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 汉书   》 汉书卷四十四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班固 Ban Gu    班彪 Ban Biao

  淮南厉王长,高帝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帝八年,从东垣过赵,赵王献美人,厉王母也,幸,有身。赵王不敢内宫,〔一〕为筑外宫舍之。〔二〕及贯高等谋反事觉,并逮治王,尽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告吏曰:「日得幸上,有子。〔三〕」吏以闻,上方怒赵,未及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妒,不肯白,辟阳侯不强争。厉王母已生厉王,恚,。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悔,〔四〕令吕后母之,而葬其母真定。真定,厉王母家县也。
  〔一〕师古曰:「不敢更内之于宫中。」
  〔二〕师古曰:「舍,止也。」
  〔三〕师古曰:「日谓往日。」
  〔四〕师古曰:「(以)〔悔〕不理其母。」
  十一年,淮南王布反,上自将击灭布,即立子长为淮南王。王早失母,常附吕后,孝惠、吕后时以故得幸无患,然常心怨辟阳侯,不敢发。及孝文初即位,自以为最亲,〔一〕骄蹇,数不奉法。〔二〕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三〕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常谓上「大兄」。厉王有材力,力扛鼎,〔四〕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金椎椎之,〔五〕命从者刑之。〔六〕驰诣阙下,肉袒而谢曰:「臣母不当坐赵时事,辟阳侯力能得之吕后,不争,罪一也。赵王如意子母无罪,吕后杀之,辟阳侯不争,罪二也。吕后王诸吕,欲以危刘氏,辟阳侯不争,罪三也。臣谨为天下诛贼,报母之仇,伏阙下请罪。」文帝伤其志,为亲故不治,赦之。
  〔一〕师古曰:「时高帝子唯二人在。」
  〔二〕师古曰:「蹇谓不顺也。」
  〔三〕师古曰:「横音胡孟反。」
  〔四〕师古曰:「扛,举也,音江。」
  〔五〕师古曰:「,古袖字也。谓以金椎藏置袖中,出而椎之。」
  〔六〕如淳曰:「刻其形体,备五刑也。」师古曰:「直断其首,非五刑也。事见史记。」
  当是时,自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恣,不用汉法,出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数上书不逊顺。〔一〕文帝重自切责之。〔二〕时帝舅薄昭为将军,尊重,上令昭予厉王书谏数之,曰:〔三〕
  〔一〕师古曰:「数音所角反。」
  〔二〕如淳曰:「重,难也。」
  〔三〕师古曰:「数音所具反。」
  窃闻大王刚直而勇,慈惠而厚,贞信多断,是天以圣人之资奉大王也甚盛,不可不察。今大王所行,不称天资。皇帝初即位,易侯邑在淮南者,〔一〕大王不肯。皇帝卒易之,〔二〕使大王得三县之实,甚厚。大王以未尝与皇帝相见,求入朝见,未毕昆弟之欢〔三〕,而杀列侯以自为名。皇帝不使吏与其间,〔四〕赦大王,甚厚。汉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皇帝骫天下正法而许大王,甚厚。〔五〕大王欲属国为布衣,守冢真定。〔六〕皇帝不许,使大王毋失南面之尊,甚厚。〔七〕大王宜日夜奉法度,修贡职,以称皇帝之厚德,今乃轻言恣行,以负谤于天下,甚非计也。
  〔一〕晋灼曰:「侯邑在淮南者,更易以它郡地封之,不欲使错在王国。」
  〔二〕师古曰:「卒,终也。」
  〔三〕师古曰:「毕,尽也。」
  〔四〕师古曰:「与读曰豫,谓不令吏干豫治其事。」
  〔五〕苏林曰:「不从正法,听王自置二千石。」师古曰:「骫,古委字。骫谓曲也。」
  〔六〕师古曰:「属谓委弃之也,音之欲反。」
  〔七〕师古曰:「毋失,不失也。南面之尊,谓王位也。」
