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科幻小说>> 倪匡 Ni Kua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35年5月30日)
四条金龙
  一、征求人参
  二、马匪故事
  三、长远之计
  四、绝大秘密
  五、私闯营地
  六、爬墙工具
  七、无从假设
  八、依人小鸟
  九、话有隐瞒
  十、开怀畅饮
  十一、大喜过望
  十二、恍若隔世
  尾声
一、征求人参
  有许多故事,一波一波发展,到后来,复杂无比,曲折离奇之极。可是这样的故事,在一开始的时候,有可能平淡无奇,也有的甚至是一点来由都没有的。情形很像一些长江大河,都是由源头的涓涓细流所汇集而成的,等到汇集得多了,才一发不可收拾,汹涌奔驰,成了大河。
  这个故事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一点来由也没有的,两个当事人绝想不到后来事情竟然会发展到那样的地步,事后他们追忆起来,也都感叹天地之间的人和事,真的像是有一种力量作为主宰,不然,何以有些事明明怎么设想都不会发生的,明明怎么拉扯都不能发生关系的,却会凑在一起了呢!
  是不是真有什么力量在主宰,在操作运行呢?
  这个问题,大抵很难有答案,先说两个当事人,当然是年轻人和公主。
  年轻人和公主都在看当地的报纸,他们身在亚洲一个多世族居住的大城市之中,所以一级豪华酒店的服务十分周到,有中文报纸、英文报纸,甚至还有当日的日本报纸和韩文报纸,中文报纸也有三份之多,来自主要的使用中文的城市。
  年轻人和公主在这里没有目的,他们喜欢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过着舒服的生活。所以年轻人有时间随意翻阅着报纸。
  所以,他会被报上的那则广告所吸引。
  广告在每张报纸上都有,刊登在第一版的下半部,十分注目的地方,只要拿起报纸来,必然看到。
  报纸上有广告,那并不稀奇(没有才是怪事),奇的是亚洲几个大城市的报纸,都有这样的广告,可知刊登广告的人,是何等急切想要达到目的。
  广告最吸引人的四个大字是:“征求人参”。
  就算只有一份报纸有这样的广告,也相当吸引人了,是不是?
  而广告的内文如下:
  “兹征求真正中国长白山出产之野山人参,每枝需重二两以上,焙制保养情况良好,愿意出让者只要开价合理,立即成交,联络电话──”
  那个联络电话的所在地,正是年轻人和公主如今所在的这一个。
  当年轻人把几份报纸的第一版排列在一起,看着每份报纸上同样的广告时,公主在他的身后,靠了过来。
  年轻人感到了身后传来了一阵柔软和温暖──再没有比相爱的两个人由身体亲热更令人身心舒畅的了。
  年轻人反手搂住了公主,公主的下颏抵在年轻人的肩上,视线又落在报纸上。
  她先问:“什么人会用这种方式得到人参?”
  年轻人笑了一下:
  “一定是中国人……”
  公主拖长了声音,“唔”了一下。年轻人道:“世界上只有中国人对人参有异样的迷信,甚至相信成形的人参,会变成小孩子,满山乱走!”
  公主像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格格娇笑起来:“重二两以上的人参,十分名贵?”
  年轻人点头:“如果是真正的野山参,相当罕见,越重的越难得,每两的价值,可以超过十万美金,还根本得不到,不然,也不用登报纸征求了!”
  公主自是骇然:“只不过是某种植物的根部!”
  年轻人很懂得要得到一支天然的人参是如何不易,所以他反手抚摸着公主的头发,解释着:“如果你知道要经历什么样的过程,才能采到一支人参的话,你就不会说这只不过是植物的根了。而且,人参确然有十分神奇的功效,它和人的生命之间,有一种奇妙的联系!”
  公主轻啜了年轻人一下:“什么事,听你说来,都有大条道理的!”
  年轻人高兴地笑:“这是我确知真实的一个故事,发生在若干年之前,一大帮人逃避兵灾和天灾,其中有一个把十分之九的财产,向一个参商换了一枝手指般粗的老山参,其余的人都说他傻,结果在最困苦的环境之中,他口中一直咬着那枝老山参,支持着他的体力,使他在恶劣到了无水无食的环境下挣扎出去,逃出生天,而其余的人满怀金银珠宝,都全死了,身边的金银珠宝,自然也归他所有了!”公主睁大了眼:“不呵思议,好像不是很科学!”
  年轻人转过身,伸手指按住了公主的鼻尖:“科学?你指的是如今的实用科学?不知有多少事实,是实用科学无法解释的──”
  说到这里,年轻人一下子把公主抱了起来,打一个转,轰笑起来:“你的身体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谁能解释你的身子?”
