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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髓腦
元兢 Yuan Jing
诗髓脑
《詩髓腦》一捲,唐元兢撰。此書中國歷代書目未有著錄,《日本國見在書目》“小學家”類著錄有“《詩髓腦》一捲”,“《註詩髓腦》一捲”。“髓腦”一詞,本為佛典用語。《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捲六:“能探一切頭目、髓腦、身肉、手足,乃與身命心無悋惜。”《大方等大集經》捲二十三:“觀於內身,皮膚、肌肉、筋骨、髓腦,如空中雲。”《佛說佛名經》捲六:“頭目髓腦,如棄涕涶。”“髓腦”為人體最為重要之部分,可引申為關鍵、要旨等義。六朝著作已開始使用“髓腦”一名。如《隋書·經籍志》“五行類”有“《周易髓腦》二捲”(《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則著錄為《易髓》、《易腦》各一捲)。《詩髓腦》一書之書名亦有取於此,其意指作詩之秘訣或關鍵。遺文散見於《文鏡秘府論》。此外,元氏還著有《瀋約詩格》一捲(此據《宋秘事省四庫闕書目》著錄。《新唐書·藝文志》作“《宋約詩格》”,誤。《宋史·藝文志》乃徑作《詩格》)、《古今詩人秀句》二捲,見錄於《新唐書·藝文志》、《崇文總目》、《通志·藝文略》及《宋史·藝文志》等書。其中《瀋約詩格》一書,據中澤希男《唐元兢著作考》(載《東洋文化》復刊十一期,一九六五年九月),則為《詩髓腦》之別名。
元兢,字思敬。生卒年不詳,大致活動於唐高宗至武則天時期。唐高宗竜朔元年(六六一年)為周王府參軍,與上官儀之子上官庭芝為同僚。總章(六六八—六七○年)中為協律郎,預修《芳林要覽》,其後又編成《古今詩人秀句》二捲,摘錄漢、魏至初唐近四百名詩人秀句,迄於上官儀。其中部分內容乃采自《芳林要覽》,成為“秀句集”之祖。事跡見《舊唐書·元思敬傳》。
《詩髓腦》內容,目前可考者為“調聲”、“對屬”及“文脖三部分,反映出古詩嚮律詩過渡階段之理論總結。“調聲”為律詩之基本條件,其中亦引元氏己作為例;“對屬”則顯然比上官儀之說寬泛;“聲脖則在瀋約“八脖基礎上,又提出新“八脖,其重點不在聲律,而在字義。
由於《詩髓腦》在唐代已傳入日本,市河寬齋《半江暇筆》謂此書由空海攜歸,並將其文輯入《文鏡秘府論》中,故在東土産生較大影響。如《本朝文粹》捲七《省試詩論》記載,當時文人每引元氏書為立論依據;作於天慶二年(後晉天福四年,九三九年)藤原宗忠之《作文大體》(見《群書類從》捲一百三十七),前半部份乃大江朝綱(八八六—九五八年)所撰,其論“詩脖、“字對”、“調聲”等,多受《詩髓腦》影響。如論“平頭”之“第一字用平聲不為病也”;“上尾”之“發句連韻不為脖,“蜂腰”之“平聲不為脖等,顯然因襲《詩髓腦》。古代日本歌論著作,亦往往以“髓腦”命名。如藤原公任《新撰髓腦》、源俊賴《俊賴髓腦》等,而《八雲禦抄》捲一“正義”亦將《新撰髓腦》,《能因歌枕》、《俊賴無名抄》、《綺語抄》、《奧羲抄》統稱“五傢髓腦”。《基俊和歌口傳抄》捲上有“傢傢髓腦”之說,《悅目抄》亦云:“上古歌仙,髓腦口傳。”均可見元兢《詩髓腦》影響之一斑。