  夫大王以千里为宅居,以万民为臣妾,此高皇帝之厚德也。高帝蒙霜露,沬风雨,〔一〕赴矢石,野战(次)〔攻〕城,身被创痍,〔二〕以为子孙成万世之业,艰难危苦甚矣。大王不思先帝之艰苦,日夜怵惕,修身正行,养牺牲,丰洁粢盛,奉祭祀,以无忘先帝之功德,而欲属国为布衣,甚过。且夫贪让国土之名,轻废先帝之业,不可以言孝。父为之基,而不能守,不贤。不求守长陵,而求之真定,先母后父,不谊。数逆天子之令,不顺。言节行以高兄,无礼。〔三〕幸臣有罪,大者立断,小者肉刑,不仁。〔四〕贵布衣一剑之任,贱王侯之位,不知。不好学问大道,触情妄行,不(详)〔祥〕。〔五〕此八者,危亡之路也,而大王行之。弃南面之位,奋诸、贲之勇,〔六〕常出入危亡之路,臣之所见,高皇帝之神必不庙食于大王之手,明白。
  〔一〕师古曰:「沬亦?字也。蒙,冒也。沬,洗面也,音胡内反,字从午未之未。」
  〔二〕师古曰:「痍音夷。」
  〔三〕郑氏曰:「淮南王呼帝为大兄也。」师古曰:「郑说非也。谓请守母冢,自为名节而表异行,用此矜高于兄耳。」
  〔四〕师古曰:「断谓斩也。」
  〔五〕师古曰:「任情意所欲则行之妄行。行音下更反。」
  〔六〕应劭曰:「吴专诸,卫孟贲也。」师古曰:「贲音奔。」
  昔者,周公诛管叔,放蔡叔,以安周;齐桓杀其弟,以反国;〔一〕秦始皇杀两弟,迁其母,以安秦;〔二〕顷王亡代,高帝夺之国,以便事;〔三〕济北举兵,皇帝诛之,以安汉。〔四〕故周、齐行之于古,秦、汉用之于今,大王不察古今之所以安国便事,而欲以亲戚之意望于太上,不可得也。〔五〕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六〕其在王所,吏主者坐。〔七〕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八〕为军吏者,中尉主;客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诸从蛮夷来归谊及以亡名数自(古)〔占〕者,内史县令主。相欲委下吏,无与其祸,不可得也。〔九〕王若不改,汉系大王邸,论相以下,为之奈何?夫堕父大业,退为布衣所哀,〔一〇〕幸臣皆伏法而诛,为天下笑,以羞先帝之德,〔一一〕甚为大王不取也。
  〔一〕韦昭曰:「子纠兄也,言弟者讳也。」
  〔二〕应劭曰:「始皇母与嫪毐私通生二子,事觉诛毐,并杀二弟,迁其母于咸阳宫也。」
  〔三〕应劭曰:「顷王,高帝兄仲也。匈奴入代不能守,走归京师。高帝夺其国,退为合阳侯,以便国法也。」师古曰:「便音频面反。」
  〔四〕应劭曰:「济北王兴居与大臣共诛诸吕,自以功大,怨其赏薄,故反。」
  〔五〕如淳曰:「太上,天子也。」
  〔六〕师古曰:「舍匿,谓容止而藏隐也。」
  〔七〕师古曰:「言各有所主,而坐其罪。」
  〔八〕如淳曰:「主御史也。自此以下至县令主皆谓王官属。」
  〔九〕师古曰:「言诸侯王之相欲委罪于在下小吏,而身不干豫之,不可得也。与读曰豫。」
  〔一〇〕师古曰:「堕,毁也。布衣,贫贱之人。王既伏法,则贫贱之人反哀怜之。堕音火规反。」
  〔一一〕师古曰:「羞,辱也。」
  宜急改操易行,上书谢罪,曰:「臣不幸早失先帝,少孤,吕氏之世,未尝忘死。〔一〕陛下即位,臣怙恩德骄盈,行多不轨。〔二〕追念罪过,恐惧,伏地待诛不敢起。」皇帝闻之必喜。大王昆弟欢欣于上,群臣皆得延寿于下;上下得宜,海内常安。愿孰计而疾行之。行之有疑,祸如发矢,不可追已。〔三〕
  〔一〕服虔曰:「常恐畏死也。」
  〔二〕师古曰:「轨,法也。」
  〔三〕师古曰:「发矢,喻速也。已,语终辞。」
  王得书不说。〔一〕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辇车四十乘反谷口,〔二〕令人使闽越、匈奴。事觉,治之,乃使使召淮南王。
  〔一〕师古曰:「说读曰悦。」
  〔二〕孟康曰:「谷口在长安北,故县也,处多崄阻。」师古曰:「辇车,人挽行以载兵器也。」
