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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代 》 太平天國史 》
捲三十二 志第十一 天歷
羅璽綱 Luo Xigang
太平天國創製天歷,從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清鹹豐元年十二月十四日,公元一八五二年二月三日)頒行之日起,到己巳十九年四月十一日(清同治八年四月十七日,公元一八六九年五月二十八日)留在陝西的軍隊在保安縣老岩窯犧牲止,計在長江流域以及徵伐所到全國各地行使了十八年。
天歷采用太陽歷,以中國古代勞動人民發明的節氣為造歷的基本原則,創造出一種四季分明、整齊易記的新歷法。它在中國歷法史中是一個具有革命精神又頗合理想標準的歷法。它雖然受到農民革命的束縛,使內容不能不受到局限,但是,在因襲陰陽混合歷數千年之久的中國,毅然廢去陰歷,專用太陽歷,見於實施,這是值得大書特書的。
茲將天歷的創行、天歷基本法則、天歷的局限性和它的特點、天歷與夏歷陽歷對照有及簡表各項分述於後。
一天歷的創行
天歷的創製,據太平天國己未九年天王改歷詔說:「前南王睏桂平,見天啓天使將天歷畀南王看」。這是故神其說的天歷神授的說法,其實是馮雲山於清道光二十七、八年(一八四七—一八四八年)間在桂平縣獄中時,創造出這一種新歷法。馮雲山「通星卜」〔一〕,曾學習天文歷算。天歷應該出自具有這一門學識的人的創製。
天歷的頒行,始天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辛開元年,太平天國還用夏歷。現存天命詔旨書載有天王辛開元年「又八月初七日,時在永安」的一封詔書。「又八月」,就是「閏八月」,天歷沒有閏月,這年夏歷閏八月,可見辛開元年太平天國還用夏歷。又考太平天國新歷書第一次為清方獲得的是清朝差大臣賽尚阿的兵士於鹹豐二年正月二十八日檢得的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新歷〔二〕,據此可知天歷是到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纔頒行的。
天歷既在金田起義前創造,為什麽不在太平天國辛開元年頒行呢?這是因為中國古代改正朔—正月初一日都是在王者易姓之後,而洪秀全登天王位是在太平天國辛開元年二月二十一日,這年正月初一日,他尚未登位,因此不能先改正朔,故辛開元年仍用夏歷。
天歷頒行於壬子二年正月元旦。這年鼕,大軍在武昌度歲,其除夕,正當清鹹豐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這一天,天王選妃,各館進貢,各館給豬錢度歲,武昌城中到處過天歷歲除〔一〕。當時太平天國所過的除夕乃是天歷除夕,已與夏歷除夕的日序不同了。
太平天國推行天歷情況,自從頒布天歷後,凡剋復的地方,都立刻行使天歷,民間契捲必須遵用天歷〔二〕。每遇天歷新年,無論朝內、軍中、民間、都金鼓喧天,爆竹如雷,舉國歡欣,慶祝新年〔三〕。就是遠離通都大邑的鄉鎮,也都「燃通宵巨燭,放爆竹」,來「慶令節」〔四〕。而在同是僻遠鄉鎮,當夏歷新年的時候,卻「無聞一爆竹聲」〔五〕。由於當時在太平天國剋復的地方都行使天歷,民間把天歷都記熟了,因此,到太平天國失敗後,清朝統治者再度恢復夏歷。但太平天國所改幹支的字,民間還是照樣使用。時人有兩句詩道:「不覺草茅忘忌諱,亥開醜好未全芟」〔一〕,就是詠這件事。太平天國推行天歷的效果居然到了這個地步。所以當時英國人麥都思有觀天歷的推行可證太平天國確有進步及改革能力與趨嚮的評論〔二〕。
二天歷的歷法
甲天歷的內容和形式
天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不用閏法;單月(正、三、五、七、九、十一)大,三十一日;雙月(二、四、六、八、十、十二)小,三十日。每月一節、一氣。節為月首。從初一日開始,大月十六日(立春、菁明、芒種、立秋、寒露、大雪六節),小月十五日(驚蟄、立夏、小暑、白露、立鼕、小寒六節);氣為月中,大月從十七日開始(雨水、𠔌雨、夏至、處暑、霜降、鼕至六氣),小月從十六日開始(春分、小滿、大暑、秋分、小雪、大寒六氣),俱十五日。茲將癸好三年新歷捲端五王獻歷本章和天王禦批及正月份日曆列於後,以見天歷的內容和形式:
前導副軍師南王馮
禾乃師贖病主楊
左輔正軍師東王
右弼又正軍師西王肅
後護又副軍師北王韋
暨左軍主將翼王石
伏奏我
主我兄天王萬歲萬歲萬萬歲為治歷定時事:當今
天父上主皇上帝開大恩,差我
主降凡為天下
太平主,真是
太平天日,平勻圓滿,無一些虧缺也。故臣等造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立春、清明、芒種、立秋、寒露、大雪俱十六日,餘俱十五日。我天朝天國永遠江山萬萬年,無有窮飛,乃是天父上主皇上帝差遣我
主降凡旨意也。其餘從前歷書一切邪說歪例,皆妖魔詭計,迷陷世人,臣等盡行刪除。
蓋年月日時皆是
天父排定,年年是吉是良,月月是吉是良,日日時時亦總是吉是良,何有好歹,何用揀擇。凡
人果能真心虔敬
天父上主皇上帝,有天看顧,隨時行事皆大吉大昌也。今臣等造歷既成。謹獻我主萬歲萬歲萬萬歲作主頒行。
禦批準。奉
旨造癸好三年新歷頒行天下。
正月建甲寅牛宿
初一壬寅牛立春
初二癸榮女
初三甲辰虛禮拜
初四乙巳危
初五丙午室
初六丁未璧
初七戊申奎
初八己酉婁
初九庚戌胃
初十辛開昴禮拜
十一壬子畢
十二癸好觜
十三甲寅參
十四乙榮井
十五丙辰魁
十六丁巳柳
十七戊午星雨水禮拜
十八己未張
十九庚申翼
二十辛酉軫
二十一壬戌角
二十二癸開亢
二十三甲子氐
二十四乙好房禮拜
二十五丙寅心
二十六丁榮尾
二十七戊辰箕
二十八己巳鬥
二十九庚午牛
三十辛未女
三十一壬申虛禮拜
獻歷本章對造歷的理法和對舊歷書的革命作了扼要的說明。接着便是日曆,從正月起至十二月,接月編排。它的內容至為簡明:數字和幹支是記日序。二十八宿是記禮拜。立春是每年第一個「節」,在每年的正月初一日,所以在正月初一下記明「立春」二字。雨水是每年第一個「氣」,立春與雨水距離十六天,所以在正月十七下也記明「雨水」兩字。凡二十八宿排到房、虛、星、昴那一天就是禮拜日。正月初三排到虛、初十排到昴、十七排到星、二十四排到房,正是禮拜日,所以都在下面註明「禮拜」二字。「壬寅」「癸榮」等是幹支,幹支紀日,自殷代行使起,相續不斷,而又一天不錯,所以天歷把它保留下來。至於舊歷書上一切吉兇宜忌、生剋休咎等迷信思想,盡行刪去。又太平天國以「醜」音近於醜,乃改為「好」;「亥」音近於害,乃改為「開」;「卯」音近「冇」,廣州糸方言,冇作沒有解,乃改作「榮」。東王楊秀清答覆英人三十一條並質問英人五十條誥諭說:「幹支內名號,因以聲音不雅,故為改之」便是。又因「鬼」字是太平天國忌諱的字,所以把二十八宿中的「鬼宿」改為「魁宿」;因避東王楊秀清諱,乃把清明節寫為菁明節。這是天歷用字不同的地方。到己未九年後,又命史官作月令,把每年節氣、草木萌芽都記錄起來,附在第二年的同一月份日曆之後,以供農民耕種的參考,如辛酉十一年四月份日曆後附庚申十年四月萌芽月令記道:
立夏一
南方地暖,落貳造𠔌種,落番薯秧,種膏〔高〕梁粟。
立夏二
種白豆,北方地寒,亦有至此日始落𠔌種。
立夏三
種油麻
立夏四
北方地寒,始種包粟。
立夏八
金銀花開,芍藥花開。
立夏九
種青藍。立夏十種黃麻。
立夏十四下雨。
小滿一北方地寒始插田。乙天的基本法則
天歷是一種以節氣定歲時的太陽歷,可以叫它為四季歷法。節氣就是依着一年裏氣候的變化,平均地排成二十四個節次,所以叫做節氣。
地球以二十三度半的傾斜依黃道環繞太陽周年運行,因而在一年中有晝夜長短和太陽高度的不同,從而産生了春、夏、秋、鼕的四季變化。一年中白天最長、正午太陽最高的一天叫做「夏至」;白天最短、正午太陽最低的一天叫做「鼕至」;夾在中間、晝夜平分的兩天叫做「春分」和「秋分」。
黃道的一周是三百六十度,所以春分、夏至、秋分、鼕至在黃道上的位置,各占九十度:春分在黃經上是零度,夏至在黃經上是九十度,秋分在黃經上是一百八十度,鼕至在黃經上是二百七十度。在這四個節氣各九十度中,各勻分為六個節氣,每個節氣的間隔為黃經十五度,每年便共有二十四個節氣。
二十四節氣是表示地球在軌道上運行時到達的位置,就是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太陽在春分點的時候,就是太陽在黃經度等於零的時候叫做春分。從春分起,黃經每隔十五度便是一個節氣,順序叫清明、𠔌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鼕、小雪、大雪、鼕至、小寒、大寒、立春、雨水、驚蟄。
二十四節氣又分為「節氣」和「中氣」兩種;古人把從小寒起每隔黃經三十度為一節氣;從鼕至起每隔黃經三十度為一中氣。一年有十二個節氣和十二個中氣。每月各有一個節氣和一個中氣。節氣排在月初,中氣排在月中。
節氣主要是表示氣候的變化。氣候最主要的因素是「氣溫」和「雨量」;雨、露、霜、雪一般又稱「降水」,都包括在廣義的「雨量」裏面。試把二十四節氣加以分析,就可知它和氣候的關係。
(1)關於四季的變化的有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鼕、鼕至,共八個節氣。春分和秋分,是表示晝夜平分的兩個節氣。夏至和鼕至,是表示炎熱的夏天和寒冷的鼕天到臨的兩個節氣。立春、立夏、立秋、立鼕,是表示春、夏、秋、鼕四季裏每季開始的四個節氣。
(2)關於氣溫的有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共五個節氣。
(3)關於雨量(降水)的有雨水、𠔌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共七個節氣。
(4)其他關於農事方面的有驚蟄、清明、小滿、芒種,共四個節氣。
氣溫和雨量,是氣候的主要因素,四季的變化,也是屬於氣候的。所以節氣主要是依據氣候的變化把太陽一年在黃道上勻分為二十四個相等的位置,使農業上跟了每個節氣的降臨,便來做一定的農業工作。它是為農業服務的。
二十四節氣是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在天文學和氣象學上的偉大創造和發明。其中的夏至和鼕至,稱為「二至」,春分和秋分,稱為「二分」。在西歐,也有這四個節氣,但是他們除這四個節氣外,就沒有別的節氣了。衹有我們的祖國是世界上文明古國之一,有將近五千年的歷史,是一個農業最發達的國傢,我們的祖先,最能掌握與農事最有關係的氣候。他們精究歷象,根據氣候的變化,把一年勻分成二十四個節氣,除二至二分外,比西歐和各國更細緻地更精密地多了二十個節氣。
遠在距今四千多年,我國古代勞動人民就知道利用黃昏時星宿出現來定一年四季的方法。書經堯典說:「日中星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秋。……日短星昴,以正仲鼕」。這就是根據鳥、火、虛,昴來定四季。把這四個星宿作為仲春、仲夏、仲秋、仲鼕黃昏時的中星。到春秋、戰國時代,我國已經有了二至和二分的四個節氣。孟子離婁章說:「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古人稱鼕至和夏至叫做「日至」,鼕至叫「日短至」,夏至叫「日長至」。從孟子所說的話,可知我國在春秋、戰國時代,由於采用「土圭」測日影的方法,已經很有把握測定陽歷年的長短,就决定鼕至和夏至的日期了。
二分二至四個節氣,是在每季之中。既有了二分二至四個節氣,於是由於一年四季的變化,和農業生産的需要,到西漢初年,其餘二十個節氣也都確立了起來〔一〕。到了這時,可以表示氣候變化和提供農耕日程的二十四節氣,便全部完備了。
二十四節氣在我國歷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對於農業生産,尤其具有重要的作用。二千多年來,我國農民耕田、播種、收割,都是按照節氣辦事的,他們依據節氣來斷定時令,農事的進行就有了根據,用不到再仰觀天象了。
我國自古以來,行使夏歷。夏歷以月亮繞行地球一周作為一月,它的歷年長度不和回歸年相符,所以夏歷的日期和氣候變化沒有固定關係,這樣於農業生産很不方便,於是夏歷既設置閏月,使歷年的平均長度等於回歸年,並在安排年、月以外,再設置二十四節氣,來彌補日期和氣候變化不符的缺陷。
夏歷一年比陽歷一年短十一天多,因此夏歷每年同一節氣要比前一年移後十一天左右。夏歷閏月的長度是三百八十四日,比陽歷年還長十九天。遇到閏月之後,那年節氣又要比前一年提早了二十天左右。這樣,同一節氣在夏歷不同年份前後相差可達一個月。所以二十四節氣固然彌補了夏歷日期和氣候變化不符的缺陷,但是,也正由於二十四節氣的設置,突出地顯示夏歷「歲年錯亂、四時失位」的大缺點。
上面說過,節氣是符合地球環繞太陽的黃道的,黃道勻分為二十四份,排成二十四個節氣,也就是符合周天三百六十度,勻分為二十四份,在黃經上每隔十五度,列成一個節氣。地球繞太陽一周是陽歷一年,依了一年的軌道,平均排列起來的二十四個節氣,所以節氣是完全符合於陽歷的。夏歷日期和氣候變化沒有固定關係,而二十四節氣卻概括地表示了一年四季、寒來暑往的氣候變化,農民們世世代代都是按照節氣從事農業生産。「那末,何不如把夏歷廢掉呢」?「為什麽不幹脆用節氣來定歲時呢」?我國古代勞動人民經過世代實踐之後,他們提出了問題和要求。