  公主的身子轻若无物──她根本随时可以飘起来,她娇笑着:“可是我还是不相信你的故事。”
  年轻人笑:“故事的主角还在生,只怕已超过九十岁了吧,嘿,他就住在离这里不远,是著名的豪富,他的一个决定,可以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他的名字是方一甲,不过那一定是假名字,是‘富甲一方’这句话的后三个字,掉转来而成的!”公主扬眉问:“他为什么要隐去原来的名字?”
  年轻人摊手:“谁知道,在兵荒马乱的劫乱岁月中,什么事都可以发生,他把所有人的财产都据为己有,这种事就不是很光采!”
  公主在年轻人的怀中,挣了开去,拍着手叫:
  “看,你的故事不可能成立!假如他当年做过这种不光采的事,不会让人知道,可知你的故事是虚构的!”
  他们经常这样“唇枪舌剑”,争论一番,在他们来说,那是十分有情趣的事。
  年轻人当下道:“你错了,当日那些人全曝尸荒野,身边的财物,自然也成了无主之物,他取了也不怕人知。而且那些人全死了,无法向他讨还财宝,他很喜欢向人提起这段经历,以证明他的机智!”
  公主仍然不服气:“那故事要成立,先得肯定会变小孩的人参真的能支持人的生命,不饮不食十多天。”
  年轻人挥着手:“方一甲十分相信人参的能力,所以他一直在服食上好的野山参,或许这就是他那么大年纪了,身体还如此健康的原因!人参和生命之间,确然有着某种十分神秘的联系。”
  两个人争论到这里,本来可以告一段落了,这本来就是毫没来由的事,说过了,谁也不会记得,若不是年轻人又说了一句话,可能以后的一切,就不会发生。
  年轻人细看报上的广告:“说不定,征求人参的,就是方一甲!”
  公主斜睨着年轻人,不出声,可是有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态。
  年轻人补充:“方一甲对上佳的人参需求量很大,他不但自己要用,也拿来送礼,送给生意上有来往的富豪和国家元首,由于人参确有功效,所以他的人际关系极好,他有一家人参经销公司,掌握着人参收购网──”
  年轻人讲到这里,公主又笑了起来:“又自相矛盾了,他既然有一个人参收购网,又何必登报征求人参?以他的财势而论,长白山出产的野参,应该绝大多数都在他手中!”
  这几句话,驳得年轻人哑口无言,无话可说。他的那种神情,又惹得公主娇笑不已。笑了一会,公主忽然敛去了笑容,现出了一副跃跃欲试的神情来。
  年轻人笑问:“你想干什么?”
  公主的话,听来十分无稽,可是她却说得十分认真:“我想试一试,我是不是可以看到登广告征求人参的,是何等样人!”
  这样的话,别人没有法子一下子就听得明白,但是年轻人自然明白──公主自从进一步得到了指点,明白了她来自幽灵星座身体的各种异能,完全可以凭她的意念来控制发挥之后,异能已大大提高。
  这时,她这样说,是想从这则广告上所包涵的讯息,去追踪这种讯息的最早来源,如果追踪得到,她就可以“看到”那个登广告的人!
  这种异能,倒也不是公主一个人会,通称为“天眼通”的神通,都能表达这种“看到”实际上根本看不到处情形的本领。
  许多在密宗上有修养,或是在静修上有成绩的人,都有这种异能。
  年轻人静了片刻,才问:“在这些报纸上,你能得到什么讯息?”
  公主道:“广告代表了一个人的意愿,当人有意愿发生的时候,同时必然有讯号发出,或强或弱,附上在和这个意愿有关的一切事物上。当然,要捕捉这些讯息,十分困难。”
  年神人点头:“我明白,如果你有一份刊登广告者亲笔撰写的广告稿,那么就容易得多了!”
  公主大有嗔意:“如果是那样,那太容易了,连你也可以做得到,何必要我出马?”
  年轻人伸了伸舌头,一迭声道:
  “是!是!不该小觑了公主的能耐,请公主大显神通吧!”
  公主微微一笑,眼睑垂下,看起来颇有“宝相庄严”之妙,年轻人走开了之后,才转过身来,仔细欣赏着公主的美态。
  在开始的几分钟,公主神态安详,过了不多久,她的笑容在扩展,可是再过几分钟,她的笑容惭惭消失,再过一会,她眉心打结,显然是她在施展神通的过程之中,遇到了若干困难。
  前后人约是二十分钟左右,公主睁开眼来,摇了摇头:“我失败了!”
  年轻人问:“什么讯号都捕捉不到?什么也看不到?”
