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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簡《耆夜》晚出疏證二
巴九公
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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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94
来自: 中国
巴九公北美枫文集
帖子发表于: 2015-08-24 15:28:12    发表主题: 清華簡《耆夜》晚出疏證二 引用并回复

清華簡《耆夜》晚出疏證二

二、“武王八年征伐耆”示《耆夜》晚出

㈠“清華簡”《耆夜》注釋(一):“古書作‘黎’或‘耆’等”。“戡黎的‘西伯’,《尙書大傳》、《史記•周本紀》等,都以為周文王。但這個諸侯國的地理位置距離商都太近,文王征伐到那裏於情勢不合,所以從宋代之胡宏、薛季宣,到清代的梁玉繩,許多學者主張應該是武王。簡文明說是武王八年,證實了他們的質疑。”
卽此说明胡、薛、梁等,連《尙書》也沒有認真讀過,須知《戡黎》入《商書》,姬昌是受紂之命伐耆,而非爲周擴充地盤伐耆!何距商都之遠近而有忌?清華僞簡炮製者,連戡黎入商書也未看清,就拾前人餘唾,造起簡來。不是清華簡證明了胡、薛等之質疑,而是清華僞簡炮製者從胡、薛那裏找到了“依據”。
㈡通行文獻證明,戡黎之西伯為文王。
1、《尙書•西伯戡黎》今文古文皆有。孔穎逹《尙書正義》引鄭玄云:“西伯,周文王也。時國於岐,封為雍州伯也。國在西,故曰西伯。”引王肅云:“王者中分天下,為二公總治之,謂之二伯,得專行征伐,文王為西伯。黎侯無道,文王伐而勝之。”《正義》云:“兩說不同,孔無明解。”孔指孔安國。孔雖無明觧,但有一點是明確的:戡黎之西伯為文王。鄭玄為東漢末人,王肅為曹魏人,此時《古文尙書》猶在,歐陽及大小夏侯三家所傳《今文尙書》也應該存在,今文《書》傳自伏生一系,鄭玄及王肅至少能看到三家所傳《尙書》,故自漢至魏,無論今、古文經學家,皆以戡黎為西伯昌。其後之孔穎逹至北宋諸治《尙書》者,無一對戡黎為西伯昌持異議。
孔傳姑無論,今文三家注出自伏生一系,迄無人指證其為偽作,其說可信。至南宋蔡沈《書經集傳•西伯戡黎》小序始有“或曰西伯,武王也”。
蔡沈《書經集傳•西伯戡黎》小序謂:“或曰西伯,武王也。《史記》嘗載紂使膠鬲觀兵。膠鬲問之曰:‘西伯何為而來。則武王亦繼文王為西伯矣。’”此言可有二釋,一戡黎之西伯為武王,一姬發繼姬昌為西伯。
然蔡沈所指膠鬲所觀之兵,為武王伐紂之兵,非戡黎之兵,故蔡沈所言,與戡黎為武王無直接關係,只證明姬發亦曾為西伯耳。
膠鬲事《史記》不載,實蔡沈誤記。先秦典籍,錄膠鬲之事者有《孟子》、《國語》、《韓非子》,唯《呂氏春秋》涉觀兵;《吕氏春秋•慎大•貴因》:“武王至鮪水。殷使膠鬲候周師,武王見之。膠鬲曰:‘西伯將何之?無欺我也。’武王曰:‘不子欺,將之殷也。’膠鬲曰:‘朅至?’武王曰:‘將以甲子至殷郊,子以是報矣。’”由《呂氏》知,直至姬發伐商,商人仍稱其西伯。
戰國已降,異端蜂起,百家爭鳴,諸家多因為文、説理而設事、設人,稗官説部,寓言故事與史實雜糅,所謂“揠苗助長”、“北溟有魚”之類是也。
若“或曰”為或曰戡黎者為武王,蔡未申說,“或曰”者為誰,根據何在?皆未明指,不能作爲史證,故可置不論。
2、《左傳》證戡黎之西伯為姬昌
《左傳•昭四年》:“商紂為黎之蒐,東夷叛之。”
《左傳•襄四年》:“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
卽此二條,足以證明戡黎為西伯昌!
