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类 傢範   》 捲四子上      司馬光 Sima Guang

  百善孝為先
  【原文】《孝經》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又曰:“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以順則逆,民無則焉。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兇德。雖得之,君子不貴也。”又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
  孟子曰:“不孝有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夫為人子,而事親或虧,雖有他善纍百,不能掩也,可不慎乎!
  【譯述】《孝經》說:“孝順,就像天上日月運行一樣是永恆的規律,也像地上萬物生長一樣是不變的法則,更是天下民衆的行為準則。天地間的規律,萬民都要遵循。”又說:“不喜愛自己的親人卻去喜愛他人,這叫做違背道德;不敬重自己的父母卻敬重別人,這是違反禮法。君王訓導萬民要尊敬愛戴父母,而有的人卻違背道德和禮法,這種人即使能得志,君子也不以此為貴。”又說:“五種刑罰的罪狀包括三千條,而其中罪惡最大的就是不孝。”孟子說:“不孝順有五種情狀:好逸惡勞,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一種不孝;沉湎於賭博和酗酒,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二種不孝;貪圖錢財,衹顧自己的妻子兒女,卻不顧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第三種不孝;尋歡作樂,給父母帶來恥辱,這是第四種不孝;喜歡打架鬥毆而危及父母,這是第五種不孝。”做為人子,在侍奉父母方面如果做得不夠,即便其他的長處優點再多,也不能掩蓋他的罪過。所以為人子女能不小心謹慎嗎?
  以父母之樂為樂, 以父母之憂為憂
  【原文】《經》曰:“君子之事親也,居則緻其敬,養則緻其樂,病則緻其憂,喪則緻其哀,祭則緻其嚴。”
  【譯述】《孝經》說:“君子侍奉父母親,平日傢居要盡量做到恭敬,贍養父母要讓父母得到歡樂,父母生病了就要憂慮,父母去世就要表現得十分哀痛,祭祀父母時要非常嚴肅。”
  養父母而不恭敬,何異於養犬馬
  【原文】孔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禮》:子事父母,雞初鳴,鹹盥漱,盛容飾以適父母之所。父母之衣衾、簟席、枕幾不傳,杖、履祗敬之,勿敢近。敦牟、卮,非餕莫敢用。在父母之所,有命之,應唯敬對,進退周旋慎齊。升降、出入揖遜。不敢噦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視,不敢唾洟。寒不敢襲,癢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襢褶。不涉不撅。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遊必有常,所習必有業,恆言不稱老。
  又:“為人子者,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食饗不為概,祭祀不為屍。聽於無聲,視於無形。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孝子不服闇,不登危,懼辱親也。”
  【譯述】孔子說:“如今的所謂孝子,僅僅稱得上是能夠贍養父母。但是狗和馬,不也被養着嗎?如果贍養父母不表現出恭敬來,那麽這與養狗養馬又有什麽區別呢?”《禮記》說:子女侍奉父母,在雞剛叫的時候就要起床洗漱,穿戴整齊去拜見父母。父母所用的衣被、炕席、枕頭等,不能去隨便移動,即便是對父母的拐杖和鞋子,也要恭恭敬敬,不能隨便靠近。父母使用的食器、酒具,在父母用完之後,才能使用。在父母的居所,如果父母有所吩咐,應答都要唯唯喏喏、恭恭敬敬。進退周旋要謹慎而莊重,舉止行動要有禮而謙遜,不能放肆地打呃、打噴嚏、咳嗽、打哈欠、伸懶腰、跛行、斜靠、斜眼看人看物,也不能隨便吐唾沫、擤鼻涕。即便是冷,也不能在衣服外邊再套衣服;即便是癢,也不能去搔。如果不是受父母之命,不敢隨便脫去外邊的衣服。自己身上的衣服要穿戴齊整,不要拖來拖去,或隨便撩起來。為人之子,出門必須嚮父母告辭,回傢必須嚮父母問安。出遊必須有規矩,學習必須有所立業,說話不能擺資格。
  《禮記》裏又說:“為人之子,住房不能占據西南角尊長的位置,坐的時候不能坐在正中間,走路也不能走中間,站立不能站在門的中間,吃飯不能挑三揀四,祭祀時不能充當受祭者而接受別人的禮拜。默默傾聽別人的意見,不要多插嘴;察顔觀色,善解人意。為人子,不能登高臨深,冒險行事,不能胡亂駡人,不能隨便說笑。孝子不在暗地裏做事,不到危險的地方,怕的是因為自己的行為辱沒了父母。”
  父母面前不顯尊貴
  【原文】宋武帝即大位,春秋已高,每旦朝繼母蕭太後,未嘗失時刻。彼為帝王尚如是,況士民乎!
