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青春校园>> 三毛 Sanmao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43年3月26日1991年1月4日)
背影
  喜欢文章的前段。自己没有在夜里去过墓地,没有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的感受,静静的在墓地坐上一天,从太阳从一头爬了上来,看着夕阳流着血,缓缓的落了下去。知道死了之后是无比的安静,全没有了现在人世间的烦躁很喧闹,是青草依依,是小鸟划过的纯蓝的天空,是一望无边的金黄的沙漠。从寂静和黑暗走向万家灯火,应该是有别样的感受的,我只是见过外公的一掊黄土,上面是空泛的蓝色,周围是逼眼的绿,在那里到是站了很久,一直认为外公是自己最亲密的人,而现在他也离开了我,静静的睡去,而在医院我看见他不停的大声的喘气。我十分的害怕!我有了不祥的感觉。
  我从不信佛,可是我确实企求起他来,我盼望着奇迹的出现,我不停来回的走动,我害怕了!
  可是奇迹没有来,外公在他过完了他的最后的一个生日后的第二个夜晚走了,那一天我哭了,我哭了很久,外婆也哭了,母亲和姨都哭了。
  那些日子我一个人静静的坐着,看着大人们的忙碌,看着各式的人来祭拜。
  晚上一个人睡在外公的床上,发现那里满是外公的气息。在那熟悉的气味里,在陌生的夜里我一夜一夜的失眠。
  我在纯蓝的夜空里寻找着外公的眼神,我知道他现在一定睁着双眼一直看着我。
  世界上最纯洁的是沙漠和大海那里永远不会有人类的脚印,他们以他们宽容包容了一切,包括我们的调皮,就象母亲宽容的胸怀和父亲宽广的肩膀。还有外公外婆的眼神。
  作者说“ 终于有泪了。那么我还不是行尸走肉父亲,母亲,你们此时正在安睡,那么让我悄悄的尽情的流一次泪吧。”
  而我的泪那,是在那个夜晚都流尽了吗?现在怎么哭也哭不出来了。
  好想,好想再见到外公,哪怕是一个背影!
  知道自己一定会再见到外公的,这几乎是一定的!知道他现在一定在看着我以前,常常苦想着“爱一个人就要为他付出,甚至是生命。”尽管觉得不太公平,尽管有些委屈,但仍是那么认真那么执着地照着去试、去做了。付出了代价,能换回一时的甜蜜,一时间也会觉得自己已经潇洒过了,伟大过了,即使是生命立即终止,仍是无悔无憾了。可是,从不满足、从来自私的心又怎会为此而宁静,不再掀起巨浪?付出了,总是渴望得到回报,回报了便希望再多一些。天下哪有那么好的事情?给了回报的已经算是大大的君子,没有回报的,他会甩给你一句话:付出的不够,仅仅只是令他感动了一下子而已。究竟,多少的付出才能换回长时间的感动,或是更深刻一点?没有人回答!多少的痴男怨女,恰恰不懂得怎样将付出与感动划上一个完美的等号。
背  影
  那片墓园曾经是荷西与我常常经过的地方。
   过去,每当我们散步在这个新来离岛上的高岗时,总喜欢俯视着那方方的纯白的厚墙,看看墓园中特有的丝杉,还有那一扇古老的镶花大铁门。
   不知为什么,总也不厌的怅望着那一片被围起来的寂寂的土地,好似乡愁般的依恋着它,而我们,是根本没有进去过的。
   当时并不明白,不久以后,这竟是荷西要归去的地方了。
   是的,荷西是永远睡了下去。
   清晨的墓园,鸟声如洗,有风吹过,带来了树叶的清香。
   不远的山坡下,看得见荷西最后工作的地方,看得见古老的小镇,自然也看得见那蓝色的海。
   总是痴痴的一直坐到黄昏,坐到幽暗的夜慢慢的给四周带来了死亡的阴影。
   也总是那个同样的守墓人,拿着一个大铜环,环上吊着一把古老的大钥匙向我走来,低低的劝慰着:“太太,回去吧!