  王至长安,丞相张苍,典客冯敬行御史大夫事,与宗正、廷尉杂奏:「长废先帝法,不听天子诏,居处无度,为黄屋盖擬天子,〔一〕擅为法令,不用汉法。及所置吏,以其郎中春为丞相,收聚汉诸侯人及有罪亡者,匿与居,为治家室,赐与财物爵禄田宅,爵或至关内侯,奉以二千石所当得。〔二〕大夫但、〔三〕士伍开章等七十人〔四〕与棘蒲侯太子奇谋反,欲以危宗庙社稷,谋使闽越及匈奴发其兵。事觉,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长匿不予,与故中尉蕑忌谋,杀以闭口,〔五〕为棺椁衣衾,葬之肥陵,〔六〕谩吏曰『不知安在』〔七〕。又阳聚土,树表其上曰『开章死,葬此下』。〔八〕及长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为亡命弃市诈捕命者以除罪;〔九〕擅罪人,无告劾系治城旦以上十四人;败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赐人爵关内侯以下九十四人。前日长病,陛下心忧之,使使者赐枣脯,长不肯见拜使者。南海民处庐江界中者反,淮南吏卒击之。陛下遣使者赍帛五十匹,以赐吏卒劳苦者。长不欲受赐,谩曰『无劳苦者』。南海王织上书献璧帛皇帝,忌擅燔其书,不以闻。〔一〇〕吏请召治忌,长不遣,谩曰『忌不。长所犯不轨,当弃市,臣请论如法。」
  〔一〕师古曰:「儗,比也。」
  〔二〕如淳曰:「赐亡畔来者,如赐其国二千石也。」臣瓒曰:「奉畔者以二千石之秩禄也。」师古曰:「瓒说是也。奉音扶用反。」
  〔三〕张晏曰:「大夫,姓也,上云『男子但』,明其本姓大夫也。」如淳曰:「但,大夫名也。」师古曰:「既曰大夫但,又士伍开章,明其为大夫也。上言男子但等者,总谓反人耳,不妨但为大夫也。」
  〔四〕如淳曰:「律,有罪失官爵,称士伍也。开章,名。」
  〔五〕师古曰:「姓蕑,名忌。蕑音奸,严助传作间字,音同耳。今流俗书本此蕑字或有作简者,非也,盖后人所改。既杀开章,所有口语皆无端绪,故云闭口。」
  〔六〕师古曰:「肥陵,地名,在肥水之上。」
  〔七〕师古曰:「谩,诳也。实葬肥陵,诳云不知处。谩音慢,又音莫连反。次下亦同。」
  〔八〕师古曰:「表者,竖木为之,若柱形也。」
  〔九〕晋灼曰:「亡命者当弃市,而王藏之。诈捕不命者而言命,以脱命者之罪。」师古曰:「为音于伪反。」
  〔一〇〕文颖曰:「忌,蕑忌也。」
  制曰:「朕不忍置法于王,其与列侯吏二千石议。」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宜论如法。」制曰:「其赦长死罪,废勿王。」有司奏:「请处蜀严道邛邮,〔一〕遣其子、子母从居,〔二〕县为筑盖家室,皆日三食,给薪菜盐炊食器席蓐。」〔三〕制曰:「食长,给肉日五斤,〔四〕酒二斗。令故美人材人得幸者十人从居。」〔五〕于是尽诛所与谋者。乃遣长,载以辎车,〔六〕令县次传。
  〔一〕张晏曰:「严道,蜀郡县也。邛,邮置名也。」师古曰:「邮,行书之舍,音尤。」
  〔二〕师古曰:「子母者,所生子之姬妾。」
  〔三〕师古曰:「炊器,釜鬲之属。食器,杯碗之属。」
  〔四〕师古曰:「食音?。」
  〔五〕师古曰:「上言子母,则有子者令从之。今此云美人材人,则无子者亦令从之。」
  〔六〕师古曰:「辎,衣车也,音甾。」
  爰盎谏曰:「上素骄淮南王,不为置严相傅,以故至此。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其逢雾露病死,陛下有杀弟之名,奈何9上曰:「吾特苦之耳,令复之。」〔一〕淮南王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以骄不闻过,故至此。」乃不食而死。县传者不敢发车封。〔二〕至雍,〔三〕雍令发之,以死闻。上悲哭,谓爰盎曰:「吾不从公言,卒亡淮南王。」盎曰:「淮南王不可奈何,愿陛下自宽。」上曰:「为之奈何?」曰:「独斩丞相、御史以谢天下乃可。」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诸县传淮南王不发封馈侍者,〔四〕皆弃市。乃以列侯葬淮南王于雍,置守冢三十家。
  
  〔一〕师古曰:「暂困苦之,令其自悔,即追还也。复音扶目反。」
  〔二〕孟康曰:「槛车有封也。」
  〔三〕师古曰:「雍,扶风雍县。」
  〔四〕师古曰:「逮,追捕之也。馈亦馈字耳。」
  孝文八年,怜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
  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9〔一〕上闻之曰:「昔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二〕天下称圣,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为我贪淮南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如诸侯仪。
