴族豪傢於關中,但是給土地給錢財對他們是優厚的。西漢初年,豪傢和政府公卿還是爭養賓客。
皇傢貴族爭養賓客的例如:
《漢書·淮南王安傳》:“招致賓客方術之士數千人。”
《漢書·衡山王賜傳》:“聞淮南王作為畔逆具,亦心結賓客以應之。”
《漢書·戾太子傳》:“及冠就宮,上為立博望苑,使通賓客,從其所好,故多以異端進者。徵和二年七月壬午,乃使客為使者收捕充等。……遂部賓客為將率,與丞相劉屈氂等戰。”
朝廷公卿養賓客的例:
《漢書·竇、田、灌、韓傳》:“嬰父世觀津人也,喜賓客。……七國破,封(嬰)為魏其侯。遊士賓客爭歸之。……(田)蚡新用事,卑下賓客。……上所填撫,多蚡賓客計策。……(灌)夫不好文學,喜任俠,已然諾。諸所與交通,無非豪傑大猾。傢纍數千萬,食客日數十百人。陂池田園,宗族賓客為權利,橫潁川。”
《漢書·鄭當時傳》:“當時以任俠自喜,……請謝賓客,夜以繼日。……戒門下:客至,亡貴賤亡留門(下)者。執賓主之禮,以其貴下人。性廉,又不治産,卬奉賜給諸公。”
《漢書·公孫弘傳》:“(弘)起徒步,數年至宰相封侯,於是起客館,開東閣以延賢人,與參謀議。弘身食一肉、脫粟飯,故人賓客仰衣食,俸祿皆以給之。”
《漢書·主父偃傳》:“偃方貴幸時,客以千數。及族死,無一人視,獨孔車收葬焉。上聞之,以車為長者。”
《漢書·趙廣漢傳》:“昭帝崩,新豐杜建為京兆掾,護作平陵方上。建素豪俠,賓客為姦利。廣漢(時為守京兆尹)聞之,先風告,建不改,於是收案緻法。中貴人豪長為請無不至,終無所聽,宗族賓客欲謀篡取,廣漢盡知其計議主名起居,使吏告曰:若計如此,且並滅傢。令數吏將建棄市,莫敢近者。京師稱之。”
即此數例,已可以說明西漢早期豪強和公卿大臣招引賓客之盛。
賓客和主人的關係,仍一如戰國時代,兩者間是平等的。客為主人助勢,主人為客供衣食。主人對客執謙虛之禮。像鄭當時,客至,無貴賤無留門下者,到即接待,執賓主之禮,不敢以貴驕人。主人有勢力,賓客蜂擁而至,主人勢衰,又一擁而去。竇嬰、灌夫盛時,“遊士賓客爭歸之”,失勢,“賓客益衰”。汲黯、鄭當時“兩人中廢,賓客益落”。當時,有個翟公“為廷尉,賓客填門,及廢,門外可設雀羅。後復為廷尉,客欲往,翟公大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貧一富,乃知交態;一貴一賤,交情乃見。”司馬遷說:“夫以汲、鄭之賢,有勢則賓客十倍,無勢則否,況衆人乎?”(《史記·汲黯鄭當時列傳》)。
豪強和公卿招引賓客,這是統一國傢皇權所不能容的。景帝、武帝對此就大加打擊。這和景帝、武帝打擊豪強是分不開的。景帝、武帝打擊豪強,也就是打擊他們招引宗族賓客。大將軍衛青是深懂此中的道理的。下面一段故事,前面已經引述過。司馬遷說:“蘇建語余曰:吾嘗責大將軍,至尊重而天下之賢大夫毋稱焉。願將軍觀古名將所招選擇賢者,勉之哉!大將軍謝曰:自魏其、武安之厚賓客,天子常切齒。