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给朱寿昌的那封信,分明写于元丰三年五月初,文同灵柩将至、子由和家人尚在望中,这里却被“考”为“元丰四五年间”,已是囫囵吞枣,“权发遣”三字,则被解读为“遣返”和送走,更是望文生义。此等考据误导了许多学者,不仅《苏轼词编年校注》以讹传讹,孔凡礼先生在《苏轼年谱》里,虽将苏轼之信予以准确定位,依然未加细辩,误以为“菱翠当为苏轼另一妾之名 ”。
苏轼身在贬所,自称幽人,衣食不继,何由蓄置两三个侍妾、歌女?
关键在于苏轼信中的“云乃权发遣耳”。这里的“云”,确实是指朝云,但“权发遣”三字,决非遗返、遣散之意。请看如下史料:
兵部尚书寇准为枢密使、同平章事,王旦荐之也。准未告谢,命向敏中权发遣枢密院公事。自是枢密皆罢,即命宰臣权发遣如敏中例。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二“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事
虞部员外郎杜獏权发遣度支判官事,太常博士燕度权发遣户部判官事,仍理本资序,毋得差出,俟三年有劳,令三司保明,当议升陟之。权发遣三司判官始此。獏,镐之子;度,肃之子,皆王尧臣所荐也。(权发遣三司判官盖始此。治平元年十二月,又命张徽、皮公弼等,然非事始也。《会要》因英录但记徽、公弼而略獏、度,今特著之。度附传在神录熙宁三年八月,亦言权发遣三司判官自度始。)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一“仁宗庆历三年”事
傅尧俞权盐铁副使。尧俞初除服入都,未见介甫,介甫屡召之。既见,语及青苗,尧俞以为不便,介甫即不悦,自是恶之。及此除命,介甫以为资浅,且令权发遣。曾公以为尧俞曾任知杂御史,资不浅,乃正除副使。
——司马光《温公日记》
前一例中的“权发遣”,是暂时兼任之意,而后二例,则因任职者资历不够,暂时充任之意。这里显示,宋代“权发遣”之制,始于向敏中,至杜獏、燕度而成规则。在第三例中,王安石以“资浅”为由,试图阻挠傅尧俞的任命,恰恰是王安石,他在当政之后,大量引进资历特浅的新进,于是将“权发遣”演进成一种官制:
介甫用新进为提转,其资在通判以下则称“权发遣”,知州称“权”,又迁则落“权”字。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六
王荆公喜说字,至以成俗,刘贡父戏之曰:“三鹿为麤,鹿不如牛。三牛为犇,牛不如鹿。”谓“宜三牛为粗,三鹿为细,若难于遽改,欲令各权发遣”。
荆公方解纵绳墨,不次用人,往往自小官暴据要地,以资浅,皆号“权发遣”,故并谑之。
——邵博《邵氏闻见後录》卷三十
淳熙三年,中书舍人程大昌言:“旧制,选人改秩后两任关升通判,通判两任关升知州,知州两任即理提刑资序。除授之际,则又有别以知县资序隔两等而作州者,谓之‘权发遣’,以通判资序隔一等而作州者,谓之‘权知’,上而提刑、转运亦然……”
——《宋史》卷一百五十八《志》第一百十一
王安石既用“权发遣”遏制持不同政见者,又用“权发遣”来提拔与自己政见相同的人,所以爱开玩笑的刘攽以此来戏谑他的《字说》。此法渐行久之,“权发遣”便成了与“权知”相同的一种官阶,乃至后人对这种混乱的官制颇有微词。
就在苏轼被贬黄州的当天,朝廷便有一例“权发遣”职务之诏,后来这个“权发遣”者又到了他的身边:
诏都官员外郎、权发遣三司度支判官李琮升一任;余减磨勘年,循资堂除,先次优便差遣者二十八人。以根究江东、两浙路逃绝亏陷税役等钱九十九万缗也。
祠部员外郎、直史馆苏轼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令御史台差人转押前去。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一“神宗元丰二年”事
都官员外郎李琮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二“神宗元丰二年”事
李琮是王安石的得意门生,他的第一个“权发遣”职事发布在苏轼被贬之诏前头,大有“一代新人胜旧人”之意;第二个“权发遣”之地是淮南西路,苏轼被贬的黄州,正在他的管辖范围。严格地说,这里的“权发遣”,就是“暂充任”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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