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记 淳熙三山志   》 捲第五地理類五      梁剋傢 Liang Kegu

  驛鋪
  城中
  西路
  南路
  北西取建寧後路
  北取溫州路
  渡
  ○驛鋪
  驛鋪,古亭郵也。
  州,南出莆田,北抵永嘉,西達延平。車旌之所宿會,文檄之所往來,求其安便迅駛,而無阻絶沉滯之憂。故更易廢置,迄今始定。
  由南以往,凡五驛、十鋪。舊由方山渡。宣和六年,乃出西峽。
  由北以往,經十一驛。紹興元年,以建寇故,道路梗絶,亦嘗命置鋪。
  由西以往,驛四、鋪十三。崇寧初,以嶺峻狹,廢西門路,從北門鋪,歷雪峰,直抵富沙;又從古田𠔌口,剌出南劍。五年,復西門路。【西路,舊無車道抵中國。緣江乘舟,奡蕩而溯,凡四百六十二裏,始接郵道。唐元和中,歲歉,憲宗納李播言,發使賑濟。觀察使陸庶為州二年,而江吏籍淪溺者百數。乃鏟峰湮𠔌,停舟續流,跨木引繩,抵延平、富沙,以通京師。有洪文館秘書李叔夏為《記》,蓋謂此路也。其古田路,亦自開元二十八年,洞豪劉彊等納土,始漸有之。】
  今冠蓋旁午,負戴四達,三方驛館,聽所投足。獨傳緻期會,取西南二十三所,設立鋪兵。國初,猶役遞,未曾迭命諸卒。【(底本作“未尋迭命諸卒”,庫本作“未曾迭命諸卒”,崇抄作“木尋迭命諸卒”。揣文意,據庫本改。)】已,乃許就置營房,然猶未立額。元豐六年,鄭居簡始添定人數,仍創急遞。【居簡時催刷本路軍器,奏:“福、建遞鋪,未曾興置急腳兵士,文字違滯。乞每鋪以十五人為額,內二名充急腳。”轉運司申:“本路除偏僻遞鋪四十三所不消添置外,有一百六十二所,乞添急遞一名。”兵部看詳:“各添急遞二名”。元祐元年,減罷急腳兵士,改作馬鋪。剩數撥填廂軍。崇寧二年十二月,復依《元豐法》施行。】崇寧三年,以行北門十四鋪,各增廂軍二人。罷橫山,惟二十二鋪。北鋪率三,南鋪五,置將校一名。初,給印歷,考其稽慢者。【時有旨:“近來遞鋪稽留盜匿,緩急報應,有失事機。”本路下州,遣司戶竇參祖相度。尋施行。】五年,行西門,復橫山,罷土■〈土區〉。大觀元年,土■〈土區〉復置,自橫山至營頂十四鋪。復塘急遞二人。【(底本、庫本及崇抄皆作“復塘急遞二人”,疑“塘”為“增”字之誤。)】門,許置曹司。政和元年更議存減。【時有旨,以大觀添置兵馬未便,再行相度。州委簽判杜思、巡鋪曹晐措置存減。除橫山急遞不減,餘悉損其半。】軍興之後,警報益急,增額浸多,以至於今。舊有鋪馬,【(崇抄作“驛馬”。)】至和二年,章柬之奏罷。【柬之時知漳州,以山徑險僻,遞送轉見遲回,乞抽收官馬,差急腳兵士。時本州有馬四十五匹,並罷。】嘉祐二年,薛綸請復之。【綸時知建州,奏:“急腳兵士,止傳送遞角。使命經過州縣,臨時藉馬於人戶,不無騷擾。乞每鋪量置馬兩匹。”復罷急腳。】隆興三年,乃盡罷。其詳具見於後雲。
  城中
  使星館海晏門內街北。舊為“使星驛”。州差衙前支官員驛料。(底本作“州差衙前官員驛料”,庫本作“州著衙前主官員驛料”,多一“主”字,可讀。崇抄作“州差衙前支官員驛料”,似更明白,據改。)紹興中火,因為宅子店,俄復為館。閩、侯官典押更主之。今批給驛券,猶以“驛”名。
  迎仙館南禪寺東。景祐中,範都官亢所造,“治平圖”有之。其後為轉運行衙。