彼親附士大夫,招賢絀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職而已,何與招士?驃騎亦放此意。其為將如此。”(《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皇權和私傢養賓客是對立的。皇權盛,私傢養賓客就受限製;皇權弱,養客之風就盛。西漢後期,招引賓客之風就又盛行。王莽末年大亂,豪族大宗多率賓客起兵。賓客之盛,再次顯露出來。例如:
《後漢書·齊武王縯傳》:“莽末,盜賊群起,南方尤甚。伯升……於是分遣親客,使鄧晨起新野,光武與李通、李軼起於宛。伯升自發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賓客,自稱柱天都部。”
《後漢書·鄧晨傳》:“鄧晨,南陽新野人也。世二千石。……及漢兵起,晨將賓客會棘陽。”
《後漢書·王霸傳》:“漢兵起,光武過潁陽,霸率賓客上謁。……,從度河北,賓客從霸者數十人,稍稍引去。”
《後漢書·劉植傳》:“王郎起,植與弟喜,從兄欲歆率宗族賓客,聚兵數千人據昌城。”
《後漢書·耿純傳》:“會王郎反,世祖自薊東南弛,純與從昆弟訢、宿、植共率宗族賓客二千餘人,老病者皆載自隨,奉迎於育。”
《後漢書·竇融傳》:“諸郡太守,各有賓客,或同或異。……及隴、蜀平,詔融與五郡太守奏事京師,官屬賓客相隨,駕乘千餘兩,馬牛羊被野。”
《後漢書·馬援傳》:“援務開恩信,寬以待下,任吏以職,但總大體而已。賓客故人,日滿其門。”
《後漢書·陰識傳》:“及劉伯升起義兵,識時遊學長安,聞之,委業而歸,率子弟、宗族、賓客千餘人往詣伯升。伯升乃以識為校尉。”
《後漢書·王丹傳》:“客初有薦士與丹者,因選舉之。而後所舉者陷罪,丹坐以免。客慚懼自絶,而丹終無所言。尋復徵為太子太傅,乃呼客謂曰:子之自絶,何量丹之薄也!不為設食以罰之,相待如舊。”
看來,東漢之賓客,仍如戰國西漢,客的地位是相當平等的,來去自由的,但總的看來,賓客地位已漸漸有低落趨勢。王丹的客因薦人出了問題,“慚懼自絶”。可以自絶,說明他們仍是來去自由的,但已是慚而且“懼”了。主人可以不為設食以罰,還是相待如初。這幾層關係都反映主客間不十分平等了。同為食客,平原君的鄰人躄者可以因美人笑之而要求取美人的頭,食客可因平原君愛色賤士而去者半。看來平原君是不敢不為設食以罰之的。東漢初年的桓譚曾說:“今富商大賈,多放錢貨,中傢子弟,為之保役,趨走與臣僕等勤,收稅與封君比入。是以衆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後漢書·桓譚傳》)。這些“不耕而食”的人,顯然就是豪富傢族的賓客。他們已是“趨走與臣僕等勤”了,賓客的地位顯然已低於主人。
當然,東漢的賓客也是有三六九等的。東漢後期,如前所述,外戚宦官傢族的賓客往往在地方作郡縣長吏,魚肉人民。這賓客在主人面前雖然已不是敵體,到了外邊仍是作福作威,在萬民之上。