  【譯述】南朝宋武帝登基稱帝時,年事已高,但是他每天清晨都要朝拜繼母蕭太後,而且從未錯過時刻。他做了帝王,尚且能夠這般孝順母親,更何況一般的士人百姓呢?
  【原文】梁臨川靜惠王宏,兄懿為齊中書令,為東昏侯所殺,諸弟皆被收。
  僧慧思藏宏,得免。宏避難潛伏,與太妃異處,每遣使恭問起居。或謂:“逃難須密,不宜往來。”宏銜淚答曰:“乃可無我,此事不容暫廢。”彼在危難尚如是,況平時乎!
  為子者不敢自高貴,故在《禮》:“三賜不及車馬。”不敢以富貴加於父兄。
  【譯述】梁代臨川靜惠王蕭宏的哥哥懿擔任齊朝中書令,被東昏侯所殺,幾個弟弟都被收斬。和尚慧思將蕭宏藏匿起來,因此蕭宏得以幸免。蕭宏潛伏避難,與太妃異地而居,但是他還經常派人問候太妃的起居生活。
  有人對他說:“你正在逃難,必須保密,不應該和太妃來往。”蕭宏流淚答道:“寧可讓我去死,也不能不行孝道。”他身處危難之中尚且能如此盡孝道,何況平時呢?
  做為人子,不能在父母面前顯示身份高貴,所以《禮記》中說:“三賜不及車馬。”不敢在父兄面前表現自己的富有和尊貴。
  【原文】國初,平章事王溥,父祚有賓客,溥常朝服侍立。客坐不安席。祚曰:“豚犬,不足為之起。”此可謂居則緻其敬矣。
  【譯述】宋朝初年,平章事王溥的父親王祚每當在傢招待客人的時候,王溥就穿着上朝的衣服侍立一旁。客人坐着頗覺不安。王祚就說:“他是我的兒子,不必因為他是平章事就起身。”這可以說是為子女的平日傢居就要表示對父母的恭敬。
  待奉父母,要有耐心
  【原文】《禮》:“子事父母,雞初鳴而起,左右佩服以適父母之所。及所,下氣怡聲,問衣燠寒,疾痛苛癢,而敬抑搔之。出入則或先或後,而敬扶持之。進盥,少者奉槃,長者奉水,請沃盥,卒,授巾。問所欲而敬進之,柔色以溫之。。”父母之命勿逆勿怠。若飲之食之,雖不嗜,必嘗而待;加之衣服,雖不欲,必服而待。
  又,“子婦無私貨,無私畜,無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與。”
  又,為人子之禮,鼕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在醜夷不爭。
  【譯述】《禮記》說:“子女侍奉父母,在雞剛叫的時候就要起床,穿戴整齊到父母的居室。到了父母的居所,要和顔悅色,嚮父母問寒問暖。父母如果有疾病癢痛,就要非常恭敬地去想辦法解除。如果是與父母一起出入,就或者在前邊引導,或者在後邊侍奉,非常恭敬地去攙扶。扶父母進了洗漱間,年紀小的趕快端來臉盆,年紀大的給倒上水,請父母洗臉。洗罷,將毛巾遞過去。然後再問父母需要什麽,及時奉送上去,還要用柔和的態度來慰藉父母。。”對於父母的吩咐,不能違逆,也不能應付。如果是父母讓你吃喝,即使不對你的口味,你也必須吃一點,然後聽從父母的吩咐;如果是父母給你一件衣服,你即使不喜歡,也一定要先穿在身上,然後等父母讓你脫,你再脫去。
  《禮記》又說:“兒子和媳婦不能私自積蓄傢産,也不能有自己的用具東西。不能私自和別人藉東西,也不能私自將傢裏的東西送給別人。”《禮記》還說:作為人的子女,應該奉行這樣的禮數:鼕天要為父母溫暖被褥,夏天要為父母扇涼臥席;晚上要為父母安頓好床鋪,早晨要嚮父母問安。而且不能和兄弟姐妹們有所爭執。
  自己有節操,方能孝父母
  【原文】孟子曰:“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譯述】孟子說:“先前曾子奉養他的父親曾皙,每頓飯一定有酒肉;往下撤的時候一定要問,剩下的給誰;曾皙若問還有剩飯嗎?曾子一定回答,‘有。’曾皙死了,曾元養曾子,也一定有酒有肉。往下撤的時候,便不問剩下的給誰了;曾子若問還有剩飯嗎?便說:“沒有了。”意思是留下預備以後進用。這個叫做口體之養。至於曾子對父親,纔可以叫做順從親意之養。侍奉父母做到像曾子那樣就可以了。
  可以委屈自己,但不能委屈雙親
  【原文】老萊子孝奉二親,行年七十,作嬰兒戲,身服五采斑斕之衣。嘗取水上堂,詐跌僕臥地,為小兒啼,弄雛於親側,欲親之喜。