  〔一〕孟康曰:「尺帛斗粟犹尚不弃,况于兄弟而更相逐乎9臣瓒曰:「一尺帛可缝而共衣,一斗粟可舂而共食,况以天下之广,而不相容也。」师古曰:「瓒说是。」
  〔二〕师古曰:「鲧及共工皆尧舜之同姓,故云骨肉。」
  十六年,上怜淮南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夭,乃徙淮南王喜复王故城阳,而立厉王三子王淮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东城侯良前薨,无后。
  孝景三年,吴楚七国反,吴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发兵应之。其相曰:「王必欲应吴,臣愿为将。」王乃属之。〔一〕相已将兵,因城守,不听王而为汉。汉亦使曲城侯将兵救淮南,〔二〕淮南以故得完。吴使者至庐江,庐江王不应,而往来使越;至衡山,衡山王坚守无二心。孝景四年,吴楚已破,衡山王朝,上以为贞信,乃劳苦之〔三〕曰:「南方卑湿。」徙王王于济北以褒之。及薨,遂赐谥为贞王。庐江王以边越,数使使相交,〔四〕徙为衡山王,王江北。
  〔一〕师古曰:「属谓以兵委之也。属音之欲反。」
  〔二〕晋灼曰:「功臣表虫达也。」师古曰:「晋说非。此虫达之子耳,名(揵)〔捷〕。达已先薨也。」
  〔三〕师古曰:「劳音来到反。」
  〔四〕师古曰:「边越者,边界与越相接。」
  淮南王安为人好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一〕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名誉。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二〕亦二十余万言。时武帝方好艺文,以安属为诸父,〔三〕辩博善为文辞,甚尊重之。每为报书及赐,〔四〕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五〕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新出,上爱秘之。使为离骚传,〔六〕旦受诏,日食时上。又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昏莫然后罢。
  〔一〕师古曰:「喜音许吏反。」
  〔二〕张晏曰:「黄,黄金;白,白银也。」
  〔三〕师古曰:「安于天子服属为从父叔父。」
  〔四〕师古曰:「赐,赐书也。」
  〔五〕师古曰:「草谓为文之?草。」
  〔六〕师古曰:「传谓解说之,若毛诗传。」
  安初入朝,雅善太尉武安侯,〔一〕武安侯迎之霸上,与语曰:「方今上无太子,王亲高皇帝孙,行仁义,天下莫不闻。宫车一日晏驾,非王尚谁立者9淮南王大喜,厚遗武安侯宝赂。其群臣宾客,江淮间多轻薄,以厉王迁死感激安。建元六年,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或说王曰:「先吴军时,彗星出,长数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竟天,天下兵当大起。」王心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攻战具,积金钱赂遗郡国。游士妄作妖言阿谀王,王喜,多赐予之。
  〔一〕师古曰:「田蚡。」
  王有女陵,慧有口。〔一〕王爱陵,多予金钱,为中诇长安〔二〕,约结上左右。元朔二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后荼爱幸〔三〕,生子迁为太子,取皇太后外孙修成君女为太子妃。〔四〕王谋为反具,畏太子妃知而内泄事,乃与太子谋,令诈不爱,三月不同席。王阳怒太子,闭使与妃同内,终不近妃。妃求去,王乃上书谢归之。后荼、太子迁及女陵擅国权,夺民田宅,妄致系人。〔五〕
  〔一〕师古曰:「性慧了而口辩。」
  〔二〕孟康曰:「诇音侦。西方人以反间为诇。王使其女为侦于中也。」如淳曰:「诇音朽政反。」师古曰:「诇,有所候伺也。如音是矣。侦者,义与诇同,然音则异。音丑政反。」
