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知青文革>> 张贤亮 Zhang Xianliang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36年12月~2014年9月27日), 叶兆言 She Zhaoyan   中国 China   现代中国   (1957年7月)
亲历历史
  国内知名作家、学者、社会名流回忆文革的个人记录,具有强烈的阅读震撼力和鲜明的现实意义。其中包括:张贤亮见证的死刑和性,叶兆言的文革记忆,朱正琳的铁窗岁月,徐友渔的大串连,许志英的“五七干校”,邵燕祥妻子的生活碎片,杨益宪的四年牢狱生涯,还有冰心老人写给家人的温馨感人的书信……在本书这些著名作家的回忆中,文化大革命不再是个宏大、抽象的字眼,不同角度的叙述将人带入了私人的、日常的细节之中,一个时代变得具体鲜活,记忆被赋予了见证的力量。本书文稿全部来自《收获》的《亲历历史》专栏,曾引起杂志读者极大共鸣与反响。
《亲历历史》:张贤亮见证的死刑和性(1)
  张贤亮
  缘起
  2004年11月8日夜十点多钟,我的手机突然响起。从7日早上我就感到不太舒服,有点感冒症状,关节酸疼,流鼻涕,慵懒,所以8号这天我很早就躺下了。这时一边懊恼没有关手机,一边又不得不起床到衣架上取出外衣里的手机。一听,出乎意料是小林的声音,她说《收获》策划了一个新的纪实性专栏,总的题目和希拉里的那本书名一样,叫“亲历历史”,约我写一篇。我说写“反右”行不行?小林说还是写“文革”吧。我说,“文革”的1965年到1968年我正在劳改农场,劳改队里不搞“文革”,我好像无从写起。小林说,“文革”有十年的历史哩!哦,“文革”竟闹了十年,连我自己都忘了!
  关了机,我一夜难眠,第二天精神却好起来。
  “文革”闹了十年,我准备只写一天。这篇文章我一开始就写上写作缘由的准确时间,是因为事件发生那天的准确时间我也忘了。我们常说我们是个健忘的民族,却很少责备自己个人也健忘。但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是千真万确的,有近万人目睹,场面宏大。事实如同沉在河底的卵石,虽然河面上的波光浪影每一瞬间都不相同,但卵石是水流冲刷不去的,模糊的日期涂抹不掉事实。我曾将此事写进小说《习惯死亡》,这书译成了二十多种文字,但所有的读者都把它当虚构的故事。我写这篇文章也是要告诉读者,那不是故事,没有一点虚构的成分。
  一开始就写下准确日子还因为,我感到身体不适的这天正是11月7日。这一天,绝大多数中国人大约也忘却了。11月7日对中国人来说曾是一个伟大的日子——“苏联十月革命节”,所谓攻打冬宫的“一声炮响,给我们带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很多年中,每年的这一天在中国是仅次于“十一”国庆节的节日,全国人民都要采取规模不等而形式相同的仪式来纪念它。我们不再纪念它已有二三十年了,可是这个节日总让我念念不忘。每到日历翻到这一天,我耳边似乎就会响起阿芙洛尔巡洋舰的隆隆炮声。这个节日是因我年轻时每年都过而至今印象深刻,那么我述说的这个真实故事的主人公,今天会是怎样的呢?她年幼时就“亲历”过那样的“历史”,我很难想象她能身心正常地活下来,更不知道如果她还活着并偶然看到我这篇文章,是否会触及她的隐痛,给她新的刺激。但我想到假如是后一种情况,她一定是和我一样坚强的人,甚至比我更坚强。她看了这篇文章,一定会亲自站出来说话,她的述说当然比我的文章更有力。
  我希望是这样!
