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曾以为自己已经将北京烂熟于心,可是,真正的北京从来没有给过这些自以为是的人一个正脸。宽敞的长安街、闹腾的王府井、臭烘烘的中关村……这些地方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北京城,就连大前门、故宫、北海……也不过是北京的一扇大面具,它们在人们的口口相传中浮夸、虚幻起来,变成了一大堆气派的小模型。
我们走在北京城里直着脖子昂着头,这个看似骄傲的动作,很好地暴露了我们对于这个城市的过客身份。一个真正的北京应当在视野的水平线以下:那里有排泄不畅的下水道、拥挤破烂的大杂院、佝偻在墙角边晒太阳的无业游民、还没来得及清扫的垃圾……
老舍把小羊圈扛在肩膀头上,背着走了一辈子。他理解这世上苟活着的人,同情那些车夫走卒的鄙俗,就连那些衣着寒酸人的粗语,他也同样宽容和理解。他采集这些被人呵出的热气熏得昏睡过去的词,救下被人群挤搡得变了形的句子,收留被丢弃在街头巷陌的俗语。这些因为反复使用而显得皱巴、畏缩的文字,从市井烟尘的摸爬滚打中挺过来,反而在老舍的笔下具有了某种不容诋毁的尊严,像一群在沙土中匍匐而过的朝圣者,使人亲眼看过之后,感到不可直接逼视的神圣。
老舍笔下的穷人是如此善良而美丽,在那个年代,所有流在下水道里的污水都挤出了井盖,冲破了老百姓的屋门,从名门官邸中穿堂而过,到处臭气熏天、污浊不堪。但是,老舍硬将穷人的善良裹在自己长衫的内兜里,于千般挣扎中留住了一股人性的香味。
老舍很懂当时的中国,庙里的菩萨只能在烂茅草棚里找到自己的活化身,中国有皇族,但中国没有贵族,无论物质与精神。孔孟之道虽由统治者提倡,却单由老百姓负荷这压顶的千斤,老百姓要一辈子做善事,否则,即算辛辛苦苦地挨到死期,也会被牛头马面抓去千刀万剐、上刀山下油锅。
于老舍自己而言,则始终逃不开自身卑贱的骚扰,文字不能当枪使。他自己的良心投射到纸上之后,不过是各式各样的哈哈镜。老舍照在这些心怀叵测的镜子里,便会发现自己一会儿被放大成强壮的神斗士,一会儿又惊恐地缩成了卑微的鼠类。
三
老舍是北京人。北京是金、元、明、清几代王朝古都。老舍是满族人,是第一位纯粹用北京人的口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作家。
满族政权没落之时,正是满族文化瓜熟蒂落之际。对于一个合格的作家,非得有丰富而饱满的生命及内心体验不可。老舍本人的爱好就达十多种:打拳、唱戏、养花、说相声、藏画、玩骨牌、写字、养猫、旅行、收藏小珍宝、曲艺、戏剧、下小馆、念外文、和小孩子交朋友,等等。
老舍一生共67年,有42年在北京度过,但是在他从事写作的41年里,只有1949年后的17年是真正在北京度过的。1924年,老舍到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的汉语讲师,在那里,以发表在《小说月报》上的《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开始了正式的文学创作。写在新加坡的《小坡的生日》青岛的《骆驼祥子》、《月牙儿》、《猫城记》等文章,却都是写北京的种种人和事。北京这条长河已经灌进了老舍所待过的每一个地方,他敢放胆地写,“每一探手,就摸上一条活泼的鱼儿来”。
虽然老舍留学国外那么多年,但是,说起对中国传统文化认知的透彻程度,就算是一直待在国内的学者,似乎也无法同他相比。老舍在国外教书二十多年之后,最终回归东方。
今天在文化领域,有口号说“要将艺术糅入中国元素”。听了实在让人哭笑不得。第一,我们首先都是中国人,不管我们乐不乐意,在我们血管里来回奔窜的都是中国制造的血细胞。其次,标榜所谓“中国元素”的人,恰恰是将自己对中国的热爱,建立在了对中国文明误读的基础之上。真正的东方文化,不是几句咿咿呀呀的青衣念白、一两张涂满劣质油彩的京剧脸谱、几小撮杂草一样的中草药,或是一尊由塑料泡沫制作而成的长城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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