  〔三〕师古曰:「荼者,后名也,音涂。」
  〔四〕服虔曰:「武帝异姓姊之女也。」应劭曰:「修成君,王太后先适金氏女也。」
  〔五〕师古曰:「致,至也,牵引而致之。」
  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一〕召与戏。被壹再辞让,误中太子。〔二〕太子怒,被恐。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长安,被即愿奋击匈奴。太子数恶被,〔三〕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四〕元朔五年,被遂亡之长安,上书自明。事下廷尉、河南。河南治,〔五〕逮淮南太子。〔六〕王、王后计欲毋遣太子,〔七〕遂发兵。计未定,犹与十余日。〔八〕会有诏即讯太子,〔九〕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一〇〕劾不敬。王请相,相不听。王使人上书告相,事下廷尉治。从迹连王,〔一一〕王使人候司。〔一二〕汉公卿请逮捕治王,王恐,欲发兵。太子迁谋曰:「汉使即逮王,令人衣卫士衣,持戟居王旁,有非是者,即刺杀之,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乃举兵,未晚也。」是时上不许公卿,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一三〕王视汉中尉颜色和,问斥雷被事耳,自度无何,〔一四〕不发。中尉还,以闻。公卿治者曰:「淮南王安雍阏求奋击匈奴者雷被等,格明诏,〔一五〕当弃市。」诏不许。请废勿王,上不许。请削五县,可二县。使中尉宏赦其罪,罚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闻公卿请诛之,未知得削地,闻汉使来,恐其捕之,乃与太子谋如前计。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其后自伤曰:「吾行仁义见削地,寡人甚耻之。」为反谋益甚。诸使者道长安来,〔一六〕为妄言,言上无男,即喜;言汉廷治,有男,即怒,〔一七〕以为妄言,非也。〔一八〕
  〔一〕师古曰:「被音皮义反。巧者,善用剑也。」
  〔二〕师古曰:「中音竹仲反。」
  〔三〕师古曰:「谓谮毁之于王也。」
  〔四〕师古曰:「令后人更不敢效之。」
  〔五〕师古曰:「章下廷尉及河南令,于河南杂治其事。」
  〔六〕师古曰:「追赴河南也。」
  〔七〕师古曰:「王与王后共计也。」
  〔八〕师古曰:「与读曰豫。」
  〔九〕师古曰:「即,就也。讯,问也。就淮南问之,不逮诣河南。」
  〔一〇〕如淳曰:「丞顺王意,不遣太子应逮书。」
  〔一一〕师古曰:「从读曰踪。」
  〔一二〕师古曰:「入京师候司其事。」
  〔一三〕师古曰:「即亦就也。」
  〔一四〕师古曰:「自计度更无罪。度音徒各反。」
  〔一五〕师古曰:「雍读曰壅。格音阁,谓阁不行之。」
  〔一六〕师古曰:「道,从也。」
  〔一七〕师古曰:「汉廷治者,朝廷皆治理也。治音丈吏反。」
  〔一八〕师古曰:「云治及有男皆妄言耳,非真实也。」
  日夜与左吴等按舆地图,〔一〕部署兵所从入。王曰:「上无太子,宫车即晏驾,大臣必征胶东王,不即常山王,诸侯并争,吾可以无备乎!且吾高帝孙,亲行仁义,陛下遇我厚,吾能忍之;万世之后,吾宁能北面事竖子乎9
  〔一〕苏林曰:「舆犹尽载之意。」
  王有孽子不害,最长,〔一〕王不爱,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二〕不害子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三〕时诸侯皆得分子弟为侯,〔四〕淮南王有两子,一子为太子,而建父不得为侯。阴结交,〔五〕欲害太子,以其父代之。太子知之,数捕系笞建。建具知太子之欲谋杀汉中尉,即使所善寿春严正上书天子曰:「毒药苦口利病,忠言逆耳利行。今淮南王孙建材能高,淮南王后荼、荼子迁常疾害建。建父不害无罪,擅数系,欲杀之。今建在,可征问,具知淮南王阴事。」书既闻,上以其事下廷尉、河南治。是岁元朔六年也。故辟阳侯孙审卿善丞相公孙弘,怨淮南厉王杀其大父,阴求淮南事而构之于弘。弘乃疑淮南有畔逆计,深探其狱。〔六〕河南治建,辞引太子及党与。
