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评传 解讀蘇東坡:女性情感捲   》 關愛佳麗:海棠雖好亦題詩(2)      東方竜吟 Dong Fanglongyin

  呂居仁在《軒渠錄》中載道:
  東坡有歌舞妓數人,每留客,即雲:“有數個搽粉虞侯,出來祇應。”
  有人將蘇軾的這種生活境遇放在他早年通判杭州時期 ,顯然欠妥。“虞侯”乃宋代禁軍中地位僅次於十將的武官,多在樞密院承辦雜務,東坡衹有身在翰院時,稱身邊“祇應”雜事的人為“虞侯”纔合情理。“搽粉虞侯”雖是戲語,卻也透露,在他眼裏,這些侍女頗有地位。
  元祐四年(1089)之後,蘇軾曾出任杭州、潁州、揚州、定州太守,此際他年在五十四至五十九歲之間,歷經滄桑的蘇軾,身心已達收放自如、隨心所欲的地步,即便飲宴之中少不了歌妓,他也不會再動真情,真真地應早年寫的“老來厭逐紅裙醉 ”那句詩。不過,他在杭州太守任上與琴操的交往等事,依然值得一提。
  吳曾《能改齋漫錄》捲十六記載着這件事:
  杭之西湖,有一倅閑唱(秦)少遊《滿庭芳》,偶然誤舉一韻雲:“畫角聲斷斜陽。”妓琴操在側雲:“畫角聲斷譙門,非斜陽也。”倅因戲之曰:“爾可改韻否?”琴(操)即改作陽字韻雲:“山抹微雲,天連衰草,畫角聲斷斜陽。暫停徵轡,聊共飲離觴。多少蓬萊舊侶,頻回首煙靄茫茫。孤村裏,寒鴉萬點,流水繞低墻。魂傷當此際,輕分羅帶,暗解香囊。漫贏得青樓薄幸名狂。此去何時見也,襟袖上空有餘香。傷心處,長城望斷,燈火已昏黃。”東坡聞而稱賞之。後因東坡在西湖,戲琴(操)曰:“我作長老,爾試來問。”琴(操)雲:“何謂湖中景?”東坡答雲:“秋水共長天一色,落霞與孤鶩齊飛。”琴(操)又云:“何謂景中人?”東坡雲:“裙拖六幅瀟湘水,鬢嚲巫山一段雲。”又云:“何謂人中意?”東坡雲:“惜他楊學士,憋殺鮑參軍。”琴(操)又云:“如此究竟如何?”東坡雲:“門前冷落車馬稀,老大嫁作商人婦。”琴(操)大悟,即削發為尼。
  琴操“削發為尼”,與前面周韶之事頗相類似,此中可能有傳聞因素。然而對慣看秋月春風的東坡居士來說,對紅塵女子作這種點悟,也在情理之中。像琴操這樣的女性,與其浪跡於燈紅酒緑之中,毋寧說獨伴青燈古佛更有利於修身養性。
  後來在杭州還有一件事,雖有附會之嫌,但置於東坡身上,卻讓人覺得可信度也很強:
  靈隱寺僧名瞭然,戀妓李秀奴,往來日久,衣鉢蕩盡,秀奴絶之,僧迷戀不已。一夕,瞭然乘醉而往,秀奴不納,瞭然怒擊之,隨手而斃。事至郡。時蘇子瞻治郡,送獄院推勘。於僧臂上見刺字雲:”但願生同極樂國,免教今世苦相思。”子瞻見招結,舉筆判《踏莎行》詞雲:
  這個禿奴,修行忒煞,
  雲山頂上空持戒。
  一從迷戀玉樓人,鶉衣百結渾無奈。
  毒手傷人,花容粉碎,
  空空色色今何在?
  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還了相思債!
  判訖,押赴市曹處斬。
  ——《堯山堂外紀》捲五十二
  故事初見於《事林廣記》,像一篇地道的小說,但宋代以來,《緑窗新話》、《醉翁談錄》、《花草粹編》、《草堂詩餘續集》、《情史》等全都收錄,可見人們大都以為,這段公案惟有東坡先生來判,才能大快人心。東坡在當杭州太守時,與靈隱諸寺僧人往來密切,據說他“嘗攜妓謁大通禪師”惹得大師“慍形於色 ”,可見他對佛門之“敬”,也在遊戲之間。有了前面諸多同情不幸女子的事項作鋪墊,我們堅信,東坡先生若遇到這等情緣既了、即起惡念、殺人至死的佛門敗類,定會怒而捉筆,痛數其罪,然後依法將其斬首,以此告慰玉殞香消之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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