  【譯述】老萊子孝順地侍奉父母,年紀快七十了,還玩嬰兒的遊戲。他身着五彩斑斕的衣服,把水端到堂上,裝作跌僕臥倒在地,又假裝小孩啼哭,在父母身邊擺弄小孩,目的是想讓父母高興。
  【原文】漢諫議大夫江革,少失父,獨與母居。遭天下亂,盜賊並起,革負母逃難,備經險阻,常采拾以為養,遂得俱全於難。革轉客下邳,貧窮裸跣行,傭以供母,便身之物,莫不畢給。建武末年,與母歸鄉裏,每至歲時,縣當案比,革以老母不欲搖動,自在轅中輓車,不用牛馬。由是鄉裏稱之曰“江巨孝”。
  【譯述】東漢諫議大夫江革,少年時喪父,與母親居住在一起。時逢天下大亂,盜賊並起,江革背着母親逃難,歷盡艱難險阻,常常靠采拾野菜來贍養母親,因此母子得以幸免於難。江革轉而客居下邳,因為貧窮,就赤着腳行走,他依靠給人打工來贍養母親。隨身所用之物,都給母親準備齊全。建武末年,他與母親一起回到故鄉。每至歲時,縣裏就清理戶口,江革因為老母害怕搖動顛簸,就自己駕轅拉車,不用牛馬。因此鄉裏稱他為“江巨孝”。
  【原文】晉西河人王延,事親色養,夏則扇枕席,鼕則以身溫被,隆鼕盛寒,體無全衣,而親極滋味。
  【譯述】晉代西河人王延,很孝順地侍奉父母,夏天就在父母枕邊扇涼風,鼕天就以身為父母暖被。隆鼕嚴寒,他自己體無全衣,而父母親卻生活得很好。
  端碗先思父母饑飽
  【原文】宋會稽何子平,為揚州從事吏,月俸得白米,輒貨市粟麥。人曰:“所利無幾,何足為煩?”子平曰:“尊老在東,不辦得米,何心獨饗白粲!”每有贈鮮餚者,若不可寄至傢,則不肯受。後為海虞令,縣祿唯供養母一身,不以及妻子。人疑其儉薄。子平曰:“希祿本在養親,不在為己。”問者慚而退。
  【譯述】宋代會稽人何子平,擔任揚州從事吏,每月俸祿所得的白米,總要拿去賣掉買粟麥。有人說:“賣了米再買粟麥獲利並不多,何必要那麽麻煩呢?”子平說:“我母親住在東邊,不能得到白米,我怎麽能獨自享受白米呢?”每次有人送給他好吃的東西,如果不能寄到傢裏,他就不肯接受。後來他擔任海虞縣令,所得俸祿衹供養母親一個人,完全不顧及妻子兒女。有人懷疑他過於節儉小氣。子平就說:“我之所以出來求官,原本就是為供養父母,而不是為了自己。”嚮他問話的人羞慚而退。
  【原文】同郡郭原平養親,必以己力,傭賃以給供養。性甚巧,每為人傭作,止取散夫價。主人沒食,原平自以傢貧,父母不辦有餚飯,唯餐????飯而已。若傢或無食,則虛中竟日,義不獨飽,須日暮作畢,受直歸傢,於裏糴買,然後舉爨。
  【譯述】同郡郭原平侍養父母,一定要靠自己的勞動所得來供養。他秉姓靈巧,每次為人做工,衹取散夫零工的價錢。主人供飯,郭原平認為傢中貧窮,父母吃不上葷菜,自己也就衹吃????飯。如果傢中沒有糧食,他也就整天不吃飯,等到天黑收工,拿了工錢回傢的時候,再出去買些糧食,然後回傢做飯。
  自己有憂愁,不必告父母
  【原文】唐曹成王臯為衡州刺史,遭誣在治,念太妃老,將驚而戚,出則囚服就闢,入則擁笏垂魚,坦坦施施,貶潮州刺史,以遷入賀。既而事得直,復還衡州,然後跪謝告實。此可謂養則緻其樂矣。
  【譯述】唐代曹成王臯擔任衡州刺史時,受他人誣告將要被治罪。他想到太妃年老,將會為這件事驚慌、愁苦。於是出了傢門他就穿着囚徒的衣服準備受刑,一回到傢裏就官服裝束,裝出一副坦然快樂的樣子。後來他被貶為潮州刺史,就假裝他要升遷調動,回傢嚮太妃表示祝賀。不久,他的冤案得以平反,他又回到衡州,他纔嚮太妃跪稟實情。這可以稱之為贍養父母就要想方設法讓他們享受歡樂。
  久病床前,亦有孝子
  【原文】《禮》:父母有疾,冠者不櫛,行不翔,言不惰,琴瑟不禦。食肉不至變味,飲酒不至變貌,笑不至矧,怒不詈,疾止復故。
  【譯述】《禮記》說:父母有病的時候,成年子女不能梳頭打扮,走路也不能像平日那樣輕捷,不說閑話,不能鼓琴弄瑟。吃肉不能講究滋味,喝酒要少,笑不露齒,怒不能駡人,父母病愈後,子女方能恢復常態。
  【原文】文王之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雞初鳴而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竪之禦者曰:“今日安否?何如?”內竪曰:“安。”文王乃喜。及日中,又至。亦如之。及莫又至,亦如之。其有不安節,則內竪以告文王。文王色憂,行不能正履。王季復膳,然後亦復初。武王帥而行之,不敢有加焉。文王有疾,武王不脫冠帶而養。文王一飯亦一飯,文王再飯亦再飯。旬有二日,乃間。
