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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史 》 後漢書 》
謝承後漢書捲六
謝承 Xie Cheng
陳臨傳
五二七陳臨字子然,為蒼梧太守。人遺腹子報父怨,捕得係獄,傷其無子,令其妻入獄,遂産得男。人歌曰:「蒼梧陳君恩廣大,令死罪囚有後代,德參古賢天報施。」(孫。王。汪。黃。俊)──御覽捲四六五
五二八陳臨為蒼梧太守,推誠而理,導人以孝悌,臨徵去後,本郡以五月五日祠臨東城門上〔一〕,令小童潔服舞之。(姚。王。汪。黃)──初學記捲四○御覽捲三一事類賦註捲四
〔一〕姚之駰按:「範書闕。魏收五日詩云:『因想蒼梧郡,茲日祀陳君。』」
楊喬傳
五二九楊喬字聖達〔一〕,〔烏傷人也〕〔二〕。拜尚書侍郎,轉左丞。自在臺閣,閑練漢傢故事,前後上表,陳國政便宜。(姚。王。汪。黃)──書鈔捲六0○範書循吏傳註
〔一〕「喬」原誤作「高」,據汪輯徑改。下條同。
〔二〕據範書循吏傳註補。
五三0楊喬字聖達,拜尚書。喬淵懿博雅,治術又辦,優納王事,明習國傢典故。幹機密之職,夙夜周慎,退食自公。喬儀表偉麗,每朝賀,天威屬意,百寮側目。(孫。王。汪。黃)──書鈔捲六0
五三一楊喬為尚書,容儀偉麗,數上書言政事。桓帝愛其才貌,詔妻以公主。喬固讓,不聽,遂閉口不食,七日而死〔一〕。(姚。王。汪。黃)──初學記捲一0○御覽捲一五二又捲三七九
〔一〕惠棟曰:「案會稽典錄曰『昔王景興問士於虞仲翔,仲翔對曰:「尚書烏傷楊喬,桓帝妻以公主,辭疾不納是也。」』」
五三二楊喬曰:「猶塵附泰山,露集滄海,雖無補益,款誠至情,猶不敢嘿也。」(孫。王。汪。黃)──文選捲三七曹子建求自試表註
五三三楊喬曰:「侯生為意氣刎頸〔一〕。」(孫。汪。黃)──文選捲三一袁陽源效白馬篇註○又捲二五盧子諒贈劉琨詩註
〔一〕侯生,魏隱士侯嬴,助信陵君竊符救趙者。其以信陵君至晉鄙軍日,北嚮自刎。事見史記魏公子列傳。
王防傳
五三四王防字文始,為尚書令,典任樞機,竭忠於國,數陳便益,譏判時政以為闕失者,言旨切直,多見省納。(姚。王。汪。黃)──書鈔捲五九
五三五任防字文始〔一〕,為司隸校尉,下車,嘗食幹飯,十日一炊,閉合不通豪右,施設禁令案法,貴戚斂手,互相約敕,不敢幹越。(姚。王。汪。黃)──書鈔捲六一
〔一〕此任防恐與王防為一人,汪輯入王防傳,今從之。
陳正傳
五三六魯國陳正字叔方〔一〕,為太官令。時黃門郎宿與正有隙,因進禦食,以發穿貫炙。光武見發〔怒〕〔二〕,敕斬正。正已陛見,曰:「臣有當死罪三:黑山出炭,增冶吐炎,燋膚爛肉,而發不銷,臣罪一也。拔出佩刀,砥礪五石,虧肥截骨,不能斷發,臣罪二也。臣〔朗月書章奏,側光讀五經,旦臨食〕〔三〕,與丞及庖人六目齊觀,不如黃門一人〔四〕,臣罪三也。」詔〔赦之〕〔五〕,敕收黃門〔六〕。(姚。王。汪。黃)──書鈔捲五五0御覽捲二二九又捲八六三書鈔捲一四五