   天暗了。”
   我向他道谢,默默的跟着他穿过一排又一排十字架,最后,看他锁上了那扇分隔生死的铁门,这才往万家灯火的小镇走去。
   回到那个租来的公寓,只要母亲听见了上楼的脚步声,门便很快的打开了,面对的,是憔悴不堪等待了我一整天的父亲和母亲。
   照例喊一声:“爹爹,姆妈,我回来了!”然后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去,躺下来,望着天花板,等着黎明的再来,清晨六时,墓园开了,又可以往荷西奔去。
   父母亲马上跟进了卧室,母亲总是捧着一碗汤,察言观色,又近乎哀求的轻声说:“喝一口也好,也不勉强你不再去坟地,只求你喝一口,这么多天来什么也不吃怎么撑得住。”
   也不是想顶撞母亲,可是我实在吃不下任何东西,摇摇头不肯再看父母一眼,将自己侧埋在枕头里不动。母亲站了好一会,那碗汤又捧了出去。
   客厅里,一片死寂,父亲母亲好似也没有在交谈。
   不知是荷西葬下去的第几日了,堆着的大批花环已经枯萎了,我跪在地上,用力将花环里缠着的铁丝拉开,一趟又一趟的将拆散的残梗抱到远远的垃圾桶里去丢掉。
   花没有了,阳光下露出来的是一片黄黄干干的尘土,在这片刺目的,被我看了一千遍一万遍的土地下,长眠着我生命中最最心爱的丈夫。
   鲜花又被买了来,放在注满了清水的大花瓶里,那片没有名字的黄土,一样固执的沉默着,微风里,红色的、白色的玫瑰在轻轻的摆动,却总也带不来生命的信息。
   那日的正午,我从墓园里下来,停好了车,望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发呆。
   不时有认识与不认识的路人经过我,停下来,照着岛上古老的习俗,握住我的双手,亲吻我的额头,喃喃的说几句致哀的语言然后低头走开。我只是麻木的在道谢,根本没有在听他们,手里捏了一张已经皱得不成样子的白纸,上面写着一些必须去面对的事情——:
   要去葬仪社结帐,去找法医看解剖结果,去局交回荷西的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去海防司令部填写出事经过,去法院申请死亡证明,去市政府请求墓地式样许可,去社会福利局申报死亡,去打长途电话给马德里总公司要荷西工作合同证明,去打听寄车回大加纳利岛的船期和费用,去做一件又一件刺心而又无奈的琐事。
   我默默的盘算着要先开始去做哪一件事,又想起来一些要影印的文件被忘在家里了。
   天好似非常的闷热,黑色的丧服更使人汗出如雨,从得知荷西出事时那一刻便升上来的狂渴又一次一次的袭了上来。
   这时候,在邮局的门口,我看见了父亲和母亲,那是在荷西葬下去之后第一次在镇上看见他们,好似从来没有将他们带出来一起办过事情。他们就该当是成天在家苦盼我回去的人。
   我还是靠在车门边,也没有招呼他们,父亲却很快的指着我,拉着母亲过街了。
   那天,母亲穿着一件藏青色的材衫,一条白色的裙子,父亲穿着他在仓促中赶回这个离岛时唯一带来的一套灰色的西装,居然还打了领带。
   母亲的手里握着一把黄色的康乃馨。
   他们是从镇的那头走路来的,父亲那么不怕热的人都在揩汗。
   “你们去哪里?”我淡然的说。
   “看荷西。”
   “不用了。”我仍然没有什么反应。
   “我们要去看荷西。”母亲又说。
   “找了好久好久,才在一条小巷子里买到了花,店里的人也不肯收钱,话又讲不通,争了半天,就是不肯收,我们丢下几百块跑出店,也不知够不够。”父亲急急的告诉我这件事,我仍是漠漠然的。