  【譯述】周文王為世子的時候,每天上朝問候君父季歷三次。雞剛叫的時候他就穿好衣服,來到父親的寢門外邊,問掌管內外事務的值班人員:“君父今天可好嗎?他老人傢怎麽樣?”值班人員說:“很好。”周文王便喜形於色。到中午,周文王又來到父親的寢門外,又如早晨一般問候。
  到日暮的時候又來問候。如果父親有不舒服的地方,值班人員就告訴給文王,文王就表現得非常憂愁,連走路都是歪歪斜斜的。直到父親重新開始吃飯,文王纔恢復如初。後來周武王完全遵循父親文王的做法行事,不敢有一點改動。文王有病的時候,武王則不脫衣服,不解冠帶地侍奉。如果文王吃一次飯,他也衹吃一次飯;文王吃兩次飯,他也吃兩次飯。
  這樣整整一旬零兩天,父親的病纔痊愈。
  【原文】漢文帝為代王時,薄太後常病。三年,文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湯藥非口所嘗弗進。
  【譯述】漢文帝任代王時,薄太後經常生病。三年之中,漢文帝沒有好好睡過覺,也沒有脫過衣服,盡心竭力侍候太後。凡是薄太後喝的藥,文帝都要親自嘗過後纔進獻。
  【原文】晉範喬父粲,仕魏,為太宰中郎。齊王芳被廢,粲遂稱疾闔門不出,陽狂不言,寢所乘車,足不履地。子孫常侍左右,候其顔色,以知其旨。如此三十六年,終於所寢之車。喬與二弟並棄學業,絶人事,侍疾家庭。至粲沒,不出裏邑。
  【譯述】晉代範喬的父親粲,曾在魏國做官,擔任太宰中郎。因為齊王芳被廢黜,粲於是假裝有病,閉門不出。他裝作瘋狂而不說話,終日睡在車上,腳都不沾地。他的子孫們經常侍奉左右,看他的臉色來判斷他的欲求。這樣長達三十六年,直到他死在他睡的那個車子上。這期間,範喬和兩個弟弟都放下學業,謝絶人事,在傢裏侍候父親。直到父親去世,他們都沒有離開所居鄉裏一步。
  【原文】南齊庾黔婁為孱陵令,到縣未旬,父易在傢遘疾,黔婁忽心驚,舉身流汗。即日棄官歸傢,傢人悉驚。其忽至時,易病始二日。醫雲:“欲知差劇,但嘗糞甜苦。”易泄利,黔婁輒取嘗之。味轉甜滑,心愈憂苦。至夕,每稽顙北辰,求以身代。俄聞空中有聲,曰:“徵君壽命盡,不可延,汝誠禱既至,改得至月末。”晦,而易亡。
  【譯述】南齊的庾黔婁擔任孱陵縣令,上任不到一旬的時間,他的父親在傢裏得了病。黔婁忽然感到心驚肉跳,全身大汗淋漓。他當下就棄官回到傢裏,傢裏的人都非常驚奇。他如此急地趕到傢裏的時候,父親患病僅兩天。醫生說:“要想知道病的情況,衹要能嘗一下他的糞便的甜苦就可以了。”於是,父親泄後,黔婁就取來品嚐。糞便的味道轉為甜滑,而黔婁的心卻越來越變得憂愁苦悶。每當晚上,他就跪拜北辰,乞求用自己來替代父親。一會兒,聽到空中有說話的聲音:“你父親的壽命盡了,不能再延續,但因為你真誠的禱告起了作用,所以你父親的死期可以改至月末。月終,黔婁的父親易果真去世了。
  【原文】後魏孝文帝幼有至性,年四歲時,獻文患癰,帝親自吮膿。
  【譯述】後魏孝文帝從小就有超過一般人的孝性,他四歲的時候,父親獻文帝患了癰瘡,孝文帝親自為父親吮吸瘡膿。
  【原文】北齊孝昭帝,性至孝。太後不豫,出居南宮。帝行不正履,容色貶悴,衣不解帶,殆將旬。殿去南宮五百餘步,雞鳴而出,辰時方還;來去徒行,不乘輿輦。太後所苦小增,便即寢伏閣外,食飲藥物,盡皆躬親。太後惟常心痛,不自堪忍。帝立侍帷前,以爪掐手心,血流出袖。
  此可謂病則緻其憂矣。
  【譯述】北齊孝昭帝,天性非常孝順。太後不舒服,住在南宮。孝昭帝十分愁苦,走路都走不正,面容憔悴,衣不解帶,將近十天。宮殿距離南宮五百多步,昭帝天亮雞叫時就去南宮問候太後,到了辰時方纔返回宮;來去步行,從不乘車。太後的病痛稍微加劇,昭帝就睡在她的臥室門外,太後的飲食和藥物,昭帝都要親自服侍進獻。太後常常心痛,不堪忍受,昭帝就站在她的床前,以手指掐自己的手心,血從袖口流出來。這就是說父母生病了子女就要表示自己的憂愁。