哈哈兒據張伯偉編校,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繁體竪排本《全唐五代詩格匯考》錄校製作。
詩髓腦
調聲
聲有五聲,角徵宮商羽也。分於文字四聲,平上去入也。宮商為平聲,徵為上聲,羽為去聲,角為入聲。故瀋隱侯論雲:“欲使宮徵相變,低昂舛節,若前有浮聲,則後須切響。一簡之內,音韻盡殊;兩句之中,輕重悉異。妙達此旨,始可言文。”固知調聲之義,其為大矣。
調聲之術,其例有三:一曰換頭,二曰護腰,三曰相承。
一、換頭者,若兢《於蓬州野望》詩云:“飄颻宕渠域,曠望蜀門隈。水共三巴遠,山隨八陣開。橋形疑漢接,石勢似煙回。欲下他鄉淚,猿聲幾處催。”
此篇第一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平;次句頭兩字又平,次句頭兩字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去上入,次句頭兩字又平。如此輪轉,自初以終篇,名為雙換頭,是最善也。若不可得如此,即如篇首第二字是平,下句第二字是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去上入,次句第二字又用平。如此輪轉終篇,唯換第二字,其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用平不妨,此亦名為換頭,然不及雙換。又不得句頭第一字是去上入,次句頭用去上入,則聲不調也。可不慎歟!此換頭,或名拈二。拈二者,謂平聲為一字,上去入為一字。第一句第二字若安上去入聲,第二、第三句第二字皆須平聲。第四、第五句第二字還須上去入聲,第六、第七句第二字安平聲,以次避之。如庾信詩云:“今日小園中,桃花數樹紅。欣君一壺酒,細酌對春風。”“日”與“酌”同入聲。衹如此體,詞合宮商,又復流美,此為佳妙。
二、護腰者,腰,謂五字之中第三字也。護者,上句之腰不宜與下句之腰同聲。然同去上入則不可,用平聲無妨也。庾信詩曰:“誰言氣蓋代,晨起帳中歌。”
“氣”是第三字,上句之腰也。“帳”亦第三字,是下句之腰。此為不調。宜護其腰,慎勿如此也。
三、相承者,若上句五字之內,去上入字則多,而平聲極少者,則下句用三平承之。用三平之術,嚮上嚮下二途,其歸道一也。三平嚮上承者,如謝康樂詩云:“溪壑斂暝色,雲霞收夕霏。”
上句唯有“溪”一字是平,四字是去上入,故下句之上用“雲霞收”三平承之,故曰上承也。三平嚮下承者,如王中書詩曰:“待君竟不至,秋雁雙雙飛。”
上句唯有一字是平,四去上入,故下句末“雙雙飛”三平承之,故云三平嚮下承也。
(以上《文鏡秘府論》天捲《調聲》)
對屬
《易》曰:“水流濕,火就燥。雲從竜,風從虎。”《書》曰:“滿招損,謙受益。”此皆聖作切對之例。況乎庸纔凡調而對,而不求切哉。
一、正對。正對者,若“堯年”、“舜日”,“堯”、“舜”皆古之聖君,名相敵,此為正對。若上句用聖君,下句用賢臣;上句用“鳳”,下句還用“鸞”,皆為正對也。如上句用“鬆桂”,下句用“蓬蒿”,“鬆桂”是善木,“蓬蒿”是惡草,此非正對也。
二、異對。異對者,若“來禽”、“去獸”,“殘月”、“初霞”。此“來”與“去”,“初”與“殘”,其類不同,名為異對。異對勝於同對。
三、平對。平對者,若青山、緑水,此平常之對,故曰平對也。他皆放此。