⑴《史記•周本紀》:“崇侯虎譖西伯於殷紂曰:‘西伯積善累德,諸侯皆嚮之,將不利於帝。’帝紂乃囚西伯於羑里。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驪戎之文馬,有熊九駟,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紂大說,曰:‘此一物足以釋西伯,况其多乎!’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伐。曰:‘譖西伯者,崇侯虎也。’西伯乃獻洛西之地,以請紂去炮格之刑。紂許之。”《史記•殷本紀》:“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得專征伐。”說類此。故此後西伯有奉辭伐罪之權,弓矢斧鉞,卽後世“尙方寶劍”。史家以為:文王受命九年,大統未集,蓋得專征伐,受命自此年始。
《史記•周本紀》稱:“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祇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
此段補敍上段,說明崇侯之言,非空穴來風,紂昏而不庸,非只耽于醇酒美人,對諸侯之言行,當亦有所聞,非獨信崇侯一偏之言,而重治方伯之罪。紂赦西伯,惑於閎夭之徒甘言諛辭之欺,美人重寶之誘,洛西獻土之惑,謂西伯忠心不二,授以專征之權,將告密者亦和盤托出,種下西伯伐崇之因。
⑵西伯姬昌因禍得福,有了紂所授專征之權,利用紂之新寵,放手大幹。《史記》稱:“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須。明年,敗耆國……,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太子發立。”此處之第一個明年,當指受紂專征之權後初試鋒芒。伐崇侯則報其譖於紂之怨。
西伯昌這一系列軍事活動,其謀略有三:
①為商征伐不臣者,以博紂之信任。
其一:《尙書•西伯戡黎》入商書,其小序曰:“文王既受命,黎為不道,於是舉兵伐而勝之。”故西伯昌戡黎,是為商紂效命。此點必須强調再三,不少論者似乎忘記了西伯戡黎為《商書》之一篇,當為商人所寫。
所謂黎為不道,卽前所引《左傳•昭四年》,以其叛商也,故西伯所伐,皆叛商之國,因紂蒐於黎而引致東夷叛亂諸國,亦必在其中,故西伯戡黎,乃爲擒其首惡,帥叛商之國以事紂之舉,在紂看來,西伯是在盡臣子之忠,效犬馬之勞,怎麽會懷疑昌有他圖?
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者,非天子事必躬親,事事皆須親歷親為,西伯受紂命征伐,卽代天子征伐,以討不庭,其結果是率殷之叛國以事紂,得償紂之願。
《尙書•正義》曰:“黎國,漢之上黨郡壺關所治黎亭是也。紂都朝歌,王圻千里,黎在朝歌之西,故為‘近王圻之諸侯’也。鄭云:‘入紂圻內。’”黎雖在王圻之内,但西伯為紂臣,受命專征,以伐不庭,不疑其忠,何計遠近?周幽王聚烽火召诸侯,雖兵臨城下,亦何所忌?心懷不臣,燕都雖遠,能阻朱棣問鼎之路?何况黎雖在王圻之内,離朝歌亦數百里之遥,且有太行之阻。
故西伯戡黎,於情,昌新受紂“專征伐之命”,立卽率軍以伐不庭,是向紂獻忠心,表決心之舉,於勢,西伯戡定黎等叛殷之國,率之事紂,使紂不費一兵一卒,而收天下安定,海内晏然之效;於情於勢,大合紂心,胡、薛、梁諸人不合情勢之論,想當然耳!“清華簡”隨聲附合,亦想當然!且西伯發若戡黎,黎並未移至他處,仍在王圻内,如何又合情勢了?莫非殷紂喜見姬發坐大,所謂不合情勢,妄論耳!
其二:《春秋左氏傳》敍事迄於魯哀公二十七(前468)年,實多二十六年,故其成書不晚於前430年,卽使承認“清華簡”為前330年之作,《左傳》成書也早其一百餘年,且從無人懷疑此二條之真實性。故此二條可采信。
其三:文王戡黎,有因有果,目的明確。其因為商紂蒐黎,導至東夷叛之;故文王興兵戡黎及伐衆叛殷之國;其果為文王終勝叛殷諸國,並帥之以事紂。故《西伯戡黎》入《商書》。武王戡黎,不僅史傳無載,且原因不明,結果不明。其時西伯發正在與太公望等積極推行伐紂之謀,與紂之關係日益惡化之時,如其戡黎,為商?為周?為紂?為己?《耆夜》所敍姬發等行飮至之禮於“文太室”,則為周,為己,當入周書,與《商書•西伯戡黎》何干?“清華簡”之造作者怎麽連這一點也忘了?