  孝子居喪,泣血三年
  【原文】《經》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哀,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而哀戚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君子之於親喪固所以自盡也,不可不勉。喪禮備在方册,不可悉載。
  【譯述】《孝經》說:孝子死了父母,哭的時候聲嘶力竭,禮儀失去端莊,說話不講究文采,穿漂亮的衣服感到不安,聽到音樂也不會快樂,吃美味佳餚也不感到甘甜,這些都是哀傷悲痛的表現。父母死亡三天後就應當吃飯,是教百姓不要因為哀悼死者而損傷活人的身體。悲傷憔悴,但不能危及生命。這是聖人提倡的。居喪不得超過三年,這是嚮人們表明治喪應有一定的期限。子女要為死去的父母準備棺材、外棺和壽衣,舉行入殮之禮;要擺設各種祭器表示哀掉;送葬的時候,要捶胸頓足、嚎啕大哭;安放棺木,要占卜吉兇,選擇墓地;要建造宗廟祭祀亡靈。子女要歲時祭祀,寄托自己對死去的父母的思念。父母在活着的時候子女要敬重,父母死亡之後子女要哀悼,子女盡到了自己的責任,也完成了養老送終的義務。孝子也就完成了侍奉父母的大任。君子為父母治喪盡孝道原本就是要履行自己的責任,不能不努力做好。關於治喪所應遵循的禮節,典籍裏的記載頗為詳細,在此不能細說。
  【原文】孔子曰:“少連、大連善居喪,三日不怠,三月不解,期悲哀,三年憂,東夷之子也。”高子臯執親之喪也,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君子以為難。
  【譯述】孔子說:“少連和大連很會居喪,三日之內不惰怠,三個月之內不鬆懈,悲哀整整一年,而三年之內一直在憂愁。”少連和大連都是東夷之子。孔子的弟子子臯居喪,整整哀哭了三年,從未笑過,連那些很守禮法的君子都認為能夠做到這樣很難。
  【原文】顔丁善居喪,始死,皇皇焉,如有求而弗得;及殯,望望焉,如有從而弗及;既葬,慨焉,如不及其反而息。
  【譯述】魯人顔丁很會居喪,人剛死的時候,他表現出一副皇皇然的樣子,就好象有什麽東西想得到卻沒有得到;等到殯葬的時候,又望望然,就好象急切地想要跟誰走,而沒有能夠辦到;安葬之後,卻表現的沒有了聲息,就好象沒能輓留住死者,自己徹底絶望了。
  【原文】唐太常少卿蘇頲遭父喪,睿宗起復為工部侍郎,頲固辭。上使李日知諭旨,日知終坐不言而還,奏曰:“臣見其哀毀,不忍發言,恐其殞絶。”上乃聽其終製。
  【譯述】唐代太常少卿蘇頲遭逢父喪,正巧唐睿宗打算要任命他為工部侍郎,他堅辭不受。皇上派遣李日知去宣喻聖旨,李日知到了蘇傢,卻坐在那裏至始至終沒有說話,他回去稟告皇上說:“我見他哀傷過度,面容憔悴,不忍心再去說這些事,怕他聽了會昏死過去。”於是皇上允許他守滿三年孝。
  【原文】左庶子李涵為河北宣慰使,會丁母憂,起復本官而行。每州縣郵驛公事之外,未嘗啓口。蔬飯飲水,席地而息。使還,請罷官,終喪製。
  代宗以其毀瘠,許之。自餘能盡哀竭力以喪其親,孝感當時,名光後來者,世不乏人。此可謂喪則緻其哀矣。
  【譯述】左庶子李涵擔任河北宣慰使的時候,母親去世,可他這時正被任命為宣慰使在外地出行。他每到一個州縣,除公事之外,沒有再說過話。
  每天衹吃些粗飯,喝口白開水,並睡在地上。完成出使任務返回去後,他便請求罷官,準備回去為母親守喪。代宗因為他過度悲哀而損傷了身體,所以恩準了他。能夠盡哀竭力為父母親守喪,並以孝感動當時,名留後代的人,每朝每代都很多。這可以說是居喪就能竭力表示自己的哀痛。
  祭祀應當嚴肅