〔一〕姚輯作「陳正叔」,孫志祖據御覽駁正之。汪輯作「陳正」,是。黃輯從姚輯,失考甚矣。
〔二〕據御覽捲八六三補。同書、天中記捲三三、又捲四六皆然。
〔三〕據御覽捲二二九補。
〔四〕御覽捲八六三「一人」作「兩目」。
〔五〕據御覽捲二二九、又捲八六三補。
〔六〕天中記捲三三作「詔乃捨黃門而釋正」。又姚之駰按:「範書闕。光武之智豈不如孫權之辨鼠矢,將瑣瑣者不覺耳,至以發故而戮人,恐暴君亦不爾,謝書過矣。又韓非子載晉文公譙掌人事,與此傳大同小異,言事偶相類,因脫胎舊文耶?」
嚴豐傳
五三七豫章嚴豐字孟侯,為郡主簿。太守賈萌舉兵欲誅王莽,有飛蜂附萌車衡,豐諫以為不祥之徵,萌不從,果見殺〔一〕。(姚。王。汪。黃)──事類賦註捲三0○御覽捲九五0
〔一〕王謨按:「前漢書王莽傳云:『傳莽首詣更始,懸宛市。曹部監杜普、陳定大尹瀋意、九江連率賈萌皆守郡不降,為漢兵所誅。』則萌死於更始建元以後,萌實助莽見誅。謝書謂討莽而死,事為失實。」
許慶傳
五三八許慶〔字子伯〕〔一〕,傢貧,為郡督郵,乘牛車,鄉裏號曰「軺車督郵」。(姚。王。汪。黃)──書鈔捲七七○御覽捲二五三又捲四八七又捲七七五
〔一〕據御覽之三引補。又陳本誤「慶」為「處」。
五三九慶嘗與友人談論漢無統嗣,幸臣專勢,世俗衰薄,賢者放退,慨然據地悲哭。時人稱「許子伯哭世」。(孫。王。汪。黃)──御覽捲二五三○又捲四八七
周稷傳
五四○周稷為功曹〔一〕,衣不覆軀。(姚。王。汪。黃)──書鈔捲七七
〔一〕俞本作「周稷」,姚、王、汪三輯與之同。孔、陳本作「周稷」,黃輯與之同。孫志祖改姚輯「穆」作「稷」。今亦從孔本。
桓任傳
五四一桓任後母生時,不食豬羊肉,故終身不以豬羊肉近口〔一〕。(姚。王。汪。黃)──書鈔捲一四五
〔一〕王謨按:「隋書經籍志有桓任傢傳。」今按:疑隋志之「任」係「氏」字之訛。
劉寵傳
五四二安衆侯劉〔寵〕(崇)〔一〕,長沙定王五代孫,南陽宗室也。與宗人討莽有功,隨光武河北破王郎。朝廷高其忠壯,策文嗟嘆,以厲宗室。安衆諸劉皆其後。(姚。王。汪。黃)──範書李通傳註
〔一〕範書點校本校勘記曰:「集解引顧炎武說,謂『崇』當從漢表作『寵』。又引陳景雲說,謂崇死於莽未篡漢之先,建武二年,從文弟寵紹封,此傳寫誤也。今據改。」四輯均作「劉崇」,誤,今依校勘記改定。
羊茂傳
五四三羊茂字季寶,豫章人。為東郡太守,鼕坐白羊皮,夏處丹板榻〔一〕,常食幹飯,出界買????豉,妻子不歷官捨。(姚。王。汪。黃)──書鈔捲三八○又捲七五御覽捲四二五又捲二一
〔一〕書鈔捲七五、御覽捲二一均作「單板榻」。
羊定傳
五四四羊定字世德〔一〕,為郡功曹,病睏,被不覆軀,衣不周身。郡將賜大布被及襦蔥,皆不受,執志而終。(孫。王。汪。黃)
──御覽捲二六四○書鈔捲七七