  崇軺驛南門內西,舊置。翁承贊册閩王,館於登庸門內。是時已有驛。“治平圖”為路分廳。元豐中,為東南第十將公廨。
  如歸館威武軍門外西。“治平圖”修造務:自迎仙館廢,始為如歸館。後嘗為醋庫,今司戶廳。
  皇華館還珠門外,舊春風樓地。淳熙十四年,安撫賈逵創建。(底本作“賈□”,缺一字,庫本、崇抄皆作“賈馴。查本志“秩官”,淳熙十三年知州,各本皆作“賈逵”,據改。按:皇華館建於梁剋傢去職之後五年,此條當是後人所補。)侯官縣丞歐陽光祖為《記》。
  西路
  迎恩館舊迎仙門內,北有送客亭。淳熙元年,史丞相浩始置館於門外之南,為迓禦香及恩賜之所。
  西門鋪國初置。東取州城半裏,西取土■〈土區〉十八裏。舊本州及南路遞角,並從西門至劍、建,及官員驛料經水口嵩溪驛支給,久以為便。崇寧元年,因本州申請:以古田不當驛路;及西門一去水口,中間有號倒羊、豬猔嶺、和尚盂一帶路,不通轎乘;及小若、安仁兩溪,置渡子三人,古田置解子三人,歲支雇錢七十八貫;以為費多,乃廢西門路。遂從北門鋪、雪峰路以去,不由南劍,直抵建州。又從古田縣西南,刺從𠔌口出南劍。五年,復以北門路支費不貲,仍舊行西門、葛崎、陳湖等,至芋洋十一鋪,(底本作“芊洋”,庫本為“芉洋”,崇抄作“芋洋”。參對下文有“芋洋鋪”,此去恰十一鋪,據崇抄改。)通接營頂,至南劍。元豐中,馬遞四人,步遞六人,急遞二人。大觀元年添馬遞三人,步遞三人,急遞二人,曹司一人。政和元年,減急遞一名,後額管二十四人。今供申一人,節級二人,鋪兵三十人。
  土塸鋪西取葛崎鋪十八裏。崇寧五年罷,大觀元年復置。元豐中,添定馬遞三人,步遞四人,急遞二人。大觀元年,添急遞二人,遞馬一匹。政和元年,減急遞一人,留遞馬並元額共二匹。以監司巡歷,將官巡教,不可闕也。今額管十四人,供申一,節級一,鋪兵十二。
  葛崎驛懷安縣北。舊在芋源村置驛,取州六十裏。後移此,於使星雖近,亦作一程驛券批支。元祐八年,轉運司以使星至大瀨七十裏。大瀨至小若七十裏,遂罷葛崎驛,不批支。按程,大瀨至小若五十五裏,使星至大瀨實九十裏。(底本作“九千裏”,崇抄、庫本皆作“九十裏”,據改。)
  葛崎鋪西取陳湖二十裏。
  陳湖鋪西取豐田二十裏。大目渡熙寧九年置,投充不支錢。
  豐田鋪西取大瀨二十裏。
  已上三鋪,元豐六年,並定馬遞三人,步遞四人,急遞二人。大觀元年,並添急遞二人,遞馬一匹。惟葛崎,崇寧三年行北門路,添廂軍二人。政和元年,並減急遞一人,罷添馬。今並額管十四人,供申一,節級一,鋪兵十二。
  大瀨驛侯官保安裏。距城九十裏,臨江。下水口值風,多暫憩於此。
  大瀨鋪西取湯背三十裏。
  湯背鋪西取小若二十五裏。安仁渡熙寧八年置。
  小若驛閩清縣東北五裏。祥符二年重建。
  小若鋪西取嵩灘二十五裏。渡熙寧八年置。紹興中,以安仁、小若二渡歸湯背。
  嵩灘鋪北取常瀨二十五裏。
  常瀨鋪西取朱坑十五裏。
  已上五鋪人數更改及遞馬存減,並與豐田同。(底本作“豐田司”,庫本同,據崇抄改。)
  嵩溪驛(底本、庫本及崇抄皆題名為“高溪驛”,下註文則作“嵩溪驛”,前“西門鋪”註文亦“嵩”字,不應兩名歧異,因統一為“嵩”字。)古田縣南九十裏水口鎮。已上三驛,熙寧六年並省併後,獨嵩溪驛批支。
  朱坑鋪西取芋洋三十裏。
  芋洋鋪西取使華亭二十裏,又十裏至營頂。