  公主仍然摇着头:“不是,而是我看到的,并不是我想看的……嗯,我不是看到,而是感到了不应感到的一些情形。”
  年轻人再问:“例如──”
  公主腴白的手做着手势:
  “极之不愉快的感觉,有组织,有死亡,有恐惧,有残杀,有仇恨,有阴谋……我刚才就像是到地狱去了一转一样,可怕之极!”
  年轻人想笑公主的神通大大不灵,可是他怕公主见怪,所以只是暗中作了一个鬼脸,公主道:“你别笑我,我开始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花园,一幢古老的房屋,一个十分大的书房,后来,忽然变了!”
  年轻人侧着头,仿效公主刚才不相信他故事的神情,望着公主。公主大是着急,顿足道:“是真的,那书房有一幅匾,上面题的四个字:‘白山黑水’!”
  年轻人一听,不禁陡地一呆,脱口道:“那四个字是狂草,你怎么认得出来?”
  公主道:“我不知道,只知道看到了这四个字,就知道是这四个字──喂,等一等,你怎么知道这四个字的字体是什么?”
  年轻人的神情古怪之至,他的回答是:“因为若干年之前,我到过那个书斋,见到过这块匾!”
  公主的神情更古怪:“那……我成功了?可是后来为什么会那样?”年轻人摇了摇头,公主又追着问:“那是什么地方?属谁所有?”
  年轻人一字一顿:“整个建筑物连花园,叫做‘方园’,主人就是方一甲……”
  公主也现出了十分惊讶的神情,她不由自主摇了摇头:“那么,征求人参的人,真是方一甲了?可是为什么后来我会有那么怪异的感觉呢?”
  年轻人作了一个鬼脸,公主的神情更是疑惑,欲语又止,过了一会,才道:“我的推测是,方一甲、人参,和死亡、仇恨、残杀等等可怕行为之间,有着十分复杂的联系,所以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年轻人仍然不回答,又作了一个鬼脸──因为这一切,都是公主的异能,超出了他所能理解的范围。
  公主忽然现出了十分焦躁的神情来,连连挥着手。年轻人知道那是她想到了一些情形,可是又想不出头绪来时的情形。他柔声道:“别急,事情看来虽然毫无头绪,但是一条一条理出来,总可以有头绪的!”
  公主深深吸了一口气:“好,首先,那块匾上的‘黑水白山’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年轻人一听,就呵呵笑了起来──公主毕竟不是中国人,对中国的一切,所知不多,所以才会有这个问题。这四个字,普通的中国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的。
  他一面笑,一面解释:“黑水,指黑龙江,白山,指长白山,黑水白山,就是指中国东北的那一大片上地,俗称东三省,日本人曾在那里建立满州国。”
  公主“哦”地一声:“方一甲是东北人?”
  年轻人侧着头,想了一想:“他……好像是山东人,早年,由于天灾人祸,很多山东人出关到东北去谋生,这种行动,称之为‘闯关东’,很多在东北生了根,就变成了东北人。”
  公主皱着眉,用心听着,忽然又问:“好像你对方一甲很熟悉?”
  年轻人的回答是:“很久以前,我还是一个少年人的时候,见过他一次。”公主扬了扬眉,不等她再问,年轻人已经道:“是我的叔叔,带我去见他的。”
  提到了年轻人的叔叔,公主现出十分尊敬的神情。年轻人的叔叔,甚至比年轻人更传奇,在冒险世界中的地位相当高。年轻人的机智灵敏,甚至精通的各种技艺,几乎全是他叔叔从小就对他施行严格的训练所形成的。
  每次,年轻人提及他的叔叔时,公主都会有十分尊敬的神情,那是因为公主和年轻人的叔叔,也曾打过交道,知道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之故。
  年轻人的叔叔早已退出了冒险生涯,已经退隐了──他退隐得如此之彻底,连年轻人也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所以,年轻人和公主虽然十分怀念他,可是除非他的叔叔主动和他们联络,他们无法可以知道他在哪里。每常想起这一点,年轻人的心中,就不免怅然,这时,年轻人怅然之感萌生,忽然想起了公主的异能,他忙向公主望去。
  公主显然也在同时,想到了同样的事:她可以用异能把年轻人的叔叔找出来!
  看!故事越来越复杂了,又牵出了年轻人久已退隐了的叔叔来了,而在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对报上的一则广告有兴趣而已!
  公主道:“现在我思绪十分乱,无法集中意念,等到我把这些问题弄清楚了,我会设法把叔叔找出来。”
  年轻人作了一个请问的手势,公主问:“叔叔和你一起去见方一甲,有什么目的?”
  年轻人摇头:“没有目的,叔叔带着我漫游世界各地,经过这里,叔叔就对我说,带你去见一个人!”