但總的趨勢,賓客的地位已漸漸低落。東漢末年的仲長統說:“漢興以來,相與同為編戶齊民而以財力相君長者,世無數焉。而清潔之士,徒自苦於茨棘之間,無所益損於風俗也。”(《昌言·理亂篇》,見《後漢書·仲長統傳》)。又說:“賓客待見而不敢去,車騎交錯而不敢進”(同上)。又說:“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竊三辰竜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各邑之役。……刺客死士,為之投命。”(同上)。仲長統的話,反映東漢末年賓客地位之低。
賓客地位的低落,加強了主客間的依附關係,加強了主客間榮辱與共的關係。主人作高官,賓客隨之榮升;主人犯罪遇禍,賓客輕則免官歸鄉裏,重則同被誅戮。反過來,賓客犯法主人也要連帶受懲治。這情況,西漢已存在。大儒戴聖曾毀何武於朝。“而聖子賓客為群盜,得,係廬江。聖自以子必死。武平心决之,卒得不死。自是後,聖慚服。”(《漢書·何武傳》)。
《後漢書·劉玄傳》:“劉玄字聖公,光武族兄也。弟為人所殺,聖公結客欲報之。客犯法,聖公避吏於平林。”
《後漢書·光武帝紀》:“諸傢賓客多為小盜,光武避吏新野。”註引《續漢書》曰:“伯升賓客劫人,上避吏於新野鄧晨傢。”
《後漢書·和熹鄧皇后傳》:“詔告司隸校尉、河南尹、南陽太守曰:每覽前代外戚賓客,假藉戚權,輕薄[訁忽]詷,至有濁亂奉公,為人患苦,咎在執法怠懈不輒行其罰故也。今車騎將軍騭等,雖懷敬順之心,而宗門廣大,姻戚不少,賓客姦猾,多幹禁憲。其明加檢敕,勿相容護。自是親屬犯罪,無所假貸。”
主人犯罪,賓客連坐免官的例,可舉東漢外戚竇、梁兩客為例:
《後漢書·竇憲傳》:“憲及篤、景、瓌,皆遣就國。……憲、篤、景到國,皆迫令自殺。宗族賓客以憲為官者,皆免歸本郡。”
《後漢書·梁冀傳》:“冀及妻壽即日皆自殺。……故吏、賓客免黜者三百餘人,朝廷為空。”
賓客地位低落,客對主人榮辱與共關係的強化,主客關係漸漸由自由來去的依附關係嚮身分性的隸屬性依附關係轉化。
武帝後,“客”和“奴”開始聯稱起來。《漢書·鬍建傳》:“(蓋主私夫丁)外人驕恣,怨故京兆尹樊福,使客射殺之。客臧公主廬,吏不敢捕。渭城令建將吏卒圍捕。蓋主聞之,與外人、上官將軍多從奴客往,犇射逐吏,吏散走。”《漢書·尹翁歸傳》:“大將軍霍光秉政,諸霍在平陽,奴客持刀兵入市鬥變,吏不能禁。”
這所謂“奴、客”當然是奴隸和賓客,不會是奴隸樣的賓客。但奴客聯稱,也反映客漸漸和奴靠近了。三國時期,奴客、僮客,客與奴、僮聯用,就更常見了。見於《三國志》的:
《魏志·文德郭皇后傳》:“(黃初六年)帝東徵吳,至廣陵,後留譙宮。時表(後從兄)留宿衛,欲謁水取魚,後曰:水當通運漕,又少材木,奴客不在目前,當復私取官竹木作梁遏。今奉車所不足者,豈魚乎?”