這一個問題和要求,經過北宋一位卓越的科學家瀋括初步提出了回答。他指出夏歷「氣朔交爭,歲年錯亂,四時失位,算數繁猥」的大缺點。認識到「凡積月以為時,四時以成歲,陰陽生殺變化之節,皆主於氣」的歷理。故建議:「今為術,莫若用十二氣為一年,更不用十二月。直以立春之日為孟春之一日,驚蟄為仲春之一日。大盡三十一日,小盡三十日,歲歲齊盡,永無閏餘。十二月常一大一小相間,縱有兩小相並,一歲不過一次」。至於月亮的圓缺對寒暑的季節無關,衹要在歷書上註明「朔」、「望」,以備參考。他以宋元祐元年(一○八六)孟春、仲春為例:「孟春小,一日壬寅,三日望,十九日朔。仲春大,一日壬申,三日望,十八日朔」。瀋括把一年分成春、夏、秋、鼕四季。每季分孟、仲、季三個部份,共十二個部份。每一部份含兩個節氣,一個節氣居首,一個節氣居中。例如立春為孟春第一天,雨水居孟春之中;驚蟄為仲春第一天,春分居仲春之中。他用氣定歲時,不用朔定歲時,所以說「更不用十二月」,但他仍藉用月的名,一年十二個月,大月三十一日,小月三十日,大小相間,不置閏月。他認為用這種歷法,「則四時之氣常正,歲政不相陵奪」,「簡易端平,上符天運」,跟四季時令完全一致,又整齊劃一,易於記憶,便於計算了〔一〕。
瀋括這一個用節氣定歲時的改歷建議,實在就是廢除夏歷而用陽歷來代替,不論從天文、氣象、風俗、習慣那一方面來看,都比夏歷合理而方便得多。但是,在封建時代一切都須要尊聖法古,如有輕議古法,那便是離經叛道。當時一般人認為自從堯帝行使夏歷以來,已有三千多年,有誰可以變更古法呢!所以瀋括的建議衹有得到「怪怒攻駡」的結果,而當然是不會有實行的可能了。
在瀋括提出這一個新歷法七百六十五年之後,金田起義,反封建的矛頭在文化戰綫上首先指嚮夏歷。第二年太平天國就頒行了同樣的新歷法天歷。天歷采用節氣為製歷的基本法則,分一年為春、夏、秋、鼕四季,每季三個月,以十二節為十二個月的開頭,以十二氣為十二個月的月中,而以立春為歲首。太平天國頒行這一個以節氣定歲時的四季新歷法,說明它是反映當時中國農民的要求,符合當時中國農民的願望而産生;也說明它衹有到了反封建的太平天國,纔得見於實施。
丙天歷的分析〔一〕
天歷以節氣為製歷的基本法則,是一種依據地球繞太陽運行的周期所定出來的歷法。這是天歷對夏歷革命的方面。但是,天歷對夏歷的構成的個別部份,卻還有繼承的地方,也有藉用的地方。所以要明白天歷的各個構成部份的來歷,還須對它進行分析的研究。天歷的內容可以分析如下:
節氣(如「立春」)
歲實(一年日數三百六十六日)
年名(如「癸好」)
月名(如「正月」「二月」)
月建(如「甲寅」)
日名(如初一「壬寅」)
日宿(如初一壬寅「牛」)
月宿(如正月建甲寅「牛宿」)
禮拜(如初三甲辰虛「禮拜」)
以下就這九項,一一探索它的來歷。
A節氣
節氣是太陽歷的骨幹,太平天國創製天歷,采用節氣作為製歷的基本法則,這是最有見解而能掌握到關鍵性的地方。中國歷術上有「朔」與「氣」之分,朔係太陰關係,每月朔望,都從太陰而定;氣為太陽關係,每年節氣,都從太陽而定。因中國歷術是從鼕至起算,鼕至是十一月的中氣,以鼕至為代表,所以稱節氣為氣。
節氣的定法有兩種。中國古代歷法采用的叫做「恆氣」,就是把歲周勻分為二十四等分,每一節氣占全年日數二十四分之一,約一五·二一八七五日,即十五日有奇,所以又叫做「平氣」。到清代順治二年(一六四五年)頒行時憲歷,始改用「定氣」註歷,以太陽實到之時為準,如鼕至前後,十四日有奇為一氣,夏至前後,十六日有奇為一氣,其餘節氣也各不同,故各節氣的日數不平均。太平天田製歷,為求平勻整齊起見,故定節氣不有定氣,而用恆氣。
天歷采用恆氣,又因調劑十二個月的單雙數便於記憶,故對自漢以來的分配法稍有變動。漢代人推恆氣,以四年為一組,因每一氣的日數是一五·二一八七五,二十四氣在一年後,還有奇零,必到四年然後成為整日,周而復始。今將古四分歷的恆氣日數,與天歷對照如次:
古四分術的恆氣,四年裏面,氣與氣的距離日數不同。例如流沙墜簡著錄的西漢永光五年壬午(前三九年)歷譜,有鼕至及立春的註入。
十[一]月辛醜朔小巧玲瓏十日庚戌鼕至
十二月庚午朔大七日丙申立春
此時所用為太初歷,在“午”、“戌”、“寅”年,應查第二年一行的日數,惟鼕至以後,屬於下年,在“未”、“亥”、“卯”年,應查第三年一行的日數。第三年由鼕至到立春,共四十六日(第一、二年都四十五日),永光譜由庚戌至丙申正距四十六日。所以古代用恆氣都很嚴格。天歷要在一年裏面使恆氣各有固定的日數,就難再求同古代恆氣那樣的準確了。
知天歷所定一年的恆氣與古不同,天歷的節氣當更不能與清鹹豐時用定氣的時憲書各節氣全合,但其關係究如何,亦不難由推算而知。今試推清鹹豐元年、二年的定氣鼕至及立春如下:
清鹹豐元年十一月初一日壬子儒略周日
二三九七四七九鼕至下午五時三十六分
公元一八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鼕至
太平天國辛開元年十一月十八日鼕至早一日
清鹹豐元年
十二月十五日丙申儒略周日二三九七五二三立春下午十時二十九分
公元一八五二年
二月四日立春
太平天國壬子二年
正月初一日立春
清鹹豐二年
十一月十一日丁巳儒略周日二三九七八四四鼕至下午十一時二十八分
公元一八五二年
十二月二十一日鼕至
太平天國壬子二年
十一月十七日鼕至
清鹹豐二年
十二月二十七日壬寅儒略周日二三九七八八九立春上午四時二分
公元一八五三年
二月四日立春
太平天國癸好三年
正月初一日立春
天歷的歷元,可以說是壬子二年的立春日,這一天確是一個定氣的立春日。事有湊巧,癸好三年的立春日,也遇到了定氣的立春。這可見太平天國編排天歷是開始於壬子二年,其出發點的立春日,是藉用了當時時憲書及陽歷的定氣立春,確與天象相合。而二年的立春,距三年的立春,事實上也恰是三百六十六日。但這僅是閏年的現象,並不是年年同這樣,故嚮前推辛開元年的立春即提早一日(通常係陽歷二月四日立春),嚮後推甲寅四年的立春已錯後一日,以後約每四年增加錯後三日。於是到己未九年遂有「四十年一幹」的修訂辦法。茲再將太平天國十九年間的立春日與陽歷對照如下〔一〕:
由此表可見天歷的編排開始於壬子二年,這年立春與天象合,即定氣的立春日。辛開元年乃逆推的,故鼕至及立春日都錯前一日。甲寅四年則錯後一日。以後每遇陽歷閏年的次年,即少錯一日,因陽歷閏年,同是三百六十六日。
B歲實