   现在回想起来,父母亲不只是从家里走了长长的路出来,在买花的时候又不知道绕了多少冤枉路,而他们那几日其实也是不眠不食的在受着苦难,那样的年纪,怎么吃得消在烈日下走那么长的路。
   “开车一起去墓地好了,你们累了。”我说。
   “不用了,我们还可以走,你去办事。”母亲马上拒绝了。
   “路远,又是上坡,还是坐车去的好,再说,还有回程。”
   “不要,不要,你去忙,我们认得路。”父亲也说了。
   “不行,天太热了。”我也坚持着。
   “我们要走走,我们想慢慢的走走。”
   母亲重复着这一句话,好似我再逼她上车便要哭了出来,这几日的苦,在她的声调里是再也控制不住了。
   父亲母亲默默的穿过街道,弯到上山的那条公路去。
   我站在他们背后,并没有马上离开。
   花被母亲紧紧的握在手里,父亲弯着身好似又在掏手帕揩汗,耀眼的阳光下,哀伤,那么明显的压垮了他们的两肩,那么沉重的拖住了他们的步伐,四周不断的有人在我面前经过,可是我的眼睛只看见父母渐渐远去的背影,那份肉体上实实在在的焦渴的感觉又使人昏眩起来。
   一直站在那里想了又想,不知为什么自己在这种情境里,不明白为什么荷西突然不见了,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父母竟在那儿拿着一束花去上一座谁的坟,千山万水的来与我们相聚,而这个梦是在一条通向死亡的路上遽然结束。
   我眼睛干干的,没有一滴泪水,只是在那儿想痴了过去。
   对街书报店的老板向我走过来,说:“来,不要站在大太阳下面。”
   我跟他说:“带我去你店里喝水,我口渴。”
   他扶着我的手肘过街,我又回头去找父亲和母亲,他们还在那儿爬山路,两个悲愁的身影和一束黄花。
   当我黄昏又回荷西的身畔去时,看见父母亲的那束康乃馨插在别人的地方了,那是荷西逝后旁边的一座新坟,听说是一位老太太睡了。两片没有名牌的黄土自然是会弄错的,更何况在下葬的那一刻因为我狂叫的缘故,父母几乎也被弄得疯狂,他们是不可能在那种时刻认仔细墓园的路的。
   “老婆婆,花给了你是好的,请你好好照顾荷西吧!”
   我轻轻的替老婆婆抚平了四周松散了的泥沙,又将那束错放的花又扶了扶正,心里想着,这个识别的墓碑是得快做了。
   在老木匠的店里,我画下了简单的十字架的形状,又说明了四周栅栏的高度,再请他做一块厚厚的牌子钉在十字架的中间,他本来也是我们的朋友。
   “这块墓志铭如果要刻太多字就得再等一星期了。”他抱歉的说。
   “不用,只要刻这几个简单的字:荷西·马利安·葛罗——安息。”
   “下面刻上——你的妻子纪念你。”我轻轻的说。
   “刻好请你自己来拿吧,找工人去做坟,给你用最好的木头刻。这份工作和材料都是送的,孩子,坚强呵!”
   老先生粗糙有力的手重重的握着我的两肩,他的眼里有泪光在闪烁。
   “要付钱的,可是一样的感谢您。”
   我不自觉的向他弯下腰去,我只是哭不出来。
   那些日子,夜间总是跟着父母亲在家里度过,不断的有朋友们来探望我,我说着西班牙话,父母便退到卧室里去。
   窗外的海,白日里平静无波,在夜间一轮明月的照耀下,将这拿走荷西生命的海洋爱抚得更是温柔。
   父亲、母亲与我,在分别了十二年之后的第一个中秋节,便是那样的度过了。
   讲好那天是早晨十点钟去拿十字架和木栅栏的,出门时没见到母亲。父亲好似没有吃早饭,厨房里清清冷冷的,他背着我站在阳台上,所能见到的,也只是那逃也逃不掉的海洋。
   “爹爹,我出去了。”我在他身后低低的说。
   “要不要陪你去?今天去做哪些事情?爹爹姆妈语言不通,什么忙也帮不上你。”
   听见父亲那么痛惜的话,我几乎想请他跟我一起出门,虽然他的确是不能说西班牙话,可是如果我要他陪,他心里会好过得多。