  使華亭地名黃日。宣和六年,創為星軺食息之地。(底本作“地名黃日”,庫本同,崇抄作“黃田”。文末:底本作“食息之也”,庫本作“食息之所”,據崇抄改。)
  營頂鋪西取南劍界首五裏,又八裏至武步,去金沙六十裏。金沙至南劍五十裏。
  已上三鋪,惟營頂崇寧三年行北門路,增廂軍二人。其元豐、大觀人數及今額,並同前五鋪。
  南路
  橫山鋪州南九裏,取江南鋪十五裏,舊有馬遞兵士三人。元豐六年,獨不置急腳。(底本於“急腳”以下錯簡達四頁,正之。)大觀元年,增步遞三人,急遞二人。政和元年,罷步遞三人後,額管二十四人。今除供申、節級外,鋪兵二十五人。
  臨津館唐名南臺。梁開平中,(底本作“梁閩平”,庫本作“梁開平”,據改。)翁承贊册王審知為閩王,有《南臺路書事詩》。今館,天聖五年章頻作。館之西南隅,榜“合沙亭”。是時,以讖“四方望沙合”。皇祐間,江東、西始有洲。元祐四年,洲猶中斷而為二。林中散積又即館之東南楹,望合沙之水開軒,(底本作“望合沙□水開軒”,庫本作“望合沙臨水開軒”,據崇抄補。)仍舊名亭。是歲,許公將為尚書右丞。
  浮橋由郡直上南臺,有江廣三裏,揚瀾浩渺,涉者病之。元祐以來江沙頗合,港疏為二,中成楞嚴洲。八年癸酉七月,郡人王秘監祖道為守,相其南北,造舟為梁。北港五百尺,用舟二十,號合沙北橋;南港二千五百尺,用舟百。號南橋。衡舟,縱梁板其上,翼以扶欄,廣丈有二尺,中穹為二門,以便行舟。左右維以大藤纜,以輓直橋路;於南、北、中岸植石柱十有八而係之,以備癡風漲水之患。縻金錢千萬,一出於施者。明年,紹聖元年甲戌十月成。以其餘錢三千九百緡分給負郭三縣僧寺,以為本錢。俾歲取息,以待缺弊修造。十一月落成,自為文記之。尋又為屋以覆纜柱,架亭於其側,以憩行者。中亭之北,又有泗洲堂一所,命僧守之,施熟水亭下,而守橋軍房亦在焉。南亭之南,復即山為亭,以濟川名之。創庵其西。有齊禮、九功、馴翬、嘉祥四裏。産錢二貫二百八十八,苗米一十五石二鬥七升。輪大院三十主之,以管幹橋事,再歲一替。有水手二十一人隸焉,朝夕巡視,白所當修造者,以報逐寺。崇寧二年,公復守是邦,乃於橋南建天寧寺,以庵之田産並歸之,命天寧主僧為三十院都管。是時,港已分為三矣。北港,舟十有六;中港,七十有三;南港,十有三。凡一百二衹。僧寺産錢,初自五貫以上,令獨任其一;不及,則合一二或三四院以為助。蓋受船板本錢者,二百一十三所;而受置大藤纜本錢者,又其內三十所。公命籍本錢之目及其要束,(各本皆作“本錢之日”,“日”當是“目”字之誤,正之。)一藏之郡案,一付之橋司,使相授受。其略曰:“橋船及板本錢三千三百九十貫。正橋,門船四衹、板六間,四院主之,各受本錢六十貫。南港、南岸馬頭,船一隻,板二間,一院管認,本錢亦如之。橋門第二,船四衹,板四間,四院主之,各受本錢五十貫。北港、中港兩岸,南港北岸馬頭,船五衹,板五間,五院管認,本錢亦如之。其餘,每船一隻,板一間,各受本錢三十貫。自北而南,船以《千文》為號。(“千文”,即《千字文》。按字以次編為號。)後有廢壞,永歷息錢興修,常取堅固。大藤纜本錢,五百一十貫。鼓山、雪峰、神光、西禪、芙蓉、法海、乾元、安國、壽山、開元、大中、精嚴、等覺、九峰、囷山、萬歲、報恩、白鹿、天王、太平、賢沙、升山、靈峰、仁王、雙峰、大溈、聖泉、衡山、興福、廣因,凡三十寺,各十七貫,歲出息一分,令橋庵經官置簿拘納,分輪兩院管。