四、奇對。奇對者,若“馬頰河”、“熊耳山”,此“馬”、“熊”是獸名,“頰”、“耳”是形名,既非平常,是為奇對。他皆放此。又如“漆沮”、“四塞”,“漆”與“四”是數名,又兩字各是雙聲對。又如古人名,上句用“曾參”,下句用“陳軫”,“參”與“軫”者,同是二十八宿名。若此者,出奇而取對,故謂之奇對。他皆放此。
五、同對。同對者,若“大𠔌”、“廣陵”,“薄雲”、“輕霧”。此“大”與“廣”、“北與“輕”,其類是同,故謂之同對。同類對者,雲霧,星月,花葉,風煙,霜雪,酒觴,東西,南北,青黃,赤白,丹素,朱紫,宵夜,朝旦,山嶽,江河,臺殿,宮堂,車馬,途路。
六、字對。字對者,若“桂楫”、“荷戈”,“荷”是負之義,以其字草名,故與“桂”為對。不用義對,但取字為對也。
七、聲對。聲對者,若“曉路”、“秋霜”,“路”是道路,與“霜”非對,以其與“露”同聲故。
八、側對。側對者,若“馮翊”、地名,在右輔也。“竜首”。山名,在西京也。此為“馮”字半邊有“馬”,與“竜”為對;“翊”之半邊有“羽”,與“首”為對。此為側對。又如“泉流”、“赤峰”,“泉”字其上有“白”,與“赤”為對。凡一字側耳,即是側對,不必兩字皆須側也。以前八種切對,時人把筆綴文者多矣,而莫能識其徑路。於公義藏之於篋笥,不可示於非纔。深秘之,深秘之。
(以上《文鏡秘府論》東捲《二十九種對》)
文病
一、平頭。(平頭詩者,五言詩第一字不得與第六字同聲,第二字不得與第七字同聲。同聲者,不得同平上去入四聲,犯者名為犯平頭。)此平頭如是,近代成例,然未精也。欲知之者,上句第一字與下句第一字,同平聲不為病,同上去入聲,一字即玻若上句第二字與下句第二字同聲,無問平上去入,皆是巨玻此而或犯,未曰知音。今代文人李安平、上官儀,皆所不能免也。
此段文字未必出於元氏,然《詩髓腦》既有對八病舊說之補正,則當先列舊說,後作補正。下同。
二、上尾。(上尾詩者,五言詩中,第五字不得與第十字同聲,名為上尾。)如陸機詩云:“衰草蔓長河,寒木入雲煙。”“河”與“煙”平聲。此上尾,齊、梁已前,時有犯者。齊、梁已來,無有犯者。此為巨玻若犯者,文人以為未涉文途者也。唯連韻者,非病也。如“青青河畔草,綿綿思遠道”是也。下句有雲“鬱鬱園中柳”也。
三、鶴膝。
四、蜂腰。(蜂腰詩者,五言詩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與第五字同聲。言兩頭粗,中央細,似蜂腰也。)詩曰:“聞君愛我甘,竊獨自雕飾。”“君”與“甘”非為病;“獨”與“飾”是玻所以然者,如第二字與第五字同去上入,皆是病,平聲非病也。此病輕於上尾、鶴膝,均於平頭,重於四玻清都師皆避之。已下四病,但須知之,不必須避。
五、大韻。(大韻詩者,五言詩若以“新”為韻,上九字中,更不得安“人”、“津”、“鄰”、“身”、“陳”等字,既同其類,名犯大韻。)此病不足纍文,如能避者彌佳。若立字要切,於文調暢,不可移者,不須避之。
六、小韻。(小韻詩,除韻以外,而有迭相犯者,名為犯小韻病也。)此病輕於大韻,近代鹹不以為纍文。
七、傍紐。傍紐者,一韻之內,有隔字雙聲也。此病更輕於小韻,文人無以為意者。又若不隔字而是雙聲,非病也。如“清切”、“從就”之類是也。
八、正紐。正紐者,一韻之內,有一字四聲分為兩處是也。如梁簡文帝詩云:“輕霞落暮錦,流火散秋金。”“金”、“錦”、“禁”、“急”是一字之四聲,今分為兩處,是犯正紐也。此病輕重,與傍紐相類,近代鹹不以為纍,但知之而已。