   “哪里,是我对不起你们,发生这样的事情……”
   话再也说不下去了,我开了门便很快的走了。
   不敢告诉父亲说我不请工人自己要去做坟的事,怕他拚了命也要跟着我同去。
   要一个人去搬那个对我来说还是太重的十字架和木栅栏,要用手指再一次去挖那片埋着荷西的黄土,喜欢自己去筑他永久的寝园,甘心自己用手,用大石块,去挖,去钉,去围,替荷西做这世上最后的一件事情。
   那天的风特别的大,拍散在车道旁边堤防上的浪花飞溅得好似天高。
   我缓缓的开着车子,堤防对面的人行道上也沾满了风吹过去的海水,突然,在那一排排被海风蚀剥得几乎成了骨灰色的老木房子前面,我看见了在风里,水雾里,踽踽独行的母亲。
   那时人行道上除了母亲之外空无人迹,天气不好,熟路的人不会走这条堤防边的大道。
   母亲腋下紧紧的夹着她的皮包,双手重沉沉的各提了两个很大的超级市场的口袋,那些东西是这么的重,使得母亲快蹲下去了般的弯着小腿在慢慢一步又一步的拖着。
   她的头发在大风里翻飞着,有时候吹上来盖住了她的眼睛,可是她手上有那么多的东西,几乎没有一点法子拂去她脸上的乱发。
   眼前孤伶伶在走着的妇人会是我的母亲吗?会是那个在不久以前还穿着大红衬衫跟着荷西与我像孩子似的采野果子的妈妈?是那个同样的妈妈?为什么她变了,为什么这明明是她又实在不是她了?
   这个憔悴而沉默妇人的身体,不必说一句话,便河也似的奔流出来了她自己的灵魂,在她的里面,多么深的悲伤,委屈,顺命和眼泪像一本摊开的故事书,向人诉说了个明明白白。
   可是她手里牢牢的提着她的那几个大口袋,怎么样的打击好似也提得动它们,不会放下来。
   我赶快停了车向她跑过去:“姆妈,你去哪里了,怎么不叫我。”
   “去买菜啊!”母亲没事似的回答着。
   “我拿着超级市场的空口袋,走到差不多觉得要到了的地方,就指着口袋上的字问人,自然有人会拉着我的手带我到菜场门口,回来自己就可以了,以前荷西跟你不是开车送过我好多次吗?”母亲仍然和蔼的说着。
   想到母亲是在台北住了半生也还弄不清街道的人,现在居然一个人在异乡异地拿着口袋到处打手势问人菜场的路,回公寓又不晓得走小街,任凭堤防上的浪花飞溅着她,我看见她的样子,自责得恨不能自己死去。
   荷西去了的这些日子,我完完全全将父母亲忘了,自私的哀伤将我弄得死去活来,竟不知父母还在身边,竟忘了他们也痛,竟没有想到,他们的世界因为没有我语言的媒介已经完全封闭了起来,当然,他们日用品的缺乏更不在我的心思里了。
   是不是这一阵父母亲也没有吃过什么?为什么我没有想到过?
   只记得荷西的家属赶来参加葬礼过后的那几小时,我被打了镇静剂躺在床上,药性没有用,仍然在喊荷西回来,荷西回来!父亲在当时也快崩溃了,只有母亲,她不进来理我,她将我交给我眼泪汪汪的好朋友格劳丽亚,因为她是医生。我记得那一天,厨房里有油锅的声音,我事后知道母亲发着抖撑着用一个小平底锅在一次一次的炒蛋炒饭,给我的婆婆和荷西的哥哥姐姐们开饭,而那些家属,哭号一阵,吃一阵,然后赶着上街去抢购了一些岛上免税的烟酒和手表、相机,匆匆忙忙的登机而去,包括做母亲的,都没有忘记买了新表才走。
   以后呢?以后的日子,再没有听见厨房里有炒菜的声音了。为什么那么安静了呢,好像也没有看见父母吃什么。
   “姆妈上车来,东西太重了,我送你回去。”我的声音哽住了。
   “不要,你去办事情,我可以走。”
   “不许走,东西太重。”我上去抢她的重口袋。
   “你去镇上做什么?”妈妈问我。
   我不敢说是去做坟,怕她要跟。
   “有事要做,你先上来嘛!”