  【原文】古之祭禮詳矣,不可遍舉。孔子曰:“祭如在。”君子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齋三日,乃見其所為齋者。祭之日,樂與哀半,饗之必樂,已至必哀。外盡物,內盡志;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也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是故先王之孝也,色不忘乎目,聲不絶乎耳,心志嗜欲不忘乎心。緻愛則存,緻愨則著,著存不忘乎心,夫安得不敬乎!齊齊乎其敬也,愉愉乎其忠也,勿勿乎其欲其饗之也。《詩》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思。”
  此其大略也。
  【譯述】古代的祭禮非常詳細,不可遍舉。孔子說:“祭祀就像死人復活一樣。”君子祭祀死者就像侍奉活人一樣,齋戒三天,然後去拜見所要齋戒祭祀的亡靈。祭祀亡靈的日子,歡樂與哀傷各占一半,給亡靈貢飯必須高興,而自己內心又務必哀傷。在外要盡力祭祀,在內須真心誠意;進入安置靈位的廟中,仿佛看見先人坐在那裏;禮拜過後,走出門去,又如同聽到他們說話的聲音;出門之後,又好像聽到他們的嘆息之聲。
  因此先王孝敬親人,親人的形象永不離開眼前,親人的聲音永不離開耳畔,親人的嗜欲和愛好,也永遠存乎心間。由於敬愛,所以親人永遠活在他的心裏;由於很真摯,所以耳目中能清晰地顯現出親人的音容笑貌。對於這樣的活在自己心裏、浮現於眼前的親人,怎能不去尊敬呢?恭敬表現為莊重的動作,虔誠表現為和顔悅色的姿態,殷勤周到,衹希望所祭祀的亡靈能享受到自己的這點心意。《詩經》說:“神靈無處不在,不可測度,如果玩忽不敬就會遭到懲罰。”這就是它的大意。
  【原文】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七十餘,享祖考,猶親滌器。人或代之,不從,以為無以達追慕之意。此可謂祭則緻其嚴矣。
  【譯述】孟蜀太子賓客李鄲,年紀已七十多歲了,祭祀祖父時,還親自洗滌祭器。有人想代替他去洗刷,他不許,認為那樣無法寄托自己的思念之情。這就是說的祭祀時就要表現得莊嚴肅穆。
  一舉足一出言,皆不敢忘父母
  【原文】《經》曰: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譯述】《孝經》說:人的身體、毛發、肌膚,都是父母所給,子女不敢隨意毀壞,這是孝順父母的開端。
  【原文】曾子有疾,召門弟子曰:“啓予足,啓予手。《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而今而後吾知免夫小子。”
  【譯述】曾子有病,把他的門人弟子都召集來,說:“身體受之於父母,不敢隨便毀傷,你們揭開我的被,我要看看我的手和足。《詩經》說:‘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從今之後我懂得在這個問題上教育你們了。”
  【原文】樂正子春下堂而傷足,數月不出,猶有憂色。門弟子曰:“夫子之足瘳矣,數月不出,猶有憂色,何也?”樂正子春曰:“善,如爾之問也!善,如爾之問也!吾聞諸曾子,曾子聞諸夫子曰:‘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惟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今予忘孝之道,予是以有憂色也。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是故道而不徑,舟而不遊,不敢以先父母之遺體行殆;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於口,忿言不反於身。不辱其身,不羞其親,可謂孝矣。”
  【譯述】樂正子春下堂的時候弄傷了腳,他幾個月沒有出門,臉上還帶有憂色。他的門人弟子們說:“老師您的腳早就痊愈了,您幾個月都不出門,怎麽臉上還有憂色?樂正子春說:“你們問的好!你們問的好!我曾聽曾子說,曾子聽孔夫子說:‘天地之間,數人最為尊貴。父母親把你完整地生了下來,你也要愛惜自己,把自己完整地保護好,這就是孝;不要隨便侮辱、損傷自己的身體,這就是全。所以君子即使衹邁半步,也不敢忘記孝道。現在我沒有註意孝道,弄傷了腳,我所以有憂色啊!”