兢於八病之別為八玻自昔及今,無能盡知之者。近上官儀識其三,河間公義府思其餘事矣。八者何?一曰齟齬,二曰叢聚,三曰忌諱,四曰形跡,五曰傍突,六曰翻語,七曰長擷腰,八曰長解鐙。
一、齟齬玻齟齬病者,一句之內,除第一字及第五字,其中三字,有二字相連同上去入是。若犯上聲,其病重於鶴膝,此例文人以為秘密,莫肯傳授。上官儀雲:“犯上聲是斬刑,去入亦絞刑。”如曹子建詩云:“公子敬愛客”。“敬”與“愛”是,其中三字,其二字相連同去聲是也。平聲不成病,上去入是重病,文人悟之者少,故此病無其名。兢案《文賦》雲:“或齟齬而不安”,因以此病名為齟齬之病焉。
二、叢聚玻叢聚病者,如上句有“雲”,下句有“霞”,抑是常。其次句復有“風”,下句復有“月”,“雲”、“霞”、“風”、“月”,俱是氣象,相次叢聚,是為病也。如劉鑠詩云:“落日下遙林,浮雲靄曾闕。玉宇來清風,羅帳迎秋月。”此上句有“日”,下句有“雲”,次句有“風”,次句有“月”,“日”、“雲”、“風”、“月”相次四句,是叢聚。蓋略舉氣象為例,觸類而長,庶物則同。上十字已有“鸞”對“鳳”,下十字不宜更有“鳧”對“鶴”;上十字已有“桂”對“鬆”,下十字不宜更用“桐”對“柳”,俱是叢聚之病,此又悟之者鮮矣。
三、忌諱玻忌諱病者,其中意義,有涉於國傢之忌是也。如顧長康詩云:“山崩溟海竭,魚鳥將何依。”“山崩”、“海竭”,於國非所宜言,此忌諱病也。此病或犯,雖有周公之才,不足觀也。又如詠雨詩稱“亂聲”,泝水詩云“逆流”,此類皆是也。
四、形跡玻形跡病者,謂於其義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詩云:“壯哉帝王居,佳麗殊百城。”即如近代詩人,唯得雲“麗城”,亦云“佳麗城”。若單用“佳城”,即如滕公佳城,為形跡病也。文中例極多,不可輕下語也。
五、傍突玻傍突病者,句中意旨,傍有所突觸。如周彥倫詩云:“二畝不足情,三鼕俄已畢。”“二畝”涉其親,寧可雲“不足情”也?此與忌諱同,執筆者鹹宜戒之,不可輒犯也。
六、翻語玻翻語病者,正言是佳詞,反語則深纍是也。如鮑明遠詩云:“雞鳴關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正言是佳詞,反語則不祥,是其病也。
七、長擷腰玻長擷腰病者,每句第三字擷上下兩字,故曰擷腰。若無解鐙相間,則是長擷腰病也。如上官儀詩云:“曙色隨行漏,早吹入繁笳。旗文縈桂葉,騎影拂桃花。碧潭寫春照,青山籠雪花。”上句“隨”,次句“入”,次句“縈”,次句“拂”,次句“寫”,次句“籠”,皆單字,擷其腰於中,無有解鐙者,故曰長擷腰也。此病或名“束”。
八、長解鐙玻長解鐙病者,第一、第二字意相連,第三、第四字意相連,第五單一字成其意,是解蹬;不與擷腰相間,是長解鐙病也。如上官儀詩云:“池牖風月清,閑居遊客情。蘭泛樽中色,鬆吟弦上聲。”“池牖”二字意相連,“風月”二字意相連,“清”一字成四字之意。以下三句,皆無有擷腰相間,故曰長解鐙之病也。擷腰、解鐙並非病,文中自宜有之,不間則為玻然解鐙須與擷腰相間,則屢遷其體。不可得句相間,但時然之。近文人篇中有然,相間者偶然耳。然悟之而為詩者,不亦盡善者乎。此病亦名“散”。
(以上《文鏡秘府論》西捲《文二十八種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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