   “有事就快去做,我们语言不通不能帮上一点点忙,看你这么东跑西跑连哭的时间也没有,你以为做大人的心里不难过?你看你,自己嘴唇都裂开了,还在争这几个又不重的袋子。”她这些话一讲,眼睛便湿透了。
   母亲也不再说了,怕我追她似的加快了步子,大风里几乎开始跑起来。
   我又跑上去抢母亲袋子里沉得不堪的一瓶瓶矿泉水,她叫了起来:“你脊椎骨不好,快放手。”
   这时,我的心脏不争气的狂跳起来,又不能通畅的呼吸了,肋骨边针尖似的刺痛又来了,我放了母亲,自己慢慢的走回车上去,趴在驾驶盘上,这才将手赶快压住了痛的地方。
   等我稍稍喘过气来,母亲已经走远了。
   我坐在车里,车子斜斜的就停在街心,后望镜里,还是看得见母亲的背影,她的双手,被那些东西拖得好似要掉到了地上,可是她仍是一步又一步的在那里走下去。
   母亲踏着的青石板,是一片又一片碎掉的心,她几乎步伐踉跄了,可是手上的重担却不肯放下来交给我,我知道,只要我活着一天,她便不肯委屈我一秒。
   回忆到这儿,我突然热泪如倾,爱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那么辛酸那么苦痛,只要还能握住它,到死还是不肯放弃,到死也是甘心。
   父亲,母亲,这一次,孩子又重重的伤害了你们,不是前不久才说过,再也不伤你们了,这么守诺言的我,却是又一次失信于你们,虽然当时我应该坚强些的,可是我没有做到。
   守望的天使啊!你们万里迢迢的飞去了北非,原来冥冥中又去保护了我,你们那双老硬的翅膀什么时候才可以休息?
   终于有泪了。那么我还不是行尸走肉,父亲,母亲,你们此时正在安睡,那么让我悄悄的尽情的流一次泪吧。
   孩子真情流露的时候,好似总是背着你们,你们向我显明最深的爱的时候,也好似恰巧都是一次又一次的背影。
   什么时候,我们能够面对面的看一眼,不再隐藏彼此,也不只在文章里偷偷的写出来,什么时候我才肯明明白白的将这份真诚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里向你们交代得清清楚楚呢。
赤足天使——鞋子的故事
  ——永远的夏娃
   我们的朋友,开小饭店的亚当,在上个月意外的中了一张奖券,奖金大约是一百多万西币,折合台币五十多万的样子。
   这个数目,在生活这么高的地方,要置产是不太可能,如果用来买买生活上的小东西,便是足足有余了。
   在我碰到亚当的太太卡门时,我热烈的恭喜了她一番,最后很自然的问她:“你买了些什么新的东西吗?”
