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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史 》 悠悠南北朝:宋齊北魏的紛爭史 》
十 除弊革新(2)
陳羨 Chen Xian
第四條是對於現有土地者的管理辦法:根據戶口標準,土地盈餘的農民,既不配給新田,也不令他交還舊田;土地不足的農民,依照規定補齊;有盈餘的農民,可以自由出售田地。
第五條針對地方官員的田地分配:地方官可以就近根據級別配給一份公田,卸任時要把該田轉交給接任的官員;嚴禁買賣公田。
均田製在中央政府派遣到各地的使臣的督促下,得到了比較有效的實施,從而使大量佃戶重新獲得土地,國傢控製了充足的稅收資源,社會也趨嚮於穩定。還有一點尤其值得註意,均田製的對象不僅僅針對漢人,鬍人衹要符合條件,也同樣可以獲得土地,客觀上進一步促進了整個北魏社會的農耕化。這一制度在北朝的齊、周、隋等朝被沿襲采用,並不斷改進,直到唐代中後期,由於土地兼併的日益嚴重纔被廢除。單單這一點,就足以讓决策者馮太後名垂史册。
一年後的太和十年,第三項制度也出臺了。這一次是由馮太後的寵臣、內秘書令李衝發起的改革地方組織的“三長製”。
所謂“三長”,就是指五傢為一鄰,五鄰為一裏、五裏為一黨,分別選擇能力強、德行高的鄉人擔任長官,稱為鄰長、裏長、黨長。各長負責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檢查戶口、徵收賦役。這實際上是脫胎於漢人政權的鄉黨制度。我們在《縱橫十六國》裏也提過,十六國時期的北方豪強聚衆自守,設立“塢壁”這類獨特的社會單位(陳寅恪先生曾作考證,認為陶淵明《桃花源記》中的“桃花源”影射的就是“塢壁”)。北魏的行政管理簡單化,直接任命塢主為宗主,建立“宗主都護製”。結果呢,人們都在宗主的庇護下隱匿戶口,以逃避賦役,嚴重的地方,居然出現了一戶裏頭有三五十傢的情況,這個戶口就失去了真正的意義了。
有了三長製,北魏的基層組織就有了制度性的保障。與俸祿製一樣,三長製的頒布也遇到了莫大的阻力,李衝上奏後,馮太後嚮百官一公佈,滿朝文武可就炸開鍋了。
秘書令高祐、中書令鄭羲的觀點是三長製看起來很有用,其實難以推行。鄭羲補充說:“如若不信,不妨試行;失敗之後,就知道臣等所言不假了1
太尉拓跋丕贊成施行,認為此法若行,國傢與個人都可受益。
著作郎傅思益堅持守舊,說:“民俗已久,一旦改法,恐怕會滋生禍亂1
多數大臣處於兩方之間,認為時值農忙,新舊制度難以銜接,不如緩行,等到秋收之後再頒布。
李衝很不以為然,對一幹大臣說:“新制度若不湊準時間,大傢得不到好處,肯定會有怨言;眼下改製,正好讓老百姓立即享受到實惠,認識到改製的目的。”
馮太後最終力排衆意,采納李衝的意見,果斷迅速地嚮全民推動三長制度。不出半年,各地戶口數就大量增加,豪強們不高興了。馮太後又下令降低賦稅,這可讓大傢開了心,反對的聲音也越來越小了。
連續三年的三大制度,成為馮太後政治生涯中最值得一書的一筆。經過一係列改革,北魏的改製逐漸駛入了一條半自覺的軌道。馮太後與剛剛成長起來的孝文帝拓跋宏,又將面臨什麽新的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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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章 從南北對峙說起 | 一 劉裕發跡(1) | 一 劉裕發跡(2) | 二 桓玄的野心(1) | 二 桓玄的野心(2) | 三 六個月的皇帝夢(1) | 三 六個月的皇帝夢(2) | 四 強國之本(1) | 四 強國之本(2) | 五 拓跋珪功過(1) | 五 拓跋珪功過(2) | 六 拓跋嗣平內攘外(1) | 六 拓跋嗣平內攘外(2) | 七 盧循之亂(1) | 七 盧循之亂(2) | 八 二劉相爭(1) | 八 二劉相爭(2) | 九 翦除異己(1) | 九 翦除異己(2) | 十 討滅宗室(1) | 十 討滅宗室(2) | 十一 劉裕的最後一次輝煌(1) | 十一 劉裕的最後一次輝煌(2) | 十二 失去長安的帝業(1) | |
| 第 [I] [II] [III] IV [V] [VI]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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