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学论坛>> 诸子杂家>> 陈澧 Chen Li   中国 China   清代   (1810年1882年), 公孙龙 Gongsun Long   中国 China   赵国   (?前320年~?前250年)
公孙龙子注
  《公孙龙子》六篇,战国公孙龙撰。公孙龙(约前320~前240),字子秉。战国时期赵人。《史记》已提及他是平原君客,善为坚白同异之辩。证以《庄子》《荀子》《淮南子》,可知司马迁言必有据。刘向《别录》曾叙述公孙龙与邹衍辩“白马非马”,扬雄《法言》曾称公孙龙“诡辞数万”。
  《汉书·艺文志》名家类著录《公孙龙子》十四篇,但两《唐书》著录为三卷,至南帛已仅存六篇。这以前有陈嗣古等注本,今存是宋谢希深注本。明钟惺曾重刻此书,改名《辨言》。《四库全书》恢复原名,提要说:“其书大旨,疾名器乖实,乃假指物以混是非;借白马而齐物我,冀时君有悟而正名实。”由于它是先秦名家存留至今的主要著作,甚受哲学史、思想史家重视,今人陈柱、谭成甫、庞朴等对本书都有专门研究。
  今以清代严可均校本为底本标点,并据守山阁丛书本、陈澧注本及俞樾《诸子平议》本校勘,列出校记。
校点说明
  《公孙龙子注》(一卷),据冼玉清《广东释道著述考》云:《番禺县志 艺文志》有著录,为汪兆镛抄本。据汪云:当时『门人传抄,多有出入』(《公孙龙子注跋》)。则汪本只是其中之一。后来,汪兆镛(微尚斋)在陈澧先生孙子陈仲献处得见陈先生手稿,于是按原稿移录,于乙丑年(一九二四年)刊行于世。刊刻本并收入汪氏所作《公孙龙子校勘记》、《公孙龙子篇目考》和《公孙龙子注跋》。
  这个校点本所采用的就是微尚斋的刊刻本。
  陈氏所用本子,当为宋谢希深注本,而所作注较简约,而且有许多讹误脱漏,大概『尚未写定』(汪兆镛语)。
  是次校点,用文渊阁四库全书所载《公孙龙子》(谢希深注本)为主要校点底本(校点简称为『四库本』),并以《公孙龙子悬解》(王管,中华书局,一九九二年九月第一版。校点简称为『中华本』)作为参校本。
迹府弟一(一)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财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
  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为形也。色非形,形非色也(二)。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厩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
  龙与孔穿会赵平原君家。
  穿曰:『素闻先生高谊,愿为弟子久。但不取先生白马非马耳。请去此术,则穿请为弟子。』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所以为名者,乃以白马之论尔。今使龙去之,则无以教焉。且欲师之者,以智与学不如也。今使龙去之,此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者,悖。且白马非马,乃仲尼之所取。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圃,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三)。王曰:「止!楚人遗弓(四),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也。亦曰:『人亡弓,人得之而已。何必楚?』」若此,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夫是仲尼异楚人于所谓人,而非龙异白马于所谓马,悖。先生修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五),欲学而使龙去所教,则虽百龙固不能当前矣。』孔穿无以应焉。
  公孙龙,赵平原君之客也。孔穿,孔子之叶也。穿与龙会。
  穿谓龙曰:『臣居鲁,侧闻下风,高先生之智,说先生之行。愿受业之日久矣,乃今得见。然所不取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之以白马为非马耳。请去白马之学,穿请为弟子。』