  上
  我在马克思《资本论》的注释中读到,“一个人不能以同一个罪行判处两次”,可是那是资产阶级法律,无产阶级法律好像不是这样,不但可以将人的同一罪行判处两次,还可以因政治的需要在后面一次的判处中将人罪加一等。在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我的罪名从“右派分子”升成“反革命分子”,判刑三年,在临近春节时,被一辆吉普车从南梁农场又押回西湖农场劳动改造。其实,对这样的判处我还是很庆幸的。因为1958年在西湖农场第一次劳改三年,至1961年释放到南梁农场就业以后,我仍是以一个被管制的“右派分子”身份和普通农工一起劳动的。像一只羊和一群狼、至少是一群狗一起在荒原上觅食一样,时时刻刻的提心吊胆可想而知。在劳改队里面,大家都是羊或大家都是狼或狗,谁也别说谁。你是羊我也是羊,你是狼我也是狼,你是狗我也是狗,我有一种用别人对我的态度来对待别人的本能,因而送我进劳改队我倒仿佛有一种回家的感觉,能应付自如了。是的,劳改队已成了我的家,或说是我天生就应该生活在劳改队里面,就像蜗牛就应该生活在它的壳里。
《亲历历史》:张贤亮见证的死刑和性(2)
  我记得1966年夏天,劳改队外的社会上文化大革命闹得很凶的时候,一天,我正在稻田里薅草,劳改队长在田埂上慢慢踱到我身边说:“你在这里真走运!你知不知道银川的‘文化大革命成就展’里还贴着你的《大风歌》哩。你要是在外面的话,非把你拉出去挂大牌子游街不可!”我立起腰心存感激地朝他嘻嘻笑。我确实感到很幸运。后来我才知道那次的所谓“文化大革命成就展”是宁夏“走资派”举办的,展出我的《大风歌》,为的是企图证明“文化革命”在宁夏已经进行过并取得“成就”了,以此来抵制这次由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当时倘若我在社会上,肯定会受到“走资派”和“造反派”交叉火力的攻击。
  可是我在劳改队的好景不长,遗憾的是只判了三年,1968年春节前到期,我第二次劳改释放后又回到南梁农场。果然如劳改队长说的不走运,一回南梁农场我就被“群专”,等于没有释放。
  “群专”是“无产阶级革命群众专政”的简称。“文革”中,每一个机关单位工矿学校都把各自内部的“阶级异己分子”集中起来管制劳动。劳动改造成了全民必修课,全国遍地都设有大大小小的劳改队,俗称“牛棚”。听来似乎是全国养殖业大繁荣,其实是杂七杂八的“牛鬼蛇神”统统关在一起,每天由革命造反派带出去无休止地劳动。
  劳改生活我早已习惯了,进了“牛棚”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劳动而已。但这种“牛棚”对我来说真感新鲜。1965年将我送进劳改队的农场党委书记、场长及一些队长、政工人员等等也跟我在一座“牛棚”里,天天被拿枪的造反派押着劳动。这里必须补充一句,我1965年从南梁农场押走的时候,南梁还是属于农垦部门管理的国营农场,1968年回来,它已经改制为军垦单位,成了兰州军区下辖的农建十三师第五团,生产队组都改成连、排、班的军事编制。我所在的生产队是武装连,革命群众都配备有枪枝弹药,男男女女人人一套绿军装。原来被管的管人了,原来管人的被人管,而且是被很神气的挎枪的武装战士管。孔夫子的古训整个颠倒过来,成了劳力者治人,劳心者治于人,确实是“天翻地覆慨而慷”!
  让我诧异的还有,被看管的干部劳动起来比我认真踏实得多。我早已在劳改队里练就了一身磨洋工的本事,他们不,他们比革命群众劳动还积极,人人都可评为劳动模范。认罪的态度也比我好。从革命群众对他们的批斗和大字报上来看,他们的罪名好像比我还重。经过1960年全国范围的大饥馑和《资本论》的启发,我的思想已开始有所觉悟,饿死了上千万老百姓的社会叫什么“社会主义”?!认识到错的不是我而是当局,这点我已写进了小说《我的菩提树》。而这些“走资派”不论在批斗他们的会上或会下,个个都低头认罪。尽管他们的罪在我看是不能认的,因为那可是“反对毛主席”的罪!文化大革命的一大特点是人们犯的任何罪错都直接与“反对毛主席”挂钩,哪怕在街上撒泡尿都能和“反对毛主席”联系起来。我的“右派”罪行虽然很重,所幸是“文革”前犯的,没有涉及到毛主席老人家。而听听他们罪名下的罪行,不过是执行了农业生产的一般性正常管理而已,但种种正常的生产管理今天被视为是“资产阶级管、卡、压”,当然等于反对毛主席了。更让我长见识的是,只要他们低头承认“反对毛主席”这项重罪,革命群众好像就心满意足了,并不会根据他本人承认的罪名给予判决,立即拉出去枪毙。在批斗会上呼叫得震天响的各种令人惊心动魄的血腥口号,表现出革命群众获得胜利的欢快心情。每次批斗会的内容都一样,并不能批出什么新鲜材料来。可是尽管如此,也不厌其烦地隔几天来一次,聚聚散散,散散聚聚。然而我内心里也感到不公:我并没有反对毛主席,却劳改三年再三年,他们反对了毛主席,只是拉到台上斗一斗,顶多挂挂牌子坐坐土飞机。这叫什么“大革命”?倒好像是在玩游戏!
  但是,在南梁农场的“牛棚”又名“群专队”里,我跟当初把我送进劳改队的农场场长、书记、干部们居然能称兄道弟,相互称呼老张、老王、老李。夜里睡觉前,我们还会聊些与政治无关的话题,在吃喝拉撒睡方面彼此交流经验,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还会争论一番,颇不寂寞。原先整人的人和曾被他整的人混到了一起,不分大小高低,重新洗牌,这时我仿佛也有了革命的快感,正如当时流行的革命歌曲唱的那样: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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