  那年,年轻人十五岁,他叔叔的话,他至今记得,叔叔说:“世界上有许多不平常的人,如果有机会认识他们的话,都不要放过机会。就算不能认识,见上一面,也是好的。今天我带你去见的一个人,十分奇特,难以分类,你可以自己去下一个判断!”
  少年的年轻人十分好奇:“那是什么人?”
  叔叔说出了“方一甲”的名字,那时,年轻人的见识已十分广博,他立即道:“是那个大富豪,叔叔是怎么认识他的?”
  叔叔想了一会,才道:“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和关东的一帮胡子有了纠葛,我恰好在关东,又认识那帮胡子,就居间替他们调解了,双方都很感激我,送了我礼物。胡子首领送的是一柄极好的马刀──”
  年轻人插了一句口:“哪,我见过那柄刀,真是锋利之极的好刀!”
  那柄略呈新月型的马刀,年轻人确然见过,而且把玩过,叔叔还教了他一套刀法,直到这时,年轻人才知道刀是一个胡子的首领送的。“胡子”,就是马贼,是策着马队,打家劫合,胡作非为的强盗,在强盗堆中,也间或有些豪侠式的人物,时代观念不同,现代社会不可能推崇强盗,可是“水浒传”之中,杀人如砍瓜切菜的强盗,个个都是英雄。
  叔叔停了一下:“方一甲送我的,是一支罕见的成形野山参,这支参,后来我转送了别人,起了很大的作用,干成了一件大事。”
  年轻人当时并没有问“干成的大事”是什么,因为叔叔做过的事太多了。大事可能是帮助国民革命打了胜仗,消灭了一个军阀。也有可能,是炸掉了入侵日军的重要军事设备等等。
  年轻人也没有问方一甲和马贼之间的是非是什么,因为那可能是一个极长的故事。叔叔忽然叹了一声:“这个人十分有头脑,他知道在江湖上混下去,刀头上舐血的日子,终归不免刀下身亡,所以他离开了中国,挟资南下,做起生意来,后来成了富豪,他最喜欢人参──真正的长白山野山参,常说人参救过他一命,所以一直在高价收贸人参。”
  叔叔又说:“采参客有了上佳的货色,都会卖给他,因为他出得起好的价钱。不论时局怎么变化,钱总是要的!”
  年轻人的叔叔说着,忽然感叹起时局来了,年轻人只好听着。那天中午时分,他们来到“方园”的大门口,花园和建筑物,又大又有气派,年轻人叔叔是老派人,先送名片,一送进去不久,就看到一个老人,健步如飞,在花园的碎石路上,走了过来,来的自然是方一甲了。
  年轻人在向方一甲行过礼之后,打量这个传奇性人物,只见他身材并不高,可是看了他之后,才知道“短小精悍”是什么意思。方一甲那年,只怕也有七十开外了,可是全身精力弥漫,举手投足之间,都极其有力,几乎没有伴随着“呼呼”的风声!他有一双凸眼,头颅也不大,后来叔叔告诉年轻人:“方一甲的这种相貌,称作豹头环眼,有这种相的人,都机智过人。”
  方一甲把他们带到了书斋,年轻人就是在这时看到了那块题着“黑水白山”的匾额的──方一甲曾在东北混过很久,那自然是为了怀念那一段日子的了。
  在书斋之中,方一甲打开了一个柜子──在当时的科学水准而言,这个柜子的设备,毫无疑问,是在时间的最尖端,它有桓温设备,有湿度的控制,那是一个保管柜。一般来说,这种设施,用来保管极品的雪茄烟和极品的红白酒,但是,方一甲却用来保管人参。
  年轻人记得方一甲打开柜门时那种郑而重之的神情,也记得他叔叔问:“你那支人参王还在?”
  方一甲眨丁眨眼,拍下拍肚子:“自己送给自己七十岁生日,进了身子哩,不过,有一支,比你见过的人参王还要大!”
  方一甲双手捧出锦盒,打开盒盖,还有一层玻璃,尽量防止人参和空气接触,年轻人凑过去看,看到的是一支直径约有三公分的人参,相当短,真的看来大具人形。
  方一甲十分神秘地道:“这棒槌,是晚上出来走,被人系了红线,一队人在山中足足找了三个来月,才算是把它找了出来!”
  叔叔呵呵笑着,啧啧称羡,年轻人当时对这番话不是很明白,后来才得到了叔叔的解释,原来是成年的人参,化成小孩,晚上出来玩,人知道它是人参化的,就和它玩,然后在它的手腕上或足踝上,绑上红丝绳子,作为记号,再进行寻找,人参埋在土中,不易发觉,可是红绳会露在土外,暴露它的藏身之所,所以就被人发掘了出来。
  年轻人当时自然不相信这种“神话”,但到了年纪大了,见识多了之后,他反而对一切都抱怀疑的态度,不会一概否定了。方一甲又道:“这是我替自己八十岁生日准备的。”
  
  转自百草园,晓霜扫校
二、马匪故事
  年轻人很清楚地记得,方一甲在这样说了之后,竟然叹了一声:“唉!九十生日,不知是不是能找得到比它更好的?”