歲實,就是一歲裏面實在的日數。天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有人以為采自公元一八五二年的陽歷,這一年正是陽歷的閏年,全年三百六十六日。其實,天歷的編製者是懂得陽歷的(論證詳第三節),可以肯定他們不會錯誤地以陽歷閏年的日數來做歲實的。我從前因見太平天國在建都天京前,往往附會儒傢書籍中所說的帝就是他們所奉的上帝,曾經以為天歷的歲實大約是采取書經堯典一歲「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的基數。現在看來,天歷的編製者是通曉歷法的,他們也同樣不會以堯典這個基數作為歲實的。太平天國之所以定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在獻歷本章上曾經明確地說到:「太平天日,平勻圓滿,無一些虧缺也。故臣等造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這就是說由於天歷要求平勻圓滿,反對置閏,所以定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
C年名
天歷年名,承用幹支紀年古法,清代時憲書用它,太平天國天歷也承用它。天歷創製時曾參考清鹹豐元年時憲書,這一年幹支紀年名為辛亥,於是即據以推出下一年太平天國二年為壬子、三年為癸好(醜)等等。
D月名
古代月名,乃依年始至年終每月的順序排定,這是太陰月,以一次太陰圓缺晦朔為一個月。當殷商時代,如武丁時,即以一、二、三至十二為月名,閏年添一個十三月。祖甲元年(公元前一二七三年)纔改一月為正月,沿用至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改用陽歷,正月的名稱,行用了三千多年。但天歷正月的名,乃是太陽歷的「節氣月」,與以前的「太陰月」名同而實異。太陰月的正月,乃是一年裏面春季第一個月亮之月。太陽歷的正月(節氣月),乃是當一年春季的開始,約占全季三分之一的一段日子,就是春季的首一段,共三十一日。二月三十日為中段,三月三十一日為末段,天歷的月名意義是這樣。夏、秋、鼕三季,四月以至十二月也都是這樣。所以天歷的月名,衹是代表一年中十二分之一的一段日子它的初一也不是日月合璧之朔。它將一節一氣叫做月,不過是藉用太陰月的名稱罷了。
E月建
月建,即幹支紀月,也是中國古法。西漢以前,有月名而沒有月建。以幹支紀月,所紀的雖在太陰月的上面,實在乃是太陽月,即節氣月。漢簡中已有月建的設置,例如流沙墜簡中著錄的西漢元康三年(公元前六三年)歷譜「正月廿日甲寅」下註一「建」字,即指正月為建寅之月。其法以「建除滿平,定執破危,成收開閉」十二字配十二支,註於每日幹支之下,遇節日則重一字,所以十二節所建不同。古以建除附會吉兇忌宜,叫做建除傢。但所謂「月建」,有支無幹。以幹支相配為月建的名,見於後唐同光四年(九二六年)具註歷,其年「正月小建庚寅」。月建既是太陽歷的月分,不計閏月(閏月分屬前後兩月的月建),故以配幹支,五年而一周(六十月),凡甲、己年起正月丙寅;乙、庚年起戊寅;丙、辛年起庚寅;盯壬年起壬寅;戊、癸年起甲寅。同光四年即天成元年丙戌,故正月建庚寅。清鹹豐元年辛亥,正月建庚寅;二年壬子,即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正月建壬寅;三年癸醜,即太平天國癸好三年,正月建甲寅;四年甲寅,即太平天國甲寅四年,正月建丙寅;十一年辛酉,即太平天國辛酉十一年,正月建庚寅,一一都合。但太平天國造壬子二年新歷,卻據清鹹豐元年十二月建辛醜以次推求,而定正月建壬寅。可知天歷的月建,乃沿用幹支紀月的古例,承襲時憲書而定的。
F日名
以一至三十或二十九,定每個太陰月的次序,也始於漢代。周、秦以上,但以幹支做日名,不記日次的數字。幹支紀日,是中國古代一種優秀的文化,其起源很古,究在何時,尚不可考,而就可以確切指定的殷代甲骨文材料來看,己有悠久的歷史,為世界各國所無與比倫的。在庫、方二氏所藏甲骨文字第一五九五版,所記為殷武丁二十九年,殷正十二月十五日庚申夜的月全食,相當於公元前一三一一年儒略歷的十一月廿三日,儒略周日一二四二九0七。從這一回月食的那天庚申算起,到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丙子,儒略周日二四一九四0三,確實可靠,相續不斷,而又一天不誤的幹支紀日,已用了三千二百二十二年,一百一十七萬六千四百九十七日。若從盤庚遷殷算起,則有一百二十一萬多天。這種長久的紀日法,實屬可驚。若再上推,自更邈遠。幹支紀日原來與迷信沒有關係。當殷、周時代,還僅以幹支為日名,絶沒有陰陽五行吉兇禍福的說法附會其間,漢以後乃逐漸增入許多迷信,到了清代的時憲書,可謂集其大成。太平天國製作新歷的另一目的即在於破除迷信,所以把歷書裏面一切迷信說法一舉而廓清之,真可說是二千年來歷書上一大快事。但是,太平天國卻保留有價值的幹支紀日的舊法,就用幹支來做日名。以幹支為日的代表記號,一復古代幹支紀日的本象,這是太平天國批判接受過去文化具有識力的地方。至於天歷中的幹支紀日,也還是承繼自古流傳的順序賡繼而記錄的。太平天國創製的壬子二年新歷,不但年名、月名、月建沿襲時憲書,日的幹支,也同樣是因襲時憲書。一個幹支是一日的名,這一日,在久遠而龐大的時間綫上,有它固定的一點,這一點是不容移動的。這不但有儒略周日可證,二十八宿與節氣也都可作證的。天歷創始日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新歷與儒略周日對照如下:
壬子二年正月初一丙申
儒略周日二三九七五二三
G日宿
以二十八宿名附人歷書,開始並沒有迷信羼難其間,衹不過是代表七日來復的四周,即用來記四個星期日子,從中國歷書的沿革,就可以知道。漢代歷譜殘簡,絶沒有記星期日的影子,今所見後唐及北宋日曆,纔有「密」日的註入,密日就是星期日。後唐同光四年歷在「正月六日甲午」上註一朱書「密」字,十三日辛??,廿日戊申,廿七日乙卯都同。這六日、十三日、廿日、廿七日都正是日曜日。北宋雍熙三年(九八六年)丙戌歲具註歷,更載有推七曜值日吉兇法,列有七曜名〔一〕。但七曜名不全載入歷書,僅以「日曜」的「密」,註朱書在日幹之上,如正月三日壬申,十日己卯,十七日丙戌等都是。以上兩種,都不載「宿」名,實為宿名人歷的前身。
後於雍熙三年歷凡二百三十二年,而有南宋嘉定十一年(一二一八年)的殘歷〔二〕。這份殘歷僅六月的一面,由十六日至廿四日,這九日上都沒有「密」字,而在日幹之下,列入由「翼」至「箕」的九宿,二十一日辛酉下列「房」宿,正是星期日,可知「房」宿即是代替「密」日的一宿。又後三十八年的南宋寶祐四年(一二五六年)會天歷,也僅註二十八宿而不註「密」日,可知以宿代密,當在北宋雍熙後、南宋嘉定前二百多年間。
天歷沿用二十八宿註在日幹之下,以記七曜的次序。但自嘉定以來,至於近代,二十八宿紀周,是否一係相承沒有訛誤?天歷所註的宿名,是否承襲時憲書?卻非加以推求不能知道。今試推之〔一〕:則
南宋嘉定十一年
六月二十一日辛酉房星期日儒略周日二一六六一二八南宋嘉定十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甲子箕星期三儒略周日二一六六一三一(案六月二十四日正為七元甲子的首日)南宋寶祐四年