〔一〕王謨按:「書鈔廉潔門引豫章彥士傳作羊茂,文並同。又被部引列士傳作林茂。御覽引列士傳作華茂。此引謝書又作羊定。皆疑有誤。今從江西通志采錄。」按江西通志曰:「羊茂字季實,豫章人,為郡功曹,布被不覆軀,布衣不周身。郡將察其廉,遺之布被衣蔥,皆不受。」天遊按:定字世德,茂字季寶,非一人明矣。孫、汪、黃三輯均作羊定傳,當是。江西通志晚出,轉引他書,多有文飾,頗經改竄,不足為據。其誤「季寶」為「季實」,即一例。王說非。又書鈔捲七七引作「華茂」,亦非。
王博傳
五四五王博字季習,拜尚書,明敏習漢傢舊事。在臺歷載,夙夜敬戒,內外不漏。(姚。王。汪。黃)──書鈔捲六0
黃嚮傳
五四六豫章黃嚮〔字文章,為性廉潔〕〔一〕。〔常〕晨步〔行〕〔二〕,〔於〕路中得珠琪一囊〔三〕,可直三百餘萬〔四〕。〔
募〕求得〔其〕主〔五〕,還之。主欲以半物謝嚮,嚮委去不顧〔六〕。(姚。王。汪。黃)──御覽捲八0二○事類賦註捲九御覽捲四二五
〔一〕據御覽捲四二五補。
〔二〕據御覽捲四二五補。
〔三〕同右。又「珠」作「金」。
〔四〕御覽捲四二五「三」作「二」。
〔五〕據右引補。
〔六〕孫志祖曰:「李瀚蒙求雲『黃嚮訪主』,即指此事。」
五四七黃嚮對策曰:「雷陳義重〔一〕,出則●升〔二〕。」(
孫。王。汪。黃)──文選捲四七陸機漢高祖功臣頌註
〔一〕雷,雷義;陳,陳重。事見雷義傳。
〔二〕●,雙也。見復古編。
五四八黃嚮對策,以為群英之表。(王。汪。黃)──文選捲五0範蔚宗宦者傳論註○又捲三0謝靈運擬魏太子鄴中集詩註
陶碩傳
五四九河南陶碩〔字公超〕〔一〕,啖蕪菁羹,無????豉。(孫。汪。黃)──書鈔捲一四四○御覽捲八六一
〔一〕據御覽捲八六一補。
五五0河南陶碩,鄉麯餉之,碩無所受,但食棗飲水,美談而已〔一〕。(姚。王。汪。黃)──御覽捲九六五○事類賦註捲二六御覽捲四二五
〔一〕御覽捲四二五作「共談而已」,諸輯從之,似較「美談」為佳。
韓崇傳
五五一崇遷汝南太守。詔引見,賜車馬劍革帶。上仍敕崇曰:「
汝南,心腹之地,位次京師也。」(姚。王。汪。黃)──書鈔捲七四
五五二韓崇為汝南太守,遺妻子粗飯〔一〕,唯菜茹????豉而已。(孫。王。汪。黃)──書鈔捲一四六
〔一〕「遺」本作「遣」,據陳、俞本改。
尹●傳
五五三〔潁川〕尹●字公可〔一〕,為徐州刺史,以脅銅〕釜〔甑〕〔二〕,十日一炊。(姚。王。汪。黃)──書鈔捲三八○御覽捲七五七
〔一〕據御覽捲七五七補。又「尹」本作「隱」,孔廣陶據古今圖書集成考工典改。姚、王二輯皆作「隱暹傳」。而孫志祖改姚輯作「尹暹傳」,黃輯從之。汪輯則據御覽作「馮●傳」。三說各異,未知孰是。今暫從孔本。又俞本「公可」作「公嚮」,亦異。
〔二〕據御覽捲七五七補。
鄧儒傳
五五四鄧儒字伯祖,補尚書令。正身機密,剪邪截麯,不撓強臣。(姚。汪。黃)──書鈔捲五九
湛重傳
五五五湛重字文迭,補大司農,在位歷載,傢至貧睏,妻子裾𠔌給之食也〔一〕。(姚。王。汪。黃)──書鈔捲五四
〔一〕孫志祖按:「廣韻湛字註:湛姓,後漢有大司農湛重。」王謨按:「湛重,豫章人。南昌耆舊記作『諶重』,雲和帝時除薛令,以德行聞。未詳所據。」
瀋景傳
五五六瀋景為河間相,拜為二千石,妻子不歷官捨,五日一炊。(姚。王。汪。黃)──書鈔捲七五