  〔一〕师古曰:「孽,庶也。」
  〔二〕如淳曰:「后不以为子,太子不以为兄秩数。」
  〔三〕服虔曰:「不省录兄弟数中也。」
  〔四〕师古曰:「分国邑以封之。」
  〔五〕师古曰:「与外人交通为援。」
  〔六〕张晏曰:「探穷其根原。」
  初,王数以举兵谋问伍被,被常谏之,以吴楚七国为效。〔一〕王引陈胜、吴广,被复言形势不同,必败亡。及建见治,王恐国阴事泄,欲发,复问被,被为言发兵权变。语在被传。于是王锐欲发〔二〕,乃令官奴入宫中,作皇帝玺,丞相、御史大夫、将军、吏中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汉使节法冠。〔三〕欲如伍被计,使人为得罪而西,〔四〕事大将军、丞相;一日发兵,即刺大将军卫青,〔五〕而说丞相弘下之,如发蒙耳。〔六〕欲发国中兵,恐相、二千石不听,王乃与伍被谋,为失火宫中,相、二千石救火,因杀之。又欲令人衣求盗衣,〔七〕持羽檄从南方来,〔八〕呼言曰「南越兵入」,〔九〕欲因以发兵。乃使人之庐江、会稽为求盗,未决。
  〔一〕师古曰:「言反事不成。」
  〔二〕师古曰:「王意欲发兵如锋刃之锐利,故云锐也。」
  〔三〕师古曰:「法冠,御史冠也。本楚王冠,秦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
  〔四〕苏林曰:「诈作得罪人而西也。」师古曰:「为得罪之状而去也。西谓如京师也。」
  〔五〕师古曰:「发兵谓王发兵反。」
  〔六〕如淳曰:「以物蒙覆其头,而为发去之,则其人欲之耳。」晋灼曰:「如发去物上之蒙,直取其易也。」师古曰:「晋说是。」
  〔七〕师古曰:「求盗,卒之掌逐捕贼盗者。」
  〔八〕师古曰:「羽檄,征兵之书也,解在高纪。」
  〔九〕师古曰:「呼音火故反。」
  廷尉以建辞连太子迁闻,上遣廷尉监与淮南中尉逮捕太子。至,淮南王闻,与太子谋召相、二千石,欲杀而发兵。召相,相至;内史以出为解。〔一〕中尉曰:「臣受诏使,不得见王。」王念独杀相而内史、中尉不来,无益也,即罢相。〔二〕计犹与未决。〔三〕太子念所坐者谋杀汉中尉,所与谋杀者已死,以为口绝,乃谓王曰:「群臣可用者皆前系,今无足与举事者。王以非时发,恐无功,臣愿会逮。」〔四〕王亦愈欲休,即许太子。太子自刑,不殊。〔五〕伍被自诣吏,具告与淮南王谋反。吏因捕太子、王后,围王宫,尽捕王宾客在国中者,索得反具以闻。〔六〕上下公卿治,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桀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
  〔一〕师古曰:「不应召而云已出也。解者,解说也,若今言分疏矣。」
  〔二〕师古曰:「遣出去。」
  〔三〕师古曰:「与读曰豫。」
  〔四〕师古曰:「会谓应逮书而往也。」
  〔五〕晋灼曰:「不殊,不死也。」师古曰:「殊,绝也,虽自刑杀,而身首不绝也。」
  〔六〕师古曰:「索,搜也,音山客反。」
  衡山王赐,淮南王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衡山王,上曰:「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当相坐。与诸侯王列侯议。」赵王彭祖、列侯让等四十三人皆曰:「淮南王安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胶西王端议曰:「安废法度,行邪辟,〔一〕有诈伪心,以乱天下,营惑百姓,〔二〕背畔宗庙,妄作妖言。春秋曰『臣毋将,将而诛。』安罪重于将,谋反形已定。臣端所见其书印图及它逆亡道事验明白,当伏法。论国吏二百石以上及比者,〔三〕宗室近幸臣不在法中者,不能相教,皆当免,〔四〕削爵为士伍,毋得官为吏。其非吏,它赎死金二斤八两,〔五〕以章安之罪,〔六〕使天下明知臣子之道,毋敢复有邪僻背畔之意。」丞相弘、廷尉汤等以闻,上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安自刑杀。后、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国除为九江郡。〔七〕
  〔一〕师古曰:「辟读曰僻。下皆类此。」
  〔二〕师古曰:「营谓回绕之。」