  人一舉足一行動都不敢忘記身體是父母所給,衹要開口講話就不敢忘記自己與父母的聯繫。正因為一舉足就不敢忘記身體受之於父母,所以走路不歪斜亂跑,臨水要乘船,而不去遊泳,這就是不敢以父母受之於自己的身體涉險履危;一開口而不敢忘父母,所以不好聽的話不說,疾忿傷害的話也不用在自己身上。既不侮辱父母所給的身體,又不因此而使自己的父母遭到羞辱,這就可以說是做到孝了。
  救父母於危難,赴湯蹈火而不辭
  【原文】或曰:親有危難則如之何?亦憂身而不救乎?曰:非謂其然也。孝子奉父母之遺體,平居一毫不敢傷也;及其徇仁蹈義,雖赴湯火無所辭,況救親於危難乎!古以死徇其親者多矣。
  【譯述】有人問:如果父母親人有危難,怎麽辦?子女也擔心自己的身體受到傷害而不去救嗎?回答說:並不能這樣理解。孝子對待父母給予的身體,平時連一絲一毫都不敢傷害;到了捨身為仁、殺身取義的時候,即便是赴湯蹈火也在所不辭,何況是在危難之時救父母親人呢!自古以來為父母親人獻身的人很多很多。
  【原文】晉末烏程人潘綜遭孫恩亂,攻破村邑。綜與父驃共走避賊,驃年老行遲,賊轉逼。驃語綜:“我不能去,汝走可脫,幸勿俱死。”驃睏乏坐地,綜迎賊叩頭曰:“父年老,乞賜生命。”賊至,驃亦請賊曰:“兒少自能走,今為老子不去。孝子不惜死,可活此兒。”賊因斫驃,綜乃抱父於腹下。賊斫綜頭面,凡四創,綜當時悶絶。有一賊從傍來會曰:“卿舉大事,此兒以死救父,雲何可殺?殺孝子不祥。”賊乃止,父子並得免。
  【譯述】晉末烏程人潘綜正趕上孫恩作亂,攻打進村鎮裏來。潘綜和父親潘驃一起逃跑躲避賊寇,但是由於潘驃年老行動遲緩,所以賊寇就嚮潘驃追去。潘驃對兒子潘綜說:“我走不脫了,你趕快跑可以脫身,我們不能都在這裏等死。”這時潘驃已因睏乏而跑不動了,衹好坐在地上,潘綜攔在前邊嚮那些衝過來的賊叩頭求道:“我父親已經年紀大了,請饒他一命。”等賊寇到了跟前,潘驃也嚮賊寇求道:“我的兒子正年輕,他本來能跑得了,可是他為了我這個父親纔沒有走,他是個以死救父的孝子,請你們饒了他吧。”賊寇用刀去砍潘驃,潘綜就將父親抱在自己的身下。賊寇於是砍潘綜的頭部,潘綜一連中了四刀,當時就昏厥過去。這時有一個賊人從旁邊跑了過來,說:“閣下是在舉大事,這個人以死救他的父親,怎麽可以殺他呢?殺孝子不吉利。”於是賊寇不再砍潘綜,這父子二人一並幸免於難。
  【原文】齊射聲校尉庾道愍所生母漂流交州,道愍尚在襁褓。及長,知之,求為廣州綏寧府佐。至府,而去交州尚遠,乃自負擔,冒嶮自達。及至州,尋求母,經年不獲,日夜悲泣。嘗入村,日暮雨驟,乃寄止一傢。
  有嫗負薪自外還,道愍心動,因訪之,乃其母也。於是俯伏號泣。遠近赴之,莫不揮淚。
  【譯述】齊射聲校尉庾道愍的親生母親漂流到交州的時候,庾道愍還是個襁褓中的嬰兒。等到他長大,知道了這件事,於是他就請求擔任廣州綏寧府佐。他上任後,府佐離交州還很遠,他就自己背着行囊,冒險去交州。等到了交州,便尋找母親,但整整一年也沒有找到,他日夜悲泣。有一次他進入一個村莊,天已經黑了,但雨下得很急,他便住宿在一傢人的傢裏。一會兒,有一個老婆婆背着一些柴草從外邊回來,道愍似乎心裏有感應,他上前詢問,這個老婆婆果然就是他的生身母親。於是母子重逢,抱頭痛哭。遠近前來觀看的人,沒有不為之感動而流淚的。
  【原文】梁湘州主簿吉翂,父天監初為原鄉令,為吏所誣,逮詣廷尉。翂年十五,號泣衢路,祈請公卿。行人見者,皆為隕涕。其父理雖清白,而恥為吏訊,乃虛自引咎,罪當大辟。翂乃撾登聞鼓,乞代父命。武帝嘉異之,尚以其童稚,疑受教於人,敕廷尉蔡法度嚴加脅誘,取其款實。