  龙曰:『先生之言悖。龙之学,以白马为非马者也。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也者,悖。且夫欲学于龙者以智与学焉为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马,是先教而后师之也。先教而后师之,不可。先生之所以教龙者,似齐王之谓尹文也。齐王之谓尹文曰:「寡人甚好士,以齐国无士,何也?」【『以』犹『而』也。】尹文曰:「愿闻大王之所谓士者。」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顺。有此四行,可谓士乎?」王曰:「善!此真吾所谓士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而不可得也。」是时齐王好勇。于是尹文曰:「使此人广庭大众之中,见侵侮而终不敢斗,王将以为臣乎?」王曰:「讵士也(六)。见侮而不斗,辱也;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尹文曰:「唯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是人未失四行,其所以为士也。然而王一以为臣,一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非士乎?」齐王无以应。尹文曰:「今有人君将理其国。人有非则非之,无非则亦非之;有功则赏之,无功则亦赏之,而怨人之不理也。可乎?」齐王曰:「不可。」尹文曰:「臣窃观下吏之理齐,其方若此矣。」齐王曰:「寡人理国,信若先生之言。人虽不理,寡人不敢怨也。意未至然与?」尹文曰:「言之敢无说乎?王之令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人有畏王之令者,见侮而终不斗,是全王之令也。而王曰:『见侮而不斗者,辱也。』谓之辱,非之也。无非而王辱之,故因除其籍,不以为臣也。不以为臣者,罚之也。此无罪而王罚之也。且王辱不敢斗者,必荣敢斗者也。荣敢斗者此下有脱文。是,而王是之,必以为臣矣。必以为臣者,赏之也。彼无功而王赏之。王之所赏,吏之所诛也;上之所是,而法之所非也(七)。赏罚是非,相与四缪(八)。虽十黄帝不能理也。」齐王无以应焉。故龙以子之言有似齐王。子知难白马之非马,不知所以难之说,以此,犹知好士之名而不知察士之类。』【此二条皆后人所述,故同一事而一举楚人遗弓之说,一举齐王谓尹文之说,所闻有异也。《孔丛子》合为一,是也。】
  《孔丛子》(九):公孙龙者,平原君之客也。好刑名,以白马非马。或谓子高【子高,孔穿之字,孔箕之子,汲之元孙】(十)。曰:『此人小辩而毁大道(十一),子盍往正诸?』子高曰:『大道之悖,天下之校枉也(十二),吾何病焉?』或曰:『虽然,子为天下故往也。』子高适赵,与龙会平原君家,谓之曰:『仆居鲁,遂闻下风而高先生之行也,愿受业之日久矣。然所不取于先生者,独不取先生以白马为非马尔。诚去白马之学,则穿请为弟子。』公孙龙曰:『先生之言悖也。龙之学,正以白马非马者也。今使龙去之,则龙无以教矣。今龙为无以教而乃学于龙,不亦悖乎?且夫学于龙者,以智与学不逮也。今教龙去白马非白马,是先教而后师之,不可也。先生之所教龙者,似齐王之问尹文也。齐王曰:「寡人甚好士,而齐国无士。」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君则忠,事亲则孝,交友则信,处乡则顺。有此四行者,可谓士乎?」王曰:「善!是真吾所谓士者也。」尹文曰:「王得此人,肯以为臣乎?」王曰:「所愿不可得也。」 尹文曰:「使此人广庭大众之中,见侮而不敢斗,王将以为臣乎?」 王曰:「夫士也,见侮而不斗,是辱。则寡人不以为臣矣。」 尹文曰:「虽见侮而不斗,是未失所以为士也。然而王不以为臣,则乡所谓士者乃非士乎?夫王之令:『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民有畏王令,故见侮终不敢斗。是全王之法也。而王不以为臣,是罚之也。且王以不敢斗为辱,必以敢斗为荣,是王之所赏,吏之所罚也;上之所是,法之所非也。赏罚是非,相与曲谬,虽十黄帝固所不能治也(十三)。」齐王无以应。且白马非白马者,乃子先君仲尼之所取也。