《吳志·孫討逆(策)傳》註引《江表傳》“策請(吳郡太守許)貢相見,以責讓貢。貢辭無表,策即令武士統殺之。貢奴客潛民間,欲為貢報仇。”
《魏志·曹爽傳》註引《魏略·丁謐傳》:“太和中,(謐)常住鄴,藉人空屋,居其中。而諸王亦欲藉之,不知謐已得,直開門入。謐望見王,交腳臥而不起,而呼其奴客曰:此何等人?促呵使去。”
《吳志·甘寧傳》註引《江表傳》:“寧將僮客八百人就劉表。”
《吳志·虞翻傳》:“(徐)陵卒,僮客土田,或見侵奪,駱統為陵傢訟之。”
《蜀志·糜竺傳》:“糜竺,……東海朐人也。祖世貨殖,僮客萬人,貲産巨萬。……先主轉軍廣陵海西,竺於是進妹於先主為夫人,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
漢末大亂,豪族強宗多擁衆自保。這些豪族強宗都築有堅固的堡壁,一般稱作塢。東漢中期以後,為了防禦羌人的攻擊,西起涼州經關中到並州各地的豪族強宗多建塢自守。塢的建築形式當然不會千傢一樣。董卓的郿塢可作為上好的典型來看。《三國志·魏志·董卓傳》:“築郿塢,高與長安城埒,積𠔌為三十年儲,雲事成雄據天下,不成,守此足以畢老。”
個體小農荒亂中無法自存,便投靠豪族強宗的塢堡。求取保護。如田疇“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數年間,至五千余家。”(《三國志·魏志·田疇傳》)。許褚“聚少年及宗族數千傢,共堅壁以禦寇。”(《三國志·魏志·許褚傳》)。
個體小農對豪族強宗的投靠,強化了農民對豪強的人身依附關係。當時形勢是帝國政權瓦解,豪族強宗勢力強大。豪族強宗的氣勢大起來,他們要求庇護他們的賓客免除對國傢的賦役負擔。《三國志·魏志·王修傳》:“時膠東多賊寇,復令修守膠東令。膠東人公沙盧宗強,自為營塹,不肯應發調。”這事發生在初平年間,時孔融為北海相。建安初年,曹操迎漢獻帝都許,逐步恢復社會秩序,恢復漢朝制度時,我們還看到一些豪族強宗不肯負擔租稅賦役。《三國志·魏志·賈逵傳》註引《魏略·楊沛傳》:“及太祖輔政,遷沛為長社令。時曹洪賓客在縣界,徵調不肯如法。”《三國志·魏志·司馬芝傳》有如下一個故事:“太祖平荊州,以芝為菅長。時天下草創,多不奉法。郡主簿劉節,舊族豪俠,賓客千余家,出為盜賤,入亂吏治。頃之,芝差節客王同等為兵,掾史據白:節傢前後未嘗給徭,若至時藏匿,必為留負。芝不聽,與節書曰;君為大宗,加股肱郡,而賓客每不與役,既衆庶怨望,或流聲上聞。今條同等為兵,幸時發遣。兵已集郡,而節臧同等,因令督鄴以軍興詭責縣。縣掾史窮睏,乞代同行。芝乃馳檄濟南,具陳節罪。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節代同行。青州號芝以郡主簿為兵。”
這個故事說明,漢末豪族強宗的賓客事實上已不服兵役了。司馬芝發豪族的賓客為兵,是國傢和豪族強宗間的鬥爭。漢末大亂後,豪族強宗的賓客已不服役了。曹操再建漢室權力,和豪族強宗多有鬥爭。
但賓客對豪強人身依附關係的強化,乃是大勢所趨,時代潮流。曹操強化國傢權力的政策,並不能改變歷史發展的方向。到曹魏末年,已不得不正式承認客的依附性,承認客或賓客是豪族的人,免除他們對國傢的課役。《晉書·王恂傳》:“魏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數各有差。自後小人憚役,多樂為之,貴勢之門,動有數百。又太原諸部,亦以匈奴鬍人為田客,多者數千。”
依附關係的強化,東吳更為顯著。孫權在江東建國,靠的是大江南北豪族強宗的支持。從一開始,東吳的豪族強宗就取得一些特權。東吳將領的兵,都是世代承襲的(詳下節)。東吳又有給客制度。曹操在廬江屯田,呂蒙破曹兵取廬江。孫權嘉蒙功,即“賜尋陽屯田六百人,官屬三十人”給呂蒙。(《三國志·吳志·呂蒙傳》)。蔣欽死,孫權“以蕪湖民二百戶、田二百頃,給欽妻子”。(《三國志·吳志·蔣欽傳》)。陳武“所受賜復人得二百傢,在會稽新安縣”。(《三國志·吳志·陳表傳》)。潘章死,“賜田宅,復客五十傢”。(《三國志·吳志·潘章傳》)。