②牛刀小試,檢驗周家軍事實力逹到何種程度。
③試探帝紂對自己的信任程度,或者說猜忌程度。
商非無政治眼光銳敏之人,祖伊在姬昌三得其手後,深感昌别有圖謀,卽奔告紂,紂一則自恃其强,擁有重兵,再則所謂“我生不有命在天”,迷信天命攸归,對祖伊之言置若罔聞。更為重要的是紂仍惑於閎夭獻物之媚,西伯納土之诚,“此一物足以釋西伯,况其多乎”,且西伯昌所征皆叛殷之國,其間當有向紂獻俘獻馘朝参上貢之禮,書略而未記,故紂對姬昌深信不疑。
“清華簡”連自身出於何時、何地、何人之手,至今都證明不了,焉能證明前人想當然之說?
清華簡數稱其爲“祖本”。昔人稱孔子據魯史作《春秋》,左丘明亦魯史官,魯爲周公封國,周公受武王托孤之重,主周國政數十載,魯爲公國,楚爲子爵,魯爲至親,楚爲異姓,何以魯國無“祖本”,楚國偏有“祖本”?卽使魯國史乘爲“祖本”之抄本,何以偏抄“祖本”所無之“文王帥殷之叛國以事紂。”而不抄“祖本”所有之“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卽使清華簡主所自稱,清華簡不過是前300±30年之作,此前700餘年周之開國史之“祖本”能寫成於700餘年後之楚國?或人云:清華簡抄自祖本。則除清華簡這個“祖本”,還有一個清華簡藉以成形之“祖祖本”。清華簡主能再被校友拍送一籮筐“祖祖本”簡來嗎?真乃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唐!清華簡不過杜默之作耳!
3、《屈賦•天問》證《西伯戡黎》之西伯為姬昌。
下錄《天問》中有關一節。

師望在肆,昌何識①?鼓刀揚聲,后何喜②?
武發殺殷,何所悒③?載屍集戰,何所急④?

今略作註,俾便引用。
①師望:齊太公呂望。《詩•大雅•文王》:“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毛傳:“師,大師也。尚父,可尚可父。”鄭玄箋:“尚父,呂望也,尊稱焉。”肆:商肆,《古今註》:“肆,所以陳貨鬻之物也。”王逸註(以下稱王註):“言太公在市肆而屠。”
昌:西伯姬昌; 何識:怎麽知道呂望其人其能?
②后:《王註》:“后,謂文王也。言呂望鼓刀在列肆,文王親往問之,呂望對曰:‘下屠屠牛,上屠屠國。’文王喜,載與俱歸也。”
何喜?因可屠國而喜。見西伯謀殷紂之國處心積慮久也。
呂望歸周,有數種説法,王註為最具戲劇性者之一。
③武發:周武王姬發。 殺:《爾雅•釋詁》:“殺,克也。”《郭註》:“《公羊傳•隱元年》曰:‘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亦有弒義,《左傳•僖九年》:“里克殺奚齊於次。”此處二義兼取。
悒:《説文》:“悒,不安也。”何所悒:何以不安?不伐殷則數年營謀付之東流,且有殺身覆國之憂,何能安?伐殷則以下犯上,以臣弒君,何能安?屈子為深知發之心思者,並為下一句張本。
④載屍:屍:屍體,此指文王木主。此卽《史記》所說:“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將伐殷之舉説成繼父之志,不得不為。
王註:“屍,主也。集,會也。言武王伐紂,載文王木主,稱太子發,急欲奉行天誅,為民除害也。”故王逸亦以為武王急於伐紂。
何所急:為什麽如此著急?
文王新死,尙未入土,姬發即觀兵孟津,後二年興兵伐紂。不也太急乎?姬昌多年營謀,伐商條件已經成熟,且夜長夢多,不僅事關成敗,且關係家國存亡絶續,個人生死榮辱,能不急乎?