五五七瀋景字張〔一〕,為河間相,恆食幹糒。(孫。汪。黃)──書鈔捲一四七○御覽捲八六0
〔一〕按此當有脫文。
李鴻傳
五五八李鴻字奉遜,體性仁孝,友於兄弟。弟育為人所侵辱〔一〕,育後陰結客報怨,為執法吏所得,當伏罪。時未有立嗣,鴻為太尉掾,在京師,傷育以義刷恥,門戶斷絶,自分代育,遂劾印還歸。〔二〕欲過傢,恐見妻子,虧移其意。到縣北亭,預作記,乞代育。通記,便飲鴆而死。縣令省記,怛然驚感。(姚。王。汪。黃)──初學記捲一七○御覽捲四一六
〔一〕漢書王莽傳載莽末有鎮戎大尹李育;範書公孫述傳有述將軍李育,後降光武;範書儒林傳有李育,曾事東平王蒼;又王郎傳及袁紀均載有趙國大豪李育,為王郎大司馬,此又有一李育,則漢時有五李育,先後同時。
〔二〕「劾」原誤作「刻」,據汪輯徑改。
周敞傳
五五九吳郡周敞,師事京房〔一〕。房為石顯所譖係獄市,謂敞曰:「吾死後四十日,客星必入天市,即吾無辜之驗也。」房死後,果〔如房言〕〔二〕。〔敞上書陳其枉〕〔三〕。(姚。王。汪。黃)──書鈔捲一五0○開元占經捲八二御覽捲五事類賦註捲二御覽捲八七五晏公類要捲二五
〔一〕孫志祖按:「姚雲君明以元帝建昭二年死,距光武之興六十二年,豈敞暮年亦及事世祖邪?抑或謝書志天文,引此為證也。志祖案:後漢董春亦詣京房受易,見本書。」君明乃京房之字。
〔二〕據御覽捲五補。
〔三〕據開元占經捲八二補。
五六0蒼梧廣信女子蘇娥,行宿高安鵲巢亭〔一〕,為亭長龔壽所殺,及婢,致富,取其財物,埋(緻)〔置〕樓下〔二〕。交址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覺壽姦罪,奏之,殺壽。(孫。王。汪。黃)──文選捲三九江淹詣建平王上書註○御覽捲一九四
〔一〕御覽捲一九四註曰:「列異傳云『鵠奔亭』。」按此註出李善註,文選正文作「鵠亭之鬼」,謝書作「鵲」,恐非。
〔二〕據御覽捲一九四改。
陳茂傳
五六一〔汝南〕陳茂〔一〕,性永有異志〔二〕,交址刺史吳郡周敞闢為別駕從事。〔舊刺史行部,不渡漲海〕〔三〕。敞欲到朱崖、儋耳,茂諫曰:「不宜履險。」敞不服。涉海遇風,船欲顛覆。茂仗劍呵駡水神,風〔即止〕息得濟〔四〕。(姚。王。汪。黃)──書鈔捲七三○御覽捲六0類聚捲八事類賦註捲六文選捲一一鮑明遠蕪城賦註又捲二二謝靈運遊赤石進帆海註
〔一〕據類聚捲八、御覽捲六0補。
〔二〕俞本「志」作「術」。
〔三〕據御覽捲六0、事類賦註捲六補。
〔四〕據類聚捲八、御覽捲六0補。又文選二引皆作「陳茂常度漲海」。
五六二陳茂,豫州刺史周敞闢為別駕從事,與俱行部。到潁川陽翟傳,傳中有置美酒一(押)〔柙〕〔一〕。敞去〔二〕,敕禦騶載酒以行。茂見於外,取柙擊柱,破之。敞問茂:「刺史年老酒益氣,別駕破柙名亦何益?」茂答曰:「所過皆有,以明使君傳車騑驂〔榼〕載酒〔三〕,非宜也。」(孫。王。汪。黃)──御覽捲二六三○又捲七六一
〔一〕據御覽捲七六一改。
〔二〕「敞」誤作「敬」,徑改。
〔三〕據御覽捲七六一補。