所謂賜、復,大約是免除這些戶人對國傢的負擔。東吳的給客制度和曹魏給公卿以下租牛客戶製一樣,都是國傢正式承認豪族強宗的戶口分割。通過“給”和“賜”,這些人口便從國傢戶口中分割出去成為豪族強宗的人口,他們不再嚮政府出租賦徭役,卻要嚮豪族強宗出這些負擔。
隨之而來的是客或賓客身分降低這一事實的被正式承認。他們一般被稱作客,“賓”字逐漸被取消了。客的身份的降低,可以陳武的二百戶復客為例來說明。“嘉禾三年,諸葛恪領丹陽太守,討平山越,以表(陳武子)領新安都尉,與恪參勢。初,表所受賜復人得二百傢,在會稽新安縣。表簡視其人,皆堪好兵,乃上疏陳讓,乞以還官,充足精銳。詔曰:先將軍有功於國,國傢以此報之,卿何得辭焉?表乃稱曰:今除國賊,報父之仇,以人為本。空枉此勁銳以為僮僕,非表志也。皆輒料取以充部伍。所在以聞,權甚嘉之,下郡縣,料正戶羸民以補其處。”(《三國志·吳志·陳武傳附子表傳》)。
陳表稱此二百戶賜復戶為“僮僕”。不能說“僮僕”就是真實意義的奴隸;但他們不是自由民是可以肯定的。這些賜復戶,被賜予和又被歸還國傢,都是身不由己,任人支配的。
西晉統一全國,遂頒布戶調式、公卿占田和蔭庇佃客、衣食客制度。西晉規定,“官品第一第二品者,佃客無過五十戶。……品第六以上得衣食客三人。”(《晉書·食貨志》)。東晉時期,“都下人多為諸王公貴人左右佃客、典計、衣食客之類,皆無課役。……其佃𠔌,皆與大傢量分。……客皆註傢籍。”(《隋書·食貨志》)。豪族強宗得分割人口為自己的依附民,得到制度化。
永嘉亂後,北方人口大量逃往南方,為了生活問題,他們大多投依豪族強宗為客。《南齊書·州郡志·兗州志》:“時(指永嘉亂時)百姓遭難,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元帝大興四年,詔以流民失籍,使條名上有司為給客制度。而江北荒殘,不可檢實。”
從曹魏給公卿租牛客戶到東晉,都有給客制度。這制度化一方面是政府對私客人數的限製,一方面是對私傢依附民的承認。客是皆註主人傢籍的,國傢戶籍中無名。
客的身分降低,東晉初年已更為明確。我們已有明確的文獻,說明客是身分性的依附於主人的,他們是半自由人,身分高於奴隸而低於自由人。東晉第一個皇帝元帝建武四年一個詔書說:“昔漢二祖及魏武,皆免良人。武帝時涼州覆敗,諸為奴婢亦皆復籍。此纍代成規也。其免中州良人遭難為揚州諸郡僮客者,以備徵役。”(《晉書·元帝紀》)。僮是奴隸,客和奴隸一樣須要詔書放免才能取得良人身分,可見客的身分已是半自由人了。
王敦以誅劉隗為名,給元帝的上疏,更使我們瞭解魏晉之際客的身分變化的一些情況。王敦上疏說:“陛下踐阼之始,投刺王官本以非常之慶使豫榮分,而更充徵役。復依舊名,普取出客。從來久遠,經涉年載,或死亡滅絶,或自贖得免,或見放遣,或父兄時事身所不及。有所不得,輒罪本主。百姓哀憤,怨聲盈路。”(《晉書·王敦傳》)。
王敦這個上疏,是在元帝永昌元年,東晉之初期。這時客的身分低賤已是很固定的了。客要取得自由,須要通過自贖或經主人放遣。這已成為制度。從“從來久遠,經涉年載”和“或父兄時事,身所不及”看,客的身分低賤的制度化,是遠在東晉建立之前。三十年為一代,父兄時事,大約在西晉時期了。從王敦的上疏,可以確知大約在西晉時,客已是半自由身分了。
南北朝時期,奴客更是常常聯用。對奴客有時單稱奴,有時又單稱客。嚴格的說,奴客身分是不同的。但在現實中,往往被不加區別同樣對待。南朝劉宋初年,有一次奴客要不要押符的討論。在討論者的發言中,反映在他們的意識裏(這意識又反映社會現實),奴客是不大區分的。這次討論,見《宋書·王弘傳》。且看殿中郎謝元和左丞江奧的意見:
殿中郎謝元說:“奴不押符,是無名也;民衆資財,是私賤也。以私賤無名之人,豫公傢有實之任,公私混淆,名實非允。”