  叔叔道:“人参是活的,可遇不可求,听其自然,不必强求!”
  方一甲又叹了声,把“不必强求”四字,反复念了几遍,点了点头,神情十分感慨。
  接下来的情形,年轻人的印象十分深刻:方一甲和他的叔叔,都有一个相当长时间的沉默,两人显然是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
  看,故事又加入了新的一波,年轻人道出了往事,和他叔叔去见方一甲,而往事之中,又勾起了往事。
  当然,这一波又一波的起伏变化,和整个故事,都有关系,最后是可以串连起来的。
  叔叔和方一甲沉默了很久,方一甲才问:“那把刀还在吗?”
  叔叔点头:“还在,真是好刀。”
  方一甲又叹了一声:“那两个……人不知还在不在?”
  叔叔向年轻人望了一眼:“我们说些往事,你不会沉闷吧?”
  年轻人忙道:“当然不会!”
  他知道“说些往事”,一说可能好几个小时,所以他找了一张舒服的椅子,坐了下来。
  方一甲和叔叔在开口之前,又长叹了几声,神情不胜唏嘘,由此可见,往事也有可供缅怀之处。
  往事中的往事,和如今不知相隔多少年,可是还是可以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世事的奇妙之处。
  又过了一会,方一甲才道:“我在南下之际,皆劝他们一起走,可是他们都不肯,开始还有些联系,后来就音讯全无了!”
  叔叔却道:“那时候,他们再走,只怕也迟了!他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那么多……”
  说到这里,叔叔迟疑了一下,方一甲摇头:“人在江湖,哪个身上没有三五条人命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有什么好说的!”
  年轻人忍不住道:“叔叔,你们在说什么啊?”
  叔叔的回答是:“一帮马匪──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对你说说,这是一个很传奇的故事。”
  年轻人这时点头,叔叔和方一甲,于是就说了那帮马匪的故事。
  马匪的首领姓焦,单名一个田字。他这个名字也有一个来历,像这种在江湖上混,混了几十年,终于混出了大名堂的人,有的是根本来历不明,不知身世的人。也有的,多少还有点羞耻之心,怕真姓真名地干,罪孽多了,难免众人口中咒骂,祸延祖宗,所以也多有把真姓隐去了的。
  焦田是属于哪一种,无由得知,但是他这个名字不是真姓名,却可以肯定。
  原来他早年拉了队马匪,只得三五个和他一样的亡命之徒,只有一杆破步枪,根本不知道能不能发射,因为完全没有子弹。
  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成得了大气候,于是,和他一开始就在一起当马匪,后来成了他的大军师的那一位,就想出了一个可以大壮声势的办法来。
  草莽之中,每多聪明机智之士,混沌之内,也每多勇猛艺高之人,这种人,被天地间的灵气或是戾气孕育出来,踏上正途,便是将军主帅,踏上邪途,便是枪匪贼子,其间似乎是冥冥之中命运的主宰,由不得每个人自作主的。
  那个军师根本没有名字,一开始就人人叫他军师,他想出来的办法是“烧田”──每当马队掠劫了一处地方之后,就放火烧经过之处的庄稼。
  这本来是一种伤天害理之极的事,民以食为天,东北沃野千里,种的多是高梁、大豆,前者成熟时,一丈来高,放眼望去,一望无际,是著名的“青纱帐”,后者成熟时,豆荚自动会爆裂开来,而且大豆多油,更加容易燃烧。
  所以一旦放起火来,救火的设备又差,哪里有什么灭火剂,无非是用树枝拍打而已。
  (十分令人可悲的是,最近一场特大林火,也还是用这种救火方法。)
  所以,山林间忌火,庄稼到了快成熟或成熟等待收割时,也特别忌火,大火一发不可收拾,往往绵延数百里,使上千上万亩土地上的庄稼,变成飞灰,土地变成一片焦黑,使成百个屯子,数以万计的农民,欲哭无泪,一年的生计,全无着落,受尽万千的诅咒,自然也会遭到严厉之极的群众报复。
  所以,有作奸犯科,十恶不赦的人,也不敢轻易放火烧庄稼的。可是,军师就赫然提了出来。
  当时,一共是五个人,在一所破旧的窝棚之中,窝棚内什么也没有,窝棚之外,是五匹马,马倒是好马,集上偷来的,而沃野之上,有的是牧草,都吃得健马油光水滑,神骏非凡。
  窝棚之中的五个人,也全都无精打采,拉队成匪已有一个半月了,超过十次,想侵犯一些小屯子,也全都叫人给击得落荒而逃。
  东北地广人稀,有人聚居的村落,都称“屯子”,村落中姓郑的多,这个屯就叫郑家屯。每一个屯子,都有类似自卫队的组织,也叫民团。屯子的周围,垒土为墙,和城墙差不许多,坚实的木栅,墙角有了望台,可以老远就看到来犯的人。这种自卫队,不但防马匪,也防俄罗斯强盗──边界那边的俄罗斯人,仗着枪好马快,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来抢劫一番,自然,也会有没出息的民族败类,勾引了俄国土匪来抢掠的。
  所以,屯子规模不论大小,都有自保之策,大屯子花得起钱,不但请了专人来训练民团,连大炮都有,当然可以大收阻吓之效。
  像这种大屯子,五六个土匪小队,正眼也不敢瞧,常言道:柿子拣软的捏,他们找一些小屯子下手,也落得个落荒而逃,这就令得这几个才落草为寇的人,又气又恨,全身的劲都无处去使,自去抡了半天刀──他们的刀,倒全是精光铮亮,挥起来风声呼呼,锋利之极,保证可以一刀把一个人从头到胯,齐中剖成两半!