置纜一次及逢架之屬悉交割,(底本作“及逢架之屬”,崇抄同,庫本作“及屬架之蓬”,“逢”疑為“篷”字。)乃得替。凡橋門船,長四丈六尺,面一丈五尺,頭各八尺;板二間,長各四丈四尺,闊一丈;直梁八,圍各三尺六寸;輪木闊各一尺三寸,厚一尺;兩頭鐵索各四,並四斤。其次,橋門第二船、三港馬頭船,長四丈四尺,面一丈一尺,頭六尺。其餘船,長三丈九尺,闊一丈,頭五尺五寸。板,每間長二丈三尺,闊一丈;直梁七,圍各二尺四寸;輪木闊一尺,厚八寸。鐵索二,各四斤。勾欄,每扇各二,柱高二尺五寸,方五寸;上下壓枋,闊五寸,厚三寸;短柱四,高一尺七寸,闊五寸,厚三寸。凡大藤纜,於船左右,常各存新舊二條,圍各二尺五寸,五歲一易。不許以退纜舊藤間雜收使。如三港西岸馬頭,(底本及各本皆作“西岸馬頭”。江面衹有南北岸,無東西岸,疑為“兩岸馬頭”之訛。又底本自“馬”字以後脫失一頁,今以崇抄、庫本互校補足,同者存之,異者註之。)時有流刷傾側,或泥地淤長,可堪增築。及橋亭、軍房、屋宇、井篷纜:蓋架等損弊,(崇抄作“井蓋纜蓬架等”,庫本作“井蓬纜蓋架等”,“井”字疑為“並”字。)悉仰管幹橋院劃時修葺。其鐵索常備六十具,以待去失急用,於守橋兵士名下勒填。餘船板、碇石,有一不備,刷染更換;有一滅裂,以時巡察;報逐院增修。不得別有率斂。”其措置,纖悉盡,蓋如此。尋復歲以三院輪入管幹。其後,間以故獲免受役者至十八院。先是,水手各認管船五衹,月米一石,錢二千四百,從逐院嚮橋司輸送,然後給之。後浸為弊,乃悉罷去;輪諸院行者代其役。給官舟與來往護視,遇夜則守橋。(崇抄作“巡橋”,庫本作“守橋”。按:前句云“給官舟與來往護視”,即是巡橋,遇夜當以“守橋”為是,據改。)紹興十一年都管主僧僧珵立《規式》庵中,課督群行者甚力,輟前所給水手錢米入長生局為度牒之本,(崇抄作“度牒本□”,缺一字,庫本作“度牒之本”,據改。)以勸勉之。是時北港已為石墩橋道十五座矣,船惟中港七十四,南港十三。拘納二分息錢,復散寄逐寺,收息愈廣。其後,藤纜乃不以時治。二十三年,僧圓覺住天寧寺,募作鐵纜,每節為錢三百,越一月遂辦,(崇抄作“每節焉為錢三百不一月遂辦”,今據庫本改作“每節為錢三百越一月遂辦”。)藤纜始廢。二十四年,提點刑獄趙公令攝郡事,睹橋道浸壞。命閩縣丞黃昭祖因舊制度,復一新之。會圓覺以事罷,估籍衣物金銀等,錢一千二百八貫有奇,及橋司所樁置纜息錢二百三貫有奇。用舊例,復命以其錢分為九十二份半,均給諸寺。其橋門船及南港南岸馬頭船,凡三衹,各給二份;橋門第二船及中港兩岸、南港北岸馬頭船,凡五衹,各給一份半;餘各一份;增為本錢。申嚴舊式:凡尺寸,悉以官省尺為度;梁木,須勁直者;板,必厚一寸六分。募置水手,復仍舊役。惟船頭拋碇藤纜務要緊實,各長一十五丈,不許水手打攬以舊纜添造。亦置籍二本:一藏郡案,一付橋司。明年梁山等十七院,復為石墩橋道。於是,庵中既無所拘納,都管之職亦漸衰弛。嚮所輸送水手錢米,遂從逐院自取之。(底本脫頁至“自缺止,以上皆取崇抄、庫本互校得之。)上下懈怠,莫有統屬。橋事以是愈壞。今鐵纜斷裂僅存置庵捨,藤纜息錢枉增。諸寺船板之數,本錢雖散在三十寺,未有興復者。石墩橋道,尋又增置。今為船者,六十二耳。中亭項賃澮戶以匿稅故,乾道中並拆其屋逐之。泗洲堂,淳熙元年,一夕荊往時,管幹橋僧既交替,(底本作“營幹”,依上文例,當是“管幹”,並據崇抄改。)以有勞率得院住持,近乃無聞。水手,昔屬閩尉;後有尉適不振職,因屬縣丞雲。