   卡门非常愉快的拉我回家,向我展示了她一口气买下的二十八双新鞋子,我蹲下去细细的欣赏了一番,竟没有一双是我敢穿在脚上的,尤其可怕的是,她居然买了一双花格子布做的细跟高统长靴——真难为她找得到这么难看的东西。
   我告辞了卡门出来,心里一想再想,一个多了一些金钱的人,在生活上,精神上,通往自由之路的理想应该更畅通些才是,她不用这些钱去享受生命,竟然买下了二十几双拘束自己双脚的东西回来,实在不明白这是出自什么心理。
   其实我个人对鞋子一向亦是十分看重的,回忆起童年时代的生活,我常常搬了小板凳坐在阳光下,看家中老佣人替我纳鞋底,做新鞋,等不及的要她挑一块小花布做鞋面。
   那时候,抗战已经胜利了,我们家住在南京鼓楼。一幢西式的大房子里,有前院有后院,还有一个停车的偏院。童年的生活,所记得的不外是玩耍的事情,玩耍又好似与奔跑总脱不开关系,虽然不过是三四岁吧,可是当年如何跨了大竹杆围着梧桐树骑竹马,如何在雪地里逃不及吃了堂哥一颗大雪弹,如何上家中假山采桑叶,又如何在后院被鹅追赶,这种种愉快的往事,全得感谢我脚下那双舒服的纯中国鞋子。那时候我们家的孩子们,夏天穿的是碎布衬底,缝上鞋面,加上一条布绊扣横在脚面上,如同蚕豆瓣似的舒服布鞋。冬天的棉鞋便没有横绊扣,它们的形状是胖胖的如同元宝似的一种好玩的东西,穿着它好似踏进温暖的厚棉被似的,跑起路来却不觉得有什么重量。
   记得有一年圣诞节,母亲给我穿上了一双硬帮帮的小皮鞋,我吃了一惊,如同被套了个硬壳子一般的不舒服,没有几天,新鲜的感觉过了,我仍是吵着要回旧布鞋来穿,还记得母亲叹了口气,温柔的对我说:“外面多少小孩子饭都没得吃,你们有皮鞋穿,还要嫌东嫌西的吵。”
   到了台湾,大人背井离乡,在离乱的大时代里,丢弃了故乡一切的一切,想来在他们的内心是感触极深的。可是做孩子的我们,哪懂那些天高地厚的道理,当我从中兴轮上下来,进了台北建国北路那幢小小的日式房子,发觉每一个人都要脱鞋才能上榻榻米的地时,简直没将我高兴得发狂,跟着堂哥和姐姐尽情的又叫又跳,又低头看着自己完全释放的光脚丫,真是自由得心花怒放,又记得为了大家打赤足,堂哥竟乱叫着:“解放了!解放了!”为了这一句可怕的才用的字,我们这些也跟着乱喊起解放来的小孩子还被大人打了一顿,喝叱着:“以后再也不许讲这句话,再喊要打死!”
   天晓得我们只是为了光脚在高兴而已。
   初进小学的时候,我姐姐是三年级,我是一年级。
   我们班上的同学大部份不穿鞋子,这使我羡慕得不堪,每天下了课,打扫教室的时候,我便也把鞋袜脱了,放在书包里,一路滴滴答答的提着水桶泼进教室去玩。下课回家时,踏着煤渣路和鸡粪,一步一刺的慢慢走着,再怎么也不肯穿上鞋子,快到家之前,舒兰街的右边流着一条小河,我坐下来洗洗脚,用裙子擦擦干,这才穿上鞋袜,衣冠整齐的回到母亲面前去给她看。
   小学生的日子,大半穿的是白球鞋,高小时比较知道爱美了,球鞋常常洗,洗清洁了还给涂上一种鞋粉,晒干了时,便雪也似的白亮,衬上白袜子,真是非常清洁美丽的,那时候我的鞋子就是这一种,上学的路也仍是那一条,小小的世界里,除了家庭、学校之外,任何事都没有接触。社会的繁华复杂,人生的变化、欢乐和苦痛都是小说里去看来的,我的生活,就像那双球鞋似的一片雪白。
   球鞋也是布做的,布的东西接近大自然,穿着也舒适,后来不知为了什么,大家都改穿起皮鞋来了,连小孩子都逃不掉,如果我穿了球鞋出门,母亲便会说:“新鞋子搁着不穿吗?