  就在这时候,军师用十分肯定语气,一字一顿地道:“我们放火烧庄稼!”
  军师的话一出口,窝棚之中,一片寂静。虽然落草为寇,为的是他们都各自在血液之中,流动着一股桀骜不驯,不肯安份于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在他们血液中奔腾的那种不甘平平淡淡过一生的质素,令他们总要做点与众不同的事,可是在别的方面,他们和千千万万在这幅大地上勤劳耕种的农民,也没有多大的分别。
  所以一听到要烧庄稼,没有人说话。
  军师不理会别人,目光落在焦田的身上。
  焦田那时候,自然不叫焦田,而且,他的身手气概,也和七八年之后,他成了千里荒野上最负盛名的马匪首领时大不相同,所以不必形容他那时的样子,会在后面详细形容他成功之后的情形。
  不过为了方便,那时他虽然另有名字,也不妨称他为焦田──反正他日后就是用这个名字的。
  焦田迎着军师的目光,喉结上下移动,发出一声古怪的声响,语气十分迟疑:“这……不是很合适吧?”
  其余各人立即附和。
  军师抡起刀来,虚劈了一刀,“刷”地一声响,刀光映着他煞白的脸:“非这样不可,不然,我们就别做这一行,种地去!”
  军师那时,自然也没有什么权威,所以他的话,引起的反对声更大。军师冷笑,说的话毫不容情,每一句话,都像利刺一样刺进人的心坎中。
  (年轻人的叔叔在说到这里时,曾长叹了声:“有些人,天生有煽动他人的情绪,蛊感人心的能力,能使别人放弃自己的想法,而去跟随他。”)
  (隔了一会之后,年轻人的叔叔又感叹:“观乎历史上,不论是成大事,或是成大乱的人,好像都有这种天生的本领,而更多的人,只能被这种人牵着鼻子走!”)
  (年轻人表示自己的意见:“这是民智未开的原故。”)
  军师当时说的是:“怕烧了庄稼,伤天害理?哥儿们,我们现在是士匪,是强盗,不是善男信女,见人要砍,见财要抢,干的营生,桩桩都能打入十八层地狱!”
  “要是怕天理循环,怕报应,趁早回家抱孩子去──不过,只怕也迟了吧,我们手中的刀,欠的人命也不止一条两条了吧!只要豁出去干,才能杀出一条血路?”
  他霍然站起,又空挥了一轮刀,才道:“要就出发,我和老大先出动。”
  其中的一个(后来也成了大头目)还是有点怯意:“要是被……追杀……我们可是人单势孤!”
  于是烧了庄稼,犯了众怒,被各屯子的民团追杀的匪队,也未必同情,那就天下虽大,无容身之处了!
  军师在这时,昂然说出了一句使他毕生声名大噪的名言,这句名言,据说传在东北三省,甚至传进了关内,是成千上万亡命之徒的座右铭。
  军师这时说的是:“我做事从不想退路!”