正月初一日癸已柳星期六儒略周日二一七九八四0(案此癸已柳正為四元甲子的第三十日)清鹹豐元年十二月十五日丙申箕星期三
儒略周日二三九七五二三
太平天國壬子二年
正月初一丙申箕清鹹豐二年十二月廿七日壬寅牛星期五儒略周日二三九七八八九太平天國癸好三年正月初一壬寅牛(案清鹹豐元年十二月丙申,推得為六元甲子的第三十三日,二年十二月壬寅,推得為五元甲子的第三十九日,天歷壬子二年正月初一丙申箕,可證為承襲時憲書。)
以上可見二十八宿入歷,自南宋嘉定十一年以來,在四百二十日周期之下,一係相承,毫無訛誤,都以此代替七曜。天歷所載日宿,無不在此七元周期裏面。
七曜日記入歷書,起於唐代,是沿西域伊斯蘭教的習慣,初用「密」日,南宋以來,更易以二十八宿。宿曜的對照如次:
虛、昴、星、房屬日。
危、畢、張、心屬月。
室、觜、翼、尾屬火。
璧、參、軫、箕屬水。
奎、井、角、鬥屬木。
婁、鬼、亢、牛屬金。
胃、柳、氐、女屬土。
太平天國崇奉上帝教,以禮拜為大典,天情道理書說「七日一禮拜,每逢房、虛、星、昴之辰,理宜格外虔敬,歌功頌德,酬謝天恩」,所以天歷沿用二十八宿來做代表星期的符號。
H月宿
月下註以宿名,為嚮來歷書所沒有。二十八宿在歷象上本有表示恆星月每天月在(月離)的意義。在歷書上每日註明宿名,是切實用的。對於約略辨識月的出沒時間及幾點鐘是什麽方位,都有幫助。至於月宿,如朔月所在的宿來表示,就事實上是表示這個月的月在,也是有用的。儘管歷書上不記載實際的月在,但我國民間還是註意這實際的天象的,詩經:「月離於畢,俾滂沱矣」這一句古詩,是成了諺語在民間流傳着的。如果日宿表示實際的月在,則每月加一個月宿,表示朔月的月在,那就很可以極簡單地把朔望月和恆星月的差畢顯示出來。這樣各年的各月的月宿,是會很不相同的。天歷特地選擇辛開年十二月的月望立春日來作歲首,以為圓滿的象徵,說明天歷的編製者對月象的註意。天歷中增加月宿,理論上應該是知道月宿有它的實際作用的。至於天歷中的月宿、日宿,仍和實際不合,可能是為了一時不能遠離舊習慣,或是另有一套看法〔一〕。
I星期
太平天國崇奉上帝教,以星期日作為禮拜頌贊上帝恩德的日子。關於天歷以星期入歷,已在日宿項內說明。二十八宿就是用來記星期的,又在虛、昴、星、房四宿的下面,再註明「禮拜」,以表示鄭重。所以天歷的禮拜日,乃是承襲時憲書一係相承的日宿紀周賡繼記錄而來的。
根據上面對天歷九項構成部分研究的結果,就可以把太平天國壬子二年新歷恢復起來,並推出時憲、陽歷以資對照。
從上對照,就可以看出了天歷編製時的根據如下:
(1)節氣:立春是天歷的起元,壬子二年立春是藉用時憲書的定氣立春,其餘則用恆氣而每年相同。所以也可以說天歷的歷元本於時憲書。
(2)歲實:自定。
(3)年名:因清鹹豐元年為辛亥,二年為壬子,太平天國二年相當於壬子,故天歷以為年名,本於時憲書。
(4)月名:正月至十二月的月名,係藉用時憲書古法的名稱,但其內容卻與時憲書的月完全不同。
(5)月建:承繼辛亥十二月建辛醜,故正月建壬寅,本於時憲書。
(6)日名:本於時憲書。
(7)日宿:本於時憲書。
(8)月宿:新增。
(9)星期:本於時憲書。
上面天歷九項構成部分,其中根據和藉用自清鹹豐元年時憲書的就有七項。由此可見,天歷雖然是對夏歷革命,但卻不是簡單地拋棄舊歷法,而是采取揚棄的態度,革除了不良的和有害的部分,而利用了有用的部分。東王楊秀清答覆英人三十一條並質問英人五十條誥諭說:「天朝歷書,凡禮拜日皆是中國舊歷星、昴、虛、房四宿日;幹支皆同舊。有歪者除」。正是對這一個原則的好說明。
丁己未九年的改訂
天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較回歸年長十八時十一分十四秒。因此,天歷每年多四分之三日有奇,四年多三日有奇,四十年就多了三十日有奇。天歷初製,定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天王在己未九年改歷詔書上追述此製說:
天父上帝太平天,太平天國萬萬年,天國天歷無窮盡,四十年加詔在前。……朕前業準東王、西王、南王暨衆臣等,天歷每年三百六十六日,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每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取真福無邊、有加無已之意。……
四十年一加的詔書今未見,己未九年的詔,原是四十年一減,從它追敘前事中知道從前曾有四十年一加的辦法。照天歷三百六十六日一年的歷法,每四十年暗中已加三十日有奇,到四十年又每月三十三日,再明加三十日,這樣到了四十一年就多了六十日有奇,節氣錯誤便兩個月了。
天歷這一種四十年一加的辦法是不合科學實用的。己未九年幹王洪仁玕到天京,奏請廢除此法,改用四十年一斡旋的辦法。所謂四十年一斡旋,實際就是四十年一減,太平天國講忌諱,為避用「減」字,故用「斡旋」一辭代替,以取旋轉歸源了無痕跡的意義。它的辦法見己未九年十月初七日天王改歷詔,說:
茲據玕胞等朝奏,天歷永遠高深,固非凡例淺識所能窺,而便民耕種興作,亦屬天情真道不可少。懇請每四十年一斡旋,斡之年每月二十八日,節氣俱十四日平勻,令善有便於民。自四十年至八十年,一百二十年,一百六十年,至千年萬載萬萬載,永遠如是。每四十年一斡為總。朕業準奏。為此再詔,除卻從前每四十年一加之詔外,繼自今史官每年遵今詔,每四十年一斡,斡年每月二十八日,節氣俱十四日,餘俱照前例,每年三百六十六日,雙月三十日,單月三十一日例,製造天歷頒行。
此法於四十年一斡旋,斡年每月二十八日,節氣俱十四日平均,全年減去三十日,衹三百三十六日,合四十年日數共為一萬四千六百一十日,與儒略歷日數相同。儒略歷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為一年,平年三百六十五日,四年一閏,閏年加一日,四十年日數也共為一萬四千六百一十日。儒略歷是因平年日數不足,故用閏年以加不足;天歷是因每年日數過長,故用斡年以減去過長。天歷的方法與儒略歷不同,而原則卻是一樣的。
三天歷的局限性和它的特點
天歷在改訂之後還是有缺點的,在四百年後,與回歸年的長度比較,正同儒略歷一樣還多出三天二小時五十分。而在四十年裏面,由於天歷歲實比回歸年長,所以節氣就一年比一年落後於天象,真到經過斡年後始與天象復合,但跟着又是一年比一年落後,天歷是以節氣定歲時的歷法,這就不能很好地達到它的主要目的,也不能算是一種好歷法。