陳宣傳
五六三陳宣字子興〔一〕,沛國蕭人也。剛猛性毅,博學明魯詩。遭王莽篡位,隱處不仕。光武即位,徵拜諫議大夫。建武十年〔二〕,雒水出造津,城門校尉欲〔築〕(奏)塞之〔三〕。宣〔諫〕曰〔四〕:「昔周公卜雒,以安宗廟,為萬世基,水不當入城門。如為災異,人主過而不可辭,塞之無益。昔東郡金堤大决,水欲沒郡,令、吏、民散走,太守王尊(亡)〔正〕身敕以住立不動〔五〕,水應時自消。尊,人臣,尚修正弭災,豈況朝廷中興聖主,天所挺授,水必不入。」言未絶,水去。上善其言。後乘輿出,宣列引在前,行遲,乘輿欲驅,鈎宣車蓋使疾行,禦者墮車下。宣前諫曰:「王者承天統地,動有法度,車則和鸞,步則佩玉,動靜應天。昔孝文時,邊方有獻千裏馬者,還而不受。陛下宜上稽唐虞,下以文帝為法。」上納其言,遂徐行按轡。遷為河堤謁者,以病免,卒於傢。(姚。王。汪。黃)──續漢五行志註○類聚捲八御覽捲五九又捲六二又捲八七三事類賦註捲七
〔一〕御覽捲五九作「字子輿」,又捲八七三作「字子建」,未知孰是。五行志註脫「字」字,徑補。
〔二〕姚之駰按:「古今註稱建武七年六月雒水盛溢,至津城門,帝自行水。謝書作十年,未知孰是。範五行志及帝紀均不載,此豈以其未入門邪?」孫志祖按:「範書光武帝紀建武七年有是夏連雨水語,應作七年是。」孫說是。又姚誤續漢志為範五行志,亦非。
〔三〕據類聚八、御覽捲五九、又捲八七三、事類賦註捲七改。
〔四〕據右四引補。
〔五〕據它五引改。
戴禮傳
五六四戴禮雅有威重,拜侍御史,以能治劇,出為丹陽東都尉。(姚。王。汪。黃)──書鈔捲六二
路仲翁傳
五六五路仲翁好學〔一〕,傢居,受學者自遠方而至〔二〕。徵博士。(姚。王。汪。黃)──書鈔捲六七
〔一〕孫志祖曰:「姚雲仲翁似以字行者。志祖案:謝書多稱人字,非以字行也。」
〔二〕「受」本作「授」,據姚、汪諸輯徑改。
李敬傳
五六六〔汝南〕李敬遷趙國相〔一〕。其奴僕常於捨內鼠空穴中,得係臂珠及璫懸珥相連。即出閣,問主簿,白言:「前相後夫人,諸侯女也。昔亡珠璣〔二〕,不知處所,疑子婦竊之,去婦殺婢。」即遣吏送珠付前相。相慚,乃還去婦〔三〕。(姚。王。汪。黃)──書鈔捲一五八○類聚捲八四御覽捲八0二事類賦註捲九
〔一〕據類聚捲八四、御覽捲八0二補。
〔二〕類聚捲八四引作「昔亡三珠」。天中記捲一九亦然。
〔三〕類聚捲八四作「追去婦還」。
公孫曄傳
五六七曄字春光,到太學,受尚書,寫書自給。(姚。汪。黃)──書鈔捲一0一
五六八公孫曄拜博士、侍中,國有疑事,常使進見,問其得失,所陳皆據經依義,補益國傢,深見省納。(孫。王。汪。黃)──御覽捲二一九
五六九公孫曄為司隸校尉。時京兆門晚開早閉〔一〕。(姚。王。汪。黃)──書鈔捲六一
〔一〕唯汪輯作「早開晚閉」,非。
五七0公孫曄字春光〔一〕,為司隸校尉。下車減損隨車,坐席不遷,豪傑貴戚賓客絶其書疏,按法捕治,無所回避,京師宴然,強族由是斂手。(姚。王。汪。黃)──書鈔捲六一
〔一〕陳本誤作「孫華」,姚輯、黃輯據以立孫華傳,非。
虔國傳