  〔三〕师古曰:「谓真二百石及秩比二百石以上。」
  〔四〕师古曰:「若本有重罪,自从其法,纵无反状者,亦皆免。」
  〔五〕苏林曰:「非吏故曰它。」师古曰:「为近幸之人,非吏人者。」
  〔六〕师古曰:「章,明也。」
  〔七〕师古曰:「夷谓诛灭之。」
  衡山王赐,后乘舒生子三人,长男爽为太子,次女无采,少男孝。姬徐来生子男女四人,美人厥姬生子二人。淮南、衡山相责望礼节,间不相能。〔一〕衡山王闻淮南王作为畔逆具,亦心结宾客以应之,恐为所并。
  〔一〕师古曰:「兄弟相责故有嫌。」
  元光六年入朝,谒者卫庆有方术,欲上书事天子,王怒,故劾庆死罪,强榜服之。〔一〕内史以为非是,却其狱。〔二〕王使人上书告内史,内史治,言王不直。〔三〕又数侵夺人田,坏人冢以为田。有司请逮治衡山王,上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四〕衡山王以此恚,与奚慈、张广昌谋,求能为兵法候星气者,日夜纵臾王谋反事。〔五〕
  〔一〕师古曰:「榜,击也。击笞之,令其自服死罪也。榜音彭。」
  〔二〕师古曰:「却,退也。」
  〔三〕师古曰:「内史被治而具言王之意状。」
  〔四〕如淳曰:「汉仪注吏四百石已下自除国中。今以王之恶,天子皆为置。」
  〔五〕如淳曰:「臾读曰勇。纵臾,犹言勉强也。」师古曰:「纵音子勇反。纵臾谓奖劝也。」
  后乘舒死,立徐来为后,厥姬俱幸。两人相妒,厥姬乃恶徐来于太子,〔一〕曰「徐来使婢蛊杀太子母。」太子心怨徐来。徐来兄至衡山,太子与饮,以刃刑伤之。后以此怨太子,数恶之于王。女弟无采嫁,弃归,〔二〕与客奸。太子数以数让之,〔三〕无采怒,不与太子通。后闻之,即善遇无采及孝。孝少失母,附后,后以计爱之,〔四〕与共毁太子,王以故数系笞太子。元朔四年中,人有贼伤后假母者,〔五〕王疑太子使人伤之,笞太子。后王病,太子时称病不侍。孝、无采恶太子:「实不病,自言,有喜色。」王于是大怒,欲废太子而立弟孝。后知王决废太子,又欲并废孝。后有侍者善舞,王幸之,后欲令与孝乱以污之,欲并废二子而以己子广代之。太子知之,念后数恶己无已时,〔六〕欲与乱以止其口。后饮太子,太子前为寿,因据后股求与卧。后怒,以告王。王乃召,欲缚笞之。太子知王常欲废己而立孝,乃谓王曰:「孝与王御者奸,无采与奴奸,王强食,请上书。」即背王去。王使人止之,莫能禁,王乃自追捕太子。太子妄恶言,王械系宫中。
  〔一〕师古曰:「恶谓谗毁之也。下皆类此。」
  〔二〕师古曰:「为夫所弃而归也。」
  〔三〕师古曰:「上数音所角反,下数音所具反。」
  〔四〕师古曰:「非心实慈念,但以事计须抚之。」
  〔五〕师古曰:「继母也。一曰父之旁妻。」
  〔六〕师古曰:「已,止也,数见谗谮无休止。」
  孝日益以亲幸。王奇孝材能,乃佩之王印,号曰将军,(今)〔令〕居外家,多给金钱,招致宾客。宾客来者,微知淮南、衡山有逆计,皆将养劝之。〔一〕王乃使孝客江都人枚赫、陈喜作輣车锻矢,刻天子玺,将、相、军吏樱王日夜求壮士如周丘等,〔二〕数称引吴楚反时计画约束。衡山王非敢效淮南王求即天子位,畏淮南起并其国,以为淮南已西,发兵定江淮间而有之,望如是。
  〔一〕师古曰:「将读曰奖。」
  〔二〕师古曰:「下邳人,吴王反时请得汉节下下邳者。」
  元朔五年秋,当朝,六年,过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语,〔一〕除前隙,约束反具。〔二〕衡山王即上书谢病,上赐不朝。乃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立孝为太子。爽闻,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言衡山王与子谋逆,言孝作兵车锻矢,与王御者奸。至长安未及上书,即吏捕嬴,以淮南事系。〔三〕王闻之,恐其言国阴事,即上书告太子,以为不道。事下沛郡治。元狩元年冬,有司求捕与淮南王谋反者,得陈喜于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四〕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反,〔五〕恐其发之,闻律先自告除其罪,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即先自告所与谋反者枚赫、陈喜等。廷尉治,事验,请逮捕衡山王治。上曰:「勿捕。」遣中尉安、大行息即问王,〔六〕王具以情实对。吏皆围王宫守之。中尉、大行还,以闻。公卿请遣宗正、大行与沛郡杂治王。王闻,即自杀。孝先自告反,告除其罪。〔七〕孝坐与王御婢奸,及后徐来坐蛊前后乘舒,及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皆弃市。诸坐与王谋反者皆诛。国除为郡。
