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效益分析法,也稱費用效果分析法,是規劃與採購工程係統或設備的一種方法。它起源於二次大戰後的美國,從60年代後,這種方法廣泛流行於各工業部門。為了實現某種經濟上的或軍事上的目的,可供選擇的經濟技術方案很多,這些方案在實現目的的效果上和消耗的費用上各不相同。通過效用分析可以從這些方案中找出給定效果,采用費用最低的方案。整個工程係統消耗的費用一般是從研製設計開始到服務期滿之間的下列各項費用的折現總合:(1)研製與生産費用,包括建造新的生産綫、試驗與建造新的原料以及批量生産規模等的影響在內;(2)存儲與維修費用,包括建造專門倉庫等;(3)現代化改造費用;(4)人員培訓,日常運行及意外損失等費用。所有這些費用均在不同時期支付,應根據反映貨幣價值與時間關係的折現率,把它們折算到同一時間來計算。
由於實際問題中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許多參數往往是不確定的,因此,需要對這些參數作出多種假設,通過分析來檢驗它們對工程係統費用效果的影響程度,從而權衡利弊,選擇有利方案。成本效益分析法是綜合利用運籌學、程序設計、經濟分析以及有關設備係統設計與使用等的知識和方法。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産品設想篩選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步。新産品方案選定以後,就應該考慮這樣一些問題:這種産品的價格定為多少市場可以接受?為此開發、生産成本控製在什麽範圍內企業才能贏利?這樣的一個成本範圍企業有沒有能力達到?這些問題都屬於成本效益分析範圍。關於成本分析的具體方法有很多,這裏衹介紹一種粗略的、用於初期分析的指數公式:
vi=(ts*cs*q*p*l1/2)/tc
式中,vi--産品價值指數;
ts--技術成功的機會(0--10的適當等級);
cs--商業成功的機會(0--10的適當等級);
q--年銷售量;
p--單位産品的利潤;
l--産品壽命(年);
tc--産品總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利用這樣的公式計算出來的結果衹能作為决策時的一種參考,不能完全依賴它。因為這種定量方法不可能把所有的因素和變量都包括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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