  不想退路,就只能勇猛前进,有了退路,就不免想到退守,难求进取,这是一股狠劲。这一点,和兵法上的“置之死地而后生”,倒十分吻合。于是,他们就到处去飞帖子──把勒索信绑在石头上,利用弹子弹进屯子的围墙去,或者,干脆就把勒索信贴在屯子的木栅上。
  军师是上过书垫的,一手字,虽然说不上铁划银钩,在方圆千里之中,只怕也难找得出第二个来。他们不但飞帖子,而且还喊阵──策马绕着屯子的围墙飞驰,一面驰走,一面把勒索的内容,大声叫喊出来,可以让屯子里的男女老幼,一起听见。
  喊阵比较有效,可是也十分危险,屯子中的自卫队乱枪扫射,或是万箭齐发,喊阵的匪徒,非死即伤──那次,焦田亲自去喊阵,喊了三个屯子,安然无恙,全靠着也那精娴无比的骑术,关于他的骑术,听起来简直像神话,下面还有详细解释。
  他那次喊阵,全身而退,用的是一招“蹬里藏身”──整个人藏在马腹之下,枪箭矛钓,自然都无奈他何,只不过虽然他事先在马身上也做了防备功夫,还是死了三匹好马。
  勒索的内容,无非是限三日之内,把银元若干枚,放置于某处某处,否则便如何如何。
  别的马匪必然是“否则大队攻打,屯破之日,鸡犬不留,老幼无存”。
  可是这次,焦田的喊阵,军师的飞帖却是“否则纵火烧地,庄稼成灰,颗粒不存”!
  那时,又正是秋熟时分。
  几个屯子受到了这种前所未有的勒索,自然派了民团,加紧巡逻。
  可是东北地肥,耕作容易,和关内的情形不同,大地面积十分大。五十亩为一晌,一家四口,普普通通,就可以管上三四晌田地,民团防卫就算再严,也总有月黑风高,有机可乘的时候。
  三天的期限一到,五处大火头,十五处小火头,一夜之间,风趁火势,不但把几个屯子的庄稼,烧得干干净净,还连累了附近的不少田地,令得方圆千里,大是震动!
  他们在勒索的时候,照例要报上万儿(名称),照例是“替天行道”开头。可是军师一想自己要放火烧稼,这“替天行道”四字是说不上的了,所以没有提,报的是“焦田大队长”。
  于是,一夜之间,焦田大队长的名头,就被所有人挂在口边,也叫人恨之切骨,黑白两道,都想把焦田大队长找出来。
  又是军师的妙计,放了这把火之后,一连五天,销声匿迹,然后,又是三个屯子,接到了焦田大队长的飞帖。
  这一次,受了损失的屯子,和没有受损失的屯子,联合起来,巡逻队不断,夜间更是紧张。
  可是军师又出了奇谋,三天期限一到,并无动静,又过了两天,这才在白天,放了火,而且趁乱之时,伏击了一队民团,砍翻了十二个民团,夺得了十二杆好枪和许多子弹,声势大壮!到了第三次,焦田大队长的飞帖出现,期限一到,白花花的大洋,就如数出现在他们指定的地方──善良的老百姓投降了!
  于是,焦田的声势大壮,招兵买马,神出鬼没,往往今天还在一处喊阵,明天的飞帖,已经飞到了五百里之外,不到两三年,已成了势强力壮的大马匪队,而且,还曾和俄国马匪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战斗,大获全胜,杀得老毛子人仰马翻,俘获的武器,更是精良。
  这时,他们也成了气候,目标大了,军师订下的一个大目标是乐家屯。
  乐家屯是一个大镇甸,也是方圆千里最富的一个屯。虽然也叫屯子,实际上是一个大城镇,过往商旅必经之地,繁华热闹的主要原因是:这个地方,是漠河金矿,和远在西伯利亚的一些金矿的矿石集中地。
  金矿的矿石,合金量极高──黄金和其它金属不同,多有天然的纯金块的。漠河和漠河以北,是地球上真正的苦寒之地,可是却有金矿,金矿开采出来,在矿场经过简单的处理,就专车运到乐家屯的炼金厂加工,这是正路。不是正路的,则是西伯利亚俄国人金矿中偷运走私来的矿石,一样泡在乐家屯集中。所以,乐家屯的原名,渐渐地反倒少人提了,远近都叫“黄金屯子”,有民谣唱:“黄金屯子满是金,有金个个是神明,拜得男来又拜女,金光闪闪冲天庭。”
  民谣自有含意,是说在黄金屯子中,一切的一切,反正有金子在说话,不管是哪一个的政府,都说不上话,自成一国,超然物外。
  在黄金屯子之中,自然要什么就有什么,说不上的穷奢极侈和繁华。
  军师的计划是:把黄金屯子打下来,据为己有,自成一国,继续在黄金上发大财。
  经过了很多年,马队的成员早已过千,可是遇上大事,集中在一起商讨的,仍然是当年窝棚中的五个人。当军师一提出他的大胆计划时,情形竟然和几年前的那次一样:没有人出声!
  过了好一会,焦田才叹了一口气:“军师,太大块了吧,怕咽不下!”