屈原(前340—前278)生時正當“清華簡”出世之後(?),作為楚國宗室、高官,且嫻習文學,應當有機會看到这批楚簡,若“武王八年征伐耆”,十三年始伐紂,不亦太遲太緩乎?何得謂急?屈原能問何所急乎?由此推知,屈原根本就沒有看到這批楚簡,卽這批“楚簡”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根本就不存在,當然不存在武王八年戡黎事。
4、《史記》證戡黎之西伯為姬昌:
《史記•周本纪》曰:“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須。明年,敗耆國。殷之祖伊聞之,懼,以告帝紂。紂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為!’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岐下而徙都豐。明年,西伯崩,太子發立,是為武王。”
《史記•正義》:“(耆)即黎國也。鄒誕生云本或作‘黎’。孔安國云黎在上黨東北。括地志云:‘故黎城,黎侯國也,在潞州黎城縣東北十八里。《尚書》云‘西伯既戡黎’,是也。’”按《史記》此說,西伯於平虞、芮訟後四年,遂有戡黎之舉。故《史記》所敍,戡黎者文王。
《史記•周本紀》:“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乃告司馬、司徒、司空、諸節:‘齊栗,信哉!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予小子受先功,畢立賞罰,以定其功。’遂興師。師尚父號曰:‘總爾眾庶,與爾舟楫,後至者斬。’武王渡河,中流,白魚躍入王舟中,武王俯取以祭。既渡,有火自上復於下,至於王屋,流為烏,其色赤,其聲魄雲。是時,諸侯不期而會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
《史記•周本紀》:“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茲甚,殺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彊抱其樂器而奔周。於是武王遍告諸候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乃遵文王,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孟津,諸候咸會。曰:‘孳孳無怠!’武王乃作《太誓》,告於衆庶:‘今殷王紂乃用婦人之言,自絶於天,毀壞其三正,離逷其王父母弟,乃斷棄其先祖之樂,乃為淫聲,用變亂正聲,怡說婦人。故今予發維共行天罰。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
《史記》所言九年,居二年(即十一年),為文王系年,武王系年?
關於此,唐張守節《史記正義》有一段駁議:“大戴禮云:‘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則武王少文王十四歲矣。《禮記•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按:文王崩時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十三崩,武王即位適滿十年。言十三年伐紂者,續文王受命年,欲明其卒父業故也。金縢篇云:‘惟克商二年,王有疾,不豫。’按: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十一年武王服闋,觀兵孟津,十三年克紂,十五年有疾,周公請命,王有瘳,後四年而崩,則武王年九十三矣。而太史公云九年王觀兵,十一年伐紂,則以為武王即位年數,與《尚書》違,甚疏矣。”
張守節以《史記》所述觀兵與伐紂之年與《尚書•泰誓》篇伐紂之年不同,張據《大戴禮》載文王十五生武王,又據《禮記•文王世子》“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故以武王系年,不可能有十一年;更不可能有十三年之說。《古文尚書•泰誓》則曰:“惟十有三年春,大會於孟津。”故張稱史遷之說與《尚書》相左,推定史遷所用系年為武王系年,而《尚書•泰誓》以文王系年。