  法度乃還寺,盛陳徽纆,厲色問曰:“爾求代父死,敕已相許,便應伏法。然刀鋸至劇,審能死不。且爾童孺,志不及此,必人所教,姓名是誰?若有悔異,亦相聽許。”對曰:“囚雖蒙弱,豈不知死可畏憚?顧諸弟幼藐,唯囚為長,不忍見父極刑,自延視息。所以內斷胸臆,上幹萬乘。今欲殉身不測,委骨泉壤。此非細故,奈何受人教耶?”法度知不可屈撓,乃更和顔誘,語之曰:“主上知尊侯無罪行,當釋。亮觀君神儀明秀,足稱佳童。今若轉辭,幸父子同濟。奚以此妙年,苦求湯鑊?”曰:“凡鯤鮞螻蟻,尚惜其生,況在人!斯豈願齏粉。但父挂深劾,必正刑書。故思殞僕,冀延父命。”翂初見囚,獄掾依法備加桎梏。法度矜之,命脫其二械,更令著一小者。翂弗聽,曰:“翂求代父死,死囚豈可減乎?”竟不脫械。法度以聞,帝乃宥其父子。丹陽尹王志求其在廷尉故事並諸鄉居,欲於歲首,舉充純孝。曰:“異哉王尹!何量翂之薄也。夫父辱子死,斯道固然,若有面目當其此舉,則是因父買名,一何甚辱!”拒之而止。此其章章尤著者也。
  【譯述】梁代的湘州主簿吉翂,他的父親天監剛開始擔任原鄉令時,被人誣陷,抓起來在廷尉那裏接受審訊。吉翂這時纔十五歲,他在大街上嚎啕哭泣,在一些當官的面前為父親說情。路上的行人看見了都為之落淚。
  他的父親本來沒有什麽罪,但他恥於為獄吏審訊,就故意承認有罪,而且罪當斬首。吉翂獨自去擊打登聞鼓,請求代父親去受死。當時梁武帝頗為這個少年稱奇,但是又認為他衹是個孩子,大概是有人在教他,於是命令廷尉蔡法度嚴加審問,弄清實際情況。法度回到衙署,故意多放了一些捆綁罪人的繩索,然後大聲喝問:“你請求代替你的父親去死,皇上已經同意了,你這就要受刑伏法。但是刀斧無情,為了慎重,再核實一下你究竟夠着死沒有。而且你是個孩子,還不懂得代父去死,一定是有人在教你,這人姓甚名誰?你如果有所後悔,我們也可以重新來考慮。”吉翂回答說:“我雖然是個孩子,但是能不知道殺頭是十分可怕的嗎?衹是我環顧傢裏幾個弟弟都還幼小,衹有我最大,我不忍心坐視父親受極刑,而自己獨自活在世上。所以我獨自做主,來幹預皇傢的法律。我現在確實是想代父而死,這難道不是實情,還怎麽要讓別人來教呢?”蔡法度知道用威嚇的辦法不能使他屈服,便換了一副溫和的面孔,對他說:“皇上其實已經知道你父親是無罪的,應當釋放,我看你神采奕奕,聰明俊秀,真是一個好孩子,你現在如果要改變代父而死的說法,或許你們父子倆都沒有事。為什麽要用如此好的年華,去白白送死呢?”吉翂回答說:“連蟲子都懂得珍惜自己的生命,而況人呢?我哪裏是願意去送死,不過父親被彈劾,必然要受到刑律的處罰,所以我纔想着犧牲自己,來救父親一命。”吉翂剛被拘留時,獄吏按規定給他上了所有應該上的枷鎖。蔡法度有些憐憫他,就下令給他摘去兩個刑具,還讓人給他換一個較輕的刑具。吉翂竟不肯,說:“我請求代替父親去死,就是死囚,死囚怎麽可以減去刑具呢?”他竟沒有減下那些刑具。蔡法度把這些事告訴了皇上,皇帝赦免了他們父子。後來,丹陽尹王志搜集吉翂被廷尉收執時候的事跡,以及他平時在鄉裏的善舉,想在歲首的時候推舉他為孝順父母的典範。吉翂說:“奇怪啊,王尹!怎麽把我看得這麽不值錢啊,父親有難,兒子去以死相救,這是很一般的道理,如果我有臉面當此孝的典範,那麽就是用父親來為自己換名聲,那是多麽的恥辱啊!”他不同意這樣做,這件事纔停下來。這些都是孝子以死殉親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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