  这时的焦田,当然不再是当日的焦田了,他刀法如神,骑术如神,早已远近驰名,去年,另外两股各有三百人的马匪首领,约他比试,说明谁赢,就可以并吞输了的马队,成为首领,输的,终生听命。
  赌的是砍木桩。
  懂得骑术和刀术的人都知道,砍木桩是最公平的赌法,差一点都不行,高下立判。
  世界各地,精于骑术的民族,也大都精于使刀,多半是由于刀的威猛,和马的矫捷相配合,联合而成为十分有效的攻击力之故。
  所以,砍木桩这种展示刀法和骑术的运动,世界各地都有;两排木桩,策骑在中间驰过,左一刀,右一刀,把木桩砍断。
  这是最简单的砍木桩,一到了和中国武术相结合的高手身上,砍木桩干变万化,首先,出现了短桩,硬木削成,埋在地上的木桩,有短到不足一尺的!
  人在马上,挥刀砍去,自然是木桩越长,越容易砍,越短,越是难砍。短到一尺,人要大半吊在鞍上,斜着身子去砍,不单难以发力,又不能慢驰,一不小心,落了马来,就再没面混江湖了!
  短桩如果在两旁,人一下向左斜,一下向右斜,若是没有过人的腰力,一两下过去,连骨架子都会散开来!
  (年轻人那时,正热衷于打马球,他自然也有十分精湛的骑术,听他叔叔和方一甲讲到这里时,青年人容易不服气,就插了一句口:“那也不算什么,打马球,有时也需要有相同的动作!”)
  (当时,方一甲只是扬了扬眉,他叔叔则瞟了他一眼,也没有说什么。)
  (几天之后,叔叔和年轻人在一片平坦地上,把那柄锋利的马刀,交在年轻人的手中,在叫地上竖起了六根三尺高的木桩,拍了拍一匹骏马的头,退开去,望着年轻人,根本不说什么。)
  (年轻人也知道这一切全是在方一甲书斋中的那两句话而来的。)
  (他也不说什么,翻身就上了马,疾驰而出,兜回马来,骑得更快,身子向左一斜,一刀砍出,一根木桩应声而断,可是也只是那一根,当他回过身来砍第二刀时,顾得了腰上发力,手上就无法发力──砍木桩和打马球所需要的力道,毕竟大不相同!)
  (苦练了一年之久,年轻人才能一口气砍八根两尺高的木桩。)
  (他没有再练下去,并不是他练不到更高的境界,而是他更需要练的东西实在太多,不能在单一的一个项目上花太多的时间。)
  (当然,方一甲和叔叔后来又提及的“腹桩”,他更没有机会涉及了。)
  (饶是如此,时至今日,年轻人单骑砍木桩的功夫,只怕也在世界的前五名之内了!)
  那次,焦田和另外两个马匪首领赌的,是另一种难度更高的欣法,砍的是“腹桩”──所有的木桩,一尺高,竖在地上,策骑者在向前飞驰之际,必须控制着马匹,绝对要直线前进,目的是使所有的木桩,都在马腹之下。
  然后,马上的骑士,要使出各种身法,把在马腹之下的木桩砍断──每砍断一根之后,必须回复正常的策骑姿势,不能一直藏身在马腹之下。
  这是一种听听也匪夷所思,认为不可能的骑术,但在东北平原之上,确然有人做得到!
  焦田在那一次赌赛之中,竟然砍了二十四根“腹桩”,令得旁观者目定口呆,那两个和人赌赛的马匪首领,拜伏在地,手下六百多人,自然也归入了焦田的马队,令得焦田更是声势大壮!
  可是,就算焦田的马队,有了那样的声势,想要吞并黄金屯子,他连想也没有想到过,事实上,这种念头,只有军师想得出来。
  军师在那时,自然也不是当年的军师了,可是有两件事,他并没有改变。一是他的脸色,一直是那样苍白,白渗渗地,十分骇人。二是他喜欢眯着眼睛看人,怪的是,别人都是圆睁双目,才显得有威势,他却正好相反,眼睁大的时候,并不怎样,一眯眼,眼缝之中,就寒光迸射,叫人会不由自主,机伶伶地打寒战。
  焦田一说话,军师就眯着眼看着焦田,焦田自然不会心头生寒──他们在那么多年并肩作战之后,已经是生死之交了。
  军师慢吞吞地说话:“我想过了,我们现在声势再壮,也是一股马──人总不能一辈子当马匪,只有趁现在有人有马有枪在手,拚一拚,打下一座城池来,自立为上,这才是长远之计!”
  军师的话,当然不错,所以听得人人都咽了一口口水。
  军师又道:“要打家劫合容易,要攻打城池,大不相同,既然要打,就拣大的,还有比黄金屯子更合适的么?所以,就打黄金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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