  江南鋪南取方北十五裏。元豐六年,添定馬遞三人,步遞三人,急遞二人。大觀元年,添遞馬二匹。政和議存減,獨不罷。後額管十四人。今供申一,節級一,鋪兵十二。
  西峽北驛名濟川北館。宣和六年作。
  方北鋪南取方南,隔江折二十裏。異時,驛路出方山渡,江面彌漫,無風二十裏,有風七十裏,沿兩沙洲,隨潮涉二時乃至。(底本作“二時乃□”,缺一字,據崇抄補。)既有傾覆之患,又有候次之勞。風潮弗律,候或一二日。甫登南岸,即陟方山嶺,又有佛嶺、白蒲嶺、熱隔嶺,而後達太平驛。宣和六年,俞提刑嚮以西峽水面五裏,私商往來之地。命本邑治道:由玉泉院、浦尾、鼓山,入新路;(底本作“由玉泉院□尾鼓樓入新路”,庫本作“由玉泉院之尾鼓樓入新路”,崇抄作“由玉泉院浦尾鼓山入新路”,據以補改。)經彌陀庵、西方院,五裏真隱,又五裏峽江北岸亭渡,五裏枕峰,十八裏白鹿寺,逾嶺十二裏抵福清縣界。行者便之。乃植木以庇行人。尋自枕峰前良步角、梁山院十裏通麻溪橋,五裏瀨溪橋,過常思,五裏通舊路。遂不登白鹿,履道尤坦。因名峽江二亭俱曰濟川。有《記》合沙亭之右。於是,以方北鋪移於西峽路石鋪橋頭,方南鋪移於枕峰院前,大田鋪移於大義驛下,接常思鋪。紹興六年申明,以為經久可行。九年,峽江路旁諸寺賂州吏,請遵故道。張丞相瀎召驛兵質之。遂不復易。鋪仍舊名。今於城門村渡,以避峽流之迅,且約裏數也。(底本作“裏數”,崇抄作“數裏”。)
  方南鋪南取大田鋪二十裏。
  西峽南驛宣和六年作。舊方山驛移此。
  大田鋪南取常思鋪二十三裏。
  大義臨津驛河口渡次。
  常思鋪福清。南取太平七裏。
  嶺高一裏,相承為“相思”。故王文公珪贈元公絳詩:“頒春莫嚮相思嶺”。
  太平驛福清縣西四十裏。熙寧六年,省並方山、太平、漁溪三驛不批支驛券。七年,猶雇衙前主持給馬草。八年,除漁溪外,復罷。紹聖元年,轉運、提刑司狀:以方山至迎仙,衹一百二十七裏,輒作三程。乞減罷太平一驛,移漁溪驛於石堘馬鋪蓋造。尋留漁溪驛為憩息亭館。拆太平驛材料蓋造於石堘。
  太平鋪南取假面十七裏。
  假面鋪南取漁溪十八裏。
  漁溪驛有蔡密學襄《梅》詩。
  漁溪鋪南取蒜嶺二十三裏。
  蒜嶺鋪南至莆田縣界三裏,至迎仙二十八裏,至興化軍五十裏。或曰山形如蒜,亦其間多蒜苗。由建、劍、廷邵武至此,方見漲海煙波萬頃。嶺頭有照海亭,宣和間有唐運使留題。隆興初廢。今送迎,時寓民傢。
  已上八鋪,元豐六年,並添馬、步、急遞共八人。今並額管十二人。常思現缺三人,假面二人,蒜嶺一人,內供申、節級各一人。
  北西取建寧後路
  出州北門,由沙溪、別仕、新藍、雞菜、【“距縣百裏,極嵲惡。觜於旁而啄衣,牙於中而嚙足,蹲於前而梗步。”嘉祐三年,知懷安縣樊紀易而夷之,自記雲。】雪峰,至古田縣。【一出西門,經石岊,至葛崎,與北門路通。】
  鳴玉驛古田縣東。初,溪有洪瀨灘。知縣李堪以其非雅,改為“鳴玉”。遂以名橋,亦以名驛。前有“涵碧亭”,紹興七年,移於縣西北舊學基。
  通建驛縣北。