其實史遷之說不必與張說相左。歷史上關於西伯受命之年,有兩種說法:
其一:《史記•周本紀》稱:“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後十年而崩,謚為文王。”
《詩經•大雅•文王之什•綿》第九章:“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毛傳》:“質,成也。成,平也。蹶,動也。虞、芮之君,相與爭田,久而不平,乃相謂曰:‘西伯,仁人也,盍往質焉?’乃相與朝周。入其竟,則耕者讓畔,行者讓路。入其邑,男女異路,班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二國之君,感而相謂曰:‘我等小人,不可以履君子之庭。’乃相讓,以其所爭田為間田而退。天下聞之,而歸者四十餘國。”
據此文王受命十年而崩,十指成數,然其紀年則為十一。如文王三月稱王,十年後之二月或四五月而崩,其在位年數則為十年,其紀年則為十一年矣。
其二:前引史家以為:文王受命九年,大統未集,蓋得專征伐,受命自此年始。史家以文王受紂“專征伐之命”為受命之年,史遷稱九年本此。
文王受命九年之說,合於下愚推測:文王斷虞芮之訟在前,崇侯譖西伯昌在後。
此處還須注意:
⑴周人將西伯斷虞、芮訟之年視為周受天命之年。因斷列國間爭訟當是天子之事。周人以文王此年為王。
⑵、“詩人道西伯”:意為此為詩人之說。《大雅•綿》為周後人作,非實錄,所謂文王蹶厥生,不意味文王當卽稱王。《毛傳》亦只稱天下歸之者四十餘國,而未提姬昌稱王事。不管昌是否於此時稱王,有兩點可以肯定:其伐商之意已決,取商而代之志已立,並已向其同謀之近親近臣公示,故以此年為姬昌受天命之年。此所謂文王蹶厥生者;稱王與否,没有確切證據。卽令其稱王,至少在其初,未便公開。按《史記》說,直至昌死前二年,仍在興兵伐人之國,以“率殷之叛國以事紂。”不可能以王號興事紂之兵。
⑶後十年而崩。《史記》稱武王發於九年載文王木主會諸侯於盟津,前已說明,此九年當是指姬昌受紂“得專征”之命,其受命之月為建丑之月,卽殷之歲末,於周則為來年新正,故史遷紀年,與《尙書》有兩年之差。
⑷關於姬昌是追認為王或自稱王,《史記•正義》有一段駁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豈殷紂尚存而周稱王哉?若文王自稱王改正朔,則是功業成矣,武王何復得云大勛未集,欲卒父業也?”復引《禮記•大傳》云:“牧之野武王成大事而退,追王太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
其實,議者引文未全,理解亦有誤。《禮記》此段文字為:“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不以卑臨尊也。不用諸侯之號臨天子也。文王稱王早矣,於殷猶為諸侯,於是著焉。”意雖昌早已稱王,但並未昭告天下,於殷猶為諸侯,故須追認,以正名號,或許於是年正式上三王謚號。
《史記》云: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意為伐紂時方號昌為文王,卽此時方謚為文王。前引《史記》九年文,“予無知,以先祖有德臣”,亦未稱文考有德臣,似觀兵時猶未上文王謚號。但《泰誓》有文考之言,《泰誓》爲武王伐紂臨陣誓詞,已在觀兵兩年之後。泰誓之命運多舛,此存不議。)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此之謂急也。前引《史記》十一年武王伐紂,若為姬發之十一(十三)年,豈有父死十一(十三)年不葬之理?且“西伯卒”當是新卒,若十一年,十數年後,數十年後,猶述“西伯卒”, 有何意義?此亦說明史遷所用仍為文王系年。
關乎此,宋人朱熹弟子蔡沈《書經集傳》所持之說,與張守節說大相徑庭。
《尚書•泰誓》:“惟十三年春,大會於孟津。”蔡註謂:“十三年者,武王即位之十三年也。”“古者人君即位,則稱元年。以記其在位之久近。”