天歷的問題在於歲實長於回歸年,衹要解决了這一個問題,天歷就可以成為一種優良的歷法。案儒略歷年分十二月,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惟二月平年二十九日,閏年三十日,當時以春分(三月)為歲首,二月為歲終,故於歲終之月,減少一日,以為置閏的地步。天歷月日的安排,除不置閏及以正月為歲首外,其餘與儒略歷全同。如果天歷采用閏法,以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為一年,取儒略歷於歲終之月置閏的辦法,衹須把十二月的日數改為平年二十九日,閏年三十日,就首先解决了月日的安排問題。接着,再采取格裏歷逢四的倍數之年為閏年,逢百之年非閏年,逢四百之年又為閏年,凡四百年而閏九十七日的置閏的方法,每年和回歸年長度相差僅二五·九二秒,積四百年相差二時五十二分四十八秒,歷三千三百三十三年始有一日的差誤。如果能夠采用回歷太陽年的置閏方法,定為四年一閏,每過一百二十八年取消一閏,即每一百二十八年中置閏三十一次,就和回歸年的日數更為吻合,需積八萬年之後纔有一日的差誤。這樣,就不僅是可以把天歷的問題全部解决,而且,還要造成一種比較今天世界通用的格裏歷(陽歷)計算更加精密、使用更加便利、又與四時氣候相適應的一種優良的歷法。
太平天國的製歷者有沒有達到創製這一種優良歷法的水平呢?肯定說是完全具有這一種水平的。馮雲山「通星卜」,洪秀全在起義前三年曾到廣州禮拜堂學習兩個多月,第二年正月因營救馮雲山事又到廣州禮拜堂,他們熟悉當時耶辦教會編印的陽歷。從己未九年改歷詔追敘前事所說:「每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取真福無邊、有加無已之意」的話看來,所謂「有加無已」,就是說天歷以三百六十六日為一年,每年較回歸年多加十八時十一分十四秒,積四十年已經增加三十日有奇了,到「四十年一加,每月三十三日」,再加三十日,如此加上再加,所以說「有加無已」。這就可知他們在編製天歷的初時,是知道回歸年的日數的,也就是懂得儒略歷和格裏歷置閏的歷法的。至於洪仁玕是一個天文歷法專傢,他曾在上海和香港的外國書館專門學習過天文歷法。他在自述中,曾經明白地記載過這一件事,他說他於太平天國甲寅四年到上海,打算去天京不成,「乃在夷館學習天文歷數,是年返香港,仍習天文」。關於儒略歷、格裏歷和回歷各種歷法的基本法則,對於一個作為天文歷法專傢的洪仁玕說來,衹是起碼的知識,不待說,他更是完全知道的。洪秀全、馮雲山、特別是洪仁玕,既具有創製這一種優良歷法的水平,那末,是什麽東西阻礙他們使天歷達不到這一個水平呢?阻礙他們製歷前進道路的不是別的,而僅僅是絶對不用閏法這一個大障礙。
由於回歸年長為三百六十五日五時四十八分四十六秒,日數有奇零,所以任何一種歷法要求與回歸年密合,除用閏法以補奇零的日數外,是沒有其他道路的。但是,太平天國卻絶對排斥用閏法,這就阻礙了它創製歷法本來可以達到的高度。
太平天國為什麽絶對排斥用閏法呢?就因為用閏法是跟它的「太平天日平勻圓滿,無一些虧缺」的迷信抵觸。要求完滿,為的是要取吉祥,反對虧缺,就是避忌有欠缺的事物。一用閏法,就顯露出有所虧缺,觸犯了太平天國的避忌,所以天歷絶對排斥用閏法。試看天命詔旨書中,就昌對頒行天歷前一年辛開元年的「閏八月初七日」,也要改為「又八月初七日」,可見太平天國對閏法避忌之深。凡對事物采取吉兇宜忌的看法,這就是迷信。迷信是科學的大敵。太平天國為着避忌,連天象也要遷就迷信了!太平天國敢於廢除陰歷,並且提出「百無禁忌」〔一〕的新觀念,掃除了中國歷書上二千年來的陰陽五行吉兇宜忌的迷信,但它卻給另一種迷信來束縛住自己。天歷在創造道路上所遇到的大障礙,正是一個十分生動具體地說明太平天國這一個農民革命局限性的好例子。
天歷雖然具有局限性,但是,它仍然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歷法。它的特點,可以提出五點來說:
第一以四季成歲
春、夏、秋、鼕,四時代序而成歲。「歲」的含義是和四季有着不可分割的關係,而案四季安排的歷法,應該是最合自然規律的歷法。書經堯典雖有「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的說法,但中國自古來用的夏歷卻無法達到這一個要求。夏歷一月的時間為二十九日十二時四十四分有奇,全年十二月的時間為三百五十四日八時四十八分有奇,與回歸年相較,每年少十日二十一時有奇,故每三年一閏,五年再閏,十九年七閏。夏歷平年十二月,三百五十四日,閏年十三月,三百八十四日,相差至一月之久,歷日與時令錯亂,四時不正,所以農民耕種,不能案月份辦事,必須另記節氣,很不方便。至於陽歷的日期雖然和氣候變化有固定關係,但鼕季跨在前後兩年,卻割斷了四季與歲時的關係,也就是使「歲」的含義失掉了它最顯著最具體的一面意義。天歷以節氣定歲時,分一年為四季,每季三個月,一年二十四節氣,每月一節、一氣,月首為節,月中為氣,每年正月初一元旦立春,為一年春季的第一日,四月初一立夏,為一年夏季的第一日,七月初一立秋,為一年秋季的第一日,十月初一立鼕,為一年鼕季第一日,歷年與四季完全吻合,對於表示時令具有精確性,實為一種最合自然規律的好歷法。一九二二年國際天文學會會議曾討論歷法改革問題,並在一九二三年設立了改良歷法的國際專門委員會。它研究和發表了由各種不同機構和以個人名義所提出的將近二百種新歷設計,認為最值得註意的有兩種,其中一種便是四季歷法,被稱為國際新歷〔一〕。而我國早在一○八六年已由瀋括提出了這一個歷法,一八五二年已由太平天國實行了這一個歷法,這是應該大書特書的。至於將來國際預備采用的四季歷法,係用天歷的四季劃分法呢,還有用天文學上的四季劃分法呢,抑或是西洋習慣的四季劃分法呢。這是還須要精細地進行研究的。但是,天歷所采用的我國自古以來的四季劃分法,有了四千多年的歷史,卻是應該值得特別註意的。這是天歷第一個特點。
第二歲首符合我國人民的理想,在氣象上具有它的重大意義,即在天文上也有它的一定的意義我國歷法,理想上以立春為歲首,而每月朔日,又依太陰為標準,以此事實上的元旦,很少能與立春相遇。所以中國有句古話說:「百年難遇歲朝春」,如果人生遇到元旦正逢立春的日子,那就是一件難遇到的大喜事了。至於陽歷以鼕至後十日為歲首,實受耶辦誕日的影響,無論在天文上或氣象上都沒有意義。天歷以立春為歲首,這一天,正是春季的開始,在氣象上是一個具有十分重在意義的日期。我國從同代以來,直到清末,都以立春為一歲的大典,民間有「立春大過年」的諺語。那時候,立春那天,當迎春的紙紮春牛經過門前時,母親們帶孩子去摩春牛,一邊教唱道:「摩摩春官老爹頭,養豬大過牛,養牛大過北山頭」!立春給農民帶來豐收的希望,鼓舞農民熱情去生産。而對一般人來說,在經過寒鼕之後,到了春回大地,也都同樣地感到歡欣鼓舞。宋代張栻立春偶成詩道:「律回歲晚冰霜少,春一到人間草木知,便覺眼前生意滿,東風吹水緑參差」,形象地唱出了人們迎接春天生意勃發的喜悅。這一天,太陽又正位於黃經三百十五度,它在天文上雖然沒有二分、二至那樣具有十分重大意義的日期,但也是一個具有比較重大意義的日期。所以天歷以立春為歲首,首先是符合我國人民的理想,同時在氣象上具有它的重大意義,就是在天文上也有它的一定的意義。這是天歷第二個特點。