  鎮安驛縣北,地名孤鎮村。西至建寧府七十裏。崇寧元年,廢西門路,行北門。由土■〈土區〉、葛崎、別仕、雞菜、雪嶺、杉倉、北望、青田、船嶺、(底本作“■〈舟𠔌〉嶺”,庫本同,據崇抄改。)中館、竜爬、林換、營頂,凡十四鋪,至建州。三年,以山嶺危險,裏數隔遠,每鋪各增廂軍二人。五年,以改路後,雪峰一帶,山嶺既峻,道旁絶少人傢,每鋪幾三十裏,或七八十裏,始至館驛,實有未便。其水口下雖有倒羊、豬猔等嶺,然官員並行水驛,獨鋪兵往來而已。況自行北門,六驛、十四鋪添廂軍二十八人,一歲請給衣、糧,約一千五百餘貫、匹、石。比之西門添置渡子、古田添置解子費,絶不等。今將六驛、十四鋪及古田縣西南剌從𠔌口出至南劍一驛、二鋪,並行廢罷。仍舊行西門路。
  北取溫州路
  出井樓門,經四明亭、盤石,陟北嶺,【一路出井樓門,經安國寺、透馬溪,抵北嶺下。嶺高一千八百步,十五裏屬連江界。頑石根互,沿崖而躋。嘉祐三年,知懷安縣樊紀“僦工緻治。乃奠高為夷,正麯為直,凹者培,陷者續。(底本作“回者培,陷者續”,庫本作“陷者培,回者續”,據崇抄改。)迄今利之。”主簿王知微《記》。“又治路,自北門入岩溪,抵青山,又培土築趨府道。積德、承平、移風三鄉地庳濘,(底本作“庳寧”,據崇抄改。)悉砌石以便民。至溪澗或江浦之阻,梁石以渡者五十一。木為橋十有六。皆利民之著者。”周希孟《記》。】下湯嶺。【諺雲:“湯嶺兜,(底本作“陽嶺兜”,據崇抄改。)北嶺頭。”志險也。】
  溫泉館距連江三十二裏,舊名湯泉驛。淳熙元年重作,因改名。
  潘渡橋東取連江二十三裏。道羅源,即絶渡而北。異時溪漲,需渡者病之。紹興十四年,知連江阮珪,始創橋焉。未幾,水淙嚙以壞。(各本皆作“水淙嚙以壞”,“淙”字疑為“流”之誤。)乾道三年,晁子開更新之。長六十五丈,纍趾十九。(底本作“□趾十九”,缺一字,據崇抄補。)名惠政。
  陀驛(底本作“陀驛”,庫本同,崇抄為“陀市驛”。)北取羅源四明驛七十五裏。
  四明驛南取飛泉驛四十裏。(各本皆作“南取飛泉驛”。按:此為北去之驛路,南取則逆行,疑為“北缺之誤。)建炎三年置。淳熙三年重作。
  飛泉驛有渡。熙寧七年置。過官井洋百八十裏,達長溪????田。元祐八年,移置焦門頰。紹興三十年,以風海險惡,禁渡。驛今佃為民居。陸行出寧德縣。
  白鶴嶺【嶺頭有白鶴亭,半有憩亭,泉眼清澈可飲,亭多留題。(底本作“清澈可處多留題”,庫本同,據崇抄改。)下,即縣也。】
  寧川驛寧德驛南。紹興二十八年,以主簿廨置。(底本作“主簿□”,缺一字,庫本作“主簿王”。崇抄作“主簿廨”,據改。)乾道八年重作。
  深浦渡元豐三年置。渡頭有康濟亭。十裏至雙岩。
  雙岩嶺五裏至黃崎。
  黃崎鎮灘頭渡元豐三年置。陸路徑絶,經環塢村秦傢山,路如馬齒,旁無逆旅。行者多過渡至下杯。
  下杯驛長溪縣西出七十裏。有渡,一潮至????田,準陸二十五裏。
  ????田驛縣西三十五裏。有渡。元祐八年移於析棣置。
  溫麻驛縣海晏門內。今廢。
  倒流溪驛
  飯溪驛縣東五十裏。有渡。
  白林驛縣東北百裏,(崇抄於“白林”下無“驛”字;底本作“縣東北首裏”,據崇抄改作“縣東北百裏”。)去桐山五十裏,今廢。衹憩天王院。
  牌嶺。
  桐山驛去泗洲驛二十五裏,今廢。衹憩棲林院。
  駱駝嶺、平陽,二十裏,泗洲院。
  過分水嶺。