   再放着又要小了。”
   我的回答照例千篇一律:“新鞋磨脚呢!再说穿新鞋天一定下雨。”
   少女时代的我是个非常寂寞的怪物,念书在家,生活局限在那一幢寂寂的日式房子的高墙里,很少出门,没有朋友,唯一的真快乐,就是埋头狂啃自己喜爱的书籍,那时候我自卑感很重,亲友间的聚会大半都不肯去。回想起来,在那一段没有身分也没有路走的黯淡时代里,竟想不起自己穿过什么式样什么颜色的鞋子,没有路的人,大概鞋子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再想起我的鞋,已是十六岁了,那时候,我在顾福生老师的画室里开始学画,每星期去两次,因为遇见了这位改变我一生的恩师,我的生活慢慢的找到了光明和希望,朦朦胧胧的烟雾逐渐的散去,我的心也苏醒了似的快乐起来。
   有一阵,母亲带我们去永和镇父亲的朋友郑伯伯的鞋厂里订做皮鞋,姐姐挑了黑色的漆皮,那几年我一向穿得非常素暗,可以说是个铁灰色的女孩,可是,我那天竟看中了一块明亮柔和的淡玫瑰色的皮革,坚持要做一双红鞋。鞋子做好了,我踏着它向画室走去,心情好得竟想微笑起来,那是我第一双粗跟皮鞋,也是我从自己藏着的世界里甘心情愿的迈出来的第一步,直到现在回想起来,好似还在幽暗而寂寞的光线里神秘的发着温柔的霞光。
   灰姑娘穿上了红鞋,一切都开始不同了。
   因为顾老师给我的启发和帮助。我慢慢的认识了许多合得来的朋友,潜伏了多年的活泼的本性也跟着逐渐美丽的日子焕发起来。那时候,生活一日一日的复杂广阔,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已成了一匹年轻的野马,在心灵的大草原上快活的奔驰起来,每天要出门时,竟会对着一大堆鞋子,不知要穿哪一双才好。
   那时候流行的鞋子都是尖头细跟的,并不自然,也不很美丽,可是它们有许多其他的用处,踢人、踩人都是很好的工具。又因为鞋跟一般都做得高,穿上了之后,总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在迫切渴望成长的年龄里,它给了我某种神秘的满足感,那已不是虚荣心可以解释的了。
   我的凉鞋时代来得很晚,如果说木拖板也算某种形式的凉鞋,那便另当别论了。可是在记忆里,我从来没有穿木拖上过街。总觉得将趾脚露出来是在海边和洗澡时才能做的事情。那时候的社会风气跟现在不同,越不接近大自然的装扮,越是一般的觉得好看,也可以说,当时的文明,是那个样子的。十八岁的时候,做了一件旗袍,上面扣着硬高领不能咽口水,下面三寸高跟鞋只能细步的走,可是大家都说好看,我那时傻得厉害,还特为去拍了一张照片留念。三寸高跟鞋一生也只穿了那么一年,以后又回到了白球鞋,原因是什么自己也不记得了,球鞋从那时候一直到现在,我都极爱穿。
   在我进了华冈的校园里去做旁听生的时候,我的朋友强尼从远远的夏威夷给我寄来了一双美丽的淡咖啡色的凉鞋,收到那个包裹的时候,真是说不出有多么新鲜高兴,那时候市面上也有空花皮鞋卖了,可是完全平底,简直没有什么鞋面,只有两条简单皮革绕过的凉鞋,在那时的台北真是不多见,我在家里试穿着它们,乱动着完全释放的脚趾,那份自由的欢欣,竟像回到了儿时第一次在榻榻米上光脚跳上跳下的心情。第二天,我马上将它穿在脚上跑到学校去了。父亲在我放学回来时才看见我那副样子,他很愣了一会儿,最后才婉转的对我说,“你这种像打光脚一样的鞋子,还是不要穿了吧!别人会误会你是中山北路那些陪外国人的吧女呢!”