蔡言未必。前引《史記》(文王)九年:“武王自稱太子發。”既稱太子發,自然未卽王位,雖然實際為王,但大勛未集,以繼承先王未竟之業相號召,仍以先王系年。撿近一點說,唐哀帝李柷904年即位,至907年為朱溫所滅,4年間一直用僖宗天祐年號。旣未改元,當然不可能以卽位之年為元年。金熙宗1135年即位,仍用金太宗天會年號,至1138年始改元天眷。元明宗和世㻋於1330年正月取代文宗圖帖睦爾,以文宗為太子,五月改元至順。八月暴斃,文宗復位,續用至順年號至1333年寧宗嗣位。可見對於蔡沈而言,無論古人或後世,均有卽位而不稱元年者。
今本《竹書記年》以紂三十三年,令西伯得專征伐為西伯受命之年。《竹書》仍稱昌西伯而不稱王。《史記》稱西伯陰行善,而以平虞、芮之訟為受(天)命之年,前已說此比受紂命為早。《竹書》稱紂四十一年春三月西伯昌薨,而於五十一年冬十一月,(西伯發)始渡孟津而還,距昌之薨已十一年;五十二年冬十二月始伐殷,距昌之薨十二年餘,若依周曆計,則為十三年正月,何得謂急?以《天問》證之,則《史記》關於武王克殷之記述,較之《竹書記年》,更為可信。當然,亦較“清華簡”之說更可信。
《史記三家註》兩記西伯戡黎事,一為《殷本紀》,作“西伯伐飢國,滅之。”裴駰集觧:“又作耆”。一為《周本紀》,作“明年,敗耆國”。張守節《正義》:“(耆)即黎國也。”戡黎者皆西伯姬昌。
裴駰爲劉宋人,《竹書紀年》已經出世,司馬貞、張守節為唐人,此時《竹書紀年》尙存。《史記三家註》數引《竹書》,正如《索引》《燕召公世家》引《竹書》後評曰:“然紀年之書多偽謬,聊記異耳。”雖多偽謬,聊以記異,《三家註》仍無戡黎之西伯為武王姬發之說,足見劉宋及李唐時《竹書》,根本無戡黎為武王一條。《竹書》為秦火前之遺,且紀年至前229年,較“清華簡”成書更晚,所記當更多,但無戡黎為武王之錄。卽春秋戰國間文獻,包括未遭秦火焚掠之文獻,皆證戡黎非武王。今本《竹書紀年》乃宋人所輯,抄錄諸書,擅加己意,拼綴而成,言多不實。
前引《左傳》,東夷之叛,乃因紂蒐於黎而起,黎為叛殷之國,豈有西伯昌受紂之命幾二十数年後,西伯發始為紂興兵伐黎?為紂戡黎,只能向紂獻捷獻俘,豈能在文太室内行飮至之禮?若為己戡黎,黎為叛殷之國,合為伐商與國。武王伐紂,須廣結與國,茅羌彭濮之属皆籠絡之,豈有近紂之畿而叛殷之國不籠絡之理?姬發伐商前觀兵孟津,如史家所言,實為觀紂之政,亦觀周之政,測試諸侯動向,人心所在。於此緊要關頭,如果為紂出兵戡黎,將示人周之心不在伐紂而在奪取諸侯之地,甚或至於以為周之行實助紂為虐,將使天下狐疑,人心動搖。姬發能出此下策?
何按:今本《史記》述觀兵及伐紂之時間有誤,已如前敍,此不贅。
5、《逸周書》證姬昌戡黎,姬發未戡黎。
《逸周書•程典觧》:“維三月旣生魄,文王合六州之侯,奉勤於商”。
“商王用宗(崈卽崇)讒,震怒無疆”。
“文王弗忍(殆),乃作《程典》,以命三忠(臣)”
此說可與《左傳》、《史記》說法相印證,戡黎者文王。
《逸周書•文傳觧》:“文王受命九年,時維暮春,在鄗,召太子發”。
《逸周書•柔武觧》:“維(武)王元祀,一月旣生魄,王召周公”。
《逸周書•小開武觧》:“維王二祀,一月旣生魄,王召周公”。
《逸周書•寶典觧》:“維王三祀,二月丙辰朔,王在鄗”。
《逸周書•文政觧》:“維王十三祀,王在管”。
《逸周書•大聚觧》:“維武王勝殷。”
《逸周書•世俘觧》:“惟一月丙辰旁生魄,若翼日丁巳,王乃步自于周,征伐商王紂”。自此用周正建子之月,於商丑正則為上一年之十二月。此自《文政觧》之十三祀。此十三祀顯用文王系年。若以武王系年,則武王三祀後,直至十三祀,十年間不記武王一事,此絶不可能。武王繼位時為文王九年,文王九年加武王之三年,正好十二年,文王十三年,則武王圖商矣,其間不可能有武王戡黎之事。
結論:戡黎者西伯姬昌,非姬發。清華簡稱武王八年戡伐耆,為唐後妄人之作。
何按:有網友以為,“姬發伐黎”而後伐紂,是要清除紂之與國。此説未必。須知《戡黎》列於商書,前引《左傳》説明紂因蒐黎引致東夷諸國叛殷,則黎侯非紂忠藎之臣,黎國非紂同心之國。則黎可以成為伐紂八百諸侯之一,何须翦除?上古之戰,非中央集權制下戰爭,爭城以戰,殺人盈城,爭地以戰,殺人盈野;宗國與諸侯國間,並非緊密不可分。故鳴條一戰,成商;牧野一戰,成周;犬戎入鎬京而西周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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