  是路,國初置驛。自使星至陀驛、羅源縣、下杯驛、白林驛、飯溪驛,支給驛券。熙寧六年,減並陀驛、????田驛、白林驛、飯溪驛,併歸所過州縣批支。紹興六年,本路陳運使國瑞請立馬遞鋪,招置土兵承傳文字。尋罷。
  ○渡
  州東南門,河口登舟。
  大義渡乘退潮,東經古山尾,憩程水港候潮,西入峽門旁入港,即此渡。貞觀中,別駕衛總持見其處商旅(底本作“西旅”,庫本同,據崇抄改。)賓主有序,故名之。
  長樂航頭渡百二十裏。
  洋門渡百五裏。
  白田渡百十五裏。
  洋下渡百八裏。皆退潮一。初,臨水、洋門、洋下、白田四渡,皆貧民以私船裝載,(底本作“私船□載”,缺一字,庫本作“私船渡載”,據崇抄補。)志在逐利,(底本作“遂利”,庫本同,據崇抄改。)安弊不修。中經雞嶼,風濤最險,多方難之,必厚獲而後涉,槳無宿手,(底本作“必淳獲而從涉奬無宿手”,不可解,崇抄作“必浮獲而後涉槳無宿手”,暫據改。)惟取於所渡之人,操縱不調,以此易緻漂溺。嘉祐中,長樂始置三渡於臨水,創官船以渡之,募善水者為槳夫。渡者,人輸錢七,籍給募之餘,為船具及補敗之資。後因循不舉。元祐六年,知縣丁掌乞奏舉行。明年敕以白田距臨水十五裏,洋下相距八裏,洋門相距五裏,且同岸,又三渡水路皆避徵者所由。遂罷之。止於臨水造官船四。大船所載止百人,水手十五人;小者五十人,水手八人。渡者,人輸錢五,均給之。(底本作“均給為”,崇抄同,“為”疑為“焉”字之誤,據庫本改。)紹興元年,流寓民薑子清乞收江淮河港溪渡錢。遂令日收,歲終較額為殿最。令渡人輸錢十一。(崇抄作“輸錢三十”。)
  洞江、營前、洋嶼、籌崎、浮崎、翁崎。皆一退潮。
  王峬渡河口渡抵翁崎。由翁崎渡三十裏乃至,入城亦然。
  出西門十五裏渡橋舊有之。歲久頽甚,霖潦艱涉。紹興七年,汪義和知懷安。舉一講僧更造之。六十五間。(底本作“六批五間”,庫本同,疑誤,據崇抄改。)
  靈光橋旁有靈光寺。至懷安縣。
  石岊亭縣之右,建炎間置。亭東有石,異時,歲覺增長,後因火乃止。
  閩越亭縣前,閩越王遊憩之地。舊有記,相傳為雷震飛入水中。
  石岊渡驛路,百六十裏至水口;水路,經甘蔗衙、大小目、福院、小若、大若,亦百六十裏,至水口渡;風,或跨二日。嘗有監司詩云:“朝辭虎節門,暮宿牛頭寺。江神也世情,一送三程路。”(此詩文句各本皆同。但疑“牛頭寺”為“牛頭渡”,方與末句“三程路”合轍。“江神也世情”疑為“也有情”之誤。)
  又西門十五裏,洪塘、高崎渡即石岊江東流分為二,自洪塘渡至水西高崎。
  江南楊崎渡、大章渡楊崎屬懷安,大章屬永福,相去三十裏。由大章至永福縣。
  越峰渡永福縣下。元豐元年造橋。
  重光渡
  五十口渡皆縣下。
  洪面渡縣南七十裏。南取溪東渡七十裏。熙寧十年置。渡闊十五丈,漲準十五裏。
  溪東渡縣北百一十裏。北去洑口東渚渡二十裏。渡闊七丈,漲準三裏。熙寧十年置。(底本作“熙寧十一年置”,誤。檢《宋史·神宗紀》,熙寧衹有十年,即元年至十年,據改。)
  洑口埕(缺十字)劍闊十丈(缺六至七字),紹興二十六年罷。(“洑口埕”條註文,各本同虛缺,暫無從校。)
  《三山志》捲第五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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