五七一虔國遷日南太守,每行縣,有雁恆飛翔,隨車止國府,常〔在〕廳事中庭〔一〕。國病卒,雁飛隨喪到葬地,葬後棲於墓前樹上,二年乃去,時人嘉之。(姚。王。汪。黃)──書鈔捲七五
〔一〕據汪輯補。
方儲傳
五七二方儲字聖明,丹陽〔歙〕人也〔一〕。〔幼喪父〕〔二〕,〔事母孝〕〔三〕。除郎中,遭母憂〔四〕,棄官行禮,負土成墳,種鬆柏奇樹千餘株,鸞鳥棲其上,白兔遊其下。(姚。汪。黃。俊)──初學記捲二八○御覽捲四一一又捲九0七又捲九一六類聚捲八八又捲九0又捲九五初學記捲二九類林雜說捲一五稽瑞鳴沙石室古籍叢殘
〔一〕據御覽捲四一一、又捲九0七補。
〔二〕據類聚捲九五、初學記捲二九、御覽捲四二一、又捲九0七、又捲九一六補。
〔三〕據初學記捲二九補。
〔四〕類聚捲九0、御覽捲四一一作「母終」;又御覽捲九一六作「母終日」;而初學記捲二九、御覽捲九0七作「母死」;類林雜說捲一五作「遭母喪」,唯類聚捲八八與初學記捲二八同。
五七三方儲字聖明,負笈到三輔,無術不覽。(孫。汪。黃)──御覽捲七一一
五七四方儲為郎中。章帝使文郎居左,武郎居右。儲正住中,曰:「臣文武兼備,在所施用。」上嘉其纔,以繁亂絲付儲使理,儲拔佩刀三斷之,對曰:「反經任勢,臨事宜然。」(姚。汪。黃)──事類賦註捲一0○御覽捲二一五又捲三四五又捲八一四
五七五方儲字聖明,曉風角占候,為句章長。時人田還,置餘粟一石及刀鋤於田陌〔一〕,明日求,亡去,疑其旁傢〔二〕。儲曰:「此人非偷。」自呼縣功曹,謂曰:「君何取人粟,置傢後積茭中?」功曹款服。後為洛陽令。功曹是憲客,為憲所諷,夜殺人,斷頭着奩中,置廄門下,欲令儲去官。儲摩死者耳邊問誰所殺。有頃曰:「
死人言,為功曹所殺。」收功曹,拷竟具服。(孫。汪。黃)──御覽捲二六七○又捲八四0
〔一〕御覽捲八四0作「粟二石」。天中記捲四九亦然。
〔二〕御覽捲八四0「旁」作「鄰」。
五七六儲,丹陽人,〔聰明〕〔一〕,善天文,為洛陽令。章帝欲出南郊,儲上言當有疾風暴雨,乘輿不可出。上疑其妄,令儲飲鴆而死。果有大雨暴風,〔洛中晝暝〕〔二〕。(姚。汪。黃)──書鈔捲九0○御覽捲五二七
〔一〕據御覽捲五二七補。
〔二〕同右。
張修傳
五七七張修字子慎〔一〕,拜尚書令,有故官下卿、刺史、二千石昔為讒謗所廢慎固不順者,以次徵用,奏罷中官貴臣弟子在官者治罪,國政肅清,朝無秕政。(姚。王。汪。黃)──書鈔捲五九
〔一〕王謨按:「範書靈帝紀有使匈奴中郎將張修以罪下獄死,非此張修。」
傅賢傳
五七八傅賢字仲舒,遷廷尉。賢〔素〕清廉正〔直〕(貞)〔一〕,自掌法官,無私(間)〔門賓客〕〔二〕。〔公卿燕飲,要請不往,自以傢貧,無以報答其施也〕〔三〕。常垂念刑法,務從輕比。每鼕至斷獄,遲回流涕。〔在位四年,治獄稱平〕〔四〕。(姚。王。汪。黃)──初學記捲一二○書鈔捲五三(四)御覽捲二三一又捲四0五
〔一〕據書鈔捲五三、御覽捲二三一、又捲四0五改補。
〔二〕據書鈔捲五三、御覽捲二三一改補。
〔三〕據書鈔捲五三補。其中「要」、「答」二字據御覽捲二三一補。
