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名。置于外蒙古乌里雅苏台、外蒙古科布多、新疆伊犁、新疆塔尔巴哈台、新疆乌什等地。清代新疆伊犁将军下设参赞,又在塔尔巴哈台、乌什等处各设参赞大臣,等级略次于将军,皆由皇帝特旨简派。掌参赞军务,综理政事,又战时亦往往临时置参赞大臣,辅佐统帅,助理军务,分统军队。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在平定新疆南部的大小和卓叛乱以后,鉴于当时面临的复杂的周边环境,经过详细慎密的事前考察之后,在新疆实施了军政合一、以军统政的行政管理制度——军府制。天山南路参赞大臣就是军府制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南路参赞大臣从建立伊始到1866年不见设置为止,在它存续的一百多年间,其名称曾因其府治的变迁而三易,先后称为喀什噶尔参赞大臣、乌什参赞大臣、叶尔羌参赞大臣;其职责在不同历史时期也有所变化:最初仅为驻扎回疆一城之参赞大臣,后被授命总理回疆事务,称为“总理回疆事务参赞大臣”,肩负新疆南部的一切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