   我听了父亲的话倒是改了一点,从那时候起,我上学总是穿件白衬衫,洗得泛白了的蓝卡其布裙,下面,还是那双凉鞋,就算别人先看我的脚,再一始头看我的衣,两相印证一番,便错不到中山北路去了。
   凉鞋真是自由的象征,我跟它相见恨晚,一见钟情,这样的东西踩在脚下,一个人的尊严和自由才真正流露了出来,人生自然的态度,生命的享受,竟然因为简简单单的脚下释放,给了我许多书本里得不到的启示。
   当时,为了这份凉鞋的感动,我死命鼓励我的姐姐和大弟也来试试这种东西,大弟说得有趣,一个大男人,把脚趾露出来是多么难为情的事情,如果要他穿这种鞋子,他里面还是要加袜子。姐姐在当年是人人必争的淑女,更是不肯如我一般乱来,而今,她的孩子都上初中了,姐姐寄来的照片里,居然也是一双早年死也不肯穿的凉鞋,真是沧海桑田。这个世界变化得真快,我们还没有老,鞋子却打了好几十个圈子在流行了。
   离家以后我一直不再穿什么高跟鞋,那种东西,只是放在架上,也许一年一度去听歌剧了,去参加别人的婚礼了,为了对他人的敬重和礼貌,我才勉强把自己放入那不合自然的鞋子里去忍耐几个小时。好在我这一生也只听过不到十次歌剧,婚礼吗,只有我自己那次,穿的是一双凉鞋,我是新娘,不必去敬重他人。
   雪天来了,靴子又成了我的另一种经验,高高长统的马靴,总使我回忆起小时候那双黄色橡皮长统雨鞋,台风一过,小孩子们都穿了那种有趣的东西在巷子里口止尚水。这甜蜜的回忆,使我天生的对马靴产生了好感。在德国,长靴不是时髦,它是生活的必需品,穿着它踏着厚厚的积雪去学校,在教室休息时,双脚往暖气管上一放,搁着烘干,跟同学们谈天说地,那份舒适,女皇来了也不换。
   马靴不用来骑马,沙漠里的夜晚,竟也用得到它,靴子里插一把牛骨柄的小刀,外面长裙一盖,谁也看不出里面的乾坤来。动刀子我是不会,可是在荒野夜行的时候,那份安全感,就很不相同了。
   今年夏天我照例从加纳利群岛飞了两千里路去马德里看看朋友们,当年同住的女友全有了小娃娃,拖儿带女的,一派主妇风味,她们脚下的鞋子,却失去了风华,半高跟素面,说不出什么道理来,三个人一个样的鞋。
   那几日大家不停的见面,在有限的时间里,恨不能说尽无限平凡生活的哀乐,说着说着话题绕到打扮上去了,这些女友们看我仍是一双凉鞋,就不甘心了,硬拖了我一家一家鞋店去逛,要我买下一双四周有东西围住的“鞋子”,我试了几次,实在不舒服,她们硬说好看,我无可奈何的买了一双,还是说了一句:“在我们那群岛上,度假的气氛浓,每个人都悠悠闲闲的,这种鞋,跟当地气氛是不称的。”
   鞋子买了,我穿了一次,就给丢在旅馆里了,平日仍是几根带子绑在脚上,大街小巷的去乱逛。
   回家来了,荷西惊见我竟多了一双高跟鞋,大笑了起来,硬是叫我穿了陪他出去。这种东西,我给取了个名字,叫做“百步鞋”,走一步还可以,走十步已经不耐烦了,走百步必然大发脾气,只有将它们脱下来光脚走下去来得自在,我喜欢我的心灵和我的肉体都与世无争,鞋子决定我心情的宁静和舒泰,这是勉强不来的事。
   我常常看见我的女友们在照片中穿着高跟鞋,我想,这是我与她们在社会上的身分不同而造成的差别,在这个社会上,尤其是办公室里的妇女,她们的衣着和打扮,不只是为着一己的舒适,也包括了对工作环境和他人的恭敬,也许有一天,这种观念会慢慢改变过来,舒适自然的打扮,其实才是对个人生命最大的认知和尊敬,那时候,踩一双平底凉鞋去参加鸡尾酒会大概也不会被人视为失礼了。
   秋天来了,昨日清晨微微的下了一场怡人的小雨,我出门买菜时,已经脱线的凉鞋踩进一个小水塘里,鞋底泡了水,每走一步,它们便“吱呀!”的响一声,我觉着好玩,快走了几步,它们又接连着响了好几声,我再想试试,在空旷无人的街道上狂跑起来,脚下的鞋,竟然不断的唱起歌来——吱呀!吱呀!吱呀!好有节拍的。我想。无论中不中奖券,脚下的凉鞋又得再买一双了。
   后记:兰小春给我来信,说起夏日和她的小孩豆豆不喜穿鞋子,每给他上鞋,他可爱的小脚趾总是向里面拼命缩,努力争取赤足的自由,结论是——豆豆十分的乡土!
   我真庆幸这世界上还有我的同好,祝小豆豆享受赤足天使的滋味一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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