〔四〕據書鈔捲五三及御覽捲二三一補。
五七九傅賢字仲舒,拜御史中丞,執憲公平,百僚敬服。以能治讞,遷□州刺史。(姚。汪。黃)──書鈔捲六二
嚴翊傳
五八0嚴翊遷潁川太守,掾吏有過,每閉合自責。(姚。王。汪。黃)──書鈔捲七四
陳囂傳
五八一會稽陳嚚〔一〕,少時於郭外水邊捕魚,人有盜〔取之〕者〔二〕,嚚見,避於草中,追以魚遺之,盜慚不受,自後無復取焉。(姚。王。汪。黃)──類聚捲九六○御覽捲九三五
〔一〕御覽捲九三五作「囂」,他條亦然,此作「嚚」,誤。
〔二〕據御覽捲九三五補。
五八二陳囂與鄉人紀伯為鄰,伯夜竊囂藩地自益。囂見之,伺伯去,密移其藩一丈地以益伯。伯慚懼,還所侵,又卻一丈二尺相避,凡廣三丈。太守高其義,名其閭為「義裏」。(孫。王。汪。黃)──御覽捲四二四
五八三陳囂字君期,明〔韓〕(緯)詩〔一〕,京師〔語〕(說)曰〔二〕:「關東說詩陳君期。」──書鈔捲九六
〔一〕據東觀記改。
〔二〕同右。
五八四陳囂字子公〔一〕,拜太中大夫。年七十,每朝賀,帝待以師傅之禮,賜幾杖,入朝不趨,贊事不名。以病乞骸骨,以大夫位終。(姚。王。汪。黃)──書鈔捲五六
〔一〕與上條作「君期」異。職官分紀捲四八作「子口」,似與此引同。按京師之語,當以「君期」為是。」
王譚傳
五八五王譚字世容,除尚書郎,服事臺閣,傳習國典,議擬政事嘗依舊據法,為三臺之表。(姚。王。汪。黃)──書鈔捲六0
劉陵傳
五八六劉陵字孟高,為侍中。車駕南郊,陵參乘。上起早,升輿伏,陵恭嗟曰:「陛下萬乘主,宜立正配天,雖尊神欲寢,不當上為天地靈祗,下為群臣萬姓觀者乎?」上有愧色,曰:「敬受侍中斯言,以為後戒。」(姚。王。汪。黃)──書鈔捲五八
五八七豫章劉陵字孟高,為長沙安成長〔一〕。先時多虎,百姓患之,皆徙他縣。陵之官,修德政,逾月,虎悉出界去,民皆還之。(姚。王。汪。黃)──事類賦註捲二0○御覽捲八九一
〔一〕王謨按:「江西通志引謝書云:『豫章艾人,和帝時為安成長。」
刁曜傳
五八八彭城刁曜字子卿〔一〕,為漁陽相。前相所種菜,悉付還外。(孫。汪。黃)──御覽捲九七六
〔一〕孫、黃二輯作朱躍傳,誤。
五八九刁曜遷魯相,修德化法教,以厲風俗,威恩並行。(孫。王。汪。黃)──書鈔捲七五
五九0刁曜遷(晉)〔魯〕相〔一〕,行縣,使三老執轡禦車,〔二〕所頓亭傳,輒講經書。──書鈔捲七五
〔一〕據上條改。
〔二〕「三」原誤「王」,徑改。
五九一刁曜拜侍御史,自在朝廷,堂堂蹇諤,有〔?〕(鞭)臣之節〔一〕。(姚。王。汪。黃)──書鈔捲六三
〔一〕據孔廣陶之校而改。姚、汪、黃三輯改作「邊」,誤。
董春傳
五九二董春字紀陽,會稽余姚人。少好學,師事侍中祭酒王君仲,受古文尚書。後詣京房授易,究極聖旨,條列科義。〔後還歸〕(
遷師)〔一〕,立精捨,遠方門徒學者常數百人。諸生每升講堂,鳴鼓三通,橫經捧手,請問者百人,〔追隨上堂難問者百餘人〕〔二〕。(姚。王。汪。黃)──初學記捲一八○御覽捲六一五初學記捲二一御覽捲四0四書敘指南捲五