第三劃分整齊歷以紀時,必須劃分整齊,然後使用時得到最大的便利。夏歷每年十二月份的大小不定,又有閏月,很不易記憶。陽歷以一、三、五、七、八、十、十二月為大月,每月三十一日,四、六、九、十一月為小月,每月三十日,二月平年二十八日,閏年二十九日,參差不齊,也難於記憶。天歷每年十二月,單月三十一日,雙月三十日。一年二十四節氣,每月一節、一氣,節為月首,從初一日開始,大月十六日,小月十五日;氣為月中,大月從十七日
太平天國癸好三年新歷正月歷
清光緒十三年時憲書正月歷
兩相對照,一目瞭然太平天國新歷對舊歷書上封建迷信思想的掃除。
開始,小月從十六日開始,俱十五日。四十年一斡旋,斡之年每月二十八日,節氣俱十四日平均。天歷劃分得這樣整齊,年年如是,四十年始一斡旋,斡年仍是一樣的整齊,所以天歷最易於記憶而便使用。這是天歷第三個特點。
第四除舊歷書上的迷信思想中國地主階級為着維持其封建統治,極力愚弄人民,所以從漢以來封建社會所頒行的歷書,乃是嚮人民傳播迷信思想最主要的工具。在每一日的下面,不但註有吉兇宜忌,而且還註有禍福休咎,極力嚮人民宣傳,地主的富與貴,農民的貧與賤,不是剝削與被剝削的關係,而是命裏註定的,灌輸給人民一種思想毒素,使他們「聽天由命」,不要反抗封建制度。天歷指出:「從前歷書一切邪說歪例,皆是妖魔詭計,迷陷世人,……盡行刪除」,把中國二千年來歷書上地主階級所傳播的封建迷信思想一舉而廓清之。這是天歷第四個特點。
第五為農業生産服務並嚮人民傳播科學常識天歷從庚申十年開始,特命史官作月令,把每年節氣和草木萌牙都記緑起來,附在下一年同月份日曆之後,以供農民耕種做參考,並供負責編製天歷人員,「每四十年一核對,裁定耕種便於民」〔一〕。例如辛酉十一年天歷所附庚申十年萌芽月令,其中記載氣候變化的,如:驚蟄十三、雷鳴下雨,菁明九、雷鳴下雨等;記載耕種日期的,如:立春十六、南方地暖種鬆、種花麥、種烏豆、春分二、南方地暖落𠔌種、種包粟,春分四、南方地暖種蔗,菁明二、北地寒始落𠔌種,立夏一、南方地暖落二造𠔌種、落番薯秧、種膏(高)粱粟,立夏二、種白豆,北方地寒亦有至此日始日始落𠔌種等。這些記緑,都可以供農民做今年耕種的參考,為農業生産服務。同時天歷在月令上還傳播一些科學常識,如立鼕八,五更地動,使人民知道地震不過是一種自然的現象,並不是什麽皇天示警的大變。這是天歷第五個特點。
由於歷法須遷就於不可公約的自然的三種周期,即日、月、年之間,故在事實上要製定一種完全合於理想的歷法,乃不可能的事。歷法傢所能追求的衹是一種使用具有最大的便利,而表示時令復有最高的精確性的歷法。準此標準去衡量天歷,它就不僅是在中國歷法史上具有革命精神又頗合理想標準的歷法,而且,對今後歷法改革上,還具有現實的意義,仍不失為一種值得人們研討的歷法。
四天歷與夏歷陽歷對照及簡表
天歷在太平天國辛開元年秋鼕間編製,它的日名(記日的千支)、日宿(記星期的二十八宿)都承繼自清鹹豐元年辛亥的時憲書。而清時憲書所記的日名、日宿,乃承繼中國幾千百年的歷書賡續記錄下來而沒有一日錯誤的,其房、虛、昴、星四宿日,就是陽歷所記的日曜日。那麽,天歷的日名、日宿既承繼自清時憲書,它的幹支、星期就應該是與夏陽歷相同的,從天歷編製的承繼性來論確實應該是這樣,但是,今天對照起來卻有差異。考天歷在壬子二年頒行,而據確鑿可信的記載,到這年除夕已發現它的幹支、星期跟夏歷和陽歷差了一天,如左表:
從天歷編製的承繼性來論,天歷跟夏歷陽歷對照,天歷壬子二年十二月
三十日辛好(醜)鬥宿(星期四),應該是清鹹豐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辛醜鬥宿(星期四),陽歷一八五三年二月
三日星期四,天歷的幹支、星期跟夏歷陽歷全同。但這一日,天歷跟夏歷陽歷對照實在卻相差一日,天歷的庚子日箕宿(星期三)早在昨天度過,今天已經是辛好(醜)日鬥宿(星期四)了,而夏歷正在今天過庚子日箕宿(星期三),陽歷正在今天過星期三,因為天歷的幹支、星期實在較夏歷陽歷早了一日。從此以後,天歷跟夏歷陽歷對照始終相差一日。
天歷這種情況,最初人們不知道。後來經過把許多史日,一一與夏歷陽歷對照纔發現出來〔一〕。於是人們進行研究:天歷與夏歷陽歷相差一日起於何時呢?天歷從編製的承繼性來論,它的幹支、星期本來應該與夏歷陽歷相同的,何以頒行之後卻有一日之差呢?
關於第一個問題,有兩個不同的看法:一個看法是在壬子二年正月元旦天歷頒行之日就開始差異一日;另一個看法是癸好三年二月十三日乙酉剋復南京之日纔開始錯落一日。後來證據證明後一說與史實不符,而前一說得到了證實〔一〕。關於第二個問題,曾經提出來的有六種不同的說法:
第一種說法是錯亂月日這是太平天國歷法考訂著者郭廷以於三十年代初提出的說法。他接受張德堅賊情匯纂「錯亂日月,以惑我軍」的說法〔二〕,認為太平天國之所以將「日次幹支,即全部天歷,如此錯綜倒置,即在使清軍莫測究竟,無法應付準備」。董作賓駁他首:「郭表及解說謂有意『錯亂月日』,則何不捨去幹支宿名,使敵人捉摸不出,無從與時憲書對證。若僅錯落一日,則敵人反極易推求之,正如一本密碼電報册,一字猜着,字字可知矣」〔三〕。查近年在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發現曾國藩嚮清廷進呈的五件太平天國文書,他在天歷下用紅紙簽出註明夏歷對照,條條都合,並沒有起到錯亂月日的作用,給董作賓提供了論據。但是,由於沒有發生到錯亂月日的作用,就可以斷定沒有此意圖嗎?那也不能作出這個結論的。
第二種說法是有意立異這是我於一九四二年十月三十一日與董作賓先生論天歷書中提出的說法,以為:「因洪秀全造歷之初,有意立異,將幹支較夏歷者提早一日,於是遂造成天歷幹支及星期較夏歷陽歷者提早一日之歷法」。董作賓回信駁說:「尊說『有意立異』,則改用幹支紀日,何必衹錯一日,逆推元年辛開正月元旦庚寅,何不徑自甲子日起,以昭示新天地新日月之開始,何必衹立錯一日之小異也」〔一〕。我回信給他,說他的駁議有道理。
第三種是無意的記錯或算錯這是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二四日董作賓提出的說法。他說:「天歷之幹支禮拜有早於陰陽歷一日之史實,此種錯誤一日之解說,當為『無意的』紀錯或算錯一日,亦即少算一日。在天歷書本上原有此一日,事實上曾因一時疏忽,誤算一日,以致少過一日,由此以後,與陰陽歷對照則幹支與禮拜皆提早一日也」〔二〕。我接受了董作賓這個說法,在一九五一年出版的太平天國史稿的天歷志上,解說一日之差的緣故說:「吾人據當日情勢而論,當天歷頒行之時,正太平天國被睏於永安州之日,天情道理書記其事雲:『壬子歲時在永安州,糧草殆盡,紅粉(綱案即火藥)亦無,妖魔數十萬,四面重圍,無路可出』,於是由於軍事之危急,由於制度之新舊交替,天歷於頒行之始,即無意錯落一日,其故殆由於此歟」?