左丞江奧說:“符伍雖比屋而居,至於士庶之際,實自天隔,捨藏之罪,無以相關。奴客與符伍交接,有所藏蔽,可以得知。是以罪及奴客,自是客身犯愆,非代郎主受罪也,如其無奴,則不應坐。”
這次議論,是在司徒王弘徵詢意見時,屬下提出來的。王弘最後說:“尋律令既不分別士庶,又士人坐同伍罹罪者無處無之,多為時恩所宥,故不盡親謫耳。……罪其奴客,庸何傷邪?無奴客,可令輸贖。又或無奴僮為衆所明者,官長二千石便當親臨列上,依事遣判。”
這裏所引三人的議論,都是把奴客混淆一起同樣看待的。這裏奴客地位大體相等。
下面一段故事,更顯示奴客地位的混同。《晉書·華廙傳》:“初表(廙父)有賜客在鬲,使廙因縣令袁毅錄名三客各代以奴。及毅以賄賂緻罪,獄辭迷謬,不復顯以奴代客,直言送三奴與廙,……遂於喪服中免廙官。”可以以客換奴,奴客身分在一般人心目中是混淆不清了。
但法律地位,奴與客自是不同的。客的身分地位,界乎自由平民和奴隸之間,是半自由人。又《晉書·翟湯傳》:“建元初,安西將軍皮翼北徵石季竜,大發奴客以剋戎役。敕有司特蠲湯所調。湯悉推僕使,委之鄉吏。吏奉旨一無所受。湯依所調限,放免其僕使,令編戶為百姓。”此亦證僕使,按即客或包括奴,須經放免,方得為編戶百姓。
北朝也有客。身分地位,一同魏晉南朝的客。現衹舉北周武帝一個詔書為證。詔曰:“自永熙三年七月以來去年十月以前,東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內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後良人沒為奴婢者,並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聽留為部麯及客女。”(《周書·武帝紀》)。
奴隸放免,則附籍一同民伍。若舊主人猶須共居的,可留作部麯和客女。部麯、客女,其身分地位不同於奴隸,高於奴隸。
直到唐代,客的身分是主人的依附民,是半自由的,和部麯一樣,是身係於主的。(詳部麯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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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 壹 由部落到國傢 一、早期國傢的出現 (一)殷商社會和經濟 | | (二)周人的早期生活 | (三)滅商後商周兩族的關係 | | 二、階級分化和演變 (一)貴族 | (二)國人 | | (三)衆、庶、民 | (四)私徒屬 | | (五)隸臣妾 | (六)《詩經》中所見各階級的生活 | | 三、井田和土地制度 (一)土地公有製的史影 | (二)周王、諸侯、貴族土地所有製 | | (三)公田和私田 | (四)國與野的不同田製 | | (五)農業生産工具和技術 | 四、早期國傢形式 (一)王廷和群僚 | | (二)城邦國傢 | (三)國(地緣)與傢(血緣)兩係的合一 | | (四)禮、刑、兵、稅、役 | 貳 古代社會 一、春秋戰國之際的經濟社會變化 引言 | | (一)農業生産力的飛躍發展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1.交換和商人的活躍 |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2.貨幣和城市興起 | (二)城市交換經濟的興起 3.交換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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