〔一〕據初學記捲二一、御覽捲六一五改。御覽捲四0四作「後還為師」。
〔二〕據右二引補。
五九三董春為廬江太守,當官明亮,德政多奇,為吏民者相美之也〔一〕。(姚。王。汪。黃)──書鈔捲七五
〔一〕陳、俞本作「民吏稱之」。姚、汪二輯與之同。
張意傳
五九四張意為驃騎將軍,討東甌賊。意畫策,各修水戰之具,浮海就攻,一戰大破,所嚮無敵。(姚。王。汪。黃)──書鈔捲六四
鄧道傳
五九五鄧道不應州郡旌命。(孫。王。汪)──文選捲五三陸士衡辨亡論註
五九六鄧道字子淵,天性通敏,以清廉正直為行,又嚴毅不畏強禦,宜治三輔。出為左馮翊。──職官分紀捲三八
五九七鄧道出為馮翊,下車治豪族大姓,號為「豪強所補。(姚。汪。黃)──書鈔捲七五
五九八鄧通字子淵〔一〕,遷越騎校尉,為營吏士所敬畏,天下嘆之。(姚。王。汪。黃)──書鈔捲六一
〔一〕王謨按:「南昌耆舊記雲:『鄧通字子淵,豫章西平人。瀋毅有學行,官馮翊太守,不通賓客,京師號曰鄧獨坐。』太平寰宇記曰:『西平故城在武寧縣西二百九十七裏。漢書云:鄧通,西平人。即此縣也。』此漢書謂謝承漢書。鄧道、鄧通當為一人,今名從所見采錄。」汪輯分作兩傳,今從王輯。
尹昆傳
五九九汝南尹昆為汝陰功曹。令新到官,問曰:「園中有桑,以飯蠶何如?」昆曰:「非初政所務。」令嘉其言。(姚。王。汪。黃)──御覽捲九五五○類聚捲八八
六00尹昆字口淵,為侍禦七日,特拜尚書僕射,詔曰:「惟君功曹時,以太守之術,剋奬王室,其有錄臺事,勿令謬誤。」(孫。王。汪。黃)──書鈔捲五九
閔貢傳
六0一太原閔仲叔者,代稱節士,雖周黨之潔清〔一〕,自以弗及也。周黨見其含菽飲水,遺以生蒜,受而不食。(姚。王。汪。黃)──御覽捲九七七
〔一〕「周」原誤作「同」,據範書周黨傳徑改。下同。
尹苞傳
六0二陳留尹苞字延博,與同郡範史雲善。二人俱貧,出入共一單衣,到人門外,苞年長,常先着單衣前入,須臾出,解與史雲。(姚。王。汪。黃)──御覽捲六九一○事類賦註捲一二
六0三石苞字延博〔一〕,為諸生,篤行清苦,學五經,徵拜議郎。(姚。王。汪。黃)──書鈔捲五六
〔一〕王謨按:「書鈔引謝書有『石苞字延博』,蓋即尹苞之誤。」王說是。黃輯別作石苞傳,非。
張稷傳
六0四張稷字衛君,除尚書侍郎左丞。朝賀陛見,進對威儀,辭令辯達,明帝深奇異之,拜膠東相。(姚。王。汪。黃)──書鈔捲六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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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八傢後漢書輯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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