龙闻楚王张繁弱之弓,载忘归之矢,以射蛟兕于云梦之圃,反而丧其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也!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亦曰『人得之而已矣,何必楚乎?』」若是者,仲尼异楚人与所谓人,而非龙之异白马于所谓马(十四),悖也。先生好儒术而非仲尼之所取也,欲学龙而使龙去所以教(十五),虽百龙之智固不能当前也。』子高莫之应。退而告人曰:『言非而博,巧而不理,此固无所不答也(十六)。』异日,平原君会众宾而延子高。平原君曰:『先生,圣人之后也。不远千里来顾,临之欲去。夫公孙白马之学,今是非未明(十七),而先生翻然欲高逝(十八),可乎?』子高曰:『理之至精者则自明之,岂任穿之退哉?』平原君曰:『至精之说,可得闻乎?』答曰:『其说皆取之经传,不敢以意。《春秋》记六鹢退飞(十九),睹之则六(二十),察之则鹢。鹢犹马也,六犹白也。睹之得见其白,察之则知其马。色之名别,内由外显,谓之白马,名实当矣。若以丝麻加之女工,为缁素青黄,色名虽殊,其质则一。是以《诗》有素丝,不曰丝素;《礼》有缁布,不曰布缁。■〈牜丽〉牛元武(二十一),此类甚众。先举其色,后名其质,万物之所同,圣贤之所常也。君子之谓,贵当物理,不贵繁辞。若尹文之折齐王之所言,与其法错故也。穿之所说于公孙子,高其志(二十二),说其行也(二十三)。去白马之说,智行固存,是则穿未失其所师者也。称此云云,没其理矣。是楚王之言,楚人亡弓,楚人得之。先君夫子,探其本意,欲以示广,其实狭之。故曰:「不如亦曰人得之而已也。」是则是楚王之所谓楚(二十四),非异楚王之所谓人也。以此为喻,乃相击切矣。凡言人者,总谓人也。亦犹言马者,总谓马也。楚,自国也;白,白色也。欲广其人,宜在去楚,欲正名色,不宜去白。忱察此理,则公孙之辩破矣(二十五)。』平原君曰:『先生言,于理善矣。』因顾宾曰(二十六):『公孙子能答此乎?』燕客史由对曰:『辞则有焉,理则否矣。』
  公孙龙又与子高记论于平原君所,辨理至于臧三耳。公孙龙言臧之三耳甚辩析(二十七)。子高弗应。俄而辞出。明日复见。平原君曰:『畴昔公孙之言信辩也(二十八)。先生实以为何如?』 答曰:『然几能臧三耳矣。虽然实难,仆愿得又问于君。今为臧三耳,甚难而实非也,谓臧两耳,甚易而实是也。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亦从难而非者乎?』平原君弗能应。明日谓公孙龙曰:『公无复与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胜于辞,公辞胜于理,辞胜于理(二十九)。终必受诎。』
  【兆镛按:原稿《孔丛子》二条录于卷首,兹移写《迹府》篇后,以资考证。】
  校记
  (一)弟,四库本、中华本均作『第』,下同,不另注。
  (二)四库本无『形』字。
  (三)四库本句首有『其』字。
  (四)四库本『人』作『王』。
  (五)四库本『修』作『修』。
  (六)『讵』,四库本同,中华本则作『巨』。
  (七)『非』,四库本同,中华本则作『罪』。
  (八)『缪』,四库本同,中华本则作『谬』。
  (九)此段文字见《孔丛子》卷下,用文渊阁四库全书作校点底本。
  (十)『元』,当作『玄』。
  (十一)『大』,四库本作『太』。
  (十二)『校』,四库本作『交』。
  (十三)『十』,四库本作『古』。
  (十四)四库本无『所』字。
  (十五)四库本无前一『龙』字。
  (十六)“无”,四库本作“吾”。
  (十七)『明』,四库本作『分』。
  (十八)『翻』,四库本作『翻』。
  (十九)『鹢』,四库本作『鶂』。下同,不另注。
  (二十)『睹』,四库本作『睹』。
  (二十一)『元』当作『玄』。
  (二十二)四库本『志』作『智』。
  (二十三)四库本『说』作『悦』。
  (二十四)第二个『是』,四库本作『异』。
  (二十五)『辩』,四库本作『辨』。
  (二十六)四库本此句作『因顾谓众宾曰』。
  (二十七)『辩』,四库本作『辨』。
  (二十八)『辩』,四库本作『辨』。
  (二十九)原稿无此句,据四库本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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