第四種是以舊約的「安息日」為禮拜日這是歷法專傢曾次亮的說法。一九五四年,我的太平天國史稿從開明書店轉到中華書局出版。中華書局請曾次亮審閱天歷志。他不同意董作賓無意錯落一日的說法,提了一條意見說:「基督教的『安息日』本相當於今日的『禮拜六』,太平天國的『禮拜日』,是否原於基督教的『安息日』,值得考慮。(幹支之提早一日自是事實,但也可能是由於這個「以禮拜六日為禮拜日」的原因而改的,其中或亦兼含有錯亂日月以惑敵人的作用。)『無意錯落一日』的解釋,似不十分合理。(聖經明記安息日為「七日的第七日」,今之禮拜日為「七日的第一日」,此亦可註意之點。)」當時我看了曾次亮的意見,就去追查太平天國文獻,果然查出太平天國刊刻的舊遺詔聖書中的創世傳、出埃及記和太平天國頒布的天條書、天情道理書、太平救世歌、醒世文等都同記「皇上帝當初六日造成天地山海人物,第七日完工」,「故天父命此日為安息日,定為禮拜之期」。所以我認為探索多年的問題得到解决,就在一九五五年新版的太平天國史稿天歷志裏把這一節全部改寫,解釋為太平天國遵舊約耶和華十誡以安息日為禮拜日而來,故太平天國的禮拜日實相當於陽歷的禮拜六。天歷是根據鹹豐時憲書編製的,由於禮拜日提早了一天,幹支也就跟着提早一天。後來我又看到那個曾經做過洪秀全學習基督教知識的教師美國傳教士羅孝全自述他於一八六○年九月二二日星期六到蘇州,那天正是太平天國的禮拜日說:「那天是太平軍遵守的禮拜日,他們用的是猶太人的而不是基督徒禮拜日」〔一〕。一八六一年二月到天京探訪的英國中校吳士禮也說太平天國的禮拜日是「遵守猶太的安息日」〔二〕。使我更相信曾次亮的說法,我在一九五五年出版的天歷考與夏陽歷日對照表一書的自序裏,歡欣鼓舞地嚮讀者報道了這件事。
第五種是因根據當時某一種歷表推算或者是因根據當時某一種歷本或歷表上原來的夏歷陽歷的錯誤對照而來我的天歷考及天歷與夏陽歷日對照表出版了,趙宋慶不同意,寫了一篇辨安息日並非日曜,在復旦學報上發表〔三〕,並提出這個說法,以為太平天國既進行改正朔,這一個差錯,正可以利用來作為朔已不正,必須重加改正的理論根據。
第六種是根據自時憲書的錯誤時憲書是有過差錯的。倦圃野老庚癸紀略就記有所見清同治二年(太平天國癸開十三年)民間通書及萬年書,都把這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戌時立春,誤刊為二十八日戌時立春的事。如果鹹豐元年時憲書十二月十五日立春有誤刊,那天歷的差錯就是據自其錯誤而來的。
以上六種說法,我以前最同意第四種曾次亮以舊約的「安息日」為禮拜日一說。到趙宋慶提出不同的意見後。尤其是到我在庚癸紀略看到當時的時憲書確實有誤刻的事之後,對這個說法起了動搖,使我想到這個差錯會有種種可能,任何一種說法,都未能斷定,也都未能否定,而且,除了上述六種說法外,也許還有其他說法。因此,在一九五四年時認為已經解决了的問題,實在是還沒有解决。
直到七十年代,我看到了黃光域、梁昆元譯的麥華陀等一八五四年六月訪問天京文件輯錄〔一〕附錄一之附件四東王楊秀清答覆英國外交人員三十一條詢問誥論。第十七條問答如下:
〔問〕我們是否知道在我們的歷書中虧了一天,結果禮拜日就早了一天,以及你關於我們為什麽不正誤,我們關於日子所用的名字是否與其他中國人所有的一樣的問題。〔答〕一覆:天朝歷書凡禮拜皆是中國舊歷星、昴、虛、房四宿日。幹支皆同舊有,歪者除。
英國外交人員對天歷差錯這個詢問,先問太平天國知道不知道,再追問為什麽不正誤,又問幹支是否與中國舊歷相同,是把問題問得很扼要並且很全面的。可是,太平天國對差錯全部不答,衹答天歷禮拜、幹支都同中國舊歷。這個答覆,否定了曾次亮提出以舊約的「安息日」為禮拜日,和當時外國人認為太平天國禮拜日是「遵守猶太的安息日」的說法,並全部證實了董作賓在四十年代選著的天歷發微探索出天歷據自清朝鹹豐元年時憲書的研究。但是,太平天國為什麽對外國人這個問題最主要的地方不予答覆呢?這必定有難於回答所以纔不答吧。
根據太平天國政府這個回答,對天歷的幹支、禮拜日比夏歷、陽歷提早一天的問題應該這樣說了:「天歷的幹支、星宿都承繼自夏歷賡續而來,它的幹支是與夏歷相同的,它的禮拜日也是與陽歷相同的,但施行以後,卻提早了一天。為什麽早一天呢?太平天國政府不予答覆。」
至於天歷與夏歷陽歷對照,我已撰有天歷考及天歷與夏陽歷日對照表一書按日對照,以供治太平天國史者的翻檢。
在本書中衹附一簡表於後,以見天歷十八年間每年正月初一與夏歷陽歷日的對照。下表應先說明三點:第一,天歷施行於太平天國壬子二年,辛開元年還用夏歷。如果用天歷來推算則一切都成謬妄。英國人麥都思翻譯太平天國文件將所有辛開元年天命詔旨書中月日都認作天歷,據來轉合陽歷,以致與史事完全不符,就因為犯了這一個錯誤。太平天國到癸好三年時曾刻辛開元年新歷送給人民〔一〕,那是後來逆推的,而不是辛開元年就行使了天歷。所以本表根據歷史事實從壬子二年排起。第二,天歷幹支、星期提早一日,起於開始頒行天歷那一天,所以本表天歷壬子二年正月初一日丙申立春星期三,就與清鹹豐元年十二月十四日乙未、陽歷一八五二年二月三日星期二對照排起。第三,以前的人排天歷表都斷到甲子十四年止,他們意見,認為天京失陷,太平天國紀元就斷了。這一個看法,是錯誤的。因為天京失陷後,太平天國長江以南的軍隊轉戰到福建、廣東去,到乙好十五年十二月纔在廣東嘉應州敗沒,遵王賴文光領導的由改編蒙、詫隊伍而成的新軍,到戊辰十八年七月初一日纔在山東徒駭河覆敗,而留在陝北的梁王張宗禹部將袁大囗軍,卻戰鬥到己巳十九年四月十一日纔在陝西何安縣犧牲。他們都是太平天國的軍隊,太平天國首都雖失陷,幼天王雖殉難,但是,他們都「披霜踏雪,以期復國於指日」,為復興太平天國而奮鬥。他們都在緊奉太平天國的正朔,不但遵王賴文光親筆自述大書「丙寅十六年秋」這條煌煌的紀年具在,此外,還有當時當地親見其事的人保留下的「以太平天國十九年為正朔」的記載〔一〕。這是當時革命者本身的紀年,歷史學家必須保存歷史的本來面目,所以太平天國紀元根據現存記載應該斷到己巳十九年四月十一日(清同治八年四月十七日,一八六九年五月二十八日)陝西保安縣老岩窯陷落為止,排天歷與夏歷陽歷日對照表也應該斷至這一天為止。本此三點,編成下列天歷與夏歷陽歷對照簡表。至詳表已另編有天歷考及天歷與夏陽歷日對照表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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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一 劉大年 | 序二 𠔌霽光 | 序三 | 序四 邢鳳麟 | 自序 | 凡例 湯錫竜 | 第一部份 捲一 序論 | 第二部分 捲二 紀年 | 第三部份 捲三至捲二十一 表 | 捲二十二 志第一 上帝教 | 捲二十三 志第二 天朝田畝制度 | 捲二十四 志第三 資政新篇 | 捲二十五 志第四 政權 | 捲二十六 志第五 政體 | 捲二十七 志第六 食貨 | 捲二十八 志第七 官爵 | 捲二十九 志第八 兵 | 捲三十 志第九 刑律 | 捲三十一 志第十 志第禮製 | 捲三十二 志第十一 天歷 | 捲三十三 志第十二 科舉附招賢 | 捲三十四 志第十三 外交 | 捲三十五 志第十四 地理 | 捲三十六 志第十五 交通 | |
| 第 I [II] [III] [IV]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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