  〔一〕师古曰:「为相亲爱之言。」
  〔二〕师古曰:「(芺)〔共〕契约为反具。」
  〔三〕师古曰:「汉有司捕系之。」
  〔四〕师古曰:「为头首而藏匿之。」
  〔五〕师古曰:「数音所角反。」
  〔六〕师古曰:「就问之。」
  〔七〕师古曰:「先告有反谋,又告人与己反,而自得除反罪。」
  济北贞王勃者,景帝四年徙。徙二年,因前王衡山,凡十四年薨。子式王胡嗣,五十四年薨。子宽嗣。十二年,宽坐与父式王后光、姬孝儿奸,悖人伦,〔一〕又祠祭祝诅上,有司请诛。上遣大鸿胪利召王,王以刃自刭死。国除为北安县,属泰山郡。
  〔一〕师古曰:「悖,乱也,音布内反。」
  赞曰: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一〕信哉是言也!淮南、衡山亲为骨肉,疆土千里,列在诸侯,不务遵蕃臣职,以丞辅天子,而剸怀邪辟之计,〔二〕谋为畔逆,仍父子再亡国,〔三〕各不终其身。此非独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渐靡使然。〔四〕夫荆楚剽轻,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五〕
  〔一〕师古曰:「此鲁颂閟宫之章也。膺,当也,惩,艾也。荆,楚也。舒,群舒也。言北有戎狄,南有荆舒,土俗强犷,好为寇乱,常须以兵膺当而惩艾也。」
  〔二〕师古曰:「剸与专同,音之兖反。」
  〔三〕师古曰:「仍,频也。」
  〔四〕师古曰:「靡谓相随从。」
  〔五〕师古曰:「剽音匹妙反。」
  校勘记
  二一三八页五行野战(次)〔攻〕城。钱大昭说「次」当作「攻」。按景佑、殿、局本都作「攻」。
  二一三八页一〇行触情妄行,不(详)〔祥〕。景佑、殿本都作「祥」。
  二一三九页八行诸从蛮夷来归谊及以亡名数自(古)〔占〕者,景佑、殿、局本都「占」。此误。
  二一四四页一四行吴使者至淮南,(淮南)王欲发兵应之。钱大昭说「淮南」二字闽本不重。按景佑、殿本都不重。
  二一四五页五行此虫达之子耳,名(揵)〔捷〕。景佑本作「捷」,与功臣表同。
  二一五五页一〇行号曰将军,(今)〔令〕居外家,景佑、殿、局本都作「令」。
  二一五六页一二行(芺)〔共〕契约为反具。景佑、殿、局本都作「共」。王先谦说作「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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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集】二十四史
汉书叙例汉书卷一上高帝纪第一上
汉书卷一下高帝纪第一下汉书卷二惠帝纪第二
汉书卷三高后纪第三汉书卷四文帝纪第四
汉书卷五景帝纪第五汉书卷六武帝纪第六
汉书卷七昭帝纪第七汉书卷八宣帝纪第八
汉书卷九元帝纪第九汉书卷十成帝纪第十
汉书卷十一哀帝纪第十一汉书卷十二平帝纪第十二
汉书卷十三异姓诸侯王表第一汉书卷十四诸侯王表第二
汉书卷十五上王子侯表第三上汉书卷十五下王子侯表第三下
汉书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汉书卷十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汉书卷十八外戚恩泽侯表第六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